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新聞消息

彰濱建全台首座淨零建築 「穿山甲」不只發電自用還有剩餘送電網

(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彰化縣13日電)滿足離岸風電運維需求,台電公司在彰化縣興建「光源之石」首座綠能運維中心,外觀鋪滿光電板,遠看彷彿穿山甲,完工後,1年發電100萬度,扣除自用72萬度剩餘電力送回電網。 台電2021年離岸風電1期併聯發電,啟用全國第一座離岸風電併網基地「彰一開閉所」,去年底離岸2期邁入施工階段,台電將打造首座風力發電綠能運維中心「光源之石」,建築外觀包覆光電板,遠看就像「穿山甲」,未來估計1年可產生近100萬度綠電,除運維中心自給自足還能回輸電力,可望成全台首座淨零排放建築。 運維中心「光源之石」動工祈福今天舉行,行政院長陳建仁、經濟部次長兼台電代理董事長曾文生、台電總經理王耀庭、彰化縣副縣長林田富等人出席,建築預計2024年底完工,作為台電離岸風電運維基地及再生能源設備材料倉儲中心,也落實邁向電力淨零目標。 台電透過新聞稿表示,為滿足綠能持續發展成長的運轉維護需求,在鹿港鎮彰濱工業區建置台電首座綠能運維中心「光源之石」,作為台電離岸風電1、2期超過50部風機的吊裝廠房、運維基地及周遭陸域風機、太陽光電相關備品、維護工具等材料倉儲中心。 台電說明,要稱為淨零建築除需獲內政部建築能效認證,更重要是建築物自身生產的再生能源要能完全滿足用電能耗,「光源之石」每片太陽能板鋪設位置與角度都經日照位置、方向、時數、建築面積、太陽能板發電效率等大數據建構而成的模型精準分析確認。 台電表示,運維中心太陽能板1年可發近100萬度電,扣除營運所需72萬度電力,並以建築總樓地板面積約1.3萬平方公尺計算,能源密度(EUI)估可達負19,表示建築本身實現電力自給自足,還能多發電送回電網,因是首件送件辦理,可望成全台第1座淨零建築。(編輯:黃世雅)1120813 為滿足離岸風電運維需求,台電公司在彰化縣鹿港鎮彰濱工業區興建「光源之石」首座綠能運維中心,13日舉辦動工祈福儀式,行政院長陳建仁(中)等人出席。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彰化縣攝 112年8月13日 本文來自彰濱建全台首座淨零建築 「穿山甲」不只發電自用還有剩餘送電網 | 產經 | 中央社 CNA

台水推小水力發電 綠電新里程碑

台灣自來水公司(簡稱台水)為推動「綠電中的綠電」不遺餘力,今年完工併聯運轉發電的台東「利嘉淨水場小水力發電」(130kW)案為其第一個小水電成功案例,也是今後加速推動最乾淨綠電的新里程碑,為此今年6月底還舉辦利嘉廠的觀摩會,以利經驗分享,期能縮短其他案場摸索的時間。 楊人仰處長表示,台水高層非常重視綠色能源的相關推動,尤其李嘉榮董事長在任職副總經理及總經理期間,即責成相關單位逐步盤點可以推動小水力案場。盤查推動的重點以台水現有系統為主,會朝向原水系統如水庫、更上游川流水,用重力流流到淨水廠之前,或淨水廠清水池的水,重力流流到配水池或減壓池之前部分。 據指出,利嘉淨水廠屬原水系統的案例,原來設計的容量為1小時發電量約130KW,從今年1月併聯之後,最大發電量平均達到140KW,枯水期約80KW,發電量會隨著原水量產生變化,總電量則併聯到台電的饋線。 此外,台水目前正在推動的小水力案場,還包括去年完成招租的南化淨水廠、沙鹿配水中心,及今年5月完成招租的雲林湖山淨水廠,目前分別在進行文件申請的行政流程。南化案由經一綠能得標,預期在114年第一季完工併聯;沙鹿案由台化得標,目標是明年中旬完成併聯發電,工期則是到114年;湖山案由韋峰能源得標,預計115年第一季供電。 台水後續案場如鳥嘴潭人工湖、后里第一淨水廠、鯉魚潭淨水廠等,目前還需要配合一些場址區的再建工程,對於其中初步評估有開發潛能,但是受限於場地不夠大的一些案場,台水公司希望小水盟與會員們繼續協助評估,並且對於小水盟協助台水公司推動小水力發電給予高度肯定。洽詢電話:(04)2321-6631,小水盟秘書處。 本文來自台水推小水力發電 綠電新里程碑 – 投資理財 – 工商時報 (chinatimes.com)  

《產業》五大光電公協會籲共同推動再生能源 讓環境、養殖、綠電共好

為實現2050淨零碳排目標,蔡政府全力發展再生能源並推動漁電共生,遭質疑「漁電共生根本就是漁死電生」,甚至引發破壞生態環境、養殖漁業與弊案爭議,可能影響2024總統大選選情。對此,太陽光電5大公協會今(7日)發布嚴正聲明駁斥相關傳聞,呼籲各界團結推動再生能源,讓漁電共生達成環境、養殖與綠電三方共好。 5大公協會指出,外界質疑漁電共生場基樁影響地下水層,改變漁塭水質鹽度及加速退水速度,不利養殖,導致漁貨減少價格上升等;但目前多數漁電共生魚塭具有蓄洪功能,且養殖用水並不與是否降雨直接相關,漁獲價格則是受到多重因素影響,包括:農業人口老化導致缺工、漁民選擇性養育高獲利漁種、飼料價格上漲等不可控因素。另外,傳聞太陽能基樁使漁民無法使用牽漁網方式捕魚,事實上,多數業者已利用漁塭堤岸及引水渠道設置基樁,以避免影響大面積漁網捕撈。 5大公協會表示,漁電共生被指影響黑面琵鷺生態,但現存漁電共生開發案場皆位於既有漁塭,與黑面琵鷺主要棲息地並無影響,且業者早有共識避免開發七股台61以西黑面琵鷺生態敏感區。聲明強調,面對能源短缺和產業快速演進,再生能源被視為台灣經濟和永續建設的關鍵,應是不可動搖的事實,各界應團結推動再生能源、勿以訛傳訛。 漁電共生近日引起爭議不斷,包括:太陽光電產業永續發展協會、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商業同業公會、太陽光電產業協會、SEMI太陽光電委員會,以及全國商業總會能源產業推動委員會等5大光電公協會,今上午聯合發表聲明,從能源轉型趨勢、黑面琵鷺生態保育以及地下水層影響等3大面向,一一對外說明。 本文來自漁電共生變共死? 5大光電公協會這樣說 – 中廣新聞網 (bccnews.com.tw)

台灣碳權交易所揭牌 總統:帶動綠色經濟良性循環

蔡英文總統7日上午出席台灣碳權交易所開幕揭牌典禮,她表示,台灣碳權交易所的設置讓台灣跟上國際淨零轉型的潮流,並更積極與他國的碳交易所進行國際合作,將成為協助台灣達成低碳目標的關鍵助力;同時也能促進低碳科技的研發及相關人才的培育,帶動整體綠色經濟的良性循環,協助企業將低碳、零碳的挑戰化為新的機會與商機。位於高雄的台灣碳權交易所今舉行開幕揭牌典禮,蔡英文總統特地南下出席。 總統在致詞時表示,2050淨零轉型是全世界的共識,也是台灣的目標,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將在今年10月開始施行,加上全球RE100的企業承諾,都一再顯示減碳不再只是道德倡議,更是台灣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繼續脫穎而出所必須要面對的貿易議題及供應鏈的要求,而台灣碳權交易所的成立,將成為協助台灣達成低碳目標的關鍵助力。總統:『(原音)美國紐約、英國倫敦、日本東京,還有新加坡等地方都先後成立了碳權交易平台,台灣碳權交易所的設置,我相信能夠讓台灣跟上國際淨零轉型的潮流,並且更積極的和其他國家的碳交易所進行國際合作。 我也相信這將是成為協助台灣達成低碳目標的關鍵助力。』 總統認為, 建立碳權交易所,將碳權放在交易市場上進行交易、流通,將為企業帶來經濟效果、創造減碳的誘因,同時也能促進低碳科技的研發及相關人才的培育,帶動整體綠色經濟的良性循環。 總統也表示,除了成立碳權交易所,國發會也在去年3月公布「台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之後,氣候變遷因應法相關子法將陸續上路,逐步完成碳定價、碳交易等相關機制。未來,台灣會透過自願減量、增量抵換及國外碳權交易等機制三管齊下,對應設立三大交易板塊,運用交易平台的力量,共同落實淨零排放的目標,加速淨零轉型的進程,並預計在2023年至2030年帶動新台幣4兆元的民間投資、5.9兆元產值及55萬個相關就業機會。 總統強調,淨零轉型是台灣最長遠的國家發展計畫之一,也是讓台灣走向國際的新契機,因此沒有鬆懈的空間,政府會繼續協助企業共同面對這項挑戰,她也期待台灣碳權交易所的成立能協助企業將低碳、零碳的挑戰化為新的機會與商機。 本文來自台灣碳權交易所揭牌 總統:帶動綠色經濟良性循環 – 新聞 – Rti 中央廣播電臺

防颱!團隊出動 屋頂太陽能板緊急巡檢

杜蘇芮增強為中度颱風,逐漸朝著台灣接近,就怕風勢逐漸增強,影響太陽能板的安全結構,業者一早也出動團隊,前往施工中的案場進行現場巡檢,支架、螺絲有沒有鎖緊?模組有沒有固定妥當?甚至連排水孔是否暢通,都要一一檢視。在屏東,官方也規範太陽能光電系統設置業者,耐風設計要達抗13級風以上。 圖/TVBS 杜蘇芮增強為中度颱風,逐漸朝著台灣接近,就怕設置在屋頂的太陽能光電系統受影響,業者一早就派員展開巡檢! 太陽能職業工會理事長陳俊中:「太陽光電模組、支架、還有結構的每個部位,正在執行鎖固,仔細去看這些鎖點有沒有正常,有沒有緊固,接著我們也會巡視這一邊,像這個排水孔的部分,也要完整的清潔。」 螺絲有沒有鎖緊?模組有沒有固定妥當?排水孔是否堵塞等等,都是檢測重點! 其實,除了颱風前的巡檢,成本動輒數百、千萬起跳的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建置時,就得考量抗風強度及防漏水能力。 圖/TVBS 科技公司經理鍾浩雄:「地面型案場的話,我們一般設計的話,是可以抵抗17級風。」 綠能辦公室主任盧俊中:「本縣太陽光電七月範本已要求業者規劃支撐架結構設計時,應符合營建署耐風設計規範,風速應達抗13級風,恆春滿州則需達抗15級風。」 圖/TVBS 除了颱風之外,每年10月到隔年4月東北季風盛行,恆春半山島有落山風,最大風速曾有13級風的記錄,因此,屏東縣府也針對恆春及滿州,提高太陽能光電系統建置的防風強度標準,要達到抗15級風,以免發生危險。 本文來自

經部:嚴謹制定綠能發展區 「能源用地白皮書 光電篇」下半年公布

經濟部(13)日晚間表示,「能源用地白皮書-光電篇」預計於今年下半年公布,並藉此做為跨部會及社會溝通的文件,以建立光電長期發展機制。 有關環團呼籲暫緩設置綠能專區一事,經濟部表示,相關法規經過內政部、經濟部及農委會等跨部會協商討論,目前內政部主管的「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修正內容雖已預告完成,後續仍要就各界意見,與經濟部及農委會共同審議評估研議。後續經濟部也有審查作業要點等法制作業要進行,都會持續徵詢各界意見。 經濟部指出,綠能發展區在不影響農業發展的情況下,透過非都容許的方式開放設置光電,地目仍維持農業用地,以低度開發的方式,來達到增加綠電及農村收入,同時不影響原有土地使用功能,並且把後續光電設施移除機制納入規範,使農地保有未來可繼續農用的機會。 經濟部強調,「綠能發展區」的規劃經過跨部會長期的討論,為避免土地掮客尋租的行為造成光電建置過程土地的紛爭,並建立良好光電建置典範,綠能發展區之劃設,除由農委會盤點土地不影響農業發展土地,經濟部會同環境保護主管機關的內政部、環保署及負責生態保育的農委會特生中心,排除環境敏感範圍區域,並由經濟部遴選廠商,以減少土地掮客介入的空間,並強化管理,建立典範。 經濟部說明,為因應國土計畫法於2025年實施,經濟部已研擬「能源用地白皮書-光電篇」草案,草案內容已提出大小有別、在地共榮、永續可回復等原則。未來綠能發展區的推動,將透過遴選的方式,要求投標業者提出地方參與機制、睦鄰回饋與合理租金、整體營運管理規劃至光電案場除役等規劃。   本文來自: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21/7299145?from=edn_newestlist_cate_side

光電升壓站影響用水安全? 能源局:科學實證沒影響

有關媒體報導民眾對於雲林口湖鄉設置升壓站抗爭一事,經濟部指出,民眾對於電磁波影響鄰近淨水場水質的擔憂,事實上太陽光電所產生的電磁波屬於低頻電磁波,屬於非游離輻射,依據環保署網站介紹,並不會破壞生物細胞分子,也不會產生溫度變化,不會在人體或生物體產生累積效應,當然也不會影響水質,相關的訴求希望能回歸科學證據體論。 經濟部說明,特定媒體藉由此事件,解讀為中央強推光電,地方政府也無奈的方向並不公允,光電或升壓站之土地均需獲得地方政府同意土地變更或容許使用,而民眾之反對訴求,中央地方一致,應該理性溝通。就電磁波擔憂的部分,經濟部也曾委請工研院,在台南北門光電案場升壓站進行電磁波實測,於升壓站旁測得電磁波為0.1mG遠遠小於我國電磁波規範833mG之標準。 另外關於甲地施工卻於乙地辦理說明會部分,經濟部說明,經詢問業者,該案包含光電案場及升壓站,所在位置均位於雲林縣口湖鄉,因此業者才於口湖鄉內辦理發電廠說明會。相關說明會的目的是希望業者於施工前,能多與地方民眾溝通,告知民眾案場的施工範圍、施工期程及施工方式等,民眾如不清楚,即便經濟部已核發施工許可,仍可請業者向民眾說明。 經濟部另表示,該光電案場屬於農委會公告不利農業經營區範圍,再經雲林縣農業處依「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進行審查,並已核發農業容許證明。另其升壓站用地則屬一般農業用地,也經雲林縣建設處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進行審查,並核發非都市土地容許使用文件。光電及升壓站用地均取得地方政府同意變更或容許使用文件後,經濟部才會核發施工許可。 本文來自新聞 – 最新消息與活動 – 經濟部能源局(Bureau of Energy, Ministry of

《儲能專題》鄰近我家的儲能系統安全嗎?安全驗證專家一揭其真實面目

「因為不了解,所以容易恐慌」再生能源間歇性特色須搭配儲能發展,但國內儲能案場因為抗爭問題一再受阻,此次特邀以電力與能源的「研究、試驗、驗證」為專業的財團法人台灣大電力研究試驗中心董事長郭芳楠為我們一揭儲能系統的真實面目。郭芳楠表示,能夠同理民眾因為不了解,所以恐慌是正常,但現在的電池技術以及法規都相對成熟,能夠透過詳細的說明讓民眾了解儲能的安全性。儲能系統主要使用鋰電池,而日常的手機也是鋰電池,其實就陪伴在民眾生活周遭最近的地方。儲能系統可以想像是一個大的鋰電池的組合體,從電池芯組合成電池模組,電池模組再組成電池機櫃,層層的機櫃最後才放置到貨櫃裡面。整個系統都在電池管理系統(BMS)的監測下進行,同時若有過載的情況,熔絲會自行斷路作第一層的防護。 儲能系統規範以四大保護層次建置 防止熱失控發生 熱失控是民眾最擔心的議題,產生熱失控的原因有可能是因為電池過度充電或是過度放電,或零件本身的瑕疵,或是因外部大力撞擊,導致系統出現問題。要怎麼避免上述原因發生,郭芳楠說明,事實上台灣對於儲能系統的設備有明確的四個保護層次。第一,需遵循美國的安全檢測實驗室(UL)的規範,其是最嚴格儲能系統安全性認證的象徵;第二就是需按照國際電工委員會(IEC)的標準,再來標準局也在考量國內狀況後,訂出《戶外電池儲能系統案場驗證技術規範》,需由公開的第三方作驗證,驗證的範圍從「設計、材料、安全驗證與測試、自願性的驗證測試」等多種面向,最後一道防線還有由內政部消防署所訂定的《儲能系統消防安全管理指引》,確保廠商按照指定的消防設計。未來廠商每兩年還要再做一次的維護驗證 。 針對以下民眾常有的儲能安全迷思,郭芳楠一一解釋: Q:儲能是否會產生電磁波及輻射造成健康影響? A:首先電磁波的強度與距離的平方成反比,而法規規定儲能系統廠需距離居家30米以上,影響力有限。另外,儲能廠所有零組件都被要求需通過電池相容性的標準實驗,不會產生對環境中的其他設備無法承受的電磁干擾。但電磁波的影響無所不在,只要有電在運作的電器都有電磁,像是最常近距離使用的手機、吹風機都有電磁波。 Q:儲能失火爆炸及有毒煙霧的危險性? A:鋰電池燃燒確實會產生有毒煙霧,但以目前電池技術的成熟度,燃燒的機率非常低。若燃燒發生,如剛剛提到的四大保護機制,設備本身的安全裝置與最後的消防系統會及時處理。 Q:儲能噪音及增加周遭溫度問題? A:儲能貨櫃上面有排風扇跟冷氣機保持溫度跟濕度,是有可能產生類似冷氣室外機運轉的聲音。在溫度部分,一般家裡吹冷氣,也會造成周遭溫度上升,但可以從成本與效益的角度思考,若是溫度真的高到廠區需要額外花費預算作散熱,對廠商來說也不符合效益,因此儲能系統對周遭的溫度影響是微小的。 Q:儲能廠的電池跟手機的組成是否一樣? A:手機在使用的屬於鋰三元電池,活性比較活躍,鋰電池裡面有離子交換液、電解液那一類的物質是燃燒時產生有毒物質的主因,而手機跟儲能廠所使用的的電解液差不多。 儲能案場建置受阻 郭芳楠提出建言「提供文宣素材」供地方政府加強溝通 「沒有一個人能置身事外」郭芳楠坦言,電力與能源的使用不是只有中央政府的事,也是地方跟所有民眾的事,台灣走能源轉型這條路,就得有一些配套,畢竟大家不可能回頭走高碳排的路。對民眾溝通方面,郭芳楠建議中央政府準備一套完整的儲能說明文宣品,下放給地方政府第一線去作使用,人是因為不了解才會產生誤解,若是能夠有文宣品、說明影片、圖像加以輔助,對於溝通成效必有幫助,同時也呼籲儲能廠商應更具耐心與地方民眾溝通。 本文來自:https://www.storm.mg/lifestyle/4828572

我國近5年再生能源裝置容量平均年增21.9% 成長速度高於全球平均

經濟部統計處今(17)日發布產業經濟統計簡訊指出,在全球淨零碳排浪潮推動下,近年各國均加速再生能源建置,全球再生能源占總發電裝置容量比重逐年攀升,從2017年之32.1%上升至2022年之40.2%,增加8.1個百分點;同期間我國增加12.1個百分點。 再觀察再生能源裝置容量近5年平均年成長率,我國為21.9%,高於全球平均之9.1%;如與亞洲主要鄰近國家相較,我國亦高於南韓的18.9%、中國大陸13.3%及日本6.9%;我國太陽光電及離岸風電裝置容量近5年平均年增40.6%及147.6%,亦高於全球平均之21.6%及27.4%。 統計處並指出,太陽光電及離岸風電為我國發展綠能主力,2022年我國總發電量為2,882億度,其中為配合「減煤、增氣、展綠、非核」之能源轉型政策,再生能源發電量突破200億度,2022年達238億度,年增36.2%,占總發電量比重為8.3%,較2017年之4.6%增加3.7個百分點,今年1-5月續升至9.2%。近5年再生能源發電量平均年成長14.0%,其中受惠政府與民間合力推動綠能發展,太陽光電及離岸風電分別平均年增45.0%及135.0%,成長最為快速,今年1-5月續增51.8%及193.2%,為我國再生能源成長之主要貢獻來源。 此外,為因應國際減碳趨勢、提升能源自主,以及落實能源轉型政策,我國自2017年加速推動國內再生能源設置,再生能源裝置容量近年均呈雙位數成長,至2022年平均以21.9%的增幅快速成長;今年5月底已達15.6GW(百萬瓩),年增26.0%,占總發電裝置容量比重為25.1%,較2017年底10.7%上升14.4個百分點,其中太陽光電及離岸風電分別為10.7GW (年增27.9%)及1.2 GW (年增264.7%),成長幅度最大,於再生能源裝置結構占比分別為68.9%及7.4%。 就再生能源之發電主體別觀察,以自用發電設備總裝置容量占整體再生能源比率最高,今年5月底為59.7%,較2017年底增加13.9個百分點,其次分別為民營電廠22.5% (增13.3個百分點)及台電17.8% (減27.1個百分點);若再與能源別交叉分析,由於政府積極鼓勵國內外投資者投入太陽光電與風力發電設備建置,民間業者漸成為發展再生能源之主力,今年5月底太陽光電以自用發電設備占79.8%居首,風力發電則以民營電廠為主,占78.3%。 本文來自經新聞|經News (economic-news.tw)

可再生能源供給提升,歐洲部分地區出現負電價

「負電價」現象在歐洲變得越來越常見,特別是在夏季的時候。但負電價是什麼?為什麼歐洲常會出現負電價的狀況? 近來,歐洲部分地區的電力價格跌破零。4日,德國出現了負電價。接下來,歐洲其他國家像是丹麥、荷蘭等,預計也會有電價跌破零的情況。 為什麼歐洲會頻繁出現負電價情況? 由於歐洲家庭鮮少裝設冷氣設備,再加上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產生大量電力、超過市場需求且無法儲存供日後使用。在這種情況下,相關廠商可能會提供負價格,來鼓勵消費者接收過剩的電力,以避免儲能系統超載。 近來,在克羅地亞,由於太陽能和風能的高發電,電價甚至出現了負價格。同樣的情況也在奧地利、荷蘭、匈牙利、德國和斯洛文尼亞等國的市場上出現,這些國家的電價也跌破零。 當市場上電力供應過剩、需求沒有明顯轉變,通常會發生負價格。《衛報》報導指出,負電價情況多發生在中歐、西北歐等地,主要這些地區有大量的太陽能發電,由於春季融水過多,芬蘭經歷了水力發電供應過剩,也導致了當地出現負電價的情況。 然而,在去年冬天歐洲正經歷嚴重的能源短缺。對此,芬蘭電力商提到,「去年冬天,大家都在談論該從哪裡獲得更多的電力。但現在我們正在努力思考如何限制生產電力,我們已經從一個極端走到了另一個極端。」 未來負電價會愈來愈頻繁? 《Power Technology》報導指出,歐盟預計在2030年,要達到有42.5%的能源來自可再生能源的目標,歐洲競相安裝更多可再生能源的相關設施,像是太陽能面板等,來減少對於化石燃料的依賴。 這也使得歐洲電價跌破零的情況變得愈來愈普遍。未來,如何建立更靈活的市場機制,這些都將成為未來可再生能源提升後的挑戰與機會。     本文來自https://esg.gvm.com.tw/article/30024

解決中小企業綠電荒 國產署修法 – 中時新聞網

為滿足中小企業綠電需求,財政部國產署修法,預計年底前推出首批保留3成綠電給中小企業的太陽光電標租案。財政部官員表示,具體時程上,還須視盤點結果及行政流程而定。 配合政府再生能源發展政策,財政部自2019年推動國有非公用土地光電設備標租案,所篩選的光電標的,是洽商相關主管機關意見後才評估辦理。 因應中小企業的「綠電荒」,先是經濟部與台糖公司規劃釋地發展太陽光電,保留3成綠電在經濟部標檢局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綠電交易平台,提供給中小企業購買。國產署進一步公布修正《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配合行政院保留綠電給中小企業使用的政策,調整光電標租競標基準、年租金計算等規定內容。 在競標基準上,過去原以「投標設備容量」與「回饋金比率」的乘積值競標,以有效投標單乘積最高值者為得標人;現改為只有「回饋金比率」競標,以有效投標單最高者為得標人。國產署官員表示,會修正投標基準主要是地方主管機關要求留部分面積公用,或因為在地意見,導致投標容量與實際核准容量有落差,容易引起爭議,所以修正法規,未來只看回饋金比率。 年租金上,如果在期限尚未完成設置光電設備者,原先規定以地價稅及土地管理等其他費用作為年租金,但是修正之後,僅以地價稅計收。 本文來自解決中小企業綠電荒 國產署修法 – 財經焦點 – 中國時報 (chinatimes.com)

到了夜尖峰會缺電?再生能源能撐起幾成?台電總工程師一次解答6大關鍵QA

經濟部能源局在上週公布《2022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去年全年用電量約2794.5億度,用電量較前一年下降1.32%,並預估接下來2023到2029年未來7年國內用電需求年均成長率約2.03%,較2022年預估下修0.27%,顯示受到全球景氣不佳,電力需求下滑。 但用來衡量電力系統供電可靠度指標「備用容量率」在2023至2024年分別從14%、17%,下修至9.5%、10.2%。照理來說,尖峰負載的減少,備用容量率應是增加,怎麼會是減少?是否意味供電吃緊?《數位時代》專訪台電專業總工程師暨發言人吳進忠,說明台電如何改變電力調度手法,來因應新的電力型態。 Q:新版電力供需報告指出,2023至2024年夜間備用容量率下修到9.5%、10.2%,代表晚上特別容易缺電嗎? 吳進忠(以下簡稱吳) :備用容量率對應的是供電能力,但供電能力跟即時電力調度不同。今年水力發電,在夜尖峰(指傍晚6點到9點)最大出力可以到170萬瓩,但在計算備用容量不能這樣算,需要估的低一點。 而汽電共生最大供電能力到160萬瓩,它可以配合尖峰負載(指用電的最高值)的需要來做調度,但在計算備用容量時,只能算到120萬瓩。 所以台電在電力調度上會更彈性,包含需求面管理(指用電大戶參與需量反應措施),可是備用容量的計算不能算需求面管理,只能算各發電機組正常發電情況下,可提供的最大發電容量。 台電現在的供電挑戰在於傍晚6點到9點的「夜尖峰」,除了透過調度水力發電、汽電共生外,同時也透過需求面管理,提升電力調度彈性。 我們當然需要有比較高的備用容量率,但這涉及到電源開發,現在台電、能源局都很努力在做,我們也希望地方政府,在確保居民的用電、衡量地方產業的發展,來支持各項電源開發。才能讓規劃的備用容量,如規劃目標來達成,增加電力調度彈性。 備註:備用容量率 = 備用容量 ÷ 系統尖峰負載x100% Q:今年台電實施新的時間電價,這對於「需求面管理」有什麼幫助? 吳 :過去台灣的用電尖峰在下午2~3點用電量最高,但現在白天供電已不是問題,主要來自太陽光電的貢獻,現在只要是天氣狀況良好、不下雨,太陽光電發電量都能達到600萬瓩。 現在的問題是夜尖峰,「所以我們想辦法把夜尖峰負載轉移到白天,因為我供電裕度大,希望大家在白天用電。」 台電透過時間電價來因應,過去尖峰電價為上午10~12點、下午1~5點;為了減少夜尖峰負載,今年1月起,下午4點到晚上10點是尖峰電價,白天變半尖峰(電價較便宜),透過價格的因素,引導採用時間電價的用電大戶,調整製程到白天。 去年試行後發現效果良好,約50~60%時間電價用戶導入,夜尖峰用電減少53萬瓩,轉移到白天增加40萬瓩。由於白天再生能源發電占比高,代表企業是多使用綠電,提高再生能源的供電價值。今年全面推動新的時間電價後,台電內部預估,夜尖峰用電減少100萬瓩,轉移到日尖峰增加60~70萬瓩。 過去是發電要滿足用電,你怎麼用、我怎麼滿足,但現在因為電源結構的改變、再生能源越來越多,所以用電要反過頭來配合發電 。 Q:根據台電說法,在天氣狀況良好時,風光發電滲透率達3成以上,但再生能源間歇性變化很大,台電怎麼調整電力調度? 吳 :今年5月份我們觀察到再生能源滲透率達到32.6%,代表台電每發三度電,就有一度是綠電,我個人預估,今年底滲透率超過36~40%。 至於再生能源發電時間有多長? 風力變化很大,有時候風一來是24小時都在發電,但若沒風,就是24小時都沒有;太陽光電則是隨著日出日落變化 。 來源:台電 台電桃園大潭8號機預計今年7月投入部分發電,這類新建的天然氣機組具有快速起停的特性,30~60分鐘可滿載發電。 近來台電開發燃氣機組、引進儲能系統,解決太陽光電在下午3點到晚上6點發電量迅速下降的挑戰。「下午3點太陽能發電量剩40%,3個小時後就變成零,但用電負載不會少這麼多,這個差額就需要用傳統機組來補。」 燃氣機組必須快速升載發電,有時來不及就需要靠抽蓄水力、儲能系統來幫忙,所以我們解決一個問題,不會只有一個機制,必須整合各種資源來因應。 Q:想了解在「預測」再生能源發電,台電有導入哪些科技應用? 吳 :再生能源預測必須跟氣象資訊高度結合。我們從2012年起投入再生能源發電預測,由「台電綜合研究所」提供資源,台電來排程機組及調度準備。舉例來說,預測未來一小時有鋒面進來,造成太陽光電減少,火力發電就需要提早併聯預備。 來源:台電 今年5月份,台電觀察到再生能源滲透率達到32.6%,代表台電每發三度電,就有一度是綠電。 除了運用氣象資訊,也需要AI技術。2020年台電引進太陽能發電預測,使用氣象局、民間的氣象資訊;接著2022年引進AI技術,掌握太陽能電廠的即時發電量,利用氣象資訊與AI預測來比較,降低預測不準的問題。 至於風力發電預測,台電綜合研究所、工研院都有在做預測,同時也會尋求民間的氣象預測。 再生能源預測有分日前(指未來一週發電量)及當日(指1小時後的發電量)。太陽光電是每15分鐘一個預測,掌握可能的變化,「我們最怕的是突然午後一場西北雨,像是下在用電中心的北部,有助用電減少;若下在陽光充沛的南部,光電的發電量就會減少。」 Q:台電在2021年啟用電力交易平台,引進民間電力資源到市場,但外界也批評目前的量不多,您怎麼看? 吳 :電力交易平台推動日前輔助服務市場,若業者得標就有容量費率收入,執行服務後還有能量費率可拿。所以業者有兩種收入,目前執行率是達到100%。 不過,輔助服務是因應機組短暫跳機,它像就是「快打部隊」,不是要撐全場的。舉例來說,警察有分霹靂小組、警備隊,當發生槍戰時,霹靂小組第一步把歹徒制伏,接著警備隊過來把歹徒押走,不是所有警察都要用霹靂小組的方式抓歹徒。 來源:侯俊偉攝影 台電在2021年啟用電力交易平台,推動日前輔助服務市場,它是因應機組短暫跳機,就像就是「快打部隊」。 對於量不足的問題,台灣規劃2025年儲能需求1.5GW(百萬瓩),滿足太陽能20GW、離岸風電5.6GW的需求。但現況沒有太多再生能源量併網,目前太陽光電10.25GW、離岸風力2GW,加起來才12GW。 但隨著時間的演進,再生能源併網量會越來越多,儲能建置會慢慢增加。台電會滾動檢討,適時增加儲能採購量,當前是協助已經核定的案場趕快完工。 Q:過去您在電力調度有豐富的經驗,面對能源轉型的趨勢,台電對於電力人才的需求有什麼改變? 吳 :這是很嚴肅的問題,過去電力人才的就業出路,幾乎在台電或顧問公司。電力屬於電機的一部分,半導體業也在爭取電機、電子人才,過去兩到三年我們在跟半導體競爭電機人才。 現在隨著再生能源發展,未來是跟再生能源、離岸風電公司共同競爭人才;人才不只是電機、電子,機械、土木、企管的人才都需要。像是電力交易平台,對於經濟模型、法律、電力電子等知識都要了解。 吳進忠自1990年獲得台電獎學金進入台電公司服務,工作長達33年。看待台電對於電力人才的需求,他不諱言,台電面臨人才挖角的問題嚴重,不只內部要訓練培養人才,同時也要跟民間智庫合作。 台電非常重視人才培育,新進人才會有導師制度,有理論也有實務經驗。「 因為我們的人才比較年輕,變成我們的專業人才,會成為其他公司覬覦的對象,來挖角。 」而且台電是國營事業單位,晉升有一定的條件,像是看年資等;如果民間開出更好的條件,人才就被挖走了。 所以不只台電內部要訓練培養人才,也要跟民間智庫合作。像是電力交易平台的資訊系統跟資策會合作,技術方面和工研院合作設計模型,台綜院、台經院聚焦商業模式。人才培育需要多方面來處理。 責任編輯:錢玉紘 本文來自到了夜尖峰會缺電?再生能源能撐起幾成?台電總工程師一次解答6大關鍵QA (bnext.com.tw)

核三廠2025變身超級太陽光電廠 可供1.5萬戶用電

面臨2025除役的台電核三廠,近期內部低調進行高達55公頃的太陽光電計畫,核三廠「核電廠變太陽能光電」計畫,年發電量達58百萬度綠電,約可提供1.5萬戶家庭一年使用。 根據台電說明,核三廠的太陽光電設置涉及山坡地水土保持工作,原規劃建置3座陸域風機,搭配大量的太陽能光電設施,但風機部分因為新型態風機不適合恆春半島,已經停止相關規劃,目前以廠區內55公頃的太陽能光電為主,但仍進行水土保持相關審核。 台電再生能源處規劃,這個恆春半島最大的太陽能光電區,在核三廠內除原有核電設施範圍,分為A、B、C、D共4區55公頃,地面型光電模組達11萬1000多片,變流器369台,年發電量達58百萬度,可供1.5萬戶用電,二氧化碳減排量有2.9萬公噸。 這項「核電廠變太陽能光電」作法,在去年8月取得籌設許可,預計最快2025年2月A區併聯發電,該年8月B區併聯,2026年3月完成廠內4區太陽能光電設置,為了符合當地國家公園生態友善,也採用高透光率、無炫光無害環境的光電模組,使用廠內土地也大都是銀合歡肆虐區域。 核三廠2025將變超級太陽光電廠。(記者蔡宗憲攝) 本文來自核三廠2025變身超級太陽光電廠 可供1.5萬戶用電 – 屏東縣 –

屏縣養殖漁業登記證年限 由5年放寬至10年

屏東縣為台灣養殖漁業重鎮之一,養殖魚塭面積達4824公頃,年產量約8萬1647公噸,年產值約120億元,因應時代變遷及保障養殖漁民權益,屏東縣政府將縣內養殖漁業登記證有效年限,由原本的5年延長至10年,以減少漁民期滿換證申請奔波及經費負擔。 屏縣府農業處表示,屏東為農業養殖大縣,其中以石斑、午仔魚、泰國蝦、甲魚、觀賞魚等魚種為養殖大宗,又有鹽埔、塭豐、下埔頭、番仔崙、東海、北勢寮及大庄等7處養殖漁業生產區,面積1736公頃,以及塭豐及北勢寮2處海水供水站。有鑑於養殖漁業設置成本較高、養殖魚塭不易變動、養殖漁民也會持續養殖事業等特性,加上「屏東縣陸上魚塭養殖漁業登記及管理規則」自2002年發布施行至今,養殖漁業登記證有效年限均未曾修正過。 農業處長鄭永裕表示,因應時代變遷及保障養殖漁民權益,屏縣府與各縣市銜接,將屏縣養殖漁業登記證有效年限由原本5年延長至10年,已於今年(2023年)6月6日修正公布,以服務縣內轄下漁民免於每5年就要奔波換證,而影響受政府紓困、災害救助、保險等自身權益,同時能減少支出。 農業處說明,屏東縣養殖漁業登記證有效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無需特別提出申請換證,只要在舊登記證到期前後3個月內,攜帶該登記證及相關資料向魚塭所在公所提出申請,經縣府派員會勘,確認魚塭無變更且持續有養殖,便會核發10年有效期限的養殖漁業登記證給養殖漁民,以更加便民之作為服務漁民朋友。目前全縣領有養殖漁業登記證者約2千2百多戶,面積共約1200多公頃,約佔全部養殖的3成,在延長有效年限後,漁民申請踴躍,近來1天可達20至30件申請。 屏東縣養殖魚塭面積約4824公頃。(圖由屏東縣政府提供) 本文來自屏縣養殖漁業登記證年限 由5年放寬至10年 – 屏東縣 –

精進碳費制度 環保署預告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草案

為達到淨零排放目標,環保署依氣候變遷因應法(簡稱氣候法)第25條規定,預告「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草案,並進行預告,廣徵各界意見。環保署表示,本次草案是為鼓勵事業及各級政府執行自願減量專案,執行自願減量專案者取得減量額度後可移轉或交易,行程減量誘因機制。 何謂「自願減量機制」?環保署說明,自願減量機制也就是「碳信用抵換機制」,該機制產生的額度,氣候法稱為「減量額度」(又稱碳權),國際也稱「碳信用(Carbon Credit)。一般來說,自願減量機制多作為碳定價機制的補充措施。 氣候法修法前,環保署已依據「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訂有「溫室氣體抵換專案辦法」,主要參考聯合國京都議定書中清潔發展機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CDM)的作法所設計,該辦法執行迄今,已有92案通過註冊,其中24案依實際減量成效核發約2378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碳權,並有682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已於

屏東永續減碳績優 穩步邁向淨零

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績效評比獲特優殊榮 兩大策略、審慎把關 穩健發展太陽光電 屏東縣推動永續發展及因應氣候變遷,在環保署「111年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縣市執行績效評比」奪得特優殊榮,亦取得國內外環境永續評鑑肯定,如:「縣市政府環保永續施政表現評量」連續3年維持優A等、「2022年縣市氣候能源治理評比」非六都唯一A級及全臺第二,與連續3年國際碳揭露平台(CDP)評比「具領導力」城市。 因應氣候變遷法已於今(112)年2月15日公告上路,並納入2025年淨零目標,透過發展綠電、節能、運具電動化、淨零綠生活等共「12項關鍵策略」,成為地方政府據以逐步達成淨零轉型的藍本。其中,推動綠電發展尤其重要,是因為我國企業多以出口為導向,因應國際大廠紛紛加入RE100行列,逐漸提高對於供應鏈廠商使用綠電的需求,縣市政府應責無旁貸協助推展綠電,以維持我國產業競爭力。 屏東縣政府以「整體規畫光電專案專區」及「土地複合式利用」兩大策略持續穩定發展綠電,於108年率全國之先以整體規畫方式,於沿海4個鄉鎮(東港、林邊、佳冬、枋寮)推動「嚴重地層下陷區太陽光電計畫」,另於高樹鄉砂石盜採區導入太陽光電計畫,且尊重私有地主的意願,讓民眾自主參與能源轉型,兼顧國土復育與展現劣地重生的精神;另針對小型農地光電的土地管制,屏東縣政府率先於109年8月1日停止受理農牧用地容許660平方公尺設置太陽光電,避免造成小型光電案場林立導致農地支離破碎,至於其他非專區部分,則是鼓勵優先利用既有空間結合太陽光電設施,讓土地利用發揮最大價值。 近年來民眾逐漸重視光電發展與環境保護議題,屏東縣政府尊重私有地主有處置自家土地財產及業者依法申請案件的權利,惟審查過程將審慎關注山坡地、耕作農地、歷史遺跡、生態保育或重要觀光景點聯絡道路沿線等議題,要求廠商提出因應作為,避免衍生爭議性問題,兼顧開發合理性及維護屏東縣農民耕作權益。 本文來自屏東永續減碳績優 穩步邁向淨零 | 綠色產業 | 商情 |

屏東消防局「太陽能光電應變防護安全講習」 提升搶救效能 原文網址: 屏東消防局「太陽能光電應變防護安全講習」 提升搶救效能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政府消防局第二大隊於6月14及15日,辦理2梯次「太陽能光電應變防護及搶救安全」講習,期盼藉由觀念強化,使第一線救災人員掌握搶救重點,加強太陽能光電設施救災安全及提升搶救效能。 屏東縣政府消防局表示,臺灣日照豐富且時間長,政府鼓勵在居住、工作、機關等建築物外牆、屋頂、陽台裝設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致使太陽能發電設施愈來愈普遍,一旦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發生火災,對執行救災消防人員可能產生感電危害。 消防局第二大隊因此「太陽能光電應變防護及搶救安全」講習,由太陽能光電設備廠商-昕毅光電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邱文祥到場講授,介紹太陽能發電原理及光電系統應用、相關規範、火災發生原因及搶救要領,讓在場消防人員對於太陽能光電搶救應變及安全注意事項,有更深入的了解。 消防局第二大隊大隊長林國偉表示,太陽能光電設備特性為陽光照射就有電流產生,而通電設備搶救第一時間不能月水線射水搶救,所以,在太陽能光電設備管理維護更應落實,未來將持續針對是類高危險因子場所及廠區專業技術人員配合辦理搶救演練,使第一線救災人員掌握搶救重點,強化救災安全及提升搶救效能。 原文網址: 屏東消防局「太陽能光電應變防護安全講習」 提升搶救效能 | ETtoday地方新聞 | ETtoday新聞雲

2030年客運車輛電動化推動計畫

日期:112-06-20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一、 前言 隨著世界各國陸續提出「2050淨零排放」的宣示與行動,臺灣也在去(111)年3月公布「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其中重要戰略之一便是「運具電動化與無碳化」,並優先聚焦技術成熟的客運車輛。惟電動大客車過去受限於產品性能、價格偏高、充電設施環境、後勤維修體系,以及關鍵技術與零組件未能落實國產化等條件限制,無法滿足營運需求,以致客運業者汰換意願不高,數量成長緩慢。 為解決此一問題,政府已於109年至111間年推動「電動大客車示範計畫」,經過3年的示範先導期後,尚約有9,400輛市區燃油公車需汰換,為加速營造綠色公共運輸環境,交通部與環保署爰共同提出「2030年客運車輛電動化推動計畫」,預估經費643億,除補助客運業者購車,亦納入建置維修保養體系、載客營運補助及路網優化等配套經費,除降低客運業者購車負擔外,在維修及營運上亦提供業者更多協助。 二、 4大推動策略 ■ 提升公車客運服務績效:如車輛與電池審驗制度、自動化與智慧化技術驗證規範、建立營運監控平臺、建立導入指南並評估空汙排放減量成效等。 ■ 健全制度增加使用誘因:包括推動示範計畫,以及檢討電動公車與柴油公車之購車與營運補貼制度等。 ■ 完善電能補充基礎設施:包含充電需求與設施檢討、電動公車智慧電網藍圖、供電作業基準、充電介面課題、儲能設施供電可行性等。 ■ 建構國際化產業價值鏈:如智慧化及自動化輔助系統、輔導關鍵零組件自主開發、推動保養機制與維修體系、評估創新租賃保修可行性等。 三、 預期效益 該計畫至2030年導入電動大客車後之可量化效益,總計可達2,271億元: ■ 空氣汙染節省效益:藉由公車客運電動化,降低車輛行駛道路上有害氣體(PM2.5)排放量減少而產生之效益,達530.6億元。 ■ CO2排放節省效益:以電動大客車取代柴油大客車,因CO2排放量減少而產生之效益,達20.6億元。 ■ 肇事成本節省效益:結合智慧化與自動化技術,預期在公車客運安全方面降低之內部與外部肇事成本效益,達24.3億元。 ■ 燃油成本節省效益:公車客運電動化後,將燃料改由電力支援產生之效益,達137.9億元。 ■ 關鍵技術打進國際供應鏈:結合公車電動化需求,在持續投入資源及活絡市場經濟之基礎下,預計將可帶動國內包括電動公車整車產業、電能動力產業(電機馬達、動力電池、機電控制、充電系統)、ADAS(感測器、車載資通訊)與電動公車交通智慧管理服務產業等。預期帶動國內關聯產業發展,可達到國內產製之附加價值約1,558億元。 四、

鄭副院長:積極推動平價綠電自由交易 建構完善機制平臺

日期:112-06-20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今(20)日出席「2023綠電交易高峰會」時表示,我國完成《電業法》、《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後,即開放綠電自由交易,建立臺灣再生能源憑證(T-REC)制度,透過「綠電交易平臺」,企業可透過購售電合約,向再生能源發電業或售電業採購綠電;經濟部也將推出「中小企綠電平價專案」,預計2025年前可提供逾億度綠電,協助中小企業順利取得綠電,滿足企業社會責任及減少碳排放等目標。 鄭副院長表示,相較於俄烏戰爭、美中競爭,「淨零轉型」的影響更為深遠,氣候變遷是長時間且迫在眉睫的挑戰,歐盟的「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已於今(2023)年5月16日公告,於今年10月開始試行,並預計於2026年起正式實施;美國亦簽署了史上最大因應氣候變遷投資的《降低通貨膨脹法案》,促進潔淨能源的產業。此外,國際間減碳聯盟中最具代表性的全球再生能源倡議(RE100),倡議100%使用再生能源,我國目前亦有台積電、台達電等多家重要企業參與,也讓資源減碳及促進綠能使用成為新潮流。 鄭副院長指出,政府於去(2022)年公布「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以及十二項關鍵戰略行動計畫,並訂定2030年階段性減碳目標,副院長強調「未來就決定在現在」,目前我國的能源轉型是「現在進行式」,減碳目標也是每一位領導者的責任,不僅是臺灣面對全球的共識,也是跨國界、跨產業、跨世代的轉型工程。 鄭副院長強調,在蔡英文總統上任後,積極推動離岸風電,大力推廣太陽能發電設施,新興能源技術也不斷引進,勇敢朝向轉型之路邁進。政府已訂定2025年再生能源裝置容量需達29GW(百萬瓩)的政策目標,其中太陽光電系統占20GW、離岸風電5.6GW,同時也積極發展像地熱、生質能、小水力等,以求綠能極大化目標。目前太陽能光電系統已完成建置10.48GW;在風力發電方面,我國第3個風場在5月份已經併聯發電,海上宏偉的風電設施,可說是臺灣綠能建設的重要里程碑。受到疫情及海事工程缺工的影響,我國2025年再生能源裝置容量的目標,會略晚至2026年才能完成併聯發電,但是經濟部團隊及民間的綠能夥伴正在全力讓目標能夠拉近。 鄭副院長指出,我國採取「電證合一」的制度,於2017年與2019年分別完成《電業法》、《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開放綠電自由交易,並建立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來負責執行的臺灣再生能源憑證(T-REC)制度;而「綠電交易平臺」讓綠電不再只躉售台電,企業可透過「企業購售電合約」(Corporate power purchase agreements, CPPA),向再生能源發電業或售電業採購綠電,滿足企業社會責任及減少碳排放等目標。 鄭副院長進一步指出,政府的目標是提供可接受的綠電價格,讓想買的買得到,讓想賣的賣得出去,為照顧中小企業,經濟部也將推出「中小企綠電平價專案」,由公有或國營土地招租太陽光電案場,並保留3成綠電上平臺標售,預計2025年前可提供逾億度綠電,協助中小企業順利取得綠電,因應淨零轉型趨勢。該綠電專案不但有線上媒合機制,案場也將是公開可及,鄭副院長表示,現在還在建立制度的階段,歡迎各界提出更好的政策建議,經濟部及行政院各單位都會儘量納入考量。 鄭副院長表示,臺灣證券交易所將與國發基金合作籌組「臺灣碳權交易所」,完備碳權交易機制;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也將改制為「環境部」,規劃明(2024)年啟動碳費徵收,初期將以大排放源為優先徵收對象,而碳費標準也會考量國際現況及企業可接受範圍,促使企業能夠合理的將碳成本內部化,並導入更多的減碳科技及綠色能源。 鄭副院長指出,因應氣候變遷帶來的淨零轉型是個挑戰,也是臺灣重要的課題,同時也帶來商機,我們因此發展綠能產業,也會持續努力讓臺灣的「淨零轉型」不會成為負擔,而是成為接軌國際、提高碳競爭力的契機。鄭副院長特別感謝商周集團邀集眾多綠能業者及學者專家舉辦此一盛會,相關結論也將會成為政府推動政策的參考。副院長致詞結束後,偕同經濟部長王美花、商業周刊總編輯劉佩修、歐洲商會理事長尹容(Giuseppe Izzo)等主辦單位及論壇講師嘉賓合影留念,為本次論壇揭開序幕。 本文來自出席「2023綠電交易高峰會」 鄭副院長:積極推動平價綠電自由交易 建構完善機制平臺

屏東環境教育向下紮根 連4年獲特優肯定

  (大紀元記者簡惠敏台灣屏東報導)屏東縣政府推動環境教育持續向下扎根,培養民眾環保觀念、知識及態度,並身體力行,2022年獲環保署環境教育考核「特優」,連續4年獲環保署肯定,屏縣府12日表示,將持續擴大縣內環境教育推廣能量,提升優良特色環教場域曝光度,成為屏東縣的環境教育亮點。 屏東縣長周春米表示,透過環境教育帶領我們走進自然、生態、人文環境中,傳遞環保知識、喚起環保意識及改變價值觀、態度,才能轉化實踐環保行動,使環境生態永續,未來將持續透過環境教育將環保理念向下扎根、萌芽與茁壯,進而邁向安居樂業,希望城市的目標。 和平國小『小小稽查員』體驗收割沼渣沼液澆灌的農作物,寓教於樂。(屏東縣府提供) 屏縣府環保局表示,為落實環境教育工作,以寓教於樂方式帶領學生及環保志工參加全國環境知識賽、環保志工群英會、環境實做競賽及環境教育繪本等競賽,經過有趣競賽並考驗團隊的合作精神,皆獲得優異成績。 積極輔導台美生態學校「長榮百合國小」取得最高榮譽的「綠旗」認證成為屏東縣首面綠旗校園、也是全國原住民鄉首座的綠旗校園,並成立「小小稽查員」及「環境巡守」』身體力行參與環境守護及宣導推廣省水減污及沼液沼渣肥分等環保政策,更藉由環境教育繪本的創作與閱讀,啟發學童認識家鄉的環境、生態及歷史人文,將環保觀念向下扎根、深植人心。

停電非缺電 台電:加速設備汰換強化電網韌性

(中央社記者劉千綾台北9日電)台電代理董事長曾文生表示,這幾年發生的停電事件,經檢討幾乎為電網問題,而非缺電,即刻搶修後即恢復供電;台電已加速設備更新速度,去年也提出10年新台幣5000億的電網投資計畫,盼強化電網韌性。 經濟部次長兼台電代理董事長曾文生今天透過影片說明這2年幾次大停電,爲什麼台電說不缺電。 曾文生表示,這2年幾次大停電,經檢討幾乎都是電網出了問題,因為當下系統其實是有電的,但是送不出去。「因為如果是缺電,我們面對的將會是限電」,曾文生指出,在1988至1996年間,台灣確實常常發生限電,總共限電了40次。 曾文生表示,但這幾年發生的是電網事故,經台電即刻搶修,修好之後就可以恢復供電,「如果是真正缺電,就算是修好線路也供不了電。」 不過曾文生表示,對民眾而言這些電網事故都是停電。為解決問題,必須對症下藥,提升供電穩定性,包含改善台灣的電網結構。 曾文生指出,今年有幾個變電所發生故障事件,許多零件設備表定是今年就該更換的,經過檢討,如果早一點更換,就不會發生這些事故,因此台電最近也調整進度,加速設備更換速度,以強化電網韌性。 汰換設備經費部分,台電表示,從2001年到2011年,每年約花300億元,汰換及新增配電線路相關設備,2012至2017年間,因為台電虧損,逐漸降低部分經費,一度還掉到200億元左右,從2018年開始,才逐漸增加,2022年甚至增加到500多億元。 台電表示,除設備加速汰換,「加速饋線自動化開關建置」也攸關停電後的復電速度,配電饋線自動化將在2025年全面完成建置;此外,台電去年提出10年5000億的電網投資計畫,盼透過分散工程降低電網集中風險,提升供電品質穩定性。(編輯:張均懋)1120609 #台電 #供電 #缺電 本文來自停電非缺電 台電:加速設備汰換強化電網韌性 |

推動氣候變遷行動有成 屏東縣獲特優佳績

為減緩全球暖化及氣候變遷對生態、環境及經濟所造成的威脅,行政院環保署推動「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縣市執行績效評比」,要求縣市政府落實溫室氣體減緩與氣候變遷調適策略,依成效進行評比,屏東縣政府2022年執行成果再次榮獲特優佳績。 屏東縣率全台之先達成民生用電RE 100目標。(屏東縣政府提供) 屏東縣長周春米指出,在縣府各局處有效整合行政資源,通力合作下推動溫室氣體減緩行動、氣候變遷調適作業及施政接軌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多元逐步累積階段性成果,如推廣汰換燃油機車,縣內電動機車總設籍數達非六都第二、增設Youbike公共自行車系統及推動電動公車及智慧運輸資訊平台,提升

再生能源不再主導碳權市場!森林碳匯、藍碳成未來主流,「自然為本解決方案」是什麼?

隨著國際自願性碳權市場逐漸展露頭角,買家偏好的碳權來源也開始產生差異化。根據碳驗證標準(VCS)、黃金標準(GS)、美國碳註冊登記(ACR)及氣候行動儲備方案(CAR)等廣泛使用的碳驗證標準,已退役的碳權主要來自以下八種來源:能源效率提升、燃料轉換、工業氣體減排、基於自然的解決方案、再生能源、廢棄物處理、家戶設備及煤層氣等。 其中,再生能源及以自然為本的解決方案是最主要的兩大來源,分別佔了30%至40%。因此,接下來我們將針對這兩個項目的發展進行探討。 再生能源項目將不再主導碳權市場 再生能源專案數量一直都佔據所有項目之冠(如下圖一所示)。在2010年代初期,風力、太陽能及水力發電的成本相較煤炭和天然氣高出許多,因此自願性碳信用是確保這些項目能夠運作的方式。然而,由於現在的成本大幅降低,且再生能源項目數量在印度、巴西和中國等國家快速增加,自願性碳市場不再只是融資工具,甚至能夠藉此獲取超額利潤。這正破壞了自願性碳權的前提:須具備額外性(即專案必須能促進實際的碳減排)。 而在這些國家中,再生能源專案無論如何都會被建立,因此不再具備額外性。VCS和GS都注意到了這個情況,因此GS於2019年宣布,從2020年開始,任何屬於中高收入或高收入(由世界銀行定義)的國家或區域併網再生能源項目,即視為不符合GS- VER[1] 或GS​​-CER[2] 之要求,並無法取得碳權;同時,VCS也發佈了類似的聲明。基於全球最大的兩個項目認證機構這番作為,可以預見未來再生能源項目申請碳權的數量會大幅縮減,轉而回歸電證分離的綠電憑證或簽訂購電協議(PPA)。   圖一、自願性碳信用專案數分佈(分項目類型) 自然為本解決方案獲青睞 價格持續上升 基於自然的解決方案有常見的以下五種:改善森林管理(IFM)、植樹造林/再造林/植被恢復(ARR)、減少森林砍伐和退化造成的排放(REDD+)、再生農業[3] 及藍碳[4]。結合上圖一與下圖二可以看到,雖然目前再生能源項目仍佔多數,森林及土地使用項目的總交易值反而遙遙領先。這主要是因為單一再生能源項目能產出的碳權數量有限,且單價較低。 另外,或許有人對此感到疑惑,因先前提到再生能源和以自然為本的解決方案為碳權的主要來源,為何在圖一中卻僅佔17%?這是因為以自然為本的解決方案雖然案件量較少,卻能產出較大的碳權量,動輒都是其他項目的10倍以上。 因此,企業端為了避免漂綠嫌疑及下游品牌商不認可的風險,多寧願投入更高的成本購買品質較佳的碳權。同樣的,開發商也嗅到了這個商機,考量到未來價格趨勢與高碳權產出效率,目前正積極投入在中南美洲(例如尼加拉瓜、哥斯大黎加)及東南亞(例如印尼、馬來西亞)等地的森林種植及復育地計畫。   圖二、2017-2021自願性市場總交易值變化(分項目類型)[5]   圖三、各類型碳權價格走勢 漂綠議題凸顯 碳權品質不容忽視 自願性碳信用一直存在項目類型與方法學上的爭議,對額外性的認定也有待商榷;然而,隨著市場規模擴大,相關的法規與方法學正趨於嚴謹中。目前歐洲地區對於碳權的認可範圍已明顯限縮,專注於發展以自然為本的項目,新的再生能源專案將不再被承認。 由於方法學完整度的差異,即使是以自然為本的項目仍可能面臨有效性問題。如2017年前的REDD+項目被認為品質較差,雖然價格便宜,卻容易導致抵銷無效;2020年後所產生的碳權則因為更注重與永續發展目標(SDGs)項目的連結性,其價格與市場接受度普遍較高。 綜上所述,自願性碳權市場的快速發展吸引了許多開發商、經紀商、投資者與買家的進入,然而碳權的價值不能單以價格認定,品質的優劣更是關鍵;若以漂綠為目的購買便宜的碳權,而缺乏實際的抵換效益,則依舊是徒勞無功。 [1] VER(Voluntary Emission Reductions)為經聯合國指定的第三方機構認證之溫室氣體減排量,屬於自願性市場的碳信用額度。 [2] CER(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s)為聯合國清潔發展機制(CDM)認證的項目中,經過收集、測量、認證、簽發所產生之減碳單位。 [3] 再生農業主要透過土地管理實踐(例如作物輪作等)以固存土壤中的碳。此做法可以提高作物產量、養分密度、土壤健康及保水性。 [4] 藍碳係指儲存在海洋和海岸線生態系統中的碳,常見做法如透過種植紅樹林來進行碳封存。 [5] 資料來源:Ecosystem Marketplace ※本文授權自InfoLink Consulting,

台灣碳權交易所 定案

證交所為配合政府推動氣候變遷因應政策,26日董事會通過,擬與行政院國發基金共同設立台灣碳權交易所公司,初步資本額為10億元,其中證交所擬投資6億元;證交所指出,碳權交易所預計7月底、8月初成立,初期先以「碳顧問諮詢和教育宣導服務」為主。 證交所表示,董事會決議通過,依氣候變遷因應法與國發基金共同設立台灣碳權交易所公司,規劃額定資本額15億元,首次發行1億股,初期資本額10億元,證交所投資6億元,國發基金投資4億元。 證交所並指出,因淨零減碳為全國性議題,為服務廣大企業需求,規劃碳權交易所總公司設於高雄,資訊交易中心設於台北,於兩地分設據點分工營運,採取雙中心概念營運。 證交所強調,碳權交易所所營業務將包括:氣候變遷因應法所定額度的交易、國外碳權買賣及碳顧問諮詢和教育宣導服務三大業務,未來將配合相關法規開放進程,分階段設立不同業務之相關機制及系統。 證交所副總兼發言人陳麗卿指出,碳權交易所預計今年7月底、8月初完成登記成立,初期將先以「碳顧問諮詢和教育宣導服務」為主;有關國內碳權及國外碳權商品交易,都要等到環保署依氣候變遷因應法訂定子法後,才能開放。目前無法得知子法何時可訂定完成。 陳麗卿強調,國內或國外碳權買賣,都需要在環保署訂定的規範下,包括登錄機制、品質與外加性認可之標準、能夠抵扣之額度上限等。 因此,她特別呼籲投資人購買碳權相關股票宜注意投資風險,並不是種樹、買地、用綠電就可以獲得碳權;森林、土壤不會自動產生碳權,相關專案須經完整性、適用性評估及外加性檢視,並經查證、認證及審議等程序後才會核發並轉為可買賣的碳權。 陳麗卿再次提醒投資人,投資前應對碳權有正確認識,審慎評估相關股票的投資風險,以免衝動投資。   本文來自台灣碳權交易所 定案 – 工商時報 (ctee.com.tw)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三讀!新建建築應設太陽光電設備

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案,明定建築物新建、增建或改建,達一定規模以上者,除了有受光條件不足,或者其他可免除情形外,起造人應設置一定容量以上太陽光電發電設備。 為了更加速推動再生能源發展政策,達成淨零排放目標,行政院院會去年12月8日通過經濟部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函請立法院審議,增訂規範新建、增建及改建符合一定條件的建築物,應於該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   根據三讀通過條文,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或公營事業在新建、增建、改建公共工程或公有建築物時,其工程條件符合再生能源設置條件者,應該裝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   三讀條文增訂建築物的新建、增建或改建,達一定規模者,除有受光條件不足或其他可免除情形外,起造人應該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其中建築物範圍、一定規模、一定裝置容量與其計算方式、受光條件、可免除情形及其他相關事項的標準,由中央建築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三讀條文明定,中央主管機關得考量下列再生能源熱利用的合理成本及利潤,依其能源貢獻度效益,訂定熱利用獎勵補助辦法,包括太陽能熱能利用、生質能燃料、一般廢棄物或事業廢棄物經處理後製造為燃料者,以及其他具發展潛力的再生能源熱利用技術。   三讀條文增訂,為設置地熱能發電設備而有探勘地熱能之需要者 ,應該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地熱能探勘許可,中央主管機關應該會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進行審查,地熱能探勘許可的有效期間為兩年,有正當理由者,得在屆期兩個月前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展延,次數以兩次為限。   三讀條文規定,為設置地熱能發電設備而有開發地熱能之需要者 ,應該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地熱能開發許可,中央主管機關就這項申請,應該會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進行審查。   三讀條文明定,申請地熱能探勘許可或開發許可的內容,如果有涉及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及其周邊一定範圍內之公有土地者,申請人應該在申請前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規定辦理。   三讀條文規定,取得地熱能探勘許可或地熱能開發許可者,未依地熱能探勘許可內容探勘地熱能,或者未依地熱能開發許可內容開發地熱能,中央主管機關應該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處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再通知其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得按次處罰。

防漂綠 穩健推動碳交易

近期各界對於碳定價、碳交易等高度關注,有許多不同的看法及想像,其中包括推動碳交易可能產生漂綠的疑慮。對此,環保署表示我國分階段徵收碳費,同時鼓勵事業執行自願減量專案,對於減量額度抵換交易有把關機制,讓碳交易是減碳助力而非漂綠。 氣候變遷因應法(下稱氣候法)在今年2月15日正式上路,將推動實施碳費,透過經濟誘因促使納管事業加速減碳,同時也鼓勵事業或各級政府自行或聯合共同提出自願減量專案申請取得減量額度,取得之後可以移轉、交易或拍賣予有需求者,以提高減量成本有效性。為強化減量額度交易監管,氣候法亦明定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託中央金融主管機關或其指定之機關(構)辦理額度交易。 碳交易可能衍生「漂綠」疑慮為近期各界關切議題之一。「世界經濟論壇」(WEF)將企業常見的漂綠樣態分為兩大類:其一是「選擇性的資訊揭露」,企業只揭露其生產活動對環境有正面影響的訊息,且忽略或刻意忽視對環境可能造成負面影響的訊息;其二是「象徵性的行動」,企業僅做表面上對於其形象有正面助益的象徵性作為,卻忽略解決實質問題,如宣示碳中和卻忽略應有的減排行動。 環保署表示,企業「漂綠」會誤導社會大眾,並且延遲淨零轉型相關工作之推動。該署參照WEF 提醒,納入相關工作推動及子法訂定考量。首先,環保署已公告納管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具有這些排放源的事業必須就其排放場域邊界逐一鑑別排放源並計算排放量,於其盤查報告書具體明確揭露其生產活動可能產生的各種溫室氣體排放量,且其盤查報告書已經過第三方查驗機構之查證後公開於「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平台」(https://ghgregistry.epa.gov.tw/epa_ghg/)。 其次,環保署將依氣候法第25條及第36條分別訂定子法,以分別規範國內額度審核及交易等應遵行事項,並委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或其指定機關(構)辦理額度交易事宜。減量額度審核之後,取得額度之事業可將額度移轉或交易予有需求者,作為其抵減碳費或新設變更排放源增量抵換之用,或作為其自主對外宣告抵減某些生產活動之用(即俗稱碳中和)。 環保署表示,為達2050淨零排放目標,國際間對於自願碳交易市場愈來愈謹慎。環保署也同步採行二大策略:其一對於減量額度(有人稱為「碳權」)之審核必須符合可量測、可驗證、可報告(MRV)之原則,以確保實質減量;同時須符合具備外加性、保守性、永久性、避免產生危害及避免重複計算等五大原則,以避免減量額度被拿來抵減時,減損到原來相關管制規定預計達到的減量成效。其二,有關額度交易,環保署已委託金管會,金管會已指定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臺灣碳權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該署將訂定子法明確規範交易程序、對象及相關限制,同時對於未來可以交易的減量額度,也會依照上述原則審慎評估選擇後,納入規範及推動。 環保署呼籲,事業應該優先建立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能力,掌握自身排放量、重點排放源等,並據以規劃採行減量措施,盡可能降低生產活動的排放量才是具體減量行動,利用減量額度來抵減是最後手段,且須慎選採用的減量額度,以免淪為「象徵性行動」而有漂綠之嫌。 本文來自防漂綠 穩健推動碳交易-環保新聞專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ep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