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光電

風光發電量逾780萬瓩創新高 每3度有1度是綠電

(中央社記者曾智怡台北1日電)綠電發展進入收穫期,台電今天表示,全台各地多雲到晴,海上東北季風偏強,風力發電與太陽光電合計發電量超過780萬瓩創新高,其中光電發電量也打破歷史紀錄;風電則維持出力超過1百萬瓩,占比5%上下,成為穩供重要電源。 風光滲透率部分,台電指出,今天最高來到31.71%,等同將近每3度電就有1度電是綠電。 台電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中午12時13分,風力發電與太陽光電發電量合計達787.8萬瓩,創下歷史新高,其中,太陽光電發電量653.4萬瓩,也打破紀錄;風力發電則是134.4萬瓩,雖未打破3月12日141萬瓩的紀錄,但穩定出力表現亮眼。 台電表示,台灣近年全力推動綠電設施設置,裝置容量持續成長,去年國內再生能源設置持續向前行,離岸風電單年度設置量超過1GW,太陽光電模組配置量達2.5GW;太陽光電方面,是有史以來完成量最高的1年。 台電指出,今年在政府與民間全力推動下,風光預計將持續快速成長,離岸風電日前更已完成200支風機的設立,「未來風光聯手挺『穩供』,甚至再創歷史新高的場景,必將持續出現」。 台電表示,綠能占比提高也逐步改變調度模式,過去日尖峰負載高,除了調度傳統機組,有時抽蓄機組白天也需放水發電,但綠能加入後,綠能扛起日尖峰供電重任,抽蓄機組調整為白天抽水儲能、夜間放水發電的模式。 台電進一步說,抽蓄機組過去必須從中午一路發電到下午甚至傍晚,現在白天負載由綠能承擔,抽蓄機組白天可專注於抽水儲能,以因應晚間6至9時共3小時的夜尖峰供電需求。 台電強調,將持續調整調度策略,靈活運用抽蓄水力、時間電價,以及輔助服務等彈性措施,配合精進傳統機組調度策略,維持夜尖峰穩定供電。(編輯:趙蔚蘭)1120501 #風力發電 #太陽光發電 #綠電 本文來自風光發電量逾780萬瓩創新高 每3度有1度是綠電 | 產經 | 中央社 CNA

台電聯手開發商檢調層層把關 根絕饋線、綠能蟑螂

為遏止再生能源開發2大阻力「饋線蟑螂」和「綠能蟑螂」,台電除已與開發商訂定防範機制,讓饋線轉賣情形大為降低,也和檢調單位建立聯繫管道,面對有心人士阻撓案場建置,將主動通報調查。近年政府大力推動綠能,然而,有心人士搶占饋線、地方勢力索討睦鄰費用問題層出不窮,台電指出,伴隨再生能源開發而來的「蟑螂」有兩種,第一種是「饋線蟑螂」,專搶饋線再漫天喊價轉賣,第二種則是「綠能蟑螂」,在案場設置階段設法阻撓。為遏止部分業者虛占饋線容量,台電已在取得經濟部能源局及太陽光電公協會共識後,訂定配電級防範太陽光電設置者虛占饋線容量機制,由裝置容量合理性審查、繳費及文件繳交期限、審查意見書展延合理性審查、變更設置者名稱、公開排隊順序等不同面向層層把關。台電指出,虛占饋線容量案件統計自2020年起已清除共5792件;截至2022年12月,等候併網再生能源案件共954件、合計裝置容量417.62千瓩,相較於2020年7月等候件數2580件已有降低趨勢,顯示改善等候併網已有實際成效。 不過,打著環保旗號的「綠能蟑螂」,仍是業者揮之不去的惡夢,也是目前綠能進度緩步主因之一,為此,台電已與檢調單位建立聯繫管道,如有發現疑似「綠能蟑螂」情事,即主動通報調查。 此外,為使業者有充裕時間完成取得用地、籌措資金及購置設備等前置作業,台電同意業者在取得併聯審查意見書有效期限(1年)內向能源局申請同意備案,並規劃「容量不及50kW之屋頂型併網工程費減免」、「變電所設備、配電管路租借及配電線路代辦機制」等友善併網措施,以提高開發商投資意願。 綠能台電太陽光電   本文來自:台電聯手開發商檢調層層把關 根絕饋線、綠能蟑螂 | 財經焦點 | 產經 | 聯合新聞網 (udn.com)

經部研擬白皮書 太陽光電用地需求納入國土規劃架構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28日電)面對淨零碳排趨勢,台灣努力發展再生能源。經濟部今天透露,隨國土計畫法施行,能源局正研擬太陽光電能源用地白皮書,將太陽光電用地需求納入國土規劃架構下,以利與其他用地調和。 有媒體報導,非核家園政策引發各界憂心供電穩定性,更因祭出高利揠苗助長、發展再生能源,讓門檻較低的太陽光電弊病叢生。經濟部能源局今天發布新聞稿澄清,報導中有諸多謬誤及誤解。 經濟部表示,台灣推動光電,除了採取屋頂型設置目標外,地面型光電也以閒置土地活化或複合式利用方式推動,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另隨國土計畫法施行,經濟部透露,能源局正研擬太陽光電能源用地白皮書,將太陽光電用地需求納入國土規劃架構下,以利與其他用地調和。 經濟部並列舉7大說明,第一,媒體提到因土地利用效益提高,導致部分土地掮客剝削地主權益等爭議,中央政府為此已主動劃設公告專區,減少地主與土地掮客的資訊落差、減少土地掮客參與空間。 第二,針對光電利益吸引各方勢力介入,廠商遭強索回饋金一事,經濟部與法務部已成立「打擊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犯罪聯繫平台」,並與7個地檢署建立聯繫平台,目前已有業者提供資訊、能源局提送聯繫平台的案例。 第三,針對業者透過人脈要求台電拉線省去成本一事,經濟部說明,台電目前已明確規範相關輸配電線路設置及工程費用,並無透過人脈要求省拉線成本問題。 第四,媒體提到漁電共生造成養殖面積減少,經濟部表示,因漁村人口高齡化,推動漁電共生可引導廢棄魚塭重返養殖,以七股日運案場為例,其原為廢棄魚塭,業者土地整合後可增加養殖面積。 第五,若有魚塭被非法傾倒事業廢棄物,經濟部強調,一旦被發現將嚴加查辦,違反者除依法辦理外,最嚴重可撤銷光電設置許可。 第六,針對光電是否造成區域氣溫飆升,經濟部指出,太陽光電設置是將光能轉為電能,可帶走當地太陽光能、幫助夏天區域降溫,因此政府鼓勵校園風雨球場及屋頂光電建置,改善校園環境。 第七,針對太陽光電影響候鳥棲息,經濟部表示,目前漁電共生案場經環社檢核,自規劃設計階段即考慮候鳥棲息、覓食特性,以生態環境與養殖效益影響最小的施工方式與工期進行規劃設計,以達光電與環境共存共榮。(編輯:林興盟)1120228   本文來自:經部研擬白皮書 太陽光電用地需求納入國土規劃架構 | 產經 | 中央社 CNA

228連假風光發威!發電量近700萬瓩 滲透率破3成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連假期間風光發電量近700萬瓩、滲透率突破3成,雙創新高!台電表示,昨(27)日中午12點24分,太陽及風力瞬時發電量合計達696.5萬瓩,於12時40分風光滲透率達到31.53%,相當於每3度電中,便有約1度是綠電,再次突破3成,更連續7天都創下風光滲透率超過15%的佳績,達成能源轉型的一大里程碑。 台電表示,去年國內再生能源設置持續向前行,離岸風電單年度設置量超過1GW,太陽光電模組配置量達2.5GW。太陽光電方面,是有史以來完成量最高的1年,也找到新設置態樣,如漁電共生、屋頂等,大幅提昇設置速率。 離岸風電方面,近幾年逐漸累積的海事工程經驗,對於海域天候與地質條件越來越熟悉,工程進度也越有把握,國內各風場開發業者持續為離岸風電的進程努力。 台電說明,因應再生能源占比逐漸提高,及間歇性發電的特性,台電逐漸調整調度策略,靈活運用抽蓄水力、時間電價、輔助服務及需量反應等彈性措施,配合精進傳統機組調度策略,維持夜尖峰穩定供電,亦將持續發展儲能設備及再生能源發電量預測技術,協助調度人員規劃多元策略,以維持系統頻率及電壓穩定。 除配合政府能源政策大力發展再生能源,為使民間業者投入共創,台電也持續強化電網基礎設施,提供足夠的饋線容量,協助民間建置的再生能源順利併網,促進再生能源裝置容量成長,攜手讓再生能源開發極大化。 本文來自:連假天氣好!風光發電量、滲透率雙創新高 – 自由財經 (ltn.com.tw)

財政部將標四筆國有地設太陽光電設備

為積極配合政府再生能源發展政策,推動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國產署再推四宗國有土地設置太陽光電設施,分別位於花蓮縣吉安鄉、台巷中市新社區、高雄市燕巢區及屏東縣林邊鄉,面積計約8公頃,2月14日開標。 國產署表示,本次公告標的區位及基地條件俱佳,其中花蓮縣吉安鄉國有土地面積約5.98公頃,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為工業區農牧用地,地形方整且面積大;高雄市燕巢區國有土地面積約1.57公頃,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為特定專用區特定目的事業用地,日照充足。 國有非公用土地在不影響保育及無公用的前提下,積極配合辦理太陽光電政策,依國有財產法相關規定以提供申請開發(委託經營)、共同改良利用及標租等多元方式提供國有土地設置太陽光電設施。 國產署統計,截至年1月中旬,提供標租23案、委託經營38案及共同改良利用三案,共64案、約694公頃國有土地,預計發電量可達611MW,其中397MW已併網發電。 為達成2025年中央政府太陽光電累積裝置容量20GW總體目標,國產署表示,將持續篩選適宜國有土地辦理標租公告,逐步實現能源轉型、促進能源多元化及達成環境永續的願景。 回顧2022年太陽光電標租情況,國產署交出總標脫率8成以上的亮眼成績,得標回饋金比率也回升至最高22%。財政部國產署表示,今年上、下半年都將各推一批光電標租,配合國家能源政策穩健提供土地。 本文來自:財政部將標四筆國有地設太陽光電設備 – 工商時報 (ctee.com.tw) 👉👉延伸閱讀:國產署今年推二批光電標租 將保留部分綠電給中小企 | 財經焦點 | 產經 | 聯合新聞網 (udn.com) 財政部國產署去年底公告四宗太陽光電標租,今(14)日開標結果僅標脫一宗,標脫率僅25%。國產署表示,今年至少會再推兩批以上的光電標租,最快第2季釋出首批,目前正在修改招標文件,今年所公告的案件將配合經濟部,保留一定比率綠電給中小企業。國產署去年下半年推出的光電標租案件,受到市場熱烈搶標,甚至曾出現「11搶1」的搶標盛況,得標回饋金比率也刷新紀錄達到31%,外界期待光電市場呈現回溫,但今日開標結果令人意外,四宗僅一宗標脫。 這次公告標租的四宗土地包含台中新社、高雄燕巢、屏東林邊、花蓮吉安,僅屏東土地因日照充足,順利標脫,不過也只吸引一封標單投標,得標回饋金比率僅18.55%,不到兩成。 官員表示,其餘三宗土地在公告期間,詢問度也不錯,只不過最後無人投標,流標原因仍待檢討,會持續篩選優質標的。 國產署統計,去年開標的光電標租案件共有五批,合計14宗土地、標脫11宗,標脫率約78.5%;若加計今日開標案件,合計六批,共18宗、標脫12宗,標脫率約為66.7%。 至於今年規畫,官員表示,至少會推出兩批以上的太陽光電標租案,最快今年第2季會推出首批。 而今年光電標租將配合經濟部政策,國產署目前正在修改招標文件,將請得標者保留三成發電,進入經濟部媒合平台,出售給中小企業,今年釋出的光電標租案即可適用。 為解決中小企業的「綠電荒」,國產署去年已修正光電標租的出租辦法,接下來正在修正招標文件,同時競標基準、年租金計算等規定也有所修正,希望降低履約爭議、增加投標誘因。 太陽光電國產署

環保署推屋頂光電 全台社區鄰里一起發電

〔記者陳嘉怡/台北報導〕能源轉型勢在必行,光電是目前台灣各項再生能源中,技術相對成熟、建置時間最短的能源類型,且台灣還具備日照充足的發展優勢。環保署力推屋頂型太陽光電,只要面積達四十坪以上、日照超過二小時的屋頂,都可設置太陽能板,今年將著手盤點全國一千處潛力屋頂,希望全台社區鄰里屋頂一起發電。 盤點千處潛力屋頂 環保署氣候變遷辦公室主任蔡玲儀指出,只要在屋頂上架設太陽能板,小屋頂也可以有發電夢。屋頂型太陽能板不僅可以發電,還能幫助室內降溫,更不會有搶土地問題,一舉數得。 蔡玲儀表示,環保署規劃優先從全國一千多處的「低碳永續家園」村里社區做起,這些社區大多設有小型的光電設施,但主要是做為教育示範用途,今年會從中盤點出至少一千處的潛力屋頂,希望在二年內能將屋頂光電設置完成。 頂樓逾40坪、日照超過2小時 環保署氣候變遷辦公室簡任技正孫忠偉說明,只要頂樓面積超過四十坪以上、日照數超過二小時,就可以設置綠能屋頂,社區大樓、活動中心或公營事業屋頂等,都是很好的設置地點。環保署也會建立媒合平台,協助民眾與光電業者合作,架設成本由業者買單,民眾只需提供屋頂,就可共享售電回饋利益。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陳詩婷則點出,無論是何種能源轉型,都不能只是改變發電方式,綠能不能淪為財團、業者才玩得起的開發遊戲。國外的綠能發展皆強調由下而上、社區能源自治,台灣也應依循此模式,擴大公民參與發電的比例;當民眾了解自身的用電來源,也會提高節電意願,台灣的能源轉型之路才會走得更順利。 本文來自:環署推屋頂光電 鄰里一起發電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ltn.com.tw)

淨零法規調適 國發會:配套訂修法令28項已完成九項

為實現2050淨零排放目標,國發會去年3月及12月分別公布「台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及「台灣淨零轉型之2030年階段目標」,並說明12項關鍵戰略行動計畫的具體行動與措施。另為加速落實相關策略及行動計畫,國發會也已會商相關部會盤點應配套訂修的法令共計28項,其中已完成發布者計九項。 國發會指出,包括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案已於今年1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更名「氣候變遷因應法」,明定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為2050年淨零排放,並將徵收碳費入法。 此外,為加速推動國內再生能源發展,去年12月已將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其修正重點主要為明定新建、增建及改建符合一定條件之建築物,應於屋頂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以及增加地熱能探勘許可與地熱能開發許可的申請、審查程序等相關規定。 同時,為強化國內太陽光電產業供應鏈, 行政院也已於去年8月核定國外進口或國內產製專供太陽光電模組用的玻璃,可免徵貨物稅至2027年11月23日。財政部亦於同年9月發布令釋,自去年7月1日起,以支柱直接支撐太陽光電板,未於太陽光電板上方或下方以建材舖設頂蓋,且未設有門窗、牆壁及其他裝備之太陽光電設施,非房屋稅課徵範圍,以提升民眾及業者裝設太陽能板的意願。 此外,為增加電動車普及率並友善電動車使用環境,去年11月已修正公布停車場法,明文規定公共停車場須設置電動車充電專用車位及充電設施。另內政部刻正研議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針對充電樁設置及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等問題進行檢討,希望能兼顧電動車輛用戶權益及社區用電安全。 2022年9月亦修正發布螢光燈類產品的容許耗能基準等法規,自2024年7月1日起提高標準,促使民間淘汱市售螢光燈類產品,提升住商用電效益,預估每年節電1.41億度。 同時,為督促上市櫃公司及早因應訂定其減碳目標並予相關企業一年緩衝期,去年11月修正發布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及公司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上市櫃公司自2024年起應揭露該公司有關因應氣候變遷相關資訊,並依資本額大小及產業分階段揭露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情形,以作為未來減碳參考基準。 農委會將檢討修正森林法及其施行細則,以及國有林林產物處分規則,提升國產材自給率,推動森林經營、活化森林碳吸存能力。 國發會表示,我國2050淨零排放轉型的長期願景是透過打造具競爭力、循環永續、韌性且安全的各項轉型策略,以促進經濟成長,帶動民間投資,提升能源自主及社會福祉。國發會作為肩負國家發展的規劃、審議及管考機關,將持續偕同各部會配合12項關鍵戰略計畫,滾動檢討其應配套調適的氣候基礎法制、再生能源、低碳運具及節能建築等相關法令,引導產業轉型,以兼顧環境及經濟的永續發展。 本文來自:淨零法規調適 國發會:配套訂修法令28項已完成九項 | 財經焦點 | 產經 | 聯合新聞網 (udn.com)

春節期間綠能發威,初四風光首度破發電占比 30%

初四中午太陽能及風力瞬時發電量合計達623.3萬瓩,風光滲透率達31.21%,相當於每3度電中,便有約1度是綠電。在風光合力發威下,風光滲透率首度突破3成,再創新高。 台電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大年初四,風光合力發威,帶動風光滲透率首度突破3成;今天中午12時32分,太陽能及風力瞬時發電量合計達623.3萬瓩,風光滲透率達31.21%,相當於每3度電中,便有約1度是綠電。 台電說明,除了過年用電量低外,主因仍是2022年衝刺出史上最高的年度再生能源裝置量,因此能增加發電量。 台電指出,去年國內再生能源設置創新高,太陽光電部分模組配置量達2.5GW,是有史以來完成量最高的一年,透過漁電共生等模式,有效加快設置速率;離岸風電方面,新增裝機量超過1GW,近幾年逐漸累積海事工程經驗,各業者將持續推進離岸風電進程。 台電並靈活運用抽蓄水力、時間電價、輔助服務及需量反應等彈性措施,配合精進傳統機組調度策略,維持夜尖峰穩定供電,並維持系統頻率及電壓穩定。 台電強調,近期特定媒體人稱再生能源導致電壓不穩一事,證明並非事實,希望特定媒體人藉由網路傳播資訊時,能夠謹慎查證再發言。 台電表示,特定媒體人稱核二2號機每年發電量達150億度電,全段引用「維基百科」文字,錯誤把1、2號機的合計發電量搞錯成一台機組的錯誤資訊。 此外,台電虧損主因是國際燃料成本大漲,為避免通膨影響全國民眾,因此吸收成本,卻被誤導為能源政策問題,台電對此深表遺憾。 台電並以核電占比更高的法國及韓國為例,法國及韓國電價漲幅都大於台灣,但法國虧損超過新台幣4000億元,韓國虧損將近新台幣8000億元,也大於台電。 台電表示,新年剛開始,再生能源滲透率即首次突破3成,台電感謝第一線工作人員的努力成果,年假時每日超過4000人次出勤人力,是維持電網安全的重要支柱。 針對少數不實訊息,台電強調會持續向社會說明正確資訊,並努力維持供電穩定,盼望特定媒體人能正視台電努力,在販賣網路聲量的同時,可以運用影響力,多多傳播正確資訊。 本文來自:大年初四風光合力發威 每3度電約有1度是綠電 | 產業熱點 | 產業 | 經濟日報 (udn.com)

能源轉型,打造綠能科技島 —綠能科技產業創新推動方案

一、前言 臺灣能源 98%仰賴進口,又因是島國,電力無法跨國支援,提升能源自主及多元至為重要。同時,全球為因應環境惡化與能源短缺,刻正邁入能源轉型的關鍵時刻。因此,推動能源轉型達成減碳目標,減少進口能源依賴,並帶動我國綠能科技及產業躍升,對臺灣而言已勢在必行。為落實能源轉型,行政院於105年10月27日通過「綠能科技產業創新推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亦是「5+2」產業創新之一環,期以推動綠能科技產業,成為我國能源轉型及驅動經濟發展的新引擎。整體方案以「創能、儲能、節能、系統整合」為推動主軸,以國內需求為基礎,發展特色產業,並引進國內外大型投資、增加優質就業,期能帶動3.2萬人就業、105-114年累積投資額可達2兆元。 二、方案推動成果(至111年11月底) (一) 太陽光電 ■ 目標:強化太陽光電在地產業、建構國內自主供應鏈;至114年共設置20 GW(10億瓦),帶動總投資1.2兆元,114年產值達3,400億元。 ■ 進展: 1. 109年起推動漁電共生,以不影響原養殖使用為原則,將養殖魚業與太陽光電設施結合。地方政府已劃設漁電專區649.2公頃,另經濟部與農委會共同公告漁電先行區4,702公頃及漁電非先行區14,552.2公頃,共計19,903.4公頃。 2. 110年5月公告《太陽光電發電業設置共同升壓站及容量分配作業要點》,針對併接點不足線路,要求大型業者設置升壓站共用,協助專區內業者於光電設置熱區內集結併網,並已完成遴選共同升壓站21家(共用容量約1.908 GW),媒合業者集結併網。 3. 為改善太陽光電間歇性供電問題,使太陽光電之電能經儲存後得於夜間饋入電網,並促進饋線有效利用,以提升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建置量,111年9月修正發布《儲能系統結合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中華民國101度競標及容量分配作業要點》,已有7家廠商得標,儲能系統容量合計為70.6 MW。將持續辦理競標,規劃113年累計設置達500 MW。 4. 截至111年12月16日太陽光電累計裝置容量已達9.37 GW。 5. 修正《海關進口稅則》,免徵太陽光電模組使用材料進口關稅,已有4,567案次申請,促成國內廠商向下游投資模組廠。 (二) 離岸風力發電 ■ 目標:讓臺灣風場成為具國際競爭力風場,建置風電發展所需水下基礎及重件碼頭。至114年離岸風力發電累計裝設約5.6 GW,預估114年離岸風力年發電量可達210億度,累計帶動投資超過8,655億元,提供2萬個工作機會。 ■ 進展: 1. 已分別於苗栗、彰化外海完成共2座離岸風電示範風場。 2. 107年公告《潛力場址容量分配作業要點》,並於同年遴選核配3,836 MW,競價核配1,664 MW,合計共5.5 GW,將陸續於114年前完成建置。 3. 截至111年10月底離岸風電裝置量已達568 MW;預計至114年臺灣離岸風電容量將達5.6 GW,完成14座離岸風場。 4. 目前為區塊開發階段,規劃115年起每年設置1.5 GW,115-124年累計10年共設置15 GW,提供長久穩定市場需求,支持供應鏈永續發展。 (三) 智慧電表布建 ■ 目標:至113年累計布建智慧電表300萬具,帶動智慧電表相關產業;106-113年創造國內產值413億元。 ■ 進展: 1. 截至111年12月16日,累計完成約206萬具智慧電表布建。 2. 持續以每年至少50萬具數量大量布建,並將滾動式調整進度,期提前完成113年累計300萬具之目標。 (四) 沙崙智慧綠能科學城 ■ 目標:建置連結產、學、研的產業創新聚落,成為國家綠能科技產業重點研發與示範場域及我國科技對國際展示之櫥窗,並打造成國際級的智慧生態城市。111年法人及學術機構與產業參與人數可超過1,364人,民間投資逾27億元。 ■ 進展: 1. 核心區開發方面,111年3月啟動沙崙醫療服務與創新園區、中央研究院南部院區第二期工程上梁;111年4月大臺南會展中心開幕營運;111年5月資安暨智慧科技研發專區第二期工程動土及沙崙K12雙語學校開工動土。 2. 建設完善能源管理系統、智慧電網、低碳運輸系統、智慧共桿及公車路線管理系統、串聯5G、光纖及無線網路,提供叫車系統、治安、城區資訊及智慧節能等服務,並使用再生能源以滿足生活需求。 三、增加配套,為能源轉型打底 (一) 成立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統一管理國內再生能源憑證及其所需之電源查證與稽核,建立憑證可信度。 (二) 推動「綠色金融行動方案」:將資金導引至綠能產業、綠色產業及具永續概念之企業與專案,並提升ESG(環境保護、社會責任、公司治理)資訊之揭露質量及透明度、建立永續分類標準的雛型,以及培養金融機構因應氣候變遷風險的韌性。 (三) 修正《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108年5月1日修正公布,將再生能源發電占比20%入法,並規範用電大戶之綠電義務。為進一步優化再生能源推動環境,再於111年12月8日通過修正案,加速我國各類再生能源發展,以達成淨零排放目標。 (四) 積極推動電動機車:107-111年投入72億元,使電動機車從106年的11萬輛,提升到61萬輛;充(換)電站數由8,400座提高到近5萬座。112-115年將再投入58億元,推動「電動機車產業環境加值補助計畫」,補助民眾購買電動機車,每輛最高補助8千元外,業者設置充換電站及車行購買電動機車試乘車、維修工具或參訓課程,亦均有補助。 (五) 提供住宅與商業節能設備補助措施:為加速汰換耗電設備,自112年起,住家汰換冷氣、冰箱,除補助每臺3千元,同年6月14日前還可再申請貨物稅退稅最高2千元;一般店家汰換空調,每家最高補助20萬元、汰換節能標章LED燈具,最高補助5萬元,另提供系統節能的專案補助,最高補助500萬元。四、結語能源轉型是臺灣為永續發展必須要走的路,綠能科技則是我們能源轉型、驅動經濟發展的新引擎。政府將持續推動綠能科技產業創新,帶動相關產業發展,於能源轉型過程中,兼顧能源安全、綠色經濟、環境永續及社會公平之均衡發展,與民間共同攜手,達成2050年淨零轉型目標。

政院拍板!新建物屋頂設太陽光電、大推再生能源

為加速落實淨零轉型政策,行政院會今(8)日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擴大再生能源潛在場域,未來新建、增建及改建符合一定條件的建築物,屋頂應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草案將送立院審議,修正條例通過後,依指定日期上路。 經濟部能源局副局長李君禮在會後記者會說明,再生能源發展是淨零政策重中之重,此次修正核心是要釋出更多再生能源潛能場域,並整合相關行政程序,朝一致、簡易及排除限制方向推動,完善相關氣候法規、加速開發綠能。 經濟部這次修法,針對4項再生能源釋出開發空間,包含修正小水力、離岸風電設置範圍定義、放寬生質能區位限制、屋頂應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以及地熱發電程序再精進。 考量小水力發電設置在既有設施上,容易遇到二次施工問題,草案建議將小水力發電從過去附屬結合既有的水力設施,納入非專攻發展水力發電的建物。隨著離岸風力發電技術逐漸朝浮動式風機發展,草案也刪去離岸風力設置「不超過領海範圍」的文字。 圖/離岸風電、水力發電草案修正重點。行政院提供 另外,為強化屋頂型太陽光電推動措施,參考德國《柏林太陽能法》規範,自2023年1月1日起,使用面積超過50平方公尺的新建、增建、改建建築物,應設置覆蓋屋頂及屋頂淨面積30%以上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 據此,經濟部提出,未來新建、增建及改建符合一定條件的建築物,屋頂應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被問題政府是否已盤點全帶有多少新屋適用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表示,有關設置條件(建物規模、容量及受光條件等)以及可免除情形的認定標準(例如:廟宇、下水道、隧道等),後續會由內政部及經濟部另外訂定子法規範。 曾文生強調,未來屋頂設置的太陽光電設備屬於建物財產,產生的綠電可透過躉購制度賣給台電或私人,也可以自用,依照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中的收購辦法處理。 圖/行政院會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新建築物屋頂應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行政院提供 為增進循環經濟,生質能發電相關規範將回歸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修正草案以「就近處理、減少集運」為主軸,放寬區位限制,業者可就近處理農業設施、工廠等剩餘農林材料,作為生質能料源。此外,也增加尋址彈性,減少料源集運對環境造成的影響與成本。 台灣位於環太平洋火山帶上,具有豐富地熱資源,為使地熱能探勘、開發申請程序及權責機關,有一致明確規範,並加速地熱能探勘、開發許可的審查,推動地熱能發電設備設置,草案新曾相關許可申請、程序審查等規定。為設置地發電設備而有申請探勘需求者,只要符合一定資格,可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地熱探勘許可,再由中央會同地方審查。獲得許可後,地熱能探勘期許可有效期間為2年,最多可有條件展延2年。若地熱能開發區和溫泉區重疊,事前須提出評估報告說明對溫泉業者的影響,並獲得許可始得開發。 圖/台灣具有豐富地熱資源,行政院會針對探勘、開發許可申請提出修正草案。行政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