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權交易價格擬訂上下限 計畫編碼追蹤、限制移轉一次

攸關國內碳權交易的「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交易拍賣及移轉管理辦法草案」,環境部已在去年12月15日預告,昨(8)日舉辦公聽會收集意見,氣候變遷因應署副署長黃偉鳴表示,草案擬編碼追蹤、訂上下限、限制移轉(交易)一次,以防炒作價格,估今年上半年前完成公告上路。

依環境部預告草案指出,只要減量額採協議交易,並且交易數量未達100公噸、且屬「自願碳中和」等用途,就可以免收手續費。

在公聽研商會議,金管會憂心表示,恐有事業單位把大額交易切割成小額交易,規避手續費,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副署長黃偉鳴允諾會檢討。

此外,半導體協會代表也關心草案明定每個減量額度僅能移轉一次,希望開放適度轉售。但黃偉鳴坦言,「如此會不會發生無數次移轉的可能性」,不希望碳權成為炒作工具。

依據環境部預告國內碳權交易管理辦法,明定三種交易方式,包括定價交易、協議交易及拍賣。同時也預留兩大市場管控機制,第一,買入碳權不得轉售,第二,「必要時」環境部可指定交易價格上、下限。

昨日現場與會代表有人提出,訂定「下限」有其必要性。

該代表指出,減量額度交易價格之上下限參考依據應以碳費為基準,若減量額度價格過低,將導致企業大幅購買減量額度抵銷碳費,減少碳費的減碳效益。

該代表還提到,先期專案僅限於協議交易,企業有機會購入大量低品質且價格低廉的額度用以抵銷碳費,應將先期專案價錢的上、下限同樣納入法規規範之中。還有,若是國際碳權亦可以抵消碳費,碳交所引進的國際碳權應在此法案規範,設定交易價格之上、下限。

關於上、下限規定,黃偉鳴表示,這部分確實有來自各界的很多意見,目前則還在討論評估中。

此外,依預告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交易拍賣及移轉管理辦法,國內碳權交易可採定價交易、協議交易及拍賣等方式移轉減量額度,且依移轉辦法不同手續費從5%至10%不等。

對此,昨日研商會現場有產業代表反映,相較於證券交易手續費不到0.2%,碳交易手續費卻高達5%,建議環境部應考量。

對此,黃偉鳴說,仍希望排碳大戶應從自身減量做起,無法自身減量後再去購買抵換,這和金融投資商品不同,有其碳定價精神,而收取的手續費將依法進入溫管基金。

本文來自碳權交易價格擬訂上下限 計畫編碼追蹤、限制移轉一次 | 政經焦點 | 要聞 | 經濟日報 (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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