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

能源轉型,打造綠能科技島 —綠能科技產業創新推動方案

一、前言 臺灣能源 98%仰賴進口,又因是島國,電力無法跨國支援,提升能源自主及多元至為重要。同時,全球為因應環境惡化與能源短缺,刻正邁入能源轉型的關鍵時刻。因此,推動能源轉型達成減碳目標,減少進口能源依賴,並帶動我國綠能科技及產業躍升,對臺灣而言已勢在必行。為落實能源轉型,行政院於105年10月27日通過「綠能科技產業創新推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亦是「5+2」產業創新之一環,期以推動綠能科技產業,成為我國能源轉型及驅動經濟發展的新引擎。整體方案以「創能、儲能、節能、系統整合」為推動主軸,以國內需求為基礎,發展特色產業,並引進國內外大型投資、增加優質就業,期能帶動3.2萬人就業、105-114年累積投資額可達2兆元。 二、方案推動成果(至111年11月底) (一) 太陽光電 ■ 目標:強化太陽光電在地產業、建構國內自主供應鏈;至114年共設置20 GW(10億瓦),帶動總投資1.2兆元,114年產值達3,400億元。 ■ 進展: 1. 109年起推動漁電共生,以不影響原養殖使用為原則,將養殖魚業與太陽光電設施結合。地方政府已劃設漁電專區649.2公頃,另經濟部與農委會共同公告漁電先行區4,702公頃及漁電非先行區14,552.2公頃,共計19,903.4公頃。 2. 110年5月公告《太陽光電發電業設置共同升壓站及容量分配作業要點》,針對併接點不足線路,要求大型業者設置升壓站共用,協助專區內業者於光電設置熱區內集結併網,並已完成遴選共同升壓站21家(共用容量約1.908 GW),媒合業者集結併網。 3. 為改善太陽光電間歇性供電問題,使太陽光電之電能經儲存後得於夜間饋入電網,並促進饋線有效利用,以提升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建置量,111年9月修正發布《儲能系統結合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中華民國101度競標及容量分配作業要點》,已有7家廠商得標,儲能系統容量合計為70.6 MW。將持續辦理競標,規劃113年累計設置達500 MW。 4. 截至111年12月16日太陽光電累計裝置容量已達9.37 GW。 5. 修正《海關進口稅則》,免徵太陽光電模組使用材料進口關稅,已有4,567案次申請,促成國內廠商向下游投資模組廠。 (二) 離岸風力發電 ■ 目標:讓臺灣風場成為具國際競爭力風場,建置風電發展所需水下基礎及重件碼頭。至114年離岸風力發電累計裝設約5.6 GW,預估114年離岸風力年發電量可達210億度,累計帶動投資超過8,655億元,提供2萬個工作機會。 ■ 進展: 1. 已分別於苗栗、彰化外海完成共2座離岸風電示範風場。 2. 107年公告《潛力場址容量分配作業要點》,並於同年遴選核配3,836 MW,競價核配1,664 MW,合計共5.5 GW,將陸續於114年前完成建置。 3. 截至111年10月底離岸風電裝置量已達568 MW;預計至114年臺灣離岸風電容量將達5.6 GW,完成14座離岸風場。 4. 目前為區塊開發階段,規劃115年起每年設置1.5 GW,115-124年累計10年共設置15 GW,提供長久穩定市場需求,支持供應鏈永續發展。 (三) 智慧電表布建 ■ 目標:至113年累計布建智慧電表300萬具,帶動智慧電表相關產業;106-113年創造國內產值413億元。 ■ 進展: 1. 截至111年12月16日,累計完成約206萬具智慧電表布建。 2. 持續以每年至少50萬具數量大量布建,並將滾動式調整進度,期提前完成113年累計300萬具之目標。 (四) 沙崙智慧綠能科學城 ■ 目標:建置連結產、學、研的產業創新聚落,成為國家綠能科技產業重點研發與示範場域及我國科技對國際展示之櫥窗,並打造成國際級的智慧生態城市。111年法人及學術機構與產業參與人數可超過1,364人,民間投資逾27億元。 ■ 進展: 1. 核心區開發方面,111年3月啟動沙崙醫療服務與創新園區、中央研究院南部院區第二期工程上梁;111年4月大臺南會展中心開幕營運;111年5月資安暨智慧科技研發專區第二期工程動土及沙崙K12雙語學校開工動土。 2. 建設完善能源管理系統、智慧電網、低碳運輸系統、智慧共桿及公車路線管理系統、串聯5G、光纖及無線網路,提供叫車系統、治安、城區資訊及智慧節能等服務,並使用再生能源以滿足生活需求。 三、增加配套,為能源轉型打底 (一) 成立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統一管理國內再生能源憑證及其所需之電源查證與稽核,建立憑證可信度。 (二) 推動「綠色金融行動方案」:將資金導引至綠能產業、綠色產業及具永續概念之企業與專案,並提升ESG(環境保護、社會責任、公司治理)資訊之揭露質量及透明度、建立永續分類標準的雛型,以及培養金融機構因應氣候變遷風險的韌性。 (三) 修正《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108年5月1日修正公布,將再生能源發電占比20%入法,並規範用電大戶之綠電義務。為進一步優化再生能源推動環境,再於111年12月8日通過修正案,加速我國各類再生能源發展,以達成淨零排放目標。 (四) 積極推動電動機車:107-111年投入72億元,使電動機車從106年的11萬輛,提升到61萬輛;充(換)電站數由8,400座提高到近5萬座。112-115年將再投入58億元,推動「電動機車產業環境加值補助計畫」,補助民眾購買電動機車,每輛最高補助8千元外,業者設置充換電站及車行購買電動機車試乘車、維修工具或參訓課程,亦均有補助。 (五) 提供住宅與商業節能設備補助措施:為加速汰換耗電設備,自112年起,住家汰換冷氣、冰箱,除補助每臺3千元,同年6月14日前還可再申請貨物稅退稅最高2千元;一般店家汰換空調,每家最高補助20萬元、汰換節能標章LED燈具,最高補助5萬元,另提供系統節能的專案補助,最高補助500萬元。四、結語能源轉型是臺灣為永續發展必須要走的路,綠能科技則是我們能源轉型、驅動經濟發展的新引擎。政府將持續推動綠能科技產業創新,帶動相關產業發展,於能源轉型過程中,兼顧能源安全、綠色經濟、環境永續及社會公平之均衡發展,與民間共同攜手,達成2050年淨零轉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