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討擴編不利耕區 解決太陽光電缺地問題

去年7月,農委會調整農地發展太陽光電的政策後,強化了民眾不支持地面型的市場氛圍;農地列為禁地,連業者在建地上投資太陽光電,也不時遭來地方抗議,顯示今年光電產業發展,業者將迎來更大的挑戰。

現階段開發地面型案場不易,已公告的地層下陷及不利耕作區為唯一的機會。公會表示,政府匡列出可作為太陽光電投資的地層下陷及不利耕作區,面積多達數千公頃,但實際可以成案的比例,估計只有一成,建議擴大地層下陷區的範圍。

地面型案場的開發難度高,業者得過關斬將,包括成功整合土地、取得地主同意函,並確認饋線充足,檢視電網併接點,土地狀況也不能過於惡劣等,缺一不可,難度極高。有時,業者也會遇到寧可土地閒置,堅持不做的死硬派。至於土地持有人眾多、年代久遠,無法連絡到地主等情況,最終以失敗收場。

以屏東的地層下陷及不利耕作區廣達3,800公頃為例,業者在訴求環保、曉以大義下,實際可以開發成功的土地估計不到400公頃。很多土地「看得到、吃不到」;整合成功的機率約只有一成,絕不能以匡列的土地來計算未來的併網量,「絕對是高估,絕不可過度樂觀。」

中南部開出多個100MW級大型地面型太陽光電案場,但土地整合難度高,進展緩慢,後續不易看到新的大型地面型案。公會表示,規劃百萬瓦(MW)的超級大案,為加速完成政策目標所必須,土地是主要關鍵。從彰化、雲林、嘉義、台南到屏東所規劃的38個不利耕區,應用心檢討擴編的可能性,盡快解決缺地問題。

國外以不同的視角看待農地,很值得深思。美國俄勒岡州立大學進行的一項研究,得出「全球只要1% 農地用來種電,就可滿足全球電力需求」的驚人結論,使得農地再度成為焦點。

該計劃在都市、沙漠、熱帶草原和闊葉混合林等多種類型的地景安裝太陽能發電系統,意外發現,發電量最高不是既定印象中的沙漠,而是「農田」。這意味著,農夫在數千年前,就找到地表上最佳的日照地點。

太陽光電的輻射能量約為地球初始能源需求的7,146倍,風能達4.2倍,均遠大於其他再生能源。太陽光電與風電最具發展價值,台灣也正全力投入。

適時調整土地政策,發展太陽能,不會造成糧食短缺,反而在大量使用綠電後,減少碳排放,降低異常氣候帶來的洪澇,減少農業損失,甚至避免良田消失。台灣用來發展太陽光電的土地估計只要一萬公頃,配合能源局屋頂建置8GW的政策,就可完成台灣20GW的目標,應該理性思考土地如何合理利用。

本文轉自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722/5229220

No comments yet.

Leave a comment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