新聞消息

南部日照集中成優勢 埤塘裝設太陽能板當「小型發電廠」

記者陳建宇/台南報導 最近發電問題又浮出水面,近年大力發展綠電,最為人熟知的就是太陽光電。日前,在台南佳里就有一處埤塘建置水面型太陽發電設備,預計第一年可以發電170萬度,可提供500戶家庭一年的用電量,並採「漁電共生」方式,預計南部將有不少地方都可適用。 綠電是目前各國都極力發展的能源選項,特別太陽光電的發展技術較成熟,發電量也穩定,因此台灣有不少地區都開始採用太陽光電技術生產綠能,而南部因為日照時間長,發電效益比中、北部更加,因此也有許多建物頂樓裝設太陽光電設施,發電賣回給台電還能賺綠金。也有許多公部門如學校、政府機關等會在頂樓建置太陽光電,帶頭做環保。 太陽光電設備設置的位置愈來愈多,包括農地、埤塘等都能建置太陽光電設備,形成小型的發電廠,日前,在台南佳里就有一處埤塘的太陽光電設備正式啟用,該埤塘也是全台首個透過「興辦事業計畫」完成的水面型太陽能發電廠。 ▲該水面型太陽能發電廠首年預估可發電170萬度。(圖/業者提供) 台南市地政局主任秘書陳顯道表示,根據法規在埤塘要裝設踏陽光電相關設施必須進行申請,若面積在2公頃以內只要向主管的經發局提出計畫申請,但若是面積超過2公頃則獲得經發局核准之後,需要再向地政局申請變更地目成為特定專用區,才能開始動工興建。 而此次佳里提出計畫的是法商夏爾特拉旗下子公司「雷特電能事業群」,採用專利Hydrelio浮筒技術,預計首年可以發電170萬度,電量可滿足500個家庭一年使用所需。 該公司總經理葉士德表示,該水面型發電廠目前底下的埤塘並無做養殖使用,但未來希望能結合「漁電共生」、「農電共生」,讓農民或養殖戶在進行原本的工作時,也同時能享受太陽能發電的被動收入,讓開發更具經濟效益。 本文轉自:https://house.ettoday.net/news/1945622  

豬屎變綠能 打造屏東首座循環農業示範基地

環境科技業者與14家養豬場合作 內埔建集中處理廠 利用沼氣發電 〔記者邱芷柔/屏東報導〕養豬場未經處理的廢水不僅異味難聞,還會污染河川,中央近年來積極推動循環經濟與沼氣發電,並且祭出補助、躉購等誘因,成功吸引業者到內埔鄉建置集中處理廠,讓養豬廢水循環再利用,可做為農地澆灌,更可併聯線上電網,目前已取得在地14家養豬場合作意願,打造屏東首座循環農業示範基地。 解決異味 養豬廢水循環再利用 利德邁環境科技公司董事長黎德明說,沼氣發電屬於環保發電方式,相較於風力和太陽能發電,沼氣來源相對穩定,不必看老天爺臉色,環保署推出畜牧糞尿收集處理回收氨氮示範計畫,經濟部也調整躉購費率,每度電躉購5.1176元,吸引許多養豬、能源業者投入。 沼氣來源 較風力和太陽能穩定 業者計畫在內埔鄉三冠畜牧場附近建置集中處理廠,結合三冠、吳啟堂、龍軒等14家畜牧場,合計登記頭數達2.1萬頭,打造屏東首座循環農業示範基地,如順利設廠運轉,每日將可發7200度電,約可供480戶家庭日常用電。 未來每日可發電7200度 黎德明說,政府推動綠能及循環農業,透過固液分離、脫硫設備等,讓發酵完成的沼液沼渣回到田裡面做肥分使用,沼氣則可發電,降低龍頸溪上游污染問題,解決當地備受詬病的豬屎味。 許多中小型養豬場,對於高技術、高成本的污水處理,常感到心有餘而力不足,成為廢水管理漏洞,地方民眾希望政府改善畜牧業臭味及污染問題,在地豬農對於有業者願意投資協助處理,多抱肯定態度,合作意願高。 縣府:樂見民間投資 縣府農業處則表示,推動畜牧場沼氣發電及再利用是國家能源政策重要項目,對於民間投資樂觀其成,但養豬場沼氣發電仍需效益評估,用地取得及凝聚地方共識是能否成功設廠的關鍵。 本文轉自: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438917

國土法畫出農地總量81萬公頃 落實功能分區農地不能隨意變建地

縣市國土計畫即將於4月底公告施行日期,四年後國土功能分區圖上路,區域計畫法退場,特定農業區及一般農業區將重整,全部更名為「農業發展地區」,以面積、農用比例及土地完整程度,劃分為農業發展地區第一類、第二類,農地將不能隨意變更成建地,從一大片特定農業區挖出一小塊變成工業區的情形,可從此消失。宜維護農地面積則守住81萬公頃。 臺灣農地會「亂長東西」,未登記工廠突出於農地,常讓區塊已不夠方整的農地更加破碎,未來國土計畫的功能分區上路後,因為已經全部更名為農業發展地區,只能從事農業的產製儲銷及建立農村聚落,在國土計畫下,農業發展地區就是以農業發展設施為主,不會出現奇怪的工業區、工廠、加油站等與農業無關的建物。 國土計畫法於105年5月1日實施,全國國土計畫於107年4月30日公告,今年4月30日以前,就會公告縣市國土計畫的施行日期,並於四年後,即114年4月30日以前公告實施國土功能分區圖,土地利用都必須按規劃執行,無法隨意變更用途,是保護農地不再流失的重要法寶。 中央與18個直轄市、縣市各自訂定自己的國土計畫,但仍以中央指導為準則。未來,全國國土計畫每10年通盤檢討一次,縣市國土計畫每5年通盤檢討,以做必要變更。臺北市、嘉義市、金門縣、連江縣,則因全轄區均屬都市計畫或國家公園,免提國土計畫。 全國宜維護農地臺南市居冠占12% 雲林第二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國土功能分區將土地劃分為「國土保育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以及城鄉發展地區」。與農業發展有關為國土保育地區第一類、第二類的農牧及養殖用地,以及農業發展地區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第五類,以上稱為宜維護農地面積,經各縣市盤點後,全國約有81萬公頃。 臺南市劃出宜維護農地面積93,000公頃,占全國12%居冠,其次為雲林縣80,146公頃,第三為屏東縣73,466公頃,第四為嘉義縣71,286公頃,以及第五是南投縣63,000公頃,第六為彰化縣61,700公頃等。 營建署指出,最優良的農地會劃為農一,是指具優良農業生產環境或曾投資建設重大農業改良設施的地區,例如農產專業區、農地重劃地區等,面積25公頃以上、80%作農業使用的土地,以從事農業「產、銷」為主的區域。 其次是農二,特色是具有良好農業生產環境,或是農業發展多元化地區,可以從事較多元的農業活動,例如農產品加工、休閒農業等,「產、銷、儲、運」皆可,可發展農漁村的六級化產業。 農三則是位於山坡地的農地,管制接近於農二,但因位於山坡地,在水土保持方面需要更多的關照。農五則是都市計畫農業區,按照都市計畫規定辦理,未來國土功能分區圖上路後,將限縮其利用,管制將盡量與農一相同。 農四則是鄉村聚落,為農村主要居住地區,也能從事簡單零售,及建設小型公共設施等,農委會希望透過農四的規劃,儘量將居民引導至農四地區居住,而不要住在零星散落於農地的農舍裡。至於農地上蓋農舍議題,由於農發條例第18條有規定農地可興建農舍,政府目前還在跟縣市溝通「鄉村地區整體規劃」,希望農四面積可以擴大。 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將大洗盤 114年土地分類將改變  114年4月30日前,國土功能分區圖將公告,屆時區域計畫法將不再適用。目前依照區域計畫法,非都市土地劃定為特定農業、一般農業、工業、鄉村、森林、山坡地保育、風景、國家公園、河川、海域、特定專用等使用分區,共有11種。  國土功能分區圖上路後,民眾土地的地號將有功能使用分區,例如「特定農業區」土地,將就換成「農業發展地區第一類」。不過,營建署強調,特農不一定全部都變更成農一;一般農業也並不是都變更成農二。 目前特農指的是,有做過農地重劃就叫特農,但是目前特農用地有不少上面有工廠,例如臺中、彰化原本特農用地,因農地工廠很多,形成農地破碎,在審議時大翻盤被劃入農二;也有一般農地,因長久沒有開發利用,土地完整,升級成農一。土地方整、面積夠大,且農用比例高者,為納入農一的條件。而農一、農二的土地管制強度不同,在農一土地上,不能隨便開挖養殖池,必須劃設專區。 本文轉自:https://www.agriharvest.tw/archives/57756

力推屋頂型太陽光電 經部啟動公有屋頂招租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政府力推屋頂型太陽光電,經濟部能源局啟動全台各縣市公有屋頂招標,預計釋出五.五萬瓩(五十五MW)。根據能源局規劃,將於今年四月底決標,明年七月底前完成全部裝置;另外,得標廠商要給機關管理人至少十%電費收入做為回饋金。 預計釋出5.5萬瓩 中央日前宣布將屋頂型太陽光電目標上調到八GW,能源局日前公告「中央機關公有屋頂聯合標租」,扣除離島地區,全台共十四案,多數是單一縣市自成一個標案,少數鄰近縣市,如雙北市、宜蘭與基隆,雲林縣、嘉義縣等綁在同一標案。 能源局太陽光電組長林文信解釋,要讓廠商有投標誘因,經盤點後,希望單一標案至少接近二MW(兩千瓩),所有標案中,以高雄市釋出的容量最大、達一萬瓩,桃園市一九四九瓩最小。 考量實地施作有不可抗因素,能源局給予廠商彈性,設置量不要低於清冊總容量七成即可,也就是中央機關的屋頂釋出最多可設置五十五.二MW,有打七折的空間,至少能設置到三十八.七MW。 能源局規劃四月底前完成廠商遴選案決標,今年底前廠商須完成承諾設置容量三十%,簽約後十五個月,即明年七月底完成全部屋頂太陽光電設置。 本文轉自:https://ec.ltn.com.tw/article/paper/1435231

農委會百億農業綠能貸款起跑

為配合農業綠能政策,建立農業與綠能共生經營模式,鼓勵農漁業者積極參與,農委會提供「百億農業綠能貸款專案」新台幣100億元的優惠貸款額度,其中30億元由農委會「農業節能減碳貸款」支應;另70億元由全國農業金庫「農業綠能設置貸款」支應。專案期限自110年3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農委會指出,「農業節能減碳貸款」對象為農漁民、農漁民團體及農企業,額度最高可達1.2億元,貸款利率農漁民為0.79%、農漁民團體及農企業為1.43%。借款人所需資金超逾1.2億元,或非屬農漁業者,可由全國農業金庫「農業綠能設置貸款」支應,貸款利率目前為1.625%。 農委會指出,借款人擔保能力不足,貸款經辦機構可協助送信用保證機構保證。農業信用保證基金配合本貸款專案對「農業節能減碳貸款」之信用保證手續費按該基金保證手續費率8成計收。 本文轉自: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302002418-260410

檢討擴編不利耕區 解決太陽光電缺地問題

去年7月,農委會調整農地發展太陽光電的政策後,強化了民眾不支持地面型的市場氛圍;農地列為禁地,連業者在建地上投資太陽光電,也不時遭來地方抗議,顯示今年光電產業發展,業者將迎來更大的挑戰。 現階段開發地面型案場不易,已公告的地層下陷及不利耕作區為唯一的機會。公會表示,政府匡列出可作為太陽光電投資的地層下陷及不利耕作區,面積多達數千公頃,但實際可以成案的比例,估計只有一成,建議擴大地層下陷區的範圍。 地面型案場的開發難度高,業者得過關斬將,包括成功整合土地、取得地主同意函,並確認饋線充足,檢視電網併接點,土地狀況也不能過於惡劣等,缺一不可,難度極高。有時,業者也會遇到寧可土地閒置,堅持不做的死硬派。至於土地持有人眾多、年代久遠,無法連絡到地主等情況,最終以失敗收場。 以屏東的地層下陷及不利耕作區廣達3,800公頃為例,業者在訴求環保、曉以大義下,實際可以開發成功的土地估計不到400公頃。很多土地「看得到、吃不到」;整合成功的機率約只有一成,絕不能以匡列的土地來計算未來的併網量,「絕對是高估,絕不可過度樂觀。」 中南部開出多個100MW級大型地面型太陽光電案場,但土地整合難度高,進展緩慢,後續不易看到新的大型地面型案。公會表示,規劃百萬瓦(MW)的超級大案,為加速完成政策目標所必須,土地是主要關鍵。從彰化、雲林、嘉義、台南到屏東所規劃的38個不利耕區,應用心檢討擴編的可能性,盡快解決缺地問題。 國外以不同的視角看待農地,很值得深思。美國俄勒岡州立大學進行的一項研究,得出「全球只要1% 農地用來種電,就可滿足全球電力需求」的驚人結論,使得農地再度成為焦點。 該計劃在都市、沙漠、熱帶草原和闊葉混合林等多種類型的地景安裝太陽能發電系統,意外發現,發電量最高不是既定印象中的沙漠,而是「農田」。這意味著,農夫在數千年前,就找到地表上最佳的日照地點。 太陽光電的輻射能量約為地球初始能源需求的7,146倍,風能達4.2倍,均遠大於其他再生能源。太陽光電與風電最具發展價值,台灣也正全力投入。 適時調整土地政策,發展太陽能,不會造成糧食短缺,反而在大量使用綠電後,減少碳排放,降低異常氣候帶來的洪澇,減少農業損失,甚至避免良田消失。台灣用來發展太陽光電的土地估計只要一萬公頃,配合能源局屋頂建置8GW的政策,就可完成台灣20GW的目標,應該理性思考土地如何合理利用。 本文轉自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722/5229220

全台廚餘每年可堆1.1萬座101 環保署力推廚餘發電

根據環保署統計,全台每年的廚餘回收量將近50萬公噸,可堆起1.1萬座台北101大樓,環保署積極推動生質能源廠,利用廢棄廚餘發電,台中廠已於去年上路,桃園廠將於今年7月啟用,雙北與高雄廠也在規劃興建中,一旦這5座生質能源廠皆運作發電,每年發電量將超過4千萬度,售電收入破新台幣2億元。 過年期間,民眾家中一定都有滿滿的食材。根據環保署2019年的統計資料,全國廚餘回收量逾49萬公噸,用廚餘桶堆疊起來大約是1萬1,300座台北101大樓的高度,大量的食物廢棄物除了會產生廚餘、溫室氣體排放等環境問題,也是一種資源浪費。 為了符合有機廢棄物生質能源化的國際趨勢,環保署積極規劃興建廚餘生質能源廠,推動廚餘發電,台中市率全國之先,生質能源廠已在去年6月正式發電,第二座桃園生質能源中心也將於今年7月完工啟用,雙北與高雄目前也正參照這兩個縣市的經驗,規劃辦理相關作業,希望可以逐步把生質能源化技術擴展到全台灣。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科長劉俊迪說:『(原音)目前台中市的外埔綠能生態園區(堆肥廠)已經在去年6月15號正式發電,一直測試到去年年底,每噸的生廚餘它可以發133度電,我們希望透過台中的這個經驗,可以協助其他縣市來興建生質能源的處理廠。目前,第二個縣市預計在今年7月,桃園觀音的生質能源中心也會正式啟用,屆時台灣就會有兩座生質能源廠。』 環保署表示,一旦這5座生質能源廠都投入運作,預計每年共可處理23萬公噸廚餘量,每年發電量則達4,197萬度,每年售電收入將有2億1,479萬元,一年還可減少2.2萬公噸碳排量。 此外,為擴大廚餘去化量能,環保署也積極推動廚餘與其他生質廢棄物,如豬糞尿、下水道污泥共消化方式,以密閉式厭氧消化方式處理,可減少傳統堆肥的異味困擾;目前在屏東縣中央畜牧場已完成共厭氧消化槽設置,預計今年10月將可完成共消化試驗工作,如試驗結果可行,未來將可推廣至其他養豬場。 本文轉自: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091147

茄萣漁民盼中央劃設專區 靠綠電吸引年輕人返鄉接班

能源局去年公告的漁電共生先行區,高雄市共選定7個行政區、621公頃養殖區,其中以彌陀、路竹與湖內區最多,分別為261、133與120公頃。但養殖面積廣大的茄萣區,卻只有11公頃被劃入先行區,當地養殖漁民因此向立委邱志偉陳情,希望有機會加入漁電共生方案,在維持漁獲收入的狀況下,還能多獲取生產綠電的收益。 邱志偉說明,漁電共生先行區絕大部分都集中在他的選區,很多養殖戶向他陳情,因此他把能源局、漁業署與高雄市海洋局等單位找來茄萣辦座談,討論未來「中央劃設專區」的審核標準,未來他會持續推動漁電共生,讓養殖漁民能增加收入,同時也監督能源局,避免讓漁電共生變成只有電、沒有魚的狀況。 針對中央劃設專區,高雄市茄萣區農會總幹事楊至穎表示,目前未被劃入先行區的養殖區域,申請漁電共生的流程較為繁雜,必須仰賴EPC廠商(太陽能系統建置商)的協助。這對養殖漁民來說,話語權較低,若政府先協助劃入專區,養殖漁民可以找到條件較好的EPC廠商,雙方也能夠討論太陽能板的設置面積與租金,覆蓋率或許可低於40%,年租金也不用到一般行情的30萬,讓雙方互利。 漁電共生可增加收入 茄萣對漁電共生的支持度高,與養殖漁民的年齡層偏高有關,當地漁民平均年齡在70歲到80歲,目前願意接手魚塭的第二代則落在50到60歲,第三代幾乎都是上班族,因此漁電共生也被當地漁民視為增加額外收入的方式、吸引年輕人返鄉接班的誘因。當地養殖戶康小姐笑說,有利潤,年輕人才願意接手漁塭,不然現在女孩子聽到你做漁塭都會嚇跑,根本娶不到老婆。 除了增加租金收入,漁電共生對養殖本身也有不少正面效益,若在魚塭架設太陽能板,冬天能防寒害,夏天則可降溫。每次寒流來襲,茄萣養殖漁民就會在北側拉起整排黑網防風,避免魚蝦因氣溫突然下降而凍傷,若太陽能板架設在北側,就不用再設置黑網,夏天則能遮蔽一些水面,讓池水降溫。 今年,能源局將再額外推動4080公頃的「中央劃設專區」,待通過後,專區就能與先行區一樣,養殖漁民不需要另外提出申請,就能直接與光電業者合作建置太陽能板。對此,楊至穎表示,他目前已召集20到30公頃的魚塭主們,向能源局遞出相關資料,希望未來能被劃入「中央劃設專區」,能源局預計最快今年5月、最晚今年8月會公佈結果。 本文轉自:https://reurl.cc/V3zrZZ  

汙染農地設光電 擴大適用

助攻太陽光電,環保署昨(21)日修正相關辦法,擴大受汙染農地可申請設置太陽光電設施的適用範圍,納入地方政府改善中、改善完成的汙染農地,業者皆可評估經濟效益,並在地主同意的前提下,向政府申請並繳交改善費用後設置光電。據了解,擴大範圍後可供業者選擇的汙染農地,合計達600公頃。 環保署昨日表示,綠色能源發展已是各國趨勢,為使汙染土地多元化利用,並配合政府能源政策,環保署修正發布「受汙染土地設置太陽光電設施審查作業原則」,擴大適用範圍。 環保署官員說,業者在取得土地所有人同意後,可向地方環保機關提出申請文件,並確保汙染改善不受太陽光電設施設置作業影響。 此外,該作業原則也要求業者與地方政府簽訂行政契約,繳還地方政府代為支應的改善費用,確認雙方權利義務與土地所有人權益,由業者管理環境,保障土地資源不受汙染,以永續經營方式發展綠電。 官員表示,根據統計,目前地方政府改善中的受汙染農地約41公頃,改善完成的則有565公頃,合計606公頃,業者可檢視自身需求,並取得地主同意後提出申請。 官員表示,雖合計面積達到606公頃,但受汙染農地多數為零散的小面積土地,較不會牽涉到環評問題,業者可綜合評估經濟效益。 環保署表示,此次修正辦法,可達到政府、業者、地主三贏。 本文轉自:https://udn.com/news/story/7238/5193940

光電搶地砍芒果樹? 義暘:案場申請位置並不相同

媒體報導光電業者向屏東縣政府申請在率芒溪、士文溪溪床種電,涉及枋寮芒果產區遭控砍樹種電。義暘綠電今發出聲明表示,報導所指枋山鄉或土文溪溪床等地並非 義暘經國產署同意申請範圍,也絕無報導上所說蠻橫搶地砍樹之行為,在未完成申請程序前,不會貿然進行相關開發,也會依規定排除河川行水區、原住民保留區等不可開發範圍。 媒體報導光電業者向屏東縣政府申請在率芒溪、士文溪溪床種電,涉及枋寮芒果的產區,枋寮果農芒果樹鑑界時遭砍,遭批「搶地砍樹」。 義暘綠電今發出聲明,澄清指出在未完成相關申請程序前,不會貿然進行相關開發之作為,且會依規排除河川區行水區、原住民保留區等不可開發範圍。 義暘也說,該報導所指枋山鄉或士文溪溪床等地與義暘無關,也絕無報導上所說蠻橫搶地砍樹之行為, 部分報導有失公允。 此外,本案目前為先期規劃階段,未來也會持續保持與居民作良善溝通,尊重其意見。 對開發區域,義暘表示於去年3月依規定向國產署申請 「國有非公用土地申請提供開發」,地點為枋寮鄉金榮段,面積約56.3公頃;目前已通過國產署第一階段資格審查,並依規定排除河川區、行水區、原住民保留區等不可開發範圍,確保不影響國土保育。 義暘進一步說明,該範圍為枋寮鄉率芒溪以北之金榮段土地,並未涉及枋山鄉或土文溪溪床土地。且本案目前為先期規劃階段,後續將辦理說明會,邀集權益人參與並溝通在地意見;待完成地方意見溝通、主管機關審議及國產署正式同意後,針對有意願參與綠能開發的承租人土地進行開發。 而若承租人無意願參加,業者將尊重其意見,排除其土地於開發範圍之外並維持原耕作使用。 義暘也說,該開發案依規定辦理地方說明會、 環境與社會檢核、各級政府單位審查,同時須與各承租人(果農)溝通協議 取得「使用權拋棄同意」及國產署同意開發及委託經營。在程序完成前,不會貿然進行開發之行為或影響果農耕作之權益。 義暘表示,光電計畫為超過 20 年的能源事業,了解需取得民眾認同並 建立發展願景。期盼在綠能減碳、環境永續、居民生計之間尋求發展平衡,達到綠能政策良善立意,創造中央與地方政府、居民、企業三方共好 。 本文轉自: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3415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