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

推動氣候變遷行動有成 屏東縣獲特優佳績

為減緩全球暖化及氣候變遷對生態、環境及經濟所造成的威脅,行政院環保署推動「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縣市執行績效評比」,要求縣市政府落實溫室氣體減緩與氣候變遷調適策略,依成效進行評比,屏東縣政府2022年執行成果再次榮獲特優佳績。 屏東縣率全台之先達成民生用電RE 100目標。(屏東縣政府提供) 屏東縣長周春米指出,在縣府各局處有效整合行政資源,通力合作下推動溫室氣體減緩行動、氣候變遷調適作業及施政接軌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多元逐步累積階段性成果,如推廣汰換燃油機車,縣內電動機車總設籍數達非六都第二、增設Youbike公共自行車系統及推動電動公車及智慧運輸資訊平台,提升再生能源設置量供應民生用電。 屏縣府更首創「海廢帶回、漁獲自肥」及農業廢棄物一條龍處理鏈等策略降低本縣碳排放量,並於獅子鄉枋山溪進行伐木基地造林厚植碳匯量;易受氣候災變影響偏鄉部落分別推動智慧防災及防災型微電網,並於各鄉鎮設置共融遊戲場提升綠地面積降低熱島效應,因應開發二峰圳伏流水計畫,考量在地農特產,推出多元化農、漁業保險等。 以「土地複合利用」理念設置北興光電共融運動設施。(屏東縣政府提供) 屏東縣推動永續發展及因應氣候變遷成果,同時取得台灣、國外環境永續評鑑肯定,如「縣市政府環保永續施政表現評量」為非六都唯一連續3年維持優A等成績,「2022年縣市氣候能源治理評比」取得非六都唯一A級、全臺第二名佳績(僅次於臺北市)。另連續3年取得國際碳揭露平台具領導力城市等,更以零預算模式發展綠能經驗於2023年全球智慧解決方案報告書獲「可複製性及可拓展性」指標最高分。 屏東縣環保局表示,今年2023年2月15日台灣甫通過氣候變遷因應法,納入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而氣候變遷行動需要全民力量,環保局持續引導民眾由生活轉型落實淨零綠生活,輔導各行政單位參與低碳永續家園認證,採取由下而上方式,逐步改變民眾生活行為,落實低碳生活。 偏鄉部落推動防災型微電網避免孤島效應發生。(屏東縣政府提供) 環保局指出,綠色淨零是屏東塑造希望永續城市策略之一,藉由「加速綠能發展、穩定綠電供應」全力確保人人享有可負擔且穏定的綠電及再生能源,並積極輔導屏東百業善盡分擔國家氣候責任。 在完善低碳永續城市方面,策劃智慧電動化、自行及人行的低碳公共交通路網,導入智慧自駕電動巴士;在全民節電則努力降低住商整體用電及提升屏東綠建築數量,發展經濟活動,並兼顧保護生態、復育及改善土地管理等策略,未來將依循自己的步調,逐步實現希望城市。 全台首創「海廢帶回、漁獲自肥」兌換屏東在地農特產品。(屏東縣政府提供) 屏東縣獲2023年全球智慧解決方案「可複製性及可拓展性」最佳獎。(屏東縣政府提供) 本文來自推動氣候變遷行動有成 屏東縣獲特優佳績 | 環保署 | 再生能源設 | 大紀元 (epochtimes.com)  

防漂綠 穩健推動碳交易

近期各界對於碳定價、碳交易等高度關注,有許多不同的看法及想像,其中包括推動碳交易可能產生漂綠的疑慮。對此,環保署表示我國分階段徵收碳費,同時鼓勵事業執行自願減量專案,對於減量額度抵換交易有把關機制,讓碳交易是減碳助力而非漂綠。 氣候變遷因應法(下稱氣候法)在今年2月15日正式上路,將推動實施碳費,透過經濟誘因促使納管事業加速減碳,同時也鼓勵事業或各級政府自行或聯合共同提出自願減量專案申請取得減量額度,取得之後可以移轉、交易或拍賣予有需求者,以提高減量成本有效性。為強化減量額度交易監管,氣候法亦明定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託中央金融主管機關或其指定之機關(構)辦理額度交易。 碳交易可能衍生「漂綠」疑慮為近期各界關切議題之一。「世界經濟論壇」(WEF)將企業常見的漂綠樣態分為兩大類:其一是「選擇性的資訊揭露」,企業只揭露其生產活動對環境有正面影響的訊息,且忽略或刻意忽視對環境可能造成負面影響的訊息;其二是「象徵性的行動」,企業僅做表面上對於其形象有正面助益的象徵性作為,卻忽略解決實質問題,如宣示碳中和卻忽略應有的減排行動。 環保署表示,企業「漂綠」會誤導社會大眾,並且延遲淨零轉型相關工作之推動。該署參照WEF 提醒,納入相關工作推動及子法訂定考量。首先,環保署已公告納管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具有這些排放源的事業必須就其排放場域邊界逐一鑑別排放源並計算排放量,於其盤查報告書具體明確揭露其生產活動可能產生的各種溫室氣體排放量,且其盤查報告書已經過第三方查驗機構之查證後公開於「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平台」(https://ghgregistry.epa.gov.tw/epa_ghg/)。 其次,環保署將依氣候法第25條及第36條分別訂定子法,以分別規範國內額度審核及交易等應遵行事項,並委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或其指定機關(構)辦理額度交易事宜。減量額度審核之後,取得額度之事業可將額度移轉或交易予有需求者,作為其抵減碳費或新設變更排放源增量抵換之用,或作為其自主對外宣告抵減某些生產活動之用(即俗稱碳中和)。 環保署表示,為達2050淨零排放目標,國際間對於自願碳交易市場愈來愈謹慎。環保署也同步採行二大策略:其一對於減量額度(有人稱為「碳權」)之審核必須符合可量測、可驗證、可報告(MRV)之原則,以確保實質減量;同時須符合具備外加性、保守性、永久性、避免產生危害及避免重複計算等五大原則,以避免減量額度被拿來抵減時,減損到原來相關管制規定預計達到的減量成效。其二,有關額度交易,環保署已委託金管會,金管會已指定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臺灣碳權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該署將訂定子法明確規範交易程序、對象及相關限制,同時對於未來可以交易的減量額度,也會依照上述原則審慎評估選擇後,納入規範及推動。 環保署呼籲,事業應該優先建立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能力,掌握自身排放量、重點排放源等,並據以規劃採行減量措施,盡可能降低生產活動的排放量才是具體減量行動,利用減量額度來抵減是最後手段,且須慎選採用的減量額度,以免淪為「象徵性行動」而有漂綠之嫌。 本文來自防漂綠 穩健推動碳交易-環保新聞專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epa.gov.tw)

電動大客車鋰電池 113年起回收處理

【本報台北訊】環保署今(6)日表示,為因應民國119年可能的產生量,預告單只電芯重量大於1公斤的二次鋰電池為應回收列管範圍,預計明年1月1日正式生效,目前這類型的電池多用於儲能系統或電動大客車。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預告修正「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及其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新增單只電芯重量大於1公斤的二次鋰電池為列管範圍。 環保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會執行祕書王嶽斌表示,目前電動運具多為單只電芯重量小於1公斤的二次鋰電池組裝而成,屬於公告應回收的廢乾電池範圍,已依資源回收管理基金,建置完整的回收處理管道與補貼機制。 圖/北市公共運輸處提供 王嶽斌說明,本次預告單只電芯重量大於1公斤的二次鋰電池,多用在定置型的儲能系統或固定路線的電動大客車上。 王嶽斌指出,統計二次鋰電池去年廢棄量約792公噸,逐年增加中,未來納入單只電芯重量大於1公斤的二次鋰電池為列管範圍,但評估119年約廢棄3%、129年約2%,增量不大,國內現有6家業者年處理量能約3500公噸,目前仍足夠因應。 為因應119年可能產生的廢棄量,環保署透過經濟誘因提高處理量能,已於110年7月1日調高廢二次鋰電池的補貼費率;單只電芯重量大於1公斤的二次鋰電池與現行納管回收的二次鋰電池並無差異,預告納入列管後,預計明年1月1日正式生效。 本文來自:電動大客車鋰電池 113年起回收處理 (merit-times.com)

環保署推綠色辦公 年減30萬噸碳排

上班族每天約有三分之一時間待在辦公室,環保署將「綠色辦公」列為民生減碳關鍵。環保署副署長沈志修今(10日)宣布將以五大指標、35項措施指引企業落實綠色辦公,並在今年訂出「辦公場所環保標章」驗證規範。環保署統計,自2021年推動綠色辦公以來,已有6000多個單位響應,2022年省電3.3億度、省水15.3萬噸,減少30.3萬噸碳排放。 環保署推綠色辦公 年減30萬噸碳排 環保署今(10日)舉辦「企業宣示綠色辦公」記者會,副署長沈志修表示,上班族多數時間都在辦公室,推廣「綠色辦公」是達成綠生活目標的關鍵。 環保署今天舉辦「企業宣示綠色辦公」記者會,宣布以五大指標、35項措施指引企業落實綠色辦公。五大指標有「節省能資源」、「源頭減量」、「綠色採購」、「環境綠美化」及「宣導倡議」。實際措施則有環保標章電器、舊燈具替換為LED燈、節約用紙、減少一次性餐具、設備以租代買、視訊開會、參與環保活動等。 環保署從2021年5月開始宣導「綠色辦公」,截至2022年底共有6821個單位響應,其中校園佔49.6%、機關佔39.6%、企業佔9.6%、團體佔1.2%。環保署統計,綠色辦公2022年共省電3.3億度、省水15.3萬噸,共減少30.3萬噸排碳。   環保署表示,改用視訊會議、使用回收紙、設備以租代買,都是辦公室減碳的可行措施。攝影:陳昭宏 南華大學永續中心執行長洪耀明分享,校內舉辦會議時跟嘉義縣政府租借鐵盒,再向店家購買便當,避免使用一次性餐具。校園內推廣低碳飲食,只需30元就能買到蔬食便當。廚餘則經黑水虻分解為有機肥,回收率100%,還可供校內永續農場使用。 中鼎集團也分享指出,辦公大樓透過調度電梯、智慧溫控系統、感應式照明等節能措施,年用電量減少了7.5%。 環保署管考處副處長魏文宜表示,今年預計完成「辦公場所環保標章規格標準」制定。未來是否可能祭出強制規範?沈志修表示,不會強迫企業都必須綠色辦公,但會持續宣導,目標在今年達成參與企業翻倍成長。 環保署將訂「辦公場所環保標章」 目標今年「綠色辦公」企業翻倍 環保署大樓也是辦公場所,署內的綠色辦公措施為何?沈志修表示,環保署2022年已在大樓110坪屋頂設置光電,租賃給主婦聯盟的公民電廠「綠主張綠電合作社」已在9月開始發電,裝置容量約126.7KW,年發電量約14.8萬度,每年可減碳74.3公噸。 沈志修說明,大樓屋頂只要符合40公頃以上面積、日照超過2小時,就可以設置公民電廠,環保署氣候變遷辦公室也能協助企業媒合。 環保署大樓去(2022)年在屋頂設置光電系統,裝置容量約126.7KW,每年可發14.8萬度電,已在9月啟用。圖片來源:環保署提供 本文來自:逾6000機關響應綠色辦公 環保署今年將訂「辦公場所環保標章」 | 環境資訊中心 (e-info.org.tw)

廢棄太陽光電板何去何從?

界關注太陽光電板廢棄回收議題,經濟部表示,國內已有太陽光電模組回收機制,規範設置者預繳模組回收費用,納入模組回收基金,再委由專業處理機構進行回收與利用;未來將持續與環保署滾動檢討、精進相關機制。 經濟部能源局表示,太陽光電是乾淨永續的再生能源,台灣建置太陽光電發電設施所用光電模組都符合國際標準(IEC),具可靠度及耐久性,可耐用20年以上,且發電效率仍保有80%。 因此,優惠躉售台電20年期滿後,原有系統仍可發電自用、售電予民間企業或台電公司,也可更換更高效率的光電模組永續經營,避免原有案場閒置。 針對光電板的回收,能源局表示,已與環保署建立模組回收與利用機制,成立模組回收基金,規範設置者預繳模組回收費用(1000元/瓩),且每片模組都有編號及列管,當光電業者或案場所有權人需要排除廢棄模組時,可由專人協助清運。 此外,模組回收基金也會應用在開發再利用技術,將模組破碎分離的玻璃、金屬、塑膠等,以高值化處理技術提高回收率及效益。 能源局指出,目前環保署已核可多家拆卸清除案場廢棄太陽光電板,以及拆卸材料回收再利用的業者,可上環保署「許可核發證照查詢」網站,於廢棄物代碼中輸入廢太陽光電板的「一般事業廢棄物」代碼D-2528查詢。 經濟部表示,為持續發展綠電,光電案場在20年躉購期滿後仍可繼續發電不須拆除,若須拆除也有相關回收與利用機制;更鼓勵於原址重建發電設備,更換效率更高的模組,讓綠電永續發展,達成淨零碳排的目標。 本文轉自:http://廢棄太陽光電板何去何從 能源局:設有回收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