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電特定區位海審 營建署三大作為催速

配合綠能政策,內政部營建署今(23)日表示,針對已取得籌設許可的太陽光電案件,將加速海岸管理審議委員會的「特定區位許可」審議,包括併案審查、限縮審議時間、成立窗口供諮詢等三大作為。據悉,修正後原本可能須耗時三個月的審議,可望縮到一個月左右,目前約十家業者可望受惠。

營建署指出,依據海岸管理法規定,開發案件若位於特定區位、具一定規模,須申請特定區位許可。而經濟部在今年6月公告一級海岸防護區,部分光電案原本不須申請,卻變成需要申請,讓不少業者跳腳,因此營建署希望透過簡化程序,儘速協助業者理解法規並通過審議。

中央辦理特定區位許可審議,包括現勘、專案小組初審、海審會大會等程序。為加速審議,營建署共三大作為,首先是併案審查,不同申請案位於同鄉鎮可併同辦理現勘及專案小組會議;同一業者如有多案送件,也可併在同一本說明書送審。

營建署官員表示,目前由天璣能源公司開發、位於屏東縣佳冬鄉約8.8公頃的光電案,以及位於屏東縣林邊鄉由城市發展電業開發約13.8公頃光電案,兩案就是在9月18日併案審查,並都在一日內完成現勘及專案小組初審,預計10月中旬就可召開海審會大會審議通過。

其次,原本辦理特定區位許可審議並無限定開會次數,僅原則上規定須在三個月內審查完成,但針對這些光電案,官員表示,將限定以一次專案小組會議、一次大會審議完竣為原則,加速審議速度。

第三,為協助業者理解法規,營建署也已成立窗口,配合業者需求,隨時提供專業意見諮詢,日前也分別舉行兩次說明會,說明特定區位許可要件、審議重點等,也請業者確認送審期程,以有效控管進度。

官員表示,特定區位許可審議共三大重點,包括生態影響、災害防治規劃以及海岸公共通行影響情形,太陽光電案件對於這三大審查重點,影響較為輕微,因此才會簡化流程,加速審議。

營建署統計,目前已得到能源局核發籌設許可的業者共有34家,經營建署了解,初步有意繼續申請特定區位許可、施工許可的業者共十家,這十家業者將是主要受惠對象。

本新聞轉自:https://udn.com/news/story/7238/4882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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