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新聞消息

碳排數據揭露從志願轉強制,供應鏈壓力加速範疇三盤查需求

2023年開始出現第一波必須在年報中強制揭露溫室氣體數據的企業,而且要通過第三方確認,但在品牌供應鏈壓力下,更難的範疇三碳盤查挑戰成為新課題 文/余至浩 | 2023-01-06發表 在2022年3月,金管會發布一份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 將從2023年開始要求上市櫃公司及鋼鐵、水泥業,依法必須完成碳資訊盤查,每年盤查的結果,還必須強制揭露於年報中,甚至不只上市櫃公司,對於金融業也有同樣要求。(圖片來源/金管會) 在2022年3月初,金管會發布一份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訂出上市櫃公司溫室氣體盤查資訊揭露時程,要求全體上市櫃公司2027年必須完成溫室氣體盤查、2029年完成查證,以此來達到企業碳排放資訊揭露。這份永續發展路徑圖一公布,也代表臺灣邁出企業落實永續發展責任一大步。 2023年碳盤查新制上路,資本額百億元的上市櫃公司、鋼鐵、水泥業首當其衝 從2023年開始,臺灣也將進到ESG碳盤查啟動的元年,未來上市櫃公司依法負有碳盤查的責任,而且每年盤查的結果,不但要經過查證,還必須揭露於年報中,甚至不只上市櫃公司,對於金融業也有同樣要求,未來每年年報中都必須有相關揭露,意味著,企業必須開始動起來,將以往口號轉為實際行動,落實ESG減碳。 碳盤查新制上路後,臺灣首波受到衝擊的企業,高科技製造業與電子製造業,像是台積、鴻海、聯電、廣達、友達、佳世達、和碩、緯創等等,這些大型企業都是資本額破百億元的上市櫃公司,屬於碳盤查首波實施對象,需要在2023年底前完成第一階段盤查。 除了特定上市櫃公司,此階段也將鋼鐵、水泥業這類排碳大戶列入,預估約有一百多家業者受影響。 從這份永續發展路徑圖的規劃中,臺灣2023年先從資本額100億元以上的上市櫃公司展開盤查工作,接下來,將擴大適用到50~100億元和50億元以下的上市櫃公司,分別須在2025年、2027年陸續完成盤查。金管會未來還要建立上市櫃公司ESG評鑑制度,來引導企業良性競爭,提高上市櫃公司整體永續發展水平。 上市櫃公司和金融機構自2024年起皆須在年報中強制揭露碳排在內的氣候資訊 企業完成每一階段碳盤查後,都必須在一年內完成碳盤查確信,確保提供的資訊為可信,而且不只對單一家企業進行盤查,未來更要擴大到集團所有子公司,都必須在完成第一次盤查後的1~2年內,一併完成旗下子公司盤查的動作。 這些上市櫃公司每年公布年報中,以後都必須加入包含溫室氣體在內的氣候資訊,尤其,對於溫室氣體盤查的資訊揭露,必須提供更詳細的資訊,包括溫室氣體總排放量、密集度、確信機構,以及確信情形說明等。 另外,修法後的新規定,也要求年報中要提供氣候相關資訊,包括需敘明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監督及治理、氣候風險與機會對企業業務、策略及財務影響,還有因應管理氣候相關風險轉型計畫等。其他如果有使用內部碳定價作為規劃工具,也得額外提供相關價格制定。 不僅如此,金管會預告,從2024年起,金融業年報有關氣候資訊揭露將比照上市櫃公司辦理。 以前主管機關對於上市櫃公司碳盤查資訊揭露,並沒有特別要求,大多是由業者主動揭露,來落實治理及永續發展。但從2023年起,不只要求企業進行碳資訊盤查,未來更強制要求其必須在年報中揭露盤查及確信情形,而且揭露範圍,未來更從單一家企業,到旗下子公司碳排資訊都包含,數據蒐集與複雜度也因此大幅提高。 從國際趨勢發展來看,配合美國最快2024年實施CCA碳關稅,歐盟CBAM也將上路,臺灣企業商品之後輸入美國、歐盟,必須依據產品包含範疇一(直接排放溫室氣體)或是再加上範疇二(間接排放能源)的碳排放量統計進行申報,以此繳交碳邊境稅。 因此,企業現在必須加緊腳步,展開盤查工作,以掌握內部直接和間接碳排放的情形,才能跟上國際潮流的變化。 除了法規要求範疇一和二碳資訊揭露,面對供應鏈壓力,也加速範疇三盤查需求 但是,除了範疇一、範疇二的碳排數據蒐集及揭露,企業也開始重視範疇三的盤查。像是蘋果、Google、Dell、HP等品牌商過去1~2年開始紛紛要求其供應商揭露碳排放量,作為其範疇三的碳排計算,來設定減碳計畫,以達成ESG永續目標。 這些品牌商生產的上下游企業,為了將自身碳排數據蒐集及揭露,提供給品牌商進一步做資訊彙整,除了需要強化數據蒐集及建構溫室氣體盤查能力,甚至必須有一套資料交換標準,才能夠向品牌商提供完整內部碳排資訊,來因應日後減碳所需,或更短交付周期,掌握供應鏈排碳數據變化。 臺灣目前要求上市櫃公司揭露碳盤查資訊,僅限於範疇一、範疇二,並不包含範疇三,對於企業於年報中揭露的資訊,僅包含範疇一和二的資訊,並沒有要求範疇三,而是交由企業自行決定是要否揭露。 但是,臺灣一些大型科技或製造公司早早已經開始為範疇三的碳盤查積極展開布局。以華碩為例,統計超過9成總體排放量是來自範疇三的供應鏈碳排放,成為未來推動減碳的關鍵。就連銀行的投資、授信對象的額度也將計入銀行的範疇三碳排,成為企業未來必須關注的新課題。 2023年完成第一階段碳盤查計算後,企業一方面可以根據碳盤查的結果擬定減碳策略,接下來也能進到數據分析、碳減量的執行階段,持續透過數據蒐集、分析及監測,改善碳排放量,來達到減碳目標。 從iThome 2022 CIO大調查中看到,臺灣企業目前因應ESG碳排減量主要IT做法,以無紙化、機房節能和雲端採用為大宗,另外也有少數企業開始建立系統化的碳盤查監測機制,或發展碳足跡儀表板,強化數據監控和管理。 為了趕在2024年完成碳盤查,以便開始在年報中揭露碳排相關資訊,企業勢必得投入更多時間和IT資源,也將加速企業更進一步邁向淨零。 本文來自:【2023年CIO必看10大趨勢:趨勢5】碳排數據揭露從志願轉強制,供應鏈壓力加速範疇三盤查需求 | iThome

2023年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公告 光電維持去年費率未調降

  經濟部今(6)日公告2023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與2022年度相比,太陽光電、小水力、海洋能維持相同費率;離岸風力、部分陸域風力及地熱發電調升。 據先前公布草案,光電躉購費率採一年二期,原本較2022年度費率調降,按各分類容量級距區分費率,平均調降1至3%;但按照正式公告,2023光電躉購費率與2022年維持相同,並無逐年調降。 對此,經濟部解釋,國內太陽光電產業當前仍部分受原物料價格及缺工因素影響,等到今年下半年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有逐漸回穩趨勢,可望舒緩物價缺工因素對太陽光電開發之影響,審定會為兼顧目標量達成及鼓勵業者投入建置,決議費率維持2022年度水準。 而風力發電方面,則與先前草案公布版本相同,如陸域風電1瓩以上未達30瓩與2022年相同,維持每度7.4110元;離岸風電則是「不降反升」,如1瓩以上離岸風電固定20年躉購費率從2022年的每度4.5024元,提升至每度4.5085元,增幅約0.1%。 針對生質能發電,經濟部能源局新增「農林植物」躉購費率,每度為3.1187元;沼氣發電躉購費率提升為每度7.0089元;無厭氧消化設備維持與2022年相同費率,即每度2.8066元。 農業廢棄物發電及一般事業廢棄物均維持2022年度費率水準,分別為每度5.1407元及每度3.9482元。其餘發展中能源,如小水力發電、地熱及海洋能發電,基於鼓勵廠商設置,均維持與2022年度費率水準。 風力發電方面,則與先前草案公布版本相同,如陸域風電1瓩以上未達30瓩與2022年相同,維持每度7.4110元;離岸風電則是「不降反升」,如1瓩以上離岸風電固定20年躉購費率從2022年的每度4.502… 據先前公布草案,光電躉購費率採一年二期,原本較2022年度費率調降,按各分類容量級距區分費率,平均調降1至3%;但按照正式公告,2023光電躉購費率與2022年維持相同,並無逐年調降。截自能源局 經濟部表示,為鼓勵業者及早完工併網,2023年度除了延續2022年度之各項獎勵配套機制外,另一致增訂各類再生能源加強電力網額外費率。針對太陽光電部分,修正太陽光電第一型發電設備適用2023年度費率之起算時點,由取得同意備案日調整為籌設許可日,且對於裝置容量2至10MW(百萬瓦)無併聯升壓站者,將其期限相較2022年度延長二個月。 本文來自:2023年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公告 光電維持去年費率未調降 | 產業熱點 | 產業 | 經濟日報 (udn.com)

【懶人包:淨零12項關鍵戰略重點一次看】

我國「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已於2022年3月30日公布,在「能源、產業、生活、社會」等四大轉型及「科技研發」、「氣候法制」兩大治理基礎上,輔以「十二項關鍵戰略」來整合跨部會資源,制定行動計畫,主政機關業依分工研擬行動計畫並開展社會溝通工作。 為加速減碳腳步,將透過十二項關鍵戰略投入,提升再生能源裝置容量,配合電力系統與儲能設備的建置,以擴大再生能源使用;另一方面,積極擴大節能行動效益,鼓勵企業投入減碳行動,以及推動運具電動化,致力於促成產業及生活的轉型,最大化2030年前的減碳成果。 在前瞻新興減碳技術部分,政府亦已布局包含氫能、地熱、海洋能、生質能等再生能源領域,以多元化去碳電力來源。同時政府亦投入自然碳匯及負排放技術的研發,擬透過森林、土壤及海洋等自然管道,與碳捕捉利用及封存技術,抵銷難以削減之碳排量。 透過推動「十二項關鍵戰略」,我國將可減少7,200~7,600萬噸,亦即相當於2020年29%的碳排量。 本文來自:【懶人包:淨零12項關鍵戰略重點一次看】 (ndc.gov.tw) 國家發展委員會-十二項關鍵戰略 (ndc.gov.tw)

歐盟揮刀 要整頓電力市場

歐盟當局計劃整頓歐盟的電力市場,以壓低再生能源的價格,然而業界已警告,此舉可能阻礙市場對風電和太陽能的投資。英國金融時報(FT)報導,歐盟能源執委辛姆森(Kadri Simson)說,歐盟為因應數十年來最嚴峻的能源危機,在重新規劃電力市場、以減輕民眾的電價負擔方面,承受非常強的政治壓力。她說,布魯塞爾當局在非比尋常的情勢下,以比往常更快的速度改革。FT見到的文件顯示,歐盟建議讓再生能源的價格更能反映真實的生產成本,原因是相關基礎建設一旦完成後,風力和太陽能的成本趨近於零。歐盟也計劃延長對再生能源業者課徵暴利稅,該稅原定於2023年到期。數月以來,法國、西班牙等歐盟成員國一直要求布魯塞爾當局整頓電力市場。他們認為,歐盟應終結以區內最昂貴的燃料價格來作為電價基準,目前是以價格最高昂的天然氣為依歸。 這項模式被稱為「優先交易順序」(merit order),要求先以再生能源和核能來滿足電力需求,再來才是天然氣和燃煤。這種模式雖然促進了再生能源的投資,因為其成本與價格較貴的天然氣掛鉤,卻也意味著消費者須支付更貴的再生能源價格。 然而,產業主管說,布魯塞爾的提案,將降低電力採購協議(PPA)等長期合約的效力。這些合約是建立在合約期間的平均能源價格,確保能源開發商的投資能獲得回報。 丹麥沃旭能源公司法規主管史崔貝克說,在這個關鍵時刻,整頓電力市場卻剝奪了業者的利潤,是錯誤的思維。 Mytilineos公司法規主管卡拉米達斯則表示,這些PPA的價值上看數億歐元,原因是合約存續期長達十~15年,因此必須確保市場的基本面未改變。 布魯塞爾當局說,將針對可能進行的改革召開評議,定3月底公布完整的改革提案。 本文來自:歐盟揮刀 要整頓電力市場 | 全球財經 | 全球 | 聯合新聞網 (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