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仍是一個電力相對缺乏且供電不穩定的國家,國內更是因為高昂的電價屢屢造成民眾的不滿,加上國際能源價格的走高與通膨的影響,發展再生能源成為柬國不得不走的一條路,甚至從「綠電出口」找到商機。今年3月,柬埔寨與新加坡能源商Keppel Energy達成了有條件的採購意向協議,由於一條總長超過1000公地的海底電纜啟用,新加坡有望透過該電纜每年從柬埔寨輸送1GW來自太陽能與風力的綠電。 自巴黎氣候協議以降,如何減緩暖化變成為國際主流議題,而減少碳排最直接的做法,莫過於增加對再生能源與綠電的使用,根據國際能源總署(IEA)2022年的報告指出,到2027年之前,全球的綠能發展將面臨大爆發的成長,總裝置容量將一舉超過過去20年的總和。再者,隨著烏俄戰爭進入膠著,通膨與能源價格持續影響著各國經濟,導致無論是政府還是民間部門,都不得不積極投入再生能源,以因應氣候變遷的風險與挑戰。 對先進國家來說,綠能與減碳可以快速從政策口號變成市場方案,畢竟資源、資金與市場都已相對成熟健全,但對發展中國家甚至是最不發達國家(LDC)來說,發展再生能源似乎就變成一件困難重重的事,至少在投資與技術方面,必須仰賴來自其他國家的投入,加上政府要有一定的發展決心,否則勢必難以為繼。 柬埔寨在東南亞就屬於這樣的「不發達」國家,不過在使用再生能源方面表現倒是不俗,若看LowCarbon Power引用2021年的數據,柬埔寨全國約37%的用電來自低碳能源(相比台灣的綠能佔比為10%左右,美國則為21%),其中大部分來自水力發電(約佔33%)。當然,這些綠電基礎建設決大部分是由外資/外援採取公私部門合作(Private Public Partnership,PPP)等模式興建,而自2010年以來,中資大舉參與柬浦寨的電力發展,投入在發電、輸配電、以及水力,太陽能和傳統火力發電等領域。 柬埔寨不協調的「再生能源政策」 根據柬國政府2019年頒布的「再生能源政策」,便積極鼓勵再生能源相關的投資和開發,政府亦成立專責的再生能源部門,負責相關的規劃與優惠政策,例如稅收減免和補貼企業投入在綠能基礎建設的投入,或希望本國公司與外國合作技術轉移,藉此創造更多具可行性的綠能開發項目。在2022年,柬國與亞洲開發銀行聯合成立了一檔再生能源基金,其中包含了5000萬美元的政策性貸款,計劃用於加大再生能源的產出和提高能源效率,並鼓勵更多的外資投入柬國,特別是水力以外的太陽能與風電等領域。 柬埔寨水力資源豐富,約莫百個潛在的水力開發據點,蘊藏超過10GW的低碳電力,其中80%以上分布於湄公河主支流與洞里薩湖一帶; 而太陽能的部分,同樣具備相當大的優勢,氣候上乾季濕季分明 ,平均日照可達6-8小時(相比台灣與日本僅3-4小時),據世界自然基金會估算,柬埔寨全國現階段可利用的太陽能發電超過1GW,未來更是還有數倍的發展潛力;至於風力的部分,礙於技術門檻較高初始投資額也較大,近幾年才開始陸續有廠商進駐這塊領域。 只不過,柬埔寨素來以政府貪污腐敗,行政效率不彰為人詬病,就算祭出大量優惠與政策,短期內可能還是會讓多數大型能源投資商謹慎考量。再者,柬國政府也承諾要在2050年以前實現碳中和目標,但由於具體並未明確提出相關政策,來擺脫對石化燃料的依賴(即便已宣佈不再興建新的煤電廠,但煤的進口量不減反增),故不少專家也對此抱持懷疑。根據近期發布的「柬埔寨2022-2040電力發展總體規劃」報告,明確指出在潔淨能源的轉型時程上存在重大延誤,理由包括政策在執行的層面經常伴隨弊端,以及公職人員徇私舞弊,或是在很多適合建置太陽能與風電的省份,根本卻乏足夠的基礎建設與饋線,導致電廠產生的電力沒辦法輸送到國家電網,更遑論讓一般大眾與工商界使用綠電。
為減緩全球暖化及氣候變遷對生態、環境及經濟所造成的威脅,行政院環保署推動「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縣市執行績效評比」,要求縣市政府落實溫室氣體減緩與氣候變遷調適策略,依成效進行評比,屏東縣政府2022年執行成果再次榮獲特優佳績。 屏東縣率全台之先達成民生用電RE 100目標。(屏東縣政府提供) 屏東縣長周春米指出,在縣府各局處有效整合行政資源,通力合作下推動溫室氣體減緩行動、氣候變遷調適作業及施政接軌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多元逐步累積階段性成果,如推廣汰換燃油機車,縣內電動機車總設籍數達非六都第二、增設Youbike公共自行車系統及推動電動公車及智慧運輸資訊平台,提升再生能源設置量供應民生用電。 屏縣府更首創「海廢帶回、漁獲自肥」及農業廢棄物一條龍處理鏈等策略降低本縣碳排放量,並於獅子鄉枋山溪進行伐木基地造林厚植碳匯量;易受氣候災變影響偏鄉部落分別推動智慧防災及防災型微電網,並於各鄉鎮設置共融遊戲場提升綠地面積降低熱島效應,因應開發二峰圳伏流水計畫,考量在地農特產,推出多元化農、漁業保險等。 以「土地複合利用」理念設置北興光電共融運動設施。(屏東縣政府提供) 屏東縣推動永續發展及因應氣候變遷成果,同時取得台灣、國外環境永續評鑑肯定,如「縣市政府環保永續施政表現評量」為非六都唯一連續3年維持優A等成績,「2022年縣市氣候能源治理評比」取得非六都唯一A級、全臺第二名佳績(僅次於臺北市)。另連續3年取得國際碳揭露平台具領導力城市等,更以零預算模式發展綠能經驗於2023年全球智慧解決方案報告書獲「可複製性及可拓展性」指標最高分。 屏東縣環保局表示,今年2023年2月15日台灣甫通過氣候變遷因應法,納入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而氣候變遷行動需要全民力量,環保局持續引導民眾由生活轉型落實淨零綠生活,輔導各行政單位參與低碳永續家園認證,採取由下而上方式,逐步改變民眾生活行為,落實低碳生活。 偏鄉部落推動防災型微電網避免孤島效應發生。(屏東縣政府提供) 環保局指出,綠色淨零是屏東塑造希望永續城市策略之一,藉由「加速綠能發展、穩定綠電供應」全力確保人人享有可負擔且穏定的綠電及再生能源,並積極輔導屏東百業善盡分擔國家氣候責任。 在完善低碳永續城市方面,策劃智慧電動化、自行及人行的低碳公共交通路網,導入智慧自駕電動巴士;在全民節電則努力降低住商整體用電及提升屏東綠建築數量,發展經濟活動,並兼顧保護生態、復育及改善土地管理等策略,未來將依循自己的步調,逐步實現希望城市。 全台首創「海廢帶回、漁獲自肥」兌換屏東在地農特產品。(屏東縣政府提供) 屏東縣獲2023年全球智慧解決方案「可複製性及可拓展性」最佳獎。(屏東縣政府提供) 本文來自推動氣候變遷行動有成 屏東縣獲特優佳績 | 環保署 | 再生能源設 | 大紀元 (epochtimes.com)
隨著國際自願性碳權市場逐漸展露頭角,買家偏好的碳權來源也開始產生差異化。根據碳驗證標準(VCS)、黃金標準(GS)、美國碳註冊登記(ACR)及氣候行動儲備方案(CAR)等廣泛使用的碳驗證標準,已退役的碳權主要來自以下八種來源:能源效率提升、燃料轉換、工業氣體減排、基於自然的解決方案、再生能源、廢棄物處理、家戶設備及煤層氣等。 其中,再生能源及以自然為本的解決方案是最主要的兩大來源,分別佔了30%至40%。因此,接下來我們將針對這兩個項目的發展進行探討。 再生能源項目將不再主導碳權市場 再生能源專案數量一直都佔據所有項目之冠(如下圖一所示)。在2010年代初期,風力、太陽能及水力發電的成本相較煤炭和天然氣高出許多,因此自願性碳信用是確保這些項目能夠運作的方式。然而,由於現在的成本大幅降低,且再生能源項目數量在印度、巴西和中國等國家快速增加,自願性碳市場不再只是融資工具,甚至能夠藉此獲取超額利潤。這正破壞了自願性碳權的前提:須具備額外性(即專案必須能促進實際的碳減排)。 而在這些國家中,再生能源專案無論如何都會被建立,因此不再具備額外性。VCS和GS都注意到了這個情況,因此GS於2019年宣布,從2020年開始,任何屬於中高收入或高收入(由世界銀行定義)的國家或區域併網再生能源項目,即視為不符合GS- VER[1] 或GS-CER[2] 之要求,並無法取得碳權;同時,VCS也發佈了類似的聲明。基於全球最大的兩個項目認證機構這番作為,可以預見未來再生能源項目申請碳權的數量會大幅縮減,轉而回歸電證分離的綠電憑證或簽訂購電協議(PPA)。 圖一、自願性碳信用專案數分佈(分項目類型) 自然為本解決方案獲青睞 價格持續上升 基於自然的解決方案有常見的以下五種:改善森林管理(IFM)、植樹造林/再造林/植被恢復(ARR)、減少森林砍伐和退化造成的排放(REDD+)、再生農業[3] 及藍碳[4]。結合上圖一與下圖二可以看到,雖然目前再生能源項目仍佔多數,森林及土地使用項目的總交易值反而遙遙領先。這主要是因為單一再生能源項目能產出的碳權數量有限,且單價較低。 另外,或許有人對此感到疑惑,因先前提到再生能源和以自然為本的解決方案為碳權的主要來源,為何在圖一中卻僅佔17%?這是因為以自然為本的解決方案雖然案件量較少,卻能產出較大的碳權量,動輒都是其他項目的10倍以上。 因此,企業端為了避免漂綠嫌疑及下游品牌商不認可的風險,多寧願投入更高的成本購買品質較佳的碳權。同樣的,開發商也嗅到了這個商機,考量到未來價格趨勢與高碳權產出效率,目前正積極投入在中南美洲(例如尼加拉瓜、哥斯大黎加)及東南亞(例如印尼、馬來西亞)等地的森林種植及復育地計畫。 圖二、2017-2021自願性市場總交易值變化(分項目類型)[5] 圖三、各類型碳權價格走勢 漂綠議題凸顯 碳權品質不容忽視 自願性碳信用一直存在項目類型與方法學上的爭議,對額外性的認定也有待商榷;然而,隨著市場規模擴大,相關的法規與方法學正趨於嚴謹中。目前歐洲地區對於碳權的認可範圍已明顯限縮,專注於發展以自然為本的項目,新的再生能源專案將不再被承認。 由於方法學完整度的差異,即使是以自然為本的項目仍可能面臨有效性問題。如2017年前的REDD+項目被認為品質較差,雖然價格便宜,卻容易導致抵銷無效;2020年後所產生的碳權則因為更注重與永續發展目標(SDGs)項目的連結性,其價格與市場接受度普遍較高。 綜上所述,自願性碳權市場的快速發展吸引了許多開發商、經紀商、投資者與買家的進入,然而碳權的價值不能單以價格認定,品質的優劣更是關鍵;若以漂綠為目的購買便宜的碳權,而缺乏實際的抵換效益,則依舊是徒勞無功。 [1] VER(Voluntary Emission Reductions)為經聯合國指定的第三方機構認證之溫室氣體減排量,屬於自願性市場的碳信用額度。 [2] CER(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s)為聯合國清潔發展機制(CDM)認證的項目中,經過收集、測量、認證、簽發所產生之減碳單位。 [3] 再生農業主要透過土地管理實踐(例如作物輪作等)以固存土壤中的碳。此做法可以提高作物產量、養分密度、土壤健康及保水性。 [4] 藍碳係指儲存在海洋和海岸線生態系統中的碳,常見做法如透過種植紅樹林來進行碳封存。 [5] 資料來源:Ecosystem Marketplace ※本文授權自InfoLink Consulting,原文見此。 你可能也想看: 碳價深度解析》碳權怎麼買賣?碳稅與碳費又有什麼不同?一文讀懂碳交易趨勢 藍碳、森林碳匯可以幫助台灣達成碳中和?一文看懂什麼是「以自然為本解方」
證交所為配合政府推動氣候變遷因應政策,26日董事會通過,擬與行政院國發基金共同設立台灣碳權交易所公司,初步資本額為10億元,其中證交所擬投資6億元;證交所指出,碳權交易所預計7月底、8月初成立,初期先以「碳顧問諮詢和教育宣導服務」為主。 證交所表示,董事會決議通過,依氣候變遷因應法與國發基金共同設立台灣碳權交易所公司,規劃額定資本額15億元,首次發行1億股,初期資本額10億元,證交所投資6億元,國發基金投資4億元。 證交所並指出,因淨零減碳為全國性議題,為服務廣大企業需求,規劃碳權交易所總公司設於高雄,資訊交易中心設於台北,於兩地分設據點分工營運,採取雙中心概念營運。 證交所強調,碳權交易所所營業務將包括:氣候變遷因應法所定額度的交易、國外碳權買賣及碳顧問諮詢和教育宣導服務三大業務,未來將配合相關法規開放進程,分階段設立不同業務之相關機制及系統。 證交所副總兼發言人陳麗卿指出,碳權交易所預計今年7月底、8月初完成登記成立,初期將先以「碳顧問諮詢和教育宣導服務」為主;有關國內碳權及國外碳權商品交易,都要等到環保署依氣候變遷因應法訂定子法後,才能開放。目前無法得知子法何時可訂定完成。 陳麗卿強調,國內或國外碳權買賣,都需要在環保署訂定的規範下,包括登錄機制、品質與外加性認可之標準、能夠抵扣之額度上限等。 因此,她特別呼籲投資人購買碳權相關股票宜注意投資風險,並不是種樹、買地、用綠電就可以獲得碳權;森林、土壤不會自動產生碳權,相關專案須經完整性、適用性評估及外加性檢視,並經查證、認證及審議等程序後才會核發並轉為可買賣的碳權。 陳麗卿再次提醒投資人,投資前應對碳權有正確認識,審慎評估相關股票的投資風險,以免衝動投資。 本文來自台灣碳權交易所 定案 – 工商時報 (ctee.com.tw)
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案,明定建築物新建、增建或改建,達一定規模以上者,除了有受光條件不足,或者其他可免除情形外,起造人應設置一定容量以上太陽光電發電設備。 為了更加速推動再生能源發展政策,達成淨零排放目標,行政院院會去年12月8日通過經濟部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函請立法院審議,增訂規範新建、增建及改建符合一定條件的建築物,應於該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 根據三讀通過條文,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或公營事業在新建、增建、改建公共工程或公有建築物時,其工程條件符合再生能源設置條件者,應該裝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 三讀條文增訂建築物的新建、增建或改建,達一定規模者,除有受光條件不足或其他可免除情形外,起造人應該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其中建築物範圍、一定規模、一定裝置容量與其計算方式、受光條件、可免除情形及其他相關事項的標準,由中央建築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三讀條文明定,中央主管機關得考量下列再生能源熱利用的合理成本及利潤,依其能源貢獻度效益,訂定熱利用獎勵補助辦法,包括太陽能熱能利用、生質能燃料、一般廢棄物或事業廢棄物經處理後製造為燃料者,以及其他具發展潛力的再生能源熱利用技術。 三讀條文增訂,為設置地熱能發電設備而有探勘地熱能之需要者 ,應該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地熱能探勘許可,中央主管機關應該會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進行審查,地熱能探勘許可的有效期間為兩年,有正當理由者,得在屆期兩個月前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展延,次數以兩次為限。 三讀條文規定,為設置地熱能發電設備而有開發地熱能之需要者 ,應該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地熱能開發許可,中央主管機關就這項申請,應該會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進行審查。 三讀條文明定,申請地熱能探勘許可或開發許可的內容,如果有涉及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及其周邊一定範圍內之公有土地者,申請人應該在申請前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規定辦理。 三讀條文規定,取得地熱能探勘許可或地熱能開發許可者,未依地熱能探勘許可內容探勘地熱能,或者未依地熱能開發許可內容開發地熱能,中央主管機關應該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處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再通知其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得按次處罰。
你可以先知道: (1)專家表示,都市熱島效應透過改變大氣熱力條件及穩定度,來改變降雨的位置跟強度,台灣目前設置太陽能板的總面積與單位熱源,應還不足以達到此條件。 (2)專家表示,午後雷陣雨比較會受到熱島效應影響,鋒面、颱風等天氣系統的降水比較不會,但還是得依氣象條件、地理環境而定。 (3)美國研究是太陽能發電廠與沙漠荒地 網傳「太陽能板會造成熱島效應」的訊息,內容聲稱因為台灣南部設置大量太陽能板,導致溫度上升,影響水氣生成;國外研究也顯示,太陽能發電站溫度會比周圍高出 3 到 4 ℃。經查證,台灣是海島,會受帶陸、海風調節影響,太陽能板面積相對於台灣國土面積還太小,而且不夠集中,應仍不足以改變台灣上空的氣溫;熱島效應會影響夏季午後對流降雨,但須依氣象條件、地理環境而定,鋒面、颱風等天氣系統的降水則比較不會受到影響。至於美國的研究,主要是在沙漠荒地進行,與台灣自然環境不同,無法依研究結果類推適用。 太陽能板導致不下雨? 原始流傳版本: 台灣南部已超過600天都沒有大雨,氣象專家稱,儘管梅雨季即將到來,但南部降雨仍不樂觀。不少人懷疑這跟南部大量的太陽光電板造成熱度上升、影響水氣生成有關。 國內外早不知有多少科學研究報告顯示,太陽光電板會造成熱島效應,熱島會阻礙鋒面的形成;再者,光電板產生的熱能會被釋放到周圍的環境,對降雨不利。 美國馬里蘭大學的研究指出,太陽能發電廠可引發熱島效應,與附近相比,太陽能發電站周圍的溫度高出3至4度。這項研究報告已刊登於《Scientific Reports》。 另有研究指出,大量太陽光電板所加劇的熱島效應會影響熱對流,因而降低山區午後雷陣雨的機率;若再加上大量火力發電,更使得台灣上空的溫度高於颱風,所以颱風進不來。 查證解釋: 網傳訊息的原始出處為何? MyGoPen 依網傳訊息進行關鍵字搜索,可以找到原始出處來自《中時新聞網》 2023 年 5 月 1 日發布的社論《 廣設光電板的災難 》,內容提到太陽能板會造成熱島效應,影響熱對流,因而降低降雨機率;美國馬里蘭大學( University of Maryland )一份刊登在《科學報告》( Scientific Reports )的研究也顯示,太陽能發電站的溫度會比平均高 3 至 4 ℃。 上述內容主要可分為:(一)太陽能板是否會造成熱島效應,減少降雨機率?(二)太陽能發電站平均溫度是否比較高? MyGoPen 協請台灣科技媒體中心( SMC )諮詢台灣大學大氣科學系陳正平教授、成功大學建築學系暨規劃與設計學院林子平副院長及中央研究院環境變遷研究中心林傳堯研究員等專家意見。 (一)太陽能板是否導致地表溫度上升,減少降雨機率? 陳正平表示,地表上無論有無設置太陽能板,都會反射陽光(反照率,或稱反射率 albedo )。物體反照率越高,反射越強,地表加熱效應越低;相反的,反照率越低,地表就會吸收越多熱能。 「有、無裝設太陽能板」何者反射較強?一般來說,太陽能板的反照率低於沙地、水泥地,高於水體、森林,但可能受到太陽能板新舊、水體大小等因素影響。討論太陽能板反射時,也需要考慮太陽能板所吸收的太陽能(包含光與熱),一部分轉為電能,另一部分變成熱能,而後者會加熱地表與大氣。 (補充:目前太陽能板反照率約在 0.15 – 0.2 之間,根據「 Climate Data Information 」的資料,海洋的反照率約為 0.07 – 0.1 ;森林約 0.08 – 0.15 ;沙漠約 0.4 ,數據會受到量測時間、量測方法的差異而有所不同。) 林子平表示,太陽能板反照率 0.15 ,代表「入射的太陽輻射有 15% 被反射」,其餘 85% 則被太陽能板吸收。而這 15% 反射到天空的輻射屬於短波(波長< 3μm ),大部分可以穿越大氣層離開地球,因此對大氣的加熱影響有限,也不至於明顯影響降雨。 對於太陽能板設置而言,要注意的並非板面反射量造成大氣與降雨的影響,關鍵點在於板面吸熱後造成的材料及周圍環境升溫。板面升溫後,釋放的輻射屬於長波(波長> 3μm ),能量雖然比短波小,但剛好可以增加空氣粒子的動量,因此太陽能板的設置場域就會顯得格外重要。 林子平表示,如果是地面型光電(例如台灣推動的「漁電共生」),因光電板、支架、地面都是人工材料,所以會比原來的自然地表吸收更多的熱量,而釋放出較多的熱輻射,使周圍氣溫微幅上升。不過,地面型光電通常會設置在郊區,且風速較大能有效散熱,所以不致於產生嚴重的都市熱島效應。 如果是屋頂型光電(例如學校、工廠廠房等),若設計得當,可以創造牆面、窗戶、屋頂的陰影,或阻絕陽光進入室內,讓室內降溫。如此一來,開啟空調的時數降低,運轉時排出熱量減少,反而能有效讓都市降溫
近期各界對於碳定價、碳交易等高度關注,有許多不同的看法及想像,其中包括推動碳交易可能產生漂綠的疑慮。對此,環保署表示我國分階段徵收碳費,同時鼓勵事業執行自願減量專案,對於減量額度抵換交易有把關機制,讓碳交易是減碳助力而非漂綠。 氣候變遷因應法(下稱氣候法)在今年2月15日正式上路,將推動實施碳費,透過經濟誘因促使納管事業加速減碳,同時也鼓勵事業或各級政府自行或聯合共同提出自願減量專案申請取得減量額度,取得之後可以移轉、交易或拍賣予有需求者,以提高減量成本有效性。為強化減量額度交易監管,氣候法亦明定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託中央金融主管機關或其指定之機關(構)辦理額度交易。 碳交易可能衍生「漂綠」疑慮為近期各界關切議題之一。「世界經濟論壇」(WEF)將企業常見的漂綠樣態分為兩大類:其一是「選擇性的資訊揭露」,企業只揭露其生產活動對環境有正面影響的訊息,且忽略或刻意忽視對環境可能造成負面影響的訊息;其二是「象徵性的行動」,企業僅做表面上對於其形象有正面助益的象徵性作為,卻忽略解決實質問題,如宣示碳中和卻忽略應有的減排行動。 環保署表示,企業「漂綠」會誤導社會大眾,並且延遲淨零轉型相關工作之推動。該署參照WEF 提醒,納入相關工作推動及子法訂定考量。首先,環保署已公告納管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具有這些排放源的事業必須就其排放場域邊界逐一鑑別排放源並計算排放量,於其盤查報告書具體明確揭露其生產活動可能產生的各種溫室氣體排放量,且其盤查報告書已經過第三方查驗機構之查證後公開於「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平台」(https://ghgregistry.epa.gov.tw/epa_ghg/)。 其次,環保署將依氣候法第25條及第36條分別訂定子法,以分別規範國內額度審核及交易等應遵行事項,並委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或其指定機關(構)辦理額度交易事宜。減量額度審核之後,取得額度之事業可將額度移轉或交易予有需求者,作為其抵減碳費或新設變更排放源增量抵換之用,或作為其自主對外宣告抵減某些生產活動之用(即俗稱碳中和)。 環保署表示,為達2050淨零排放目標,國際間對於自願碳交易市場愈來愈謹慎。環保署也同步採行二大策略:其一對於減量額度(有人稱為「碳權」)之審核必須符合可量測、可驗證、可報告(MRV)之原則,以確保實質減量;同時須符合具備外加性、保守性、永久性、避免產生危害及避免重複計算等五大原則,以避免減量額度被拿來抵減時,減損到原來相關管制規定預計達到的減量成效。其二,有關額度交易,環保署已委託金管會,金管會已指定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臺灣碳權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該署將訂定子法明確規範交易程序、對象及相關限制,同時對於未來可以交易的減量額度,也會依照上述原則審慎評估選擇後,納入規範及推動。 環保署呼籲,事業應該優先建立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能力,掌握自身排放量、重點排放源等,並據以規劃採行減量措施,盡可能降低生產活動的排放量才是具體減量行動,利用減量額度來抵減是最後手段,且須慎選採用的減量額度,以免淪為「象徵性行動」而有漂綠之嫌。 本文來自防漂綠 穩健推動碳交易-環保新聞專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epa.gov.tw)
文:劉如意(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許量然(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專員) 近日《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正進行修法,其中第12-1條「未來新建、改建與增建建物,需要強制加裝一定比例的太陽光電設備」的修法條文引起關切,民間除了憂心建物成本提高或轉嫁、提醒須留意景觀感受等想法,多數民眾可能直觀地認為北部發電效益不佳,強制加裝太陽光電恐造成其他問題。 本文想點出,我們需要擴大尺度,將北部的太陽光電發電效益置於淨零減碳目標下,並與高緯度國家相比,才能彰顯其價值。同時提出四個北台灣公民電廠的發電實例,證明北部案場除了具一定的發電效益,更有不可量化的在地價值與意義指標,是淨零未來的重要基石。 一、太陽光電只有南部適合? 先看看高緯度國家怎麼做 「台灣北部不適合發展太陽光電吧!」關心再生能源發展的朋友,應該時常在網路上聽到這一類的說法。多數民眾認為相比於南部,北部「日照時間少」、「陰雨天多」,導致太陽光電發電效益不佳,不僅不符合成本,也無法達到減碳目的,因此不應該在北部推動。 然而,北部真的無法發電嗎?事實上,比台灣緯度更北的國家,也推動太陽光電。例如日本與德國,在近年都推出了建築安裝光電義務的相關法案。同樣緯度高於台灣的歐盟也在2022年訂下策略,不僅規範建築2029年皆需要強制加裝光電,同時也要求新建建築都應具備安裝太陽光電的能力。也就是說,這些緯度高於台灣、實際上日照時數更短的國家,都將太陽光電視為淨零能源政策的重要目標。 日本與德國既然強制推動太陽光電,代表他們實際上發電效率非常優異嗎?我們可以從數據來看:「容量因數」(Capacity factor)是判斷發電效率的一個重要指標。代表發電裝置在一年中的實際發電量與裝置容量最大發電量的比例。簡單來說,就是平均可發電量。 日本預估2023年住宅用太陽光電容量因數平均為13.7%;而德國估計2021年屋頂太陽光電容量因數約為10.3%左右。台灣的數據則顯示,即便是潮濕多雨的北部[1],2022年平均的容量因數為12.47%,也有著不輸這些國家的發電潛力。 二、不完全以利潤為導向的公民電廠,發電量也有大潛力 除了發電效益外,由於光電具備規模彈性、進入成本低的特性,公民參與的門檻相對較低,也發展出許多別具意義的公民電廠。以下我們將從四個北部「看重價值更勝於價錢」的公民電廠的案例,其發電量的潛力以及所創造極大的社會意義。 為什麼以公民電廠為案例,而非規模型案場?公民電廠是由民眾自主發展、討論及參與再生能源的設置過程,從提供屋頂空間、興建電廠或資金來源到售電利潤分配,都有社區或民眾的加入,有著高度的參與度與公益性。 北台灣四座公民電廠的位置與相關資訊。製圖: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許量然 (一)信義新城公寓大廈 併網日期:2019年6月 裝置容量:145.7KW 年均發電量(2021-2022年):12萬9184.2度,每月可供35戶家庭用電[2] 容量因數[3](2020-2022年平均):10.12% 案場位置:台北市信義區公寓大廈頂樓(社區中10棟大廈的頂樓皆有安裝) 信義新城是台北市第一個公寓大廈型態的公民電廠。除了將售電回饋於社區居民,太陽光電板的設置也結合遮雨與水撲滿的設計,減少雨水直接打到屋頂造成的漏水現象。社區管委會也積極分享自身推動經驗,成為社區結合光電良好的示範場域。 (二)關渡國中干豆好 併網日期:2020年10月22日 裝置容量:19.845KWp 年均發電量(2021-2022年)2萬3015度,約可供六戶家庭用電 容量因數(2020-2022年平均):13.24% 案場位置:北投區關渡國中屋頂 干豆好公民電廠是台北市第一座「公有屋頂」開放公民集資的公民電廠。由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攜手地方居民共同集資,並將其收益撥出部分回饋於關渡國中作為能源教育使用。同時也透過此次示範,促使台北市開放其他公有屋頂成為公民電廠場域。 干豆好案場規模是四個案場中最小的,但以2021與2022年的平均發電量來計算,容量因數達13.24%,已經高於北部縣市平均值。2021年的容量因數也高於全台平均的13.82%,證明即便不足20KWp的小案場,發電效益仍不容忽視,也可佐證北部是具有發電潛力的。 (三)長老教會天空7號 併網日期:2019年10月28日 裝置容量:50.63KWp 年均發電量:5萬6500度,約可供15戶家庭用電 容量因數: 12.74 % 案場位置: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事務所 天空7號案場是由綠主張綠電合作社於長老教會屋頂設置,希望透過與信仰中心的結合,破除北部不適合發電的效率思維,強調以實踐激發社會學習與討論。透過頂樓設置太陽能發電系統結合良好維運,可以減少近40年老屋頂的隔熱層劣化及漏水情形,以及頂樓層的夏季電費支出。 (四)翡翠一號 併網日期:2021年9月 裝置容量:80.92 kWp 年均發電量(2022):6萬5668 度,約可供18戶家庭用電 容量因數:9.23% 案場位置:金山皇后鎮森林露營區 翡翠一號由北海岸反核行動聯盟、陽光伏特家、在地企業以及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共同發起並對外募資。是台灣最北的公民電廠,位於核一、核二廠中間,象徵從過往核電廠的受害者,成為能源的創造者。與核電廠為鄰長達50年後,公民電廠的打造如何見證地方創生與重新修補地方關係的過程,以及地方重新出發的動力,是台灣能源轉型的最佳案例。 營運滿一年的翡翠一號,雖然容量因數為四個案場最低,但夏季8、9月的發電量與關渡國中干豆好相去不遠,發電差異主要出現在冬季。由於每年的氣候狀況不同,需要再觀察未來冬季的發電情況。 綜整上述四個公民電廠案例,整理其容量因數以及社會意義: 電廠 信義新城 干豆好 天空7號 翡翠一號 容量因數 10.12% 13.24% 12.74% 9.23% 年均發電量(度) 12萬9184 2萬3015 5萬6500 6萬5668 可供家戶用電 35戶 6戶 15戶 18戶 社會意義 台北市第一個公寓大廈型態的公民電廠。 台北市第一個公有屋頂開放公民電廠。 與信仰中心結合,強調實踐學習,激發社會討論。 象徵從過往核電廠的受害者,成為能源的創造者。 整理:劉如意、許量然 上述案例顯示,公民電廠的發電效益雖然無法與規模型商業案場比擬,但絕非不能發電,更具備金錢以外的社會價值。 此外,有些民眾認為陰天太陽能板就無法發電。我們以2022年6月4日關渡國中干豆好的發電數據來看,即便當天是暴雨警報,太陽能板仍持續正常發電。 2022年6月4日為降雨日,該天仍可發電。圖片來源: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吳心萍提供 三、研究顯示,夏季南北部太陽光皆相當充沛 以台電統計2022年容量因數來看發電狀態,北部地區除了基隆明顯較為低落之外,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市、宜蘭縣的年平均容量因數都有13%。整體來看,北部與南部發電效率落差不大。 2022年太陽光電容量因數。圖片來源:台電網站 北部發電量在某些季節與天候狀況,甚至可媲美或超越部分南部區域。根據楊銘[4]等人在「氣候與環境因子對屋頂型太陽光電發電量之影響」[5]一文中指出,在其所探討的三年期間,由於每年7、8月間,南部地區有多次降雨嚴重情形,使得中南部的全天空日射量大降,北部的太陽光電廠每日瓩所產生的發電量,多次高於中部與南部地區的太陽光電案場。由此研究得知,南北的太陽光皆相當充沛,可為互補作用。 四、淨零轉型的社會工程,北台灣不可缺席 近日《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法讓建物加裝太陽光電的話題再掀討論。我們認為應該在此時強調,再生能源是達成2050淨零的方式之一,其中屋頂光電的設置尤其重要,能夠減少地面光電的土地需求,加速達成淨零目標。 此外,北部太陽光電設置有其必要性與價值,從數據來看,北部發電效率與南部落差僅在於冬季,也不亞於日本、德國等正推動光電義務政策的高緯度國家,不應該以北部發電量不佳來忽視其發電潛力,若加上公民電廠所帶來的社會意涵,效益可謂再加倍。只要善用不同區域的季節特性與天候差異,太陽光電有機會為區域電力供應提供互補作用,從而提升電力供應系統的穩定性。 同時,北部太陽光電的設置更有助於提高北部能源自給率,減少「南電北送」的現況。若安於「北部發電量不佳」的說法而放棄北部,即便未來再生能源成為台灣發電主力,南電北送的不公平現況也不會減緩。 我們應該擴大尺度,將北部的太陽光電發電置於淨零減碳目標下看待,重視其發電效益與可創造之社會價值,透過完善的法令與政策,創造捲動全民參與的社會轉型工程。 註釋 [1] 北部縣市為宜蘭、基隆、新北、台北、桃園以及新竹。 [2] 根據工研院《2021家庭用電資訊百科》,2021年家戶用電每月約為311度。 [3] 容量因數計算公式為:總發電量(年) / (裝置容量*360*24)*100% [4] 淡江大學經濟學系經濟與財務碩士班碩士生。其餘作者:淡江大學經濟系教授廖慧珠、南華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助理教授李怡慧、真理大學財務金融學系教授孫育伯。 [5] 刊登於台灣能源期刊(2022年9月),第九卷,第三期。 參考資料 EU Solar Energy Strategy(2022) 太陽光発電について(2021),資源エネルギー庁 – 経済産業省,55 Aktuelle Fakten zur Photovoltaik in Deutschland(2023),Harry Wirth,Fraunhofer ISE ,43 「氣候與環境因子對屋頂型太陽光電發電量之影響」,台灣能源期刊(2022年9月),第九卷,第三期,p271 本文來自劉如意、許量然/北部光電行不行? 四個實例看太陽光電的社會價值與意義 | 環境資訊中心 (e-info.org.tw)
氣候問題越來越急迫,發展再生能源是各國共識;繼亞洲後,美國也開始投資「漂浮太陽能」,目前主要市場集中在佛州、加州和東北部等,人口稠密和土地昂貴的地方;而北澳採用的微電網系統,一半電力來自太陽能,是全國第一個達到這種規模的混合發電站。綠氫也備受關注,不過英國企業警告,政府必須跟進美國端出更多獎勵政策,否則可能會失去綠氫領導地位。而在瑞士,環團在瑞銀外發起抗議,因為銀行持續投資化石燃料。 拿上拖把、海綿奮力擦洗,就連掛在頭頂的logo也不放過,大約20名環保人士現身瑞士金融中心,控訴瑞銀集團對化石燃料的持續投資,而且每年多達56億美元。 SCIENTIST REBELLION氣候人士 蒂爾昆(ANAÏS TILQUIN):「我今天來這裡是為了清洗瑞銀這家銀行,這家銀行令人感到噁心。現在這些銀行,像是瑞銀,仍在為新油氣的開採和擴張提供資金。」 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石化產業就佔了超過三分之二,要想解緩暖化的速度,就必須提高再生能源發電的比例;繼亞洲後,漂浮太陽能也在美國快速發展。 Ciel & Terre太陽能公司銷售和行銷主任 巴特勒(Chris Bartle):「亞洲發展地飛速,尤其是日本和台灣等島國,非常熱衷於漂浮太陽能,因為他們沒有足夠的土地用於大規模安裝地面型太陽能。」 而在水面上安裝太陽能板的好處是能省下寶貴的土地資源。 Ciel & Terre太陽能公司銷售和行銷主任 巴特勒:「在美國擁有更多的土地,我們看到的是像是加州、東北部和佛州等,人口密集的島嶼,這些是美國熱門的市場,他們沒有土地或是土地非常昂貴。」 同時水體還能幫助太陽能面板降溫,進而提高發電效率;對於像是加州一樣乾旱嚴峻的地方來說,面板還能幫助減少水分蒸發。 Ciel & Terre太陽能公司銷售和行銷主任 巴特勒:「這是一個廢水處理池,而在我背後,你會看到一個1.8百萬瓦特的漂浮太陽能系統,這是Ciel & Terre大約在三、四年前建造的,是加州最早的一個。」 美國主要的電力和天然氣供應商──杜克能源,也正在佛州進行小型試點,目標在2050年實現零碳排。 杜克能源公司項目經理 華特(Shayna White):「我們需要一直找新的方式在電網上使用乾淨能源,沒那麼傳統,不像我們一直有在試驗或進行的。」 漂浮太陽能潛力無窮,不過也有些挑戰仍需要克服,像是相較土地上的安裝成本高出10-15%,另外如果面板覆蓋太多水體,也會降低水溫和溶氧量,對水中的生物造成傷害。至於再生能源間歇性發電的問題,澳洲有解。 超市店長 瓊斯(Ken Jones):「新居民不會注意到改變,因為電源一直都在,你甚至看不到它從哪裡來的,但待久一點的人就會注意到。」 北領地 (Northern Territory)小鎮,在去年年初開通的微電網,能在白天切換成太陽能,到了晚上則仰賴柴油發電和電池儲能,是全澳第一個如此規模的混合發電廠。 EDL 能源公司 霍布利(Geoff Hobley):「這是澳洲第一個使用超過50%再生能源,以這種規模運行的發電站,其中太陽能是唯一一種再生能源。」 透過微電網系統管理,不用擔心太陽能電力會擾亂全國電網,還能穩定輸出電力,讓再生能源發揮最大效益。 SMA太陽能科技 伯明翰(Josh Birmingham):「在 Jabiru 鎮,只需太陽能和電池就可以恢復該系統,這真的很創新,世界上只有少數幾個地方正在實施這種技術。」 澳洲當局表示將致力發展微電網系統,在未來把它推廣到更多偏遠社區。 EDL 能源公司 霍布利:「有很多討論關於我們需要做些什麼讓澳洲電力系統脫碳,我認為Jabiru鎮展示的模式是可行的。」 綠氫也是各國爭相發展的永續能源。英國這間工廠正在大量生產製造綠氫所需的化學品和隔絕層材料,這間企業的老闆深信英國有潛力成為這潔淨能源的世界領導者,但必須加快腳步。 燃料電池場首席執行長 康頓(Liam Condon):「我們輸了電池的競賽,如果不帶著這種緊迫感採取行動,我們也會失去下一輪創新。」 他表示,美國透過《2022年降低通膨法》向製造類似產品的公司提供數十億美元的補貼,但如果英國當局沒有祭出類似的政策,將會失去競爭力。 燃料電池場首席執行長 康頓:「美國現在正在創造很多就業機會,其中一些工作在英國也可以創造,但由於政策缺乏明確性沒有發生。」 綠色科技推動經濟發展,對地球環境也是好事一樁。 本文來自美「漂浮發電廠」熱門!佛州.加州快速發展│能源│太陽能│再生能源│TVBS新聞網
台灣電力與工程協會5/10舉辦線上論壇,台電公司調度處處長周芳正針對再生能源併網背景下台電公司-未來調度因應策略進行主講。 近年來政府、民間與台電戮力投入綠電設施建置,使得綠電發展開始進入收穫期,因此在氣候適宜助攻下,風光發電表現亮眼,即使是天候較差時,也能有一定規模的發電量,持續締造紀錄。 5月初風力發電與太陽光電合計發電量超過780萬瓩,逼近8百萬瓩,創歷史新高,其中光電發電量也創下新高,風電部分維持出力超過1百萬瓩,佔比達5%上下,也成為穩定重要電源。 在2023年5/1當天中午12時13分,風力發電與太陽光電發電量合計來到787.8萬瓩,創下歷史新高,台電指出,其中太陽光電發電量653.4萬瓩,也打破紀錄。風力發電部分134.4萬瓩,雖未打破3月12日141萬瓩的紀錄,但穩定出力表現亮眼。此外,風光滲透率部分最高來到31.71%,將近每3度電就有1度電是綠電,成為供電主力之一。 我國近年全力推動綠電設施設置,裝置容量持續成長,去年國內再生能源設置持續向前行,離岸風電單年度設置量超過1GW,太陽光電模組配置量達2.5GW。 太陽光電方面,是有史以來完成量最高的1年。今年在政府與民間全力推動下,風光預計將持續快速成長,離岸風電部分,日前更已完成200支風機的設立。未來風光聯手挺「穩供」,甚至再創歷史新高的場景,必將持續出現。 另一方面,台電說明,綠能佔比提高也逐步改變調度模式。過去日尖峰負載高,除了調度傳統機組,有時甚至抽蓄機組白天也需放水發電。 但綠能加入後,綠能扛起日尖峰供電重任,抽蓄機組調整為白天抽水儲能、夜間放水發電的模式。 且抽蓄機組過去必須從中午一路發電到下午甚至傍晚,現在白天負載由綠能承擔,抽蓄機組白天可專注於抽水儲能,以因應晚間6至9時共3小時的夜尖峰供電需求。台電將持續調整調度策略,靈活運用抽蓄水力、時間電價,以及輔助服務等彈性措施,配合精進傳統機組調度策略,維持夜尖峰穩定供電。 台電說,電力工程建設非一朝一夕,應趁早布局有賴專業監管機構整體模擬規劃及修法,以可靠度規範及組織,直接參採IEEE P2800及NERC相關指引作為再生能源性能與系統可靠度要求,降低開發成本做出不後悔的決定,再由台電及民間實現願景 本文來自再生能源幫助尖峰供電更充裕!台電再生能源併網調度策略一次看 – 今周刊 (businesstoday.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