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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A 2024電力報告:未來三年用電飆升,低碳能源將貢獻全球近一半發電量

隨著數位化、智慧化及電氣化趨勢蓬勃發展,未來三年全球用電需求將持續上升,各國持續部署的低碳能源預計可滿足新增的電力需求,發電碳排量將呈結構性下降,但低碳排能源仍面臨供電不穩定的隱憂。 國際能源總署(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 IEA)1月發布­「2024電力報告」(Electricity 2024),分析了近期國際能源政策和市場發展,並預測2024年至2026年全球電力需求、供給及碳排放的變化。本篇將摘要四項重要分析。 2023年全球電力需求成長放緩,但未來三年將快速成長 受到已開發經濟體用電量下降的影響,2023年全球電力需求增加速度放緩,電力需求增加2.2%,低於2022年的2.4%。儘管中國、印度和東南亞許多國家的電力需求增長強勁,但因總體經濟環境低迷和高通貨膨脹,先進經濟體的用電量顯著下降,導致全球用電需求放緩。 然而到2026年,全球電力需求平均每年將增加3.4%,經濟前景改善,使已開發和新興經濟體的電力需求加速增長。尤其數據中心、加密貨幣及人工智慧領域的用電量將翻倍成長。舉例而言,2026年數據中心的總用電量預計將超過1兆度(1000TWh),相當於日本的用電量。顯見法規修改和技術改善(包括能效方面)對減緩數據中心電力消耗的重要性。 2022年至2026年各地區電力需求變化。圖片來源: 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 2026年低碳能源將滿足全球所有用電需求成長 低碳能源(包含太陽能、風能和水力等再生能源及核能)預計將滿足未來三年全球增加的所有能源需求。低碳能源將在2026年貢獻全球近一半的發電量,從2023年的39%上升到2026年近50%。 而再生能源在全球發電量中的占比將從2023年的30%提高到2026年的37%,主因是太陽能普及化、成本下降,以及核電廠到2025年再度擴張的緣故。這段時間內,再生能源將取代化石燃料發電,超過已開發經濟體(如美國和歐盟)增長的需求。同時,中國快速擴張的再生能源,預計將滿足所有額外的電力需求。 然而,隨著再生能源快速擴張,也需同時加速對電網和系統靈活性的投資,以確保再生能源順利併網。 2022年至2026年全球發電量變化。圖片來源: 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  隨著脫碳步伐加快,發電的碳排量正結構性下降 全球發電產生的碳排量在 2023 年增加 1%,預計 2024 年將下降 2% 以上, 2025年和2026年也會略微下降。 2023年,煤炭發電量的強勁增長(特別是中國和印度水力發電減少的狀況下)導致全球發電碳排量上升,但隨著法國及日本重啟核能,且中國、印度、日本及韓國都將有新的反應爐商轉,核能發電量預計在明年創下新高,加上再生能源快速擴張,化石燃料在全球發電中的占比則預計從2023年的61%,下降到2026年的54%,首次跌破IEA自1971年以來的紀錄。 天氣條件、經濟衝擊或政策變化都可能導致各年的碳排量暫時上升,但隨著再生能源和核能繼續擴張並取代化石燃料發電,電力產業的碳排量預估將持續下降。未來三年,電力發電的碳排放強度預計將每年下降4%,是2015年至2019年期間的兩倍,其中又以歐盟、中國及美國發電的減碳強度降幅最大。這也代表透過運輸、供暖和工業電動化所降低的碳排量將更顯著。 2014年至2026年全球發電碳排放量趨勢。圖片來源: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 天氣對電力系統影響日益嚴重,電力安全投資更顯重要 由於乾旱、低降雨量及許多地區提前融雪等影響,2023年全球的水力發電量下降,發電容量係數下降到30年來的最低值,部分國家對煤炭和天然氣等化石能源的依賴因而增加,也帶出了電力供應穩定性的隱憂。 此外,2023年極端天氣事件引發美國和印度大停電。電力裝置容量不足、燃料供應面臨挑戰、電力需求上升和電網相關技術等基礎建設問題,許多地區都面臨了嚴重的電力短缺問題,尤其發展中國家如巴基斯坦、肯亞和奈及利亞。 面對不斷變化的天氣,能源多樣化、建立區域電力互聯以及實施彈性發電策略將越顯重要。改善資料收集、數位化和提高電力系統中斷時的資料透明度,不僅可進一步瞭解故障原因,對制定預防措施也十分關鍵。 一些國家正在制定電力系統中系統慣性(System Inertia)的最低要求,強化電力系統受干擾時的恢復能力,以因應突發事件、延遲影響。此外,儲能系統也有穩定電網、增強系統靈活性的功能,對整合再生能源相當重要。 回顧未來三年趨勢重點,隨著數位化、智慧化及電氣化蓬勃發展,全球用電需求仍持續上升,低碳能源的擴大預計將滿足這些新增的電力需求,同時發電碳排量也將結構性下降,但低碳能源仍面臨供電不穩定的隱憂。 因此,如何透過政策引導產業發展、加速並穩健地發展脫碳及儲能技術、加強電網、提升天氣預測和因應能力,將會是各國政府及產業著重的發展面向,也是台灣在能源轉型過程可以借鏡的方向。 參考資料 IEA(2024年1月24日),Electricity 2024

用電大戶條款 檢討延至年底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用電大戶條款」上路超過四年,經濟部能源署於去年初啟動檢討,針對門檻、級距調整等進行相關分析,也與環保團體、產業界等多方溝通討論,原預計今年第一季檢討報告出爐,但因四月電價調漲主要針對用電大戶,包括報告分析、相關利害關係人等討論都得重來,檢討方案預計今年內出爐。 4月電價調漲 主要針對用電大戶 經濟部二○二一年初公告實施「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也是俗稱的「用電大戶條款」,要求契約容量在五千瓩以上用戶,五年內要設置契約容量十%的再生能源,有綠電設備、儲能、購買憑證或繳代金等四管道可選。 環團要求下修門檻 衝擊產業擴大 能源署去年展開檢討,環團要求下修契約容量、提高綠電設置量比率、或改由用電量認定等;但契約容量門檻若下修至八百瓩,影響廠商將由五百多戶擴及到五千多戶,衝擊產業不僅是電子產業,還有百貨等服務業在內。 能源署原本目標是今年第一季檢討報告出爐,但今年四月電價調漲,能源署官員坦言,用電大戶本來就是這一波電價調漲的主要對象,「外在環境確實不一樣」,過去評估沒有將電價因素納入討論,與產業、環團等溝通確定得重來。 官員指出,產業多有表達目前景氣不是太好、經營環境不易,若再加重相關義務將很難受;但公民團體主張,企業就是要善盡責任,兩方立場差距仍大,以今年底前檢討報告出爐為目標。 本文來自用電大戶條款 檢討延至年底 – 自由財經 (ltn.com.tw)

電費調漲明天上路 經濟部3圖卡曝漲價原因

電價 4/1 開始調漲,引發各界議論不斷,經濟部於3月31日在臉書發文,表示沒有人喜歡漲價,電價調漲實在是因為戰爭因素所致的不得已決定,且為了穩定供電,不得不適度的反應成本,也懇請希望社會能諒解。 經濟部除了說明之外,還在留言處張貼對綠電、虧損、電價的各項說明,引來大批網友留言,也有網友說:「所以戰爭結束、國際通膨下降的話….電價就會調降了呦?!」 經濟部表示,新電價就要上路,這是經由工商團體、消費者團體、學者專家及政府代表組成的電價審議會,所共同決議的結論。俄烏戰爭後,各國都把燃料成本直接反映在電價上,甚至一次大漲,讓物價也受到衝擊,而台電則是吸收成本,讓台灣免於像其他國家一樣的嚴重通膨。沒有人喜歡漲電價,但因為國際燃料價格暴漲,讓台電累積虧損逼近4千億,為了穩定供電,不得不適度的反應成本。 經濟部指出,電價調漲實在是因為戰爭因素所致的不得已決定,經濟部尊重國會的意見,但依法仍需執行電價審議的決議,也再次懇請社會能諒解。即使調漲電價,也盡可能細膩調整電價,讓用電多的負擔多,減少多數人的負擔,降低電價對民生的影響,並對電費說明如下: ●產業用電大戶調幅最高 調漲原則已納入國會的意見,未來調漲後,台電可增加的電費中,產業就負擔了八成五;漲幅最高的15-25%的產業,也大多為出口為主的產業,降低對國內的影響。如果全面凍漲電價,將會造成全民補貼用電大戶的問題。 ●即使是核電大國今年仍在漲電價 以核電超過六成的法國為例,他們的住宅跟工業電價,去年已比2020年分別大漲了22%和160%。甚至,今年初又再次宣布調漲。 ●電價由電價審議會依法共同決策 立法院2015年決議設置電價審議會,由工總、商總、消基會及政府部門等代表來審議決策電價。以這次的調整方案為例,也是經過審議會調整後,共識決的結果,不是行政部門的單一決定。 #電費 #電費調漲 #經濟部 本文來自: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Type=24&SerialNo=198407

光電環評認定標準擬加嚴 地熱、小水力發電等也會檢視

環境部長薛富盛昨(21)日表示,環境部正研修法規,將加嚴太陽光電環評認定標準,設置達一定面積、或一定設置容量以上就應實施環評,預計6月底預告草案,12月底修正發布。 薛富盛表示,目前內部是參考日本規範,開發規模達4萬瓩(kW)、亦即面積約40公頃,但仍要蒐集意見,畢竟台灣、日本情況不同,仍有調整空間,且此次不只針對光電,包含地熱、小水力發電等再生能源,也都會通盤檢視。 太陽光電環評認定標準修正方向 圖/經濟日報提供 光電亂象多,外界質疑部分光電案場對環境產生衝擊,然而現行規定下,卻僅位於重要濕地的光電系統必須進入環評,引發爭議,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昨日邀請環境部、經濟部等單位專案報告,說明再生能源環評認定標準修正進度。 薛富盛報告指出,統計2016年5月至2024年2月完成審查的再生能源開發行為共計47件,包含40件離岸風電、六件陸域風電、一件地熱發電。 針對修法方向,薛富盛表示,正盤點國外法規對於太陽光電實施環評規定,其中日本規範太陽光電開發規模達4萬kW以上應實施環評,目前正持續蒐集意見,包含光電位於山坡地、或達一定面積、一定設置容量應環評等意見。 但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質詢時表示,日本國土面積遠大於台灣,4萬kW的標準應再加嚴;民眾黨立委陳昭姿則指出,若業者分散案場,化整為零,來規避應辦理環評的標準,環境部應提出辦法。 原環境部規劃今年7月底預告草案,在立委要求下,提早到6月底,未來預告兩個月期滿後,將依法制程序召開研商會,邀請機關、團體、民眾及關係人交換意見,如溝通順利且各界意見獲共識,預計12月底發布。

內部碳定價?解密5種降碳排調整企業體質療法!

目錄  永續轉型行不行?資金從哪裡來? 大廠已行動,碳定價先行者成效看得見! 內部碳定價的優勢 內部碳定價的五種方式 企業選擇內部碳定價方式的考量因素 內部碳定價是提升企業減碳效率的關鍵 永續轉型行不行?資金從哪裡來? 永續金融/永續授信 企業初期會尋求綠色融資作為減碳基金,達到「綠流=金流」,提升資金運用效益。企業應積極與銀行往來議和,爭取合理的永續轉型的資金。另外台灣金融業的淨零承諾高於全球,可見台灣金融業對永續的注重,部分銀行也透過不同利率優惠鼓勵企業,讓企業更容易執行永續轉型。 內部資金運用 企業除了對外尋求資金之外,也會改變企業內部資金配置。過去公司會編列新預算來擴增新需求,但是要應對永續轉型,可能不是只有編列預算就能輕易完成任務。預算範圍、資金上限、設備投資等規劃,都應該要和永續成效連結,也讓企業頭疼。不少國際大型企業已用「內部碳定價」解決這道難題! 大廠已行動,碳定價先行者成效看得見! 微軟為2030年設下實現負碳排放的目標 微軟已在2020年,宣布將在2030年實現「負碳排放」,這不僅是一個願景,更是全球第一間企業透過內部碳定價實踐的成果。微軟透過內部碳定價,建構組織內部的碳基金籌畫與運用,讓有碳排的單位繳納碳基金,再利用碳基金投資與抵換碳排放,這樣的運作機制成功地引導員工投入減碳努力,使得微軟短時間快速實踐階段性環保目標。 台達電推動內部碳定價制度,碳費年收破億美元 台達電自2021年正式導入內部碳定價制度,經過內部溝通,最終將碳價格訂在每噸300美元。內部碳定價制度幫助台達電達成RE100 與淨零目標,同時提供事業單位當作減碳的決策條件與整合碳成本的指標項目之一。內部碳定價不僅有助於內部制定減碳策略與選擇執行方式的標準,更在經濟營收層面帶來顯著效益! 內部碳定價的優勢 為何內部碳定價能夠成為企業減碳的有效途徑呢?首先,這種制度可強化企業對於減碳目標的承諾,鞏固環保形象。同時,透過碳價的設置,員工將更有動力參與減碳活動,形成企業內部的減碳文化,真正落實「外部環境成本內部化」,更讓減碳成果和企業內各部門的成本及營收有直接關連性。 低碳投資及相關攸關成本、機會成本 第一、透過外部的綠色融資,與內部碳定價獲取的碳基金連動,就可以將資金投資於生產流程、新產品、新技術等,做出兼顧環境友善的採購與投資方案。 第二、企業透過內部碳定價,就有能力辨別與統計低碳投資所造成的攸關成本與機會成本。 攸關成本:指因採取不同方案而會有所增減的預期成本 投資低碳設備與服務 淘汰舊設備 生產效率差異所造成成本差異 低碳投資所獲取的自願性減量額度的碳權 因範疇一二溫室氣體排放減量,所減少的碳費或碳稅 機會成本:指多個投資方案選擇下,被放棄最高價值的方案 資金未投資其他用途的經濟損失 新設備的穩定性 企業內部參與:釐清溫室氣體排放權責&內外部減碳策略溝通 第一、透過內部碳定價,將企業各事業單位的碳排放貨幣化,以利釐清各項營業活動影響的環境成本與減碳潛力。 第二、從組織設計,建立所有職能彼此永續生產的循環機制,將永續DNA 融入到組織日常,培育人員規劃減碳策略或創新行動的能力,藉此提升人員水平。透過總體成員認知與能力的提升,也可以加速永續工作的落實與必要設施上軌道的效率。 內部碳定價的五種方式 1. 隱含價格:現有投資評估策略 隱含價格是一種不直接收取碳費用,而是盤點過去透過在企業內部針對減量投資、製程調整與對應的減碳量進行比對,評估減碳策略是否有實際效用,後續動態調整未來的減碳投資項目。此方式不會因為外部環境與過高的成本支出,而增加企業的經營負擔。 2. 影子價格:未來投資評估策略 也是不直接向內部收費,而是透過針對特定投資、開發等項目中將減碳或排碳價格視為影響投資回報的要素之一,以促使企業在各決策階段:企業研發、設備採購、建廠等投資決策之投資報酬率(IRR)都考慮到碳排放的影響,從而實現減排目標。 影子價格可以參考外部公開碳價,或同業競爭對手定價與企業內部隱含價格來定。台灣企業也可以依據「《溫室氣體減量與管理法》規範列管事業單位,每公噸超額量之罰鍰為新台幣1500元/每噸為上限」,作為每噸碳價格設定基準。 3. 排放抵換:碳額度交易市場 當企業自行進行碳減量的執行單位成本,高於購買碳排放額度的單位價格時,企業可以透過購買碳排放額度,以達到減量目標。如果企業透過自願性減碳或是除碳所產生的減量額度,可售出或預備未來政策擴大監管範圍使用。 另外也要留意碳權的品質與需求,第一、如果買到品質不良的碳權,如果被揭露,除無法使用該碳權,也增加不必要的開銷。第二、留意供應鏈需求,像是蘋果要求下游供應鏈採購「負碳權」,如果採購錯誤,也會增加不必要的成本。 4. 內部碳費:固定金額之企業內部交易 內部碳費是指企業在內部設定一定的碳價格,並納入企業的內部成本體系。內部碳費的機制可以直接體現碳成本,並促使企業內部各部門更加謹慎地使用資源,進而達到減少碳排放的效果。 5. 內部碳排放交易:自由市場之企業內部交易 內部碳排放交易是早期大型能源公司為因應氣候協議制定的機制,跟歐盟碳排放交易系統(EU-ETS)相似。 跟內部碳費一樣,為企業內不同部門之間進行的碳排放權的交易,只是交易的價格為以企業內部的市場之均衡價格而定。當某一部門的碳排放超標時,必須自行減量,或向其他部門購買剩餘的碳排放額度。這種透過內部碳排放的市場交易,鼓勵企業不同部門之間進行碳排放管理和調整,實現企業內部的碳平衡。 企業選擇內部碳定價方式的考量因素 企業在選擇內部碳定價方式時,應考慮以下條件 企業性質與規模 不同企業可能因其行業特性和規模,適合不同的內部碳定價方式。例如,大型製造企業可能更適合使用內部碳費,透過內部碳費收取的碳基金可以轉作為採購新設備費用,不須另編預算。而中小型企業則更適合隱含價格或影子價格,對企業營運影響較小,但仍有持續將減碳策略融入企業策略計劃中。 減排目標 企業的減排目標是選擇內部碳定價方式的關鍵因素。如果企業希望透過內部碳定價實現更積極的減排目標,則需要更具體和有力的方式,如:碳排放抵換、內部碳費和內部碳排放交易。 內部文化 企業的內部文化和價值觀也應被納入考量。如果挑選不適用且激進的內部碳定價方式,也會容易引起內部反彈。 內部碳定價是提升企業減碳效率的關鍵 內部碳定價已成為提升企業減碳效率的關鍵。全球國際大廠像是微軟、台達電、友達光電、華碩等企業透過這項制度,不僅實現了環保目標,更在經濟層面獲得可觀的收益。未來,更多企業有望加入內部碳定價的行列,攜手共建綠色、低碳的企業新時代! 參考資料:氣候金融新趨勢 本文來自內部碳定價?解密5種降碳排調整企業體質療法! (digiknow.com.tw)

碳權交易價格擬訂上下限 計畫編碼追蹤、限制移轉一次

攸關國內碳權交易的「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交易拍賣及移轉管理辦法草案」,環境部已在去年12月15日預告,昨(8)日舉辦公聽會收集意見,氣候變遷因應署副署長黃偉鳴表示,草案擬編碼追蹤、訂上下限、限制移轉(交易)一次,以防炒作價格,估今年上半年前完成公告上路。 依環境部預告草案指出,只要減量額採協議交易,並且交易數量未達100公噸、且屬「自願碳中和」等用途,就可以免收手續費。 在公聽研商會議,金管會憂心表示,恐有事業單位把大額交易切割成小額交易,規避手續費,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副署長黃偉鳴允諾會檢討。 此外,半導體協會代表也關心草案明定每個減量額度僅能移轉一次,希望開放適度轉售。但黃偉鳴坦言,「如此會不會發生無數次移轉的可能性」,不希望碳權成為炒作工具。 依據環境部預告國內碳權交易管理辦法,明定三種交易方式,包括定價交易、協議交易及拍賣。同時也預留兩大市場管控機制,第一,買入碳權不得轉售,第二,「必要時」環境部可指定交易價格上、下限。 昨日現場與會代表有人提出,訂定「下限」有其必要性。 該代表指出,減量額度交易價格之上下限參考依據應以碳費為基準,若減量額度價格過低,將導致企業大幅購買減量額度抵銷碳費,減少碳費的減碳效益。 該代表還提到,先期專案僅限於協議交易,企業有機會購入大量低品質且價格低廉的額度用以抵銷碳費,應將先期專案價錢的上、下限同樣納入法規規範之中。還有,若是國際碳權亦可以抵消碳費,碳交所引進的國際碳權應在此法案規範,設定交易價格之上、下限。 關於上、下限規定,黃偉鳴表示,這部分確實有來自各界的很多意見,目前則還在討論評估中。 此外,依預告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交易拍賣及移轉管理辦法,國內碳權交易可採定價交易、協議交易及拍賣等方式移轉減量額度,且依移轉辦法不同手續費從5%至10%不等。 對此,昨日研商會現場有產業代表反映,相較於證券交易手續費不到0.2%,碳交易手續費卻高達5%,建議環境部應考量。 對此,黃偉鳴說,仍希望排碳大戶應從自身減量做起,無法自身減量後再去購買抵換,這和金融投資商品不同,有其碳定價精神,而收取的手續費將依法進入溫管基金。 本文來自碳權交易價格擬訂上下限 計畫編碼追蹤、限制移轉一次 | 政經焦點 | 要聞 | 經濟日報 (udn.com)

113年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出爐不及百瓩太陽能細分4級距

經濟部5日公告113年度各類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自113年1月1日生效。與112年度相比,除太陽光電微幅下修外,其餘再生能源躉購費率持平或微幅上漲;同時,針對不及100瓩的屋頂型太陽光電,再細分為4個級距,以鼓勵公民電廠、集合式住宅等微型、中小型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備。 太陽光電部分,採一年二期,並按各分類容量級距區分,第一期(上半年)躉購費率介於每度3.7635至5.7848元,第二期(下半年)躉購費率則介於每度3.7236至5.7055元。太陽光電因為已具有一定規模,躉購費率因此微降。 風力發電維持112年度費率水準,不及30瓩的陸域風電,躉購費率每度7.411元,30瓩以上陸域風電,躉購費率每度2.1286元;離岸風電,躉購費率每度4.5085元。 生質能發電方面,有厭氧消化設備(沼氣發電)分類,躉購費率提高為每度7.0192元;無厭氧消化設備分類,維持112年度費率水準,躉購費率每度2.8066元;農林植物分類,維持112年度水準,躉購費率每度3.1187元。 廢棄物發電維持112年度費率水準,一般及一般事業廢棄物分類,躉購費率每度3.9482元;農業廢棄物分類,躉購費率每度5.1407元。 小水力發電維持112年度費率水準,不及500瓩級距,躉購費率每度4.8936元;500瓩以上不及2MW部分,躉購費率每度4.2285元;2MW以上,躉購費率每度2.8599元。 地熱發電部分,不及2MW容量級距,躉購費率微幅提高為每度5.9459元;2MW以上容量級距,維持112年度費率水準,躉購費率每度5.1956元。海洋能發電維持112年度水準,躉購費率每度7.32元。 部分沼氣發電及地熱發電的躉購費率提高,經濟部能源署解釋,設置成本因物價波動而增加,因此113年躉購費率微幅調高。

地面光電開發爭議多 環境部擬擴大環評

山坡地等環境敏感區位、一定規模以上 可能納入範圍 〔記者陳嘉怡/台北報導〕我國能源轉型規劃二○二五年再生能源占比廿%,太陽光電用地推估須二萬公頃,才能達到二十GW(百萬瓩)目標。但大規模地面型光電案場開發已引發許多衝突,如苗栗銅鑼竹森光電案因位於石虎重要棲地招致反彈。目前太陽光電開發僅要求位於重要濕地才必須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環境部決定修正、擴大地面型光電環評範圍。 原標準寬鬆 重要濕地才環評 根據環境部「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離岸風電無論位置及規模大小皆須環評;水力發電若位於重要濕地、山坡地、累積裝置容量二萬瓩以上等也須環評;地面型太陽光電系統則只有在設置於重要濕地時才須環評,標準寬鬆許多。 去年三月,前任環委、成大環境工程學系特聘教授朱信在環評大會上提出臨時動議,建議環保署(現為環境部)增修一定規模以上及特定設置地點的太陽能光電開發案,必須辦理環評,獲得十二位環委連署支持。環保署當時回應會啟動環評認定標準研修作業,但後續沒下文,直至近日才鬆口會擴大地面型光電實施環評範圍。 環境部環保司長蔡孟裕表示,可能會納入山坡地等環境敏感區位,另外以面積或裝置規模大小,規範一定規模以上的光電案場也須環評。環境部已請經濟部能源署、農業部等部會提供意見,也將與環委討論,但尚無法確定新版環評認定標準何時出爐。 現任環委、宜蘭大學生物技術與動物科學系教授陳裕文認為,環評雖無法解決光電遇到的所有生態或經濟社會面衝突問題,但至少具有法律效力,能要求開發單位進行環境補償或提替代方案,迴避生態敏感區位或縮小開發量體。 學者建議 重新審視環評制度 現任環委、台大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副教授邱祈榮則舉例,現行離岸風電環評案常有漁民到場抗議,環評委員雖會要求開發單位提影響減輕對策、加強和漁民溝通,但其實影響力不大,應重新審視國內環評制度及環境法規。現行環評制度只要求開發行為減輕對環境不利影響,但英國最新的環境法則要求開發後生物多樣性必須比開發前多十%,要求主動對環境做更多貢獻。   本文來自地面光電開發爭議多 環境部擬擴大環評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ltn.com.tw)

農電共生種香草 屏東林邊光電棚下香莢蘭獲比利時ITI三星

〔記者陳彥廷/屏東報導〕全台最早發展養水種電的屏東林邊、佳冬,在地「林仔邊自然文史保育協會」投入於光電板下的「營農型種植」,去年產出1500公斤高經濟價值、有香料皇后美譽的「香莢蘭」,日前還獲比利時ITI國際風味評鑑所最高殊榮的三星獎肯定,該協會創辦人之一陳錦超說,相較每公斤可賣出425美金的好價格,他更希望將「營農光電」使光電與農業併行理念,創造多贏的局面。 香草莢(Vanilla)屬高端香料,經濟價值極高,台灣自2017年由桃園農改場發表農電共生棚下試驗作物後開始有農民投入種植,而陳錦超和同為牙醫的太太吳麗珠也攜手投入,「在光電板下種出高經濟作物是我們的理想與目標!」,原來,成立於1998年的林仔邊自然文史保育協會,養水種電初期即投入光采濕地經營,成為微電力系統自給自足示範園區,夫妻再接再厲開創農電共生新篇章。 協會2018年投入香莢蘭種植,雖然長年持牙醫工具的手巧,但畢竟隔行如隔山,摸索下前2年基本上沒有開花,第3年原預計4分香莢蘭園可生產1200公斤,但卻遇上乾旱與高溫造成落莢率高,僅收成90公斤,與預估產量截然不同,一度讓兩人受挫,但夫妻倆越挫越勇,2022年收成達550公斤,開始成長。 陳錦超表示,屏東太陽能板下有適合的溫度與濕度可種出高品質香莢蘭青豆筴,在田間管理細緻化下,去年更達到產量高峰與穩定點,共產出1500公斤的香莢蘭青豆筴,其中評斷香草莢品質的香草醛含量達2.2%,是高於國際A級品1.8%,依市場行情,覓得每公斤425「美金」高價收購的買家。 兩人說,農政單位及經濟單位應因地制宜,尋找出適合各地的光電棚下的高經濟農作,土地維持生機並創造出高經濟效益,期盼藉由種植香莢蘭的成功案例,讓農電共生共存成為可能,而大膽參賽獲得最高殊榮肯定是兩人難掩興奮與高興,但相較高價出售,他更希望能以此在光電與農作間取得平衡點,光電業者與農民間能共創多贏,更期待台灣高品質的香草莢躋身國際競爭,並與在地產物相互結合,讓世界看見屏東, 縣府綠能辦公室表示,根據統計,屏東縣內目前已完成建置案場中,約有兩成光電案場結合農業設施併存使用,如農棚、畜禽舍屋頂、室內養殖魚塭屋頂等,期盼在維持產業生產與追求土地永續概念下,提升土地多重利用的價值。 陳錦超、吳麗珠賢伉儷,從牙醫投入香莢蘭的種植。(記者陳彥廷攝) 陳錦超和太太吳麗珠所培育出的香草莢,在ITI獲得三星殊榮。(記者陳彥廷攝) 香莢蘭。(記者陳彥廷攝) 本文來自農電共生種香草 屏東林邊光電棚下香莢蘭獲比利時ITI三星 – 屏東縣 – 自由時報電子報 (ltn.com.tw)

提升二次鋰電池再利用 環境部擬與業界合作示範場

環境部預估2025年台灣二次鋰電池年廢棄約1100公噸,今年擬與業者合作再利用示範場域,如用於停車場照明、充電站等,未來也不排除設置獎勵補助,提升廢棄電池的再利用率。 根據環境部調查,目前二次鋰電池(含電動汽機車、3C 產品及含二次鋰電池商品)回收量約600公噸,預估2025年台灣二次鋰電池廢棄量年約1100公噸。 即將退役的電池產品也稱為汰役電池,環境部去年進行「汰役電池再利用可行性評估」,並於日前公布結果。根據研究,由坊間收集的電池組回收整理後,只有約8%的電池組符合計畫設定的樣品條件。 接著篩選電池組中可用並具代表性的電池芯,進行400次循環試運行。若用於儲能系統並且平均每2天充放電一次,那麼這些電池至少能夠使用800天;若用於不斷電系統的備用電源,可能還具有3年或5年以上壽命。 環境部國家環境研究院氣候變遷研究中心主任許元正告訴中央社記者,符合計畫的回收電池僅8%,主要是目前許多大廠都已有自行回收體系,流入回收商的電池非常少。 此外,許元正表示,回收電池的外殼破損、沒外殼或外殼不完整等問題較嚴重;且早期模組設計不易拆解,有許多電池芯難以取出情況;另外也有電壓過低等問題。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基金管理會分組長翁文穎告訴中央社記者,鋰電池中包含鎳鈷錳酸鋰或鎳鈷鋁酸鋰等三元聚合物,這些汰役電池主要是透過破碎分離後製成黑粉,品質較佳的會還原成鋰、鈷、錳或鋁等原料;品質較差的則會投爐做為煉鋼、煉鐵等用途。 翁文穎說明,由於各業者的電池芯設計不盡相同,若是任意抽換電池芯組裝,一來發電效率可能不佳,二來則會有安全性,如爆炸、燃燒等問題。 翁文穎強調,此份報告屬於初步研究,今年起已徵求下一階段研究計畫,以電池的模組化、環保化為主,讓電池易拆解,期望增加回收的成功率。 此外,翁文穎說,今年同步也會與國內大型業者談合作示範計畫,在規劃場域中設計回收電池的再利用方式,如充電站、停車場照明電源等,再向外展示成果;未來也不排除設置獎勵補助,增加汰役電池再利用率。 #停車場#環境部     資料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7266/7775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