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消息

屏東農田水利圳蓋光電見成效 估110年收租千萬元

配合政府綠能政策,農田水利署屏東管理處將灌排水路租給光電公司設置太陽能板,設置3年來見成效,屏東管理處今年收入140 萬元租金,屏東管理處預估明年底收入將有1000萬元。 屏東管理處今天在萬丹鄉後村村的灌排水路太陽能板光電區召開記者會,後村村的圳路太陽能光電區分別有架設3年與1年的光電區。 管理處長黃信茗表示,自民國106年起積極盤點轄內灌排水路適宜的腹地,在維持圳路既有排水功能及確保不影響圳路疏浚管理維護下,將圳路租給光電公司架設太陽能板,後村村的光電區一開始農民反對,與農民溝通許久才成功設置,3年來終於發揮了成效。 黃信茗表示,屏東管理處目前在屏東市、新園鄉、東港鎮、竹田鄉、萬丹鄉和車城鄉盤點了8處水圳架設太陽能板,截至目前,架設面積約6萬平方公尺,裝置容量約9MW(百萬瓦),約可提供3萬多戶用電,今年的租金收入新台幣140萬元。 還有約3萬平方公尺面積、裝置容量4.6MW案場施工中,預計到明年底的目標是20MW,約可提供8萬4000多戶用電,預估1年能有1000萬元的租金收入。 黃信茗並說,目前仍在尋找台電有饋線到達、腹地適合的圳路,續增太陽能光電的架設。 光電公司表示,目前由他們公司在萬丹鄉後村、廈北等村架設的圳路型太陽能光電是由他們團隊所創設的龍門式設計,一般圳路蓋太陽能板多數直接覆蓋圳面,這樣會影響到清淤和陽光照射,龍門式設計是將太陽能板架高到離圳底4公尺及3.2公尺(傾斜式)。 光電公司表示,這種設計除了符合規定的陽光45角照射,不影響清淤,水質優養化程度不影響灌排,並降低臭味,架設後,漁塭的白鷺鷥棲息在太陽能板上及下面水圳,可見不影響生態,同時,在陽光斜射時,農民還能遮蔭,獲得農民歡迎。

《屏東》萬巒首座公墓綠電 明年中完工

萬金村13號公墓遷葬後 公所擬建結合太陽能光電風雨球場 屏東縣萬巒鄉持續推動公墓公園化,坐落萬金村的13號公墓,將成為鄉內首座結合太陽能光電的風雨球場,預計明年中完工,年發電量可達110萬餘度,約可供203戶家庭用電。 年發電110萬餘度 供203戶使用 萬巒鄉有18座公墓,其中13號公墓於2011年遷葬,2012年公告禁葬後同年起掘,鄉公所經與居民商討後,決定興建風雨球場,並引進太陽能光電,預計240個工作天,建置成本約3000萬元。 萬巒鄉長林國順表示,公墓公園化及綠電都是趨勢,因風俗民情,更新過程並非一路順遂,經過多次說明會,從意見領袖到在地鄉親支持後才能執行,繼13號公墓後,佳和公墓也將規劃引入太陽光電。 佳和公墓也將引入太陽能光電 屏東縣政府盤點縣內可設置太陽光電的公墓,綠能辦公室主任盧俊中表示,清查10餘處鄉鎮市後,僅少數適合推動公墓綠電,屏東市第15號公墓經遷葬整地、並改建成清潔隊大樓,同時將結合新建光電風雨球場,是目前公墓轉型太陽能光電較成熟的案例。 盧俊中說,許多鄉鎮在評估後仍差臨門一腳,主要原因在於遷葬費用高及配電饋線不足,儘管公墓發電潛力大,但像是撿骨、進塔及遷葬後的整地,都是龐大費用,加上過去線路供應以人口稠密處優先,許多公墓地處偏僻,饋線不足就無法把電送出來,開發成本高仍需克服。 本文轉自: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416971

用電大戶條款 設五年緩衝期

用電大戶條款敲定,經濟部規劃12月中正式公告,力拚明年元旦上路,對原先已有綠電設備用電大戶,最高可獲40%義務量減免優惠,提高誘因以利推廣綠電。第一波約300家企業列入,半導體業、化工、石化產業首當其衝。官員說,綠電建設短空長多,有利於未來產業在國際市場競爭力。 根據統計,第一波用電大戶以5,000瓩以上大戶為門檻,數量約506個大戶電號,扣除教育、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等後,約有300多家企業,必須在五年內完成設置契約容量10%的綠電。大戶取得綠電方式包括設置綠電發電設備、購買綠電憑證、設置儲能設備、繳交代金等四種管道。 能源局官員說,用電大戶政策方向已訂出,過去討論四大內容原則不變,包含一、首波門檻維持5,000瓩;二、辦法實施前,先前配合能源政策已在屋頂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者,訂定打折機制,義務量最高可減免20%;三、祭出早鳥優惠,業者需在五年內完成10%綠電設置,若提早在四年、三年內完成,建置比例可從10%降為9%、8%;四、不同再生能源類別,分別計算購買綠電額度。 至於緩衝時間五年爭議,官員說,企業界認為實施後會對產業增加負擔,盼期程再延長二年至七年;但環團要求用電大戶要負企業社會責任,盼縮短至三年完成,最終決定依預告時的五年作緩衝期,這是多數認同的期程。 這次公告納入每二年檢討一次規定,官員說,可因應未來再生能源發展及相關變化,且若首波用電大戶推動綠電順利,也會考慮推第二波,讓門檻往下修改。 值得注意的是,大戶條款上路前已設置綠電設備者,其義務量新增「折扣」。官員說,主要針對大戶用電場所屋頂自設或出租案例,其義務量可由10%降為8%;但折扣後仍可同時再享受三年、四年內提早完成,義務量再打八折、九折等早鳥優惠。 舉例來說,用電大戶原本就有設置綠電設備,義務量減免20%外,後續早鳥優惠最高可再享八折優惠,最終將合併計算,最高可獲40%優惠減免。 本文轉自:https://ctee.com.tw/news/policy/378402.html

化腐朽為神奇! 潮州要把垃圾山變光電場

屏東縣潮州鎮泗林里的簡易垃圾掩埋場,封場至今逾20年,潮州鎮公所向太陽能光電業者招手,計劃把垃圾山變成發電廠,預估未來發電量可逾1.2MW,1年電價收益可逾500萬元,活化用地開闢財源。 屏東縣潮州鎮泗林里在1998年設立面積約2公頃的簡易垃圾掩埋場,崁頂焚化爐啟用後即封場至今。 潮州鎮公所主任秘書王建元指出,潮州垃圾掩埋場面積約2公頃,最深處逾4米,封場後由鎮公所清潔隊堆放可分解性的農業廢棄物,鎮公所每年需向台糖支付租金,為響應政府推動綠電,特別尋求屏東縣政府環保局協助,評估轉型太陽能光電,讓閒置掩埋場活化發揮效益。 屏東縣綠能辦公室說,屏東縣首座由掩埋場轉型的太陽能電廠位於鹽埔鄉,鹽埔鄉公所在今年2月完成第三期設備登記,發電量總計為1.2MW,即將進行招標作業的潮州垃圾掩埋場,預計先施作1公頃,未來發電量可逾1.2MW。 潮州垃圾掩埋場光電計畫,得標廠商需回饋收益12%給鎮公所及台糖,以發電量1.2MW計算,1年電價收益可達500萬元,相當於每年回饋金約60萬元,預計今年12月招標,最快明年就可施作。 本文轉自: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365370

「莫拉克風災後最好消息」 林邊濫田發電了

農委會於屏東縣林邊鄉劃定近500公頃的「嚴重地層下陷地區內不利農業經營得設置綠能設施之農業用地範圍」(簡稱中央光電專區),經多年推動今天寫下里程碑,不僅是屏東縣內首個透過升壓站併聯的光電場,業者斥資鉅額興建的升壓站更具備「氣體絕緣開關設備 (GIS)」,是國內光電場除台電外唯一的光電設備,有地主聞訊則說「這是莫拉克風災後最好消息」。 屏東首個升壓併聯光電廠 林邊不少地勢低漥的農地遇雨就淹,因為幾乎已無法經營農業,其中近500公頃由農委會劃為中央光電專區,寶晶能源透過城市綠能開發土地,因為現有低壓饋線不足,今年投入自建升壓站,將22.8KV升為69KV以利併聯入電網,今天舉行升壓站啟用儀式,太陽能光電板所發出的電經過升壓站,終於約在中午左右正式進入電網。 寶晶能源表示,氣體絕緣開關在使用上有許多優點,不僅壽命較長,體積也較小,加上不是採用油壓,在保養維護上簡單許多,且重點是不會產生電弧,不會驚擾到周遭,但因為成本高,目前只有台電的工程會使用這種升壓站,是國內最高規格。 寶晶預計在林邊施作達150MW(百萬瓦)的光電場,進度在升壓站建設完成並供電後,目前是屏東中央光電專區的第一例,而自建升壓站還採用高規格的「氣體絕緣」可說是台灣民間業者第一。 寶晶能源董事長蔡佳晉強調,投入綠能是讓荒廢的農地再利用,農民增加收入,政府實現綠能政策,企業又能賺錢,這是一項多贏的產業,今天能夠順利併聯,除城市綠能的開發,縣府的綠能辦公室整合,更是讓進度加速,在整地期間發現這些被水淹沒的廢耕地,緊臨路邊者是充滿了外地車輛來隨意亂丟的垃圾,他們廢了好大功夫整理,今年雖然只發了6.8MW的電,但就是屏東目前第一筆電。 400多名地主出租 「很棒的利用」 「莫拉克風災後聽到有關於自己的土地最好消息」,寶晶和城市綠能合作,和在地農民搏感情,最後共有400多名地主出租,今天有農民獲訊,是直說「八八的慘狀到現在都還忘不了」。 77歲的農民吳義隆說,他出租種電的地約2分,但早在八八風災前,該處就屢屢受淹,旱季就要走200多公尺的田梗路,有時下點小雨,旁邊的水溝就爆漲甚至溢出,嚇都嚇死了,八八風災時該處田淹了至少1個成人高,變成名符其實的濫田,加上年紀越來越大,根本難以利用,聽到人說可以出租而出租。另72歲的邱志成原本在案場種有3分蓮霧,但也是因為出入不便,加上年事已高,根本不知道怎麼繼續下去,八八前就常常水退不了,八八後更是連想接近的心力都不大,轉而專心照顧另一片不會淹水的蓮霧園,兩人都認為,放著廢耕沒收入,不如出租,現在真的發電了,覺得是很棒的利用。 本文轉自: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363850

「石頭營」軍事遺跡引關切 屏東縣府拚創造雙贏

針對生利能源公司在屏東縣枋寮地區執行光電開發工程,9月下旬發現疑似日治時期「石頭營」軍事遺跡,屏東縣政府25日召開記者會說明,強調發現碉堡地點至今仍維持現狀,縣府文化資產保護所已邀集專家學者進行文資審議現勘,以釐清碉堡的文資價值。縣府會站在保護文資及確保業者權益的立場,讓二戰遺址與光電共存共榮,創造雙贏。 縣府綠能專案推動辦公室主任盧俊中表示,生利能源公司106年以枋寮鄉新開村私有土地103公頃申請建置太陽光電案場,今年3月營建署區域計畫委員會核准三級坡以下部分區域約共計45公頃(40MW),環保署認定免環評,後向縣府申請水土保持計畫,共分3期,目前進行第一期水保工程,面積約12.5公頃及4MW太陽能設施建置作業,同時依法規劃寬10公尺以上隔離綠帶及滯洪池,採取兼顧綠能開發與生態環境的維護方案。 屏東縣政府說明,今年9月廠商於施工便道發現部分露出碉堡地點,接獲通報後,隨即邀集綠辦、文資所等相關單位前往會勘,當即停工並維持現狀至今。目前據報有64個二戰遺構,生利公司103公頃區內有17個二戰遺址,文資所均已掌握點位,並經比對業者的開發計劃,預定裝設太陽能板地點,並未與該17個點位重疊。 縣府文化資產保護所主任林洋助表示,有關文資部分,縣府依文資保存法施行細則第15條,於今年11月23日邀集文資委員、專家學者及提報人、土地所有權人等利害關係人進行文資審議,已完成現勘5處點位,但該區域幅員遼闊,且提報人提具64處點位之多,為掌握時程將以分區審查方式,優先辦理鄰近基地範圍點位審查評估,釐清本案場碉堡的文資價值,以及是否列冊。 林洋助指出,縣府將用最快速度確認該17個點位是否具文資身份,一經確認將依文資法規定,要求業者裝設太陽能板時,對於少部分較接近二戰設施的地點,需修正位置拉開距離,施作過程將全程派員嚴格監督,完工後也會全面檢查確認。 本文轉自:https://times.hinet.net/news/23131541

屏市永新公園綠地種電挨批 潘孟安:已將種電案退件

屏東市永新公園綠地被蓋上太陽能板引發批抨聲浪,縣長潘孟安今天面對議員詢質時表示,這會讓綠能產業受到污名化,縣府已將該種電案退件,未來應避免類似亂象發生,以公共利益為優先。 潘孟安表示,種電發展綠能不可無限上綱,永新公園綠地被蓋上太陽能板他也覺得觀感很差,立刻請縣府相關局處進行了解,發現早在7月間縣府就將永新公園種電案退件,不知道為何還會冒出該光電設施,引發批評。 潘孟安指出,屏東市公所已向縣府允諾,近日內將會同施作的光電廠商會勘,除非改變設置方式達到法規要求,否將進行拆除,未來包括縣府及地方公所都應防止類似擦槍走火的種電亂象發生。 本文轉自: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361939

2020全球碳揭露計畫 屏東縣擠身A級城市

總部在英國、被視為「環境黃金標準」的碳揭露計畫日前公布2020全球A等級指標城市,屏東縣政府成為6都以外,台灣唯一獲得A等級(最高級)「具領導力」城市的縣市。 屏東縣政府今天表示,碳揭露計畫(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CDP) 是一個以世界各地的投資者、公司、城市、州和區域等目標對象,來經營全球環境碳揭露系統的獨立非營利性慈善機構,以協助企業管理環境影響。 縣長潘孟安表示,屏東縣2009年加入地方政府永續發展理事會(Local Governments for Sustainabilit, ICLEI),2015年他應邀出席ICLEI發表簡報後,隨即受到CDP的邀請而加入碳揭露計畫。 潘孟安說,2016年縣府受邀至泰國曼谷參與碳揭露平台工作坊,分享屏東縣智慧微電網、大潮州人工湖及綠電等案例,縣府也因CDP的建議調整,在因應氣候變遷方向與重點政策,能夠符合國際標準。 縣府表示,今年有591個城市接受評比,獲得A等級的城市只有88個,獲得A等級必須有效自願設定減碳目標、揭露主要碳排清單,符合完成各項風險評估,並訂定因應氣候變遷具體方針。 縣府表示,截至今年10月份為止,屏東縣綠電累積併網容量已達521百萬瓦,持續優先推動活化嚴重地層下陷區太陽光電設置;為解決畜牧業異味污染物問題也持續推動沼氣發電,同時在偏鄉設置太陽能防災型微電網,另於林邊溪上游闢建亞洲面積最大地下水補注湖大潮州人工湖。 縣府表示,偏鄉防災微電網項目也獲選ICLEI全球案例徵選,並被撰入2020全球智慧解決報告(Global Smart Solution Report,GSSR)中,展現縣府接軌國際對應氣候變遷衝擊決心。 本文轉自:https://www.cna.com.tw/news/aloc/202011200228.aspx

漁電共生先行區 屏東多高經濟魚種漁民暫觀望

為加速推動漁電共生,中央規劃6縣市漁電共生先行區,第一期台南市、嘉義縣已於11月16日公告,屏東則為接續公告,日前雖迎來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農委會副主委陳添壽及內政部次長花敬群等高官前來說明,但屏東縣沿海的養殖魚多屬高經濟魚種,加上所提出的模式沒有前例,大多漁民仍在觀望。 屏東養水種電歷史早在八八風災之後就已開始,也有不少養殖業者轉型為室內養殖,並在屋頂上種電,不過,今年所推動的漁電共生,因為建設室內養殖池成本高,實務上應會出現以室外養殖為主的情形。 經濟部先行區規劃屏東的4876公頃魚塭中有667公頃可漁電共生,有養殖戶說,樂觀期待漁電共生,但希望政府協助盡快提供饋線空間及貸款融資方案;但因為多出來的設施,成本勢必增加,若是直接進行補助,讓漁民更有意願提升種電面積。 不過,也有養殖戶認為,如果自己是室內養殖池,屋頂的電當然種好種滿,但第一屏東沿海以石斑及午仔魚等高經濟魚種為主,漁電共生每年1公頃30萬元租金誘因相形不大,第二,午仔魚在室內養殖場未曾聽聞,石斑也多侷限在魚苗或小魚,魚大部分都是在露天池長大,未來可種電魚塭也多以室外露天池居多,要怎麼在這種池種電,實務上的架設才是大考驗。 該養殖戶表示,這種池的邊界及大小除非水泥堤岸,一般都很有可能隨時變更,但空餘土地大部分都已被漁寮及供養殖戶「巡田水」的堤岸佔滿,要在這種畸零土地上所採的立柱式光電板,除效率令人擔心,更會實質影響養殖戶的收穫作業,平常也會造成通行不便,且目前並無前例及數據可參考,他認為與他一樣觀望想法的養殖戶很多。 屏東綠能辦公室則指出,經過說明會蒐集地方意見,目前不排除朝建立示範案場的方式來提供給養殖戶參考,將專責協助處理漁民各種漁電共生設置問題。經濟部則表示,持續了解漁民心聲及期望,跨部會合作簡化行政程序與地方合作推動漁電共生。 本文轉自: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357905

助攻太陽光電 內政部放寬免申請特定區域許可條件

助攻太陽光電,內政部今(19)日在部務會報中通過修正相關辦法,針對光電案無須申請特定區位許可的條件,有兩項放寬。首先,原位於海岸防護區陸域緩衝區內,免申請條件為面積1公頃以下,未來將放寬到5公頃;第二,位於經濟部漁電共生專區且在申請時已將海岸利用管理納入審查,也可免再申請。 內政部表示,這次修正「一級海岸保護區以外特定區位利用管理辦法」,主要是考量目前申請特定區位許可的太陽光電設施案件,其設置位置多僅涉及陸域緩衝區內,並未涉及近岸海域、潮間帶等敏感地區;且太陽光電設施歸屬農業設施,除特殊情形外,實際使用面積不超過農業用地總面積40%,對海岸環境影響相對較輕微。 因此,針對僅涉及使用地變更編定,未涉及土地使用分區變更等,對環境衝擊有限的太陽光電設施開發案件,內政部將放寬無須申請特定區位許可的面積,從原本申請或累積利用面積未達1公頃,放寬為5公頃。 其次,此次修法也簡化漁電共生案件申請程序。內政部表示,主要是考量漁電共生是在既有魚塭的上方設置太陽光電設施,仍維持70%漁業產能,且經濟部規劃的漁電共生專區,已排除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此外,專區可行性規劃報告、未來個案申請電業許可時,也都會涵蓋海岸管理相關規定。 層層審查下,為避免機關間重複審議,因此,內政部修法,針對漁電共生案件,若僅為於陸域緩衝區,且在其他申請程序中已有納入海岸管理規定,經內政部認定已妥適規畫資源保護等,也可免再申請特定區位許可。 內政部指出,「一級海岸保護區以外特定區位利用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依法制作業程序,於近期發布施行。後續針對漁電共生案件也將要求經濟部落實監督管理,兼顧綠能及海岸永續發展。 本文轉自: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48/5028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