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模式被稱為「優先交易順序」(merit order),要求先以再生能源和核能來滿足電力需求,再來才是天然氣和燃煤。這種模式雖然促進了再生能源的投資,因為其成本與價格較貴的天然氣掛鉤,卻也意味著消費者須支付更貴的再生能源價格。
然而,產業主管說,布魯塞爾的提案,將降低電力採購協議(PPA)等長期合約的效力。這些合約是建立在合約期間的平均能源價格,確保能源開發商的投資能獲得回報。
丹麥沃旭能源公司法規主管史崔貝克說,在這個關鍵時刻,整頓電力市場卻剝奪了業者的利潤,是錯誤的思維。
Mytilineos公司法規主管卡拉米達斯則表示,這些PPA的價值上看數億歐元,原因是合約存續期長達十~15年,因此必須確保市場的基本面未改變。
布魯塞爾當局說,將針對可能進行的改革召開評議,定3月底公布完整的改革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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