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

再生能源幫助尖峰供電更充裕!台電再生能源併網調度策略一次看

台灣電力與工程協會5/10舉辦線上論壇,台電公司調度處處長周芳正針對再生能源併網背景下台電公司-未來調度因應策略進行主講。 近年來政府、民間與台電戮力投入綠電設施建置,使得綠電發展開始進入收穫期,因此在氣候適宜助攻下,風光發電表現亮眼,即使是天候較差時,也能有一定規模的發電量,持續締造紀錄。 5月初風力發電與太陽光電合計發電量超過780萬瓩,逼近8百萬瓩,創歷史新高,其中光電發電量也創下新高,風電部分維持出力超過1百萬瓩,佔比達5%上下,也成為穩定重要電源。 在2023年5/1當天中午12時13分,風力發電與太陽光電發電量合計來到787.8萬瓩,創下歷史新高,台電指出,其中太陽光電發電量653.4萬瓩,也打破紀錄。風力發電部分134.4萬瓩,雖未打破3月12日141萬瓩的紀錄,但穩定出力表現亮眼。此外,風光滲透率部分最高來到31.71%,將近每3度電就有1度電是綠電,成為供電主力之一。 我國近年全力推動綠電設施設置,裝置容量持續成長,去年國內再生能源設置持續向前行,離岸風電單年度設置量超過1GW,太陽光電模組配置量達2.5GW。 太陽光電方面,是有史以來完成量最高的1年。今年在政府與民間全力推動下,風光預計將持續快速成長,離岸風電部分,日前更已完成200支風機的設立。未來風光聯手挺「穩供」,甚至再創歷史新高的場景,必將持續出現。 另一方面,台電說明,綠能佔比提高也逐步改變調度模式。過去日尖峰負載高,除了調度傳統機組,有時甚至抽蓄機組白天也需放水發電。   但綠能加入後,綠能扛起日尖峰供電重任,抽蓄機組調整為白天抽水儲能、夜間放水發電的模式。 且抽蓄機組過去必須從中午一路發電到下午甚至傍晚,現在白天負載由綠能承擔,抽蓄機組白天可專注於抽水儲能,以因應晚間6至9時共3小時的夜尖峰供電需求。台電將持續調整調度策略,靈活運用抽蓄水力、時間電價,以及輔助服務等彈性措施,配合精進傳統機組調度策略,維持夜尖峰穩定供電。   台電說,電力工程建設非一朝一夕,應趁早布局有賴專業監管機構整體模擬規劃及修法,以可靠度規範及組織,直接參採IEEE P2800及NERC相關指引作為再生能源性能與系統可靠度要求,降低開發成本做出不後悔的決定,再由台電及民間實現願景 本文來自再生能源幫助尖峰供電更充裕!台電再生能源併網調度策略一次看 – 今周刊 (businesstoday.com.tw)  

台灣綠電憑證獲歐盟單位肯定 助企業接軌CBAM

歐盟CBAM將在10月開始試行申報,台灣的再生能源憑證(T-REC)能否獲得歐盟承認,攸關出口產業競爭力。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主動與歐盟憑證中心接洽,經半年評估,T-REC「電證合一」制度嚴謹獲高度肯定,接軌CBAM具利基。 今年10月,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開始試行申報,歐盟預計近期公布CBAM正式條文細節。為協助台灣企業因應,經濟部次長曾文生日前表示,爭取歐盟認可由台灣官方出具的電力排碳係數與再生能源憑證(T-REC)。 台灣的再生能源憑證(T-REC)是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針對再生能源發電設備進行查證後,核發給綠電的身份證;因1張憑證為1000度綠電,可量化計算環境減碳效益。GO 歐盟也有類似機制,名為「GO(Guarantee ofOrign)制度」,是一種綠電產地證明。 為強化T-REC效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官員表示,去年中主動接洽GO協助審閱T-REC運作模式,由GO聘請專家進行評估,也在去年第4季拜訪歐洲憑證跨國交易中心(AIB),根據評估結果,台灣和歐盟制度相近、甚至更嚴格,「對方高度肯定」。 官員說明,台灣制度更嚴格之處在於,採用「電證合一」,意即綠電和憑證均來自同個案場,連動排碳計算;反觀GO以運作模式來看,綠電和憑證不掛鉤,由售電公司扮演「憑證媒合」角色,協助企業至歐洲各國設立的憑證管理中心搜尋憑證。 舉例來說,企業跟售電公司買1萬度電,希望有30%是綠電,依需求價格媒合完成後,會拿到一份註明綠電比例報告,上頭也會記錄註銷的憑證號碼,但未必代表企業真達到減碳效果。 官員指出,歐盟CBAM將規範範疇一(工廠製程直接排放)、範疇二(電力間接排放),而台灣再生能源憑證「電證合一」型態,可作為CBAM範疇二碳排計算依據,盼透過GO認可力量,讓CBAM承認T-REC,不過仍待歐盟公布細節。 面對氣候變遷危機,綠能軍團只許不斷擴大,Google喊出2030年成為24小時全天候採用無碳能源公司,將綠色電力生產及使用匹配時間區間從年間調整為以每小時或以15分鐘為單位,實現24/7全時使用綠電。 官員表示,除跨國集團宣示這個目標,聯合國組織也成立研究團隊推動24/7全時綠電,去年第27屆締約方大會(COP27)倡議「反漂綠」,「全時綠電當然不是漂綠」,預期這將成為未來發展方向,並在未來每年COP慢慢被宣導。 官員進一步說,台灣電證合一制度又是全球最嚴格,透過台電轉供使用智慧電表(AMI)計量,已具備每15分鐘匹配能力,可記錄當下使用綠電多寡,對齊全時綠電趨勢。 本文來自:台灣綠電憑證獲歐盟單位肯定 助企業接軌CBAM | 財經焦點 | 產經 | 聯合新聞網 (udn.com)

228連假風光發威!發電量近700萬瓩 滲透率破3成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連假期間風光發電量近700萬瓩、滲透率突破3成,雙創新高!台電表示,昨(27)日中午12點24分,太陽及風力瞬時發電量合計達696.5萬瓩,於12時40分風光滲透率達到31.53%,相當於每3度電中,便有約1度是綠電,再次突破3成,更連續7天都創下風光滲透率超過15%的佳績,達成能源轉型的一大里程碑。 台電表示,去年國內再生能源設置持續向前行,離岸風電單年度設置量超過1GW,太陽光電模組配置量達2.5GW。太陽光電方面,是有史以來完成量最高的1年,也找到新設置態樣,如漁電共生、屋頂等,大幅提昇設置速率。 離岸風電方面,近幾年逐漸累積的海事工程經驗,對於海域天候與地質條件越來越熟悉,工程進度也越有把握,國內各風場開發業者持續為離岸風電的進程努力。 台電說明,因應再生能源占比逐漸提高,及間歇性發電的特性,台電逐漸調整調度策略,靈活運用抽蓄水力、時間電價、輔助服務及需量反應等彈性措施,配合精進傳統機組調度策略,維持夜尖峰穩定供電,亦將持續發展儲能設備及再生能源發電量預測技術,協助調度人員規劃多元策略,以維持系統頻率及電壓穩定。 除配合政府能源政策大力發展再生能源,為使民間業者投入共創,台電也持續強化電網基礎設施,提供足夠的饋線容量,協助民間建置的再生能源順利併網,促進再生能源裝置容量成長,攜手讓再生能源開發極大化。 本文來自:連假天氣好!風光發電量、滲透率雙創新高 – 自由財經 (ltn.com.tw)

我國再生能源去年成長36% 2022全年發電量首度超越核能

經濟部能源局上週發布能源統計月報,2022年我國再生能源占整體發電量8.3%,以極小差距超越核電8.2%,是首次再生能源的全年度發電量超越核能。相較前一年,再生能源發電量成長了36%。經濟部表示,將持續增綠電裝置容量,預計2025年可達29GW。 再生能源發電占全年8.3% 以微幅差距首度超越核能 為達成2050淨零排放目標,我國全力發展再生能源,根據能源局上週(2月7日)公布最新能源統計月報,2022年1月至12月再生能源總發電量達2萬3843百萬度(GWh),占整體發電量約8.3%,以極小差距超越了核能發電,核能發電量為2萬3755百萬度,占8.2%,也是首次再生能源的全年度發電量超越核能。對比2021年再生能源發電量僅17456百萬度,2022年一年之間就成長了36%。 全國發電量,紅框處為再生能源發電量總計。圖片來源:截取自能源統計月報 對比全球發電結構,依《2020世界核能產業現狀報告》,全球再生能源發電量占比於2019年首度超越核能。最新一期《2022世界核能產業現狀報告》顯示,2021年核電在全球總發電量的占比已下降至9.8%,首次低於10%,此一數字已是40年來最低點。 歐盟則是在2020年寫下「最綠年」紀錄,再生能源占27個成員國總發電量的38%,超越煤炭和天然氣等化石燃料的37%。歐洲環境與能源智庫Ember日前報告指出,光是風力發電和太陽能兩者,2022年占歐盟區電力來源22%,成為最大供電來源,預期2023年將持續成長。 火力發電仍占八成 經濟部再喊減煤增氣 儘管再生能源全力攀升,火力發電目前仍是我國主要發電方式,去年度發電量23萬7487百萬度(GWh),占比高達82.4%。其中燃煤發電量12萬1209百萬度,占42.1%,燃氣發電11萬1828百萬度,占38.8%。 根據經濟部「減煤增氣」能源轉型中期規劃,2030年電力配比再生能源占27%~30%、燃煤20%、燃氣50%,顛覆以往「再生能源20%、燃煤30%」的規劃。經濟部強調,2025年前未規劃新擴建任何燃煤機組,燃煤機組除役後將改建為燃氣機組。 「非核」也是重大能源政策之一。目前核一廠已進入除役階段,核二廠其中一號機已停機,二號機今年3月執照屆滿後,將正式宣告除役,核三廠則是預計2025年除役。 持續增加綠電容量 年底前檢討「用電大戶條款」 經濟部預計2025年我國再生能源總裝置容量達29GW,其中太陽光電20GW,離岸風力5.7GW。 為了促進再生能源裝置容量增加,環保團體呼籲修正「用電大戶條款」(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降低大戶門檻、提高再生能源義務容量,由企業提高自設綠能比例,減輕整體綠電壓力。 環保團體呼籲加嚴「用電大戶條款」,善加利用屋頂等空間提高光電建置量。圖片來源:綠色和平提供 經濟部解釋,用電大戶條款現階段是契約容量5000瓩以上之電力用戶優先推動,依用電大戶於第二年(2022年)申報執行計畫,履行義務方式以購買再生能源電力及憑證最大宗,共492.2MW(占52%),其次為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共412MW(43.6%),設置儲能設備41.6MW(4.4%)。 經濟部強調,有八成業者規劃於2023年度完成義務履行,經濟部將協助輔導業者如期完成相關義務,今年也將檢視企業義務履行成效,辦理每兩年定期之法規檢討。 本文來自:我國再生能源去年成長36% 2022全年發電量首度超越核能 | 環境資訊中心 (e-info.org.tw)

歐盟揮刀 要整頓電力市場

歐盟當局計劃整頓歐盟的電力市場,以壓低再生能源的價格,然而業界已警告,此舉可能阻礙市場對風電和太陽能的投資。英國金融時報(FT)報導,歐盟能源執委辛姆森(Kadri Simson)說,歐盟為因應數十年來最嚴峻的能源危機,在重新規劃電力市場、以減輕民眾的電價負擔方面,承受非常強的政治壓力。她說,布魯塞爾當局在非比尋常的情勢下,以比往常更快的速度改革。FT見到的文件顯示,歐盟建議讓再生能源的價格更能反映真實的生產成本,原因是相關基礎建設一旦完成後,風力和太陽能的成本趨近於零。歐盟也計劃延長對再生能源業者課徵暴利稅,該稅原定於2023年到期。數月以來,法國、西班牙等歐盟成員國一直要求布魯塞爾當局整頓電力市場。他們認為,歐盟應終結以區內最昂貴的燃料價格來作為電價基準,目前是以價格最高昂的天然氣為依歸。 這項模式被稱為「優先交易順序」(merit order),要求先以再生能源和核能來滿足電力需求,再來才是天然氣和燃煤。這種模式雖然促進了再生能源的投資,因為其成本與價格較貴的天然氣掛鉤,卻也意味著消費者須支付更貴的再生能源價格。 然而,產業主管說,布魯塞爾的提案,將降低電力採購協議(PPA)等長期合約的效力。這些合約是建立在合約期間的平均能源價格,確保能源開發商的投資能獲得回報。 丹麥沃旭能源公司法規主管史崔貝克說,在這個關鍵時刻,整頓電力市場卻剝奪了業者的利潤,是錯誤的思維。 Mytilineos公司法規主管卡拉米達斯則表示,這些PPA的價值上看數億歐元,原因是合約存續期長達十~15年,因此必須確保市場的基本面未改變。 布魯塞爾當局說,將針對可能進行的改革召開評議,定3月底公布完整的改革提案。 本文來自:歐盟揮刀 要整頓電力市場 | 全球財經 | 全球 | 聯合新聞網 (udn.com)

「再生能源綠市集」8/10最終場 集結綠電業者協助企業取得綠電+憑證

於國際淨零碳排觀念抬頭,世界各國及國際品牌大廠紛紛宣示淨零目標,啟動減碳行動以減緩氣候變遷衝擊。我國企業在全球供應鏈體系中佔有重要的分量,面對國際企業要求上下游轉型綠色供應鏈、落實永續作為,國內企業綠電需求也逐步殷切。 經濟部為滿足國內企業綠電需求,除積極推動太陽光電、離岸風力等再生能源案場建置以充裕綠電外,負責綠電交易的標準檢驗局亦提出「再生能源綠市集」方案,透過調查、媒合及專人專案三大步驟,為供需雙方,在綠電及憑證採購上規劃整體性解決措施。自今(111)年起與公協會合作,鼓勵較具價格競爭力的太陽光電案場進入市場,同時調查各產業廠商綠電需求,推出團購媒合方案,再由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台經院、商檢中心、金屬中心、大電力中心、工研院等所組成的6個輔導團隊,積極媒合綠電供需雙方交易,並與民間售電業者保持密切合作,以專人專案方式,協助其已簽訂綠電購售電合約的案件,儘速完成行政程序,開始綠電轉供。 在6月,針對商辦大樓承租戶購買綠電的需求,標準檢驗局推出「綠色租賃方案」,以房東為綠電採購主體來團購綠電,再分配予有綠電需求之承租戶,協助更多商辦大樓、集合式建物或倉儲物流等多元型態的用電戶,以更為簡便的方式取得綠電。緊接著,為強化媒合成效,陸續辦理綠市集線上說明會,北、中、南綠市集實體活動,並同步於標準檢驗局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官網設置媒合專區,提供企業購買綠電憑證之諮詢及服務。 首波「再生能源綠市集-綠電業者專場」已於6月29日盛大舉行。說明發售電業者關心之再生能源憑證市場運作、活絡交易市場的相關機制規劃,並邀請能源局及台電公司就業者關心案場三轉一申請流程及轉供行政程序說明最新進展。活動計有逾60家綠電業者參與,成功建置發電業者、售電業者接觸管道,期能促進雙方攜手合作,加速提升市場綠電供應。 針對企業需求之「再生能源綠市集-實體活動」系列自7月陸續登場(註)。活動採取先座談後媒合模式,除說明再生能源憑證交易機制及如何採購綠電外,並安排發電業者、售電業者逐一說明其可提供的綠電案場與服務模式、特色,參與活動之綠電需求企業可於現場與設攤之綠電發、售電業者洽談綠電需求,獲得專業綠電採購策略建議。 隨著台灣綠電交易市場的快速發展,標準檢驗局將透過精進優化原有綠電交易平台,並輔導企業投入各類示範計畫及憑證申請,利用「再生能源綠市集」線上線下管道,積極提供企業多元綠電採購途徑,以因應不同產業再生能源之多樣性需求,協助在地企業達成國際供應鏈需求,取得淨零商機,接軌國際。 標準局新聞稿(圖卡)-再生能源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再生能源綠市集】:https://www.trec.org.tw/activity/2022-06-21%2011-57-17 本文來自:「再生能源綠市集」陸續登場 集結綠電業者協助企業取得綠電+憑證

推太陽光電 國產署再推6宗標的

應再生能源發展,財政部國產署今 (16) 日宣布再推 6 宗作為太陽光電標租標的,合計面積共約 2.92 公頃,預計 6 月 4 日開標。 國產署表示,這 6 宗標的,分別位於新竹市、彰化縣田中鎮、雲林縣林內鄉、高雄市燕巢區、台南市官田區及屏東縣南州鄉,區位及基地條件俱佳,國產署中、南區分署今天辦理標租公告,相關招標資訊揭露於該署中區及南區分署網站「招標資訊」項下。 國產署表示,本次公告的彰化縣田中鎮、雲林縣林內鄉、高雄市燕巢區及屏東縣南州鄉,為首次推出標的,面積介於 0.3 公頃至 1.5 公頃間,其中高雄市燕巢區國有土地面積約 1.5 公頃,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為特定專用區特定目的事業用地,日照充足面積大且業者得標後無需變更使用,屬優良標的。 根據國產署統計,截至今年 4 月底,提供標租 20 案、委託經營 18 案及共同改良利用 2 案,共 40 案約 612 公頃國有土地,預計發電量可達 497.9MW,其中 288MW 已併網發電。 國產署說,為了能在 114 年達成中央政府太陽光電累積裝置容量 20GW 總體目標,國產署將持續篩選適宜國有土地辦理標租公告,逐步實現我國能源轉型的政策願景。 更多資訊請洽:國產署招標資訊 本文來自:推太陽光電 國產署再推6宗標的合計近3公頃  

企業購售綠電簽約的眉角

著世界各國政府紛紛宣示2050年淨零碳排目標,不少知名品牌商、跨國大廠等企業也紛紛跟進響應,公開承諾在2030~2050年間達成100%使用再生能源的目標,如何取得穩定且足夠之再生能源,儼然成為企業刻不容緩面臨之課題,全球晶圓代工龍頭台積電(TSMC)於2020年7月間即與綠色能源供應商沃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簽署全球規模最大企業購售電合約,承購920MW(百萬瓦)裝置容量離岸風場綠電,以達其使用100%再生能源之長期目標。 所謂「企業購售電合約」(Corporate renewable power purchase agreements, CPPA),係指能源發電業者與電力用戶簽訂長期(通常合約期間為10~20年)、以固定售電價格,將再生能源專案或設備所發出的電量,透過直供或轉供方式提供給電力用戶之合約。購售電合約的優點在於,企業透過簽署購售電合約,除了可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達成淨零碳排轉型之目標外,鑒於能源價格波動性較大,簽署長期固定價格之購售電合約,將提供企業對於能源長期價格的可預測性,並預作財務規劃,具有能源成本的避險功能。 購售電合約雖具上述優點,惟因再生能源的能量供應取自於自然界,受氣候等外在因素影響,本質上即有供電量不穩定之風險,例如太陽能只能在晴空萬里的白天發電、風力發電在台灣主要係仰賴東北季風,夏季時的發電效益則較為不佳,因此,企業在簽署購售電合約前,下列事項應事先注意考量: 1、因應不同之再生能源發電類型,規劃相應之契約條款 企業在與發電業者簽署合約前,應先通盤了解其所採用的再生能源發電類型,評估氣候因素對於供電穩定性之影響,並得事先於購售電合約中約定最低年保證發電量,於發電業者未能依約定提供當年度最低保證發電量時,應賠償買方所受之損失;在可歸責於發電業者所致停止供電或限制用電之情形發生時,也可事先在購售電合約中約定損害賠償及懲罰性違約金條款,控制可能產生之營業損失。此外,鑒於再生能源的不穩定性,對不可抗力因素的定義與處理模式,亦應事先規劃。同時,企業亦得藉由儲能設備等維持用電穩定性,減少採用再生能源可能發生之斷電風險。 2、再生能源憑證 因再生能源依規定須申請相關憑證,企業購電之目的也與再生能源憑證密不可分,因此,申請再生能源憑證之義務方、相關憑證之結算或移轉方式等亦應於合約中訂明,以確保所取得之再生能源符合規範。 3、購售電合約之各項期間約定 在購售電合約之期限上,合約的起始日期、固定價格之期限均應在合約中明確約定,同時,設備首次併聯日、裝表日或計量日等亦應在合約中訂明;由於購售電合約通常係以尚未建置完成再生能源項目為標的,在簽訂時另應注意合約是否在再生能源商業營運日生效?倘再生能源未能如期運轉,是否給予再生能源開發商一定期限之寬限期?如無法完成營運,後續解除或終止合約之退場機制及補償等,均係企業在簽署購售電合約時應注意之事項。再者,於購售電合約期間屆至前,購電價格之重新協商及優先續約權之約定,亦得協助企業重新評估購電成本及維持再生能源穩定供應之對策。 4、考量履約保證金機制之必要性 除了上述風險外,鑒於再生能源購售電合約,通常係以尚未建置完成再生能源項目作為買賣標的,開發商之履約能力及公司信用情況,企業事前亦應進行完整評估,透過契約履約保證金條款採取適當保護措施,以維自身權益。 為提升再生能源之使用、完成淨零碳排轉型之長期目標,企業應盡早擬訂再生能源採購計畫,透過簽訂長期固定之購售電合約,除了可避免能源價格波動幅度過大之風險,更得宣示企業使用100%再生能源之決心,為供應鏈減緩氣候變遷盡一份心力。 本文來自:專家傳真-企業購售綠電簽約的眉角

再生能源容量達11.7GW 連六年雙位數成長

計總處國情統計通報顯示,2022年1月底我國再生能源裝置容量達11.7GW,年增21.8%。 主計總處指出,依據經濟部能源局統計,2016年底我國再生能源裝置容量尚不及5GW,但在政府積極推動再生能源政策下,2017年起均呈雙位數成長,2021年底已達11.6GW,今年1月底為11.7GW,較去年同月底續增21.8%,主因太陽光電增加 2GW(或增33.7%)所致。也使得再生能源占總發電裝置容量比重亦從2016年底的9.5%升至2022年1月底的19.7%。 主計總處指出,在各種再生能源類別中,以太陽光電總裝置容量占大宗,今年1月底為7.8GW,因成長幅度高於整體再生能源總裝置容量,以致其占比提高至66.9%,較去年同月底增5.9個百分點。 慣常水力2.1GW居次,占整體再生能源總裝置容量17.9%,但較去年同月底減3.9個百分點。風力(包括陸域與離岸)1.1GW,占 9.1%,減0.7個百分點。 就發電主體別觀察,主計總處指出,今年1月底太陽光電近九成屬自用發電設備,主因政策獎勵全民參與設置所致。慣常水力則有九成八來自台電。風力以民營電廠為主,占61.2%,台電則占38.2%。併計後,自用發電設備總裝置容量占整體再生能源比率為64.2%,遠高於台電的23.4%及民營電廠的12.4%。 本文來自:1月底再生能源裝置容量達11.7GW 連六年呈雙位數成長

蔡英文:2050淨零路困難 但一定要成功

對二○五○淨零碳排挑戰,蔡英文總統昨表示,國發會將在三月底公布「台灣二○五○淨零排放總說明」,這不是提供一個標準答案,而是拋出一個淨零轉型的對話基礎,啟動下一個階段的社會對話;這不只是全世界的挑戰,也是台灣的挑戰,這條路確實非常困難,但台灣一定要成功。 蔡總統昨出席今周刊舉辦的「ESG永續台灣第二屆國際高峰會」開幕典禮說,面對二○五○淨零挑戰,要在「能源轉型要繼續、產業轉型要加速、生活轉型要啟動、社會轉型要公正」等四大轉型路上,讓國家持續前進。 蔡總統說,要克服這項挑戰,除了公部門努力,還需產業界能量及台灣世界一流的學術人才。 對於2050淨零碳排的挑戰,蔡總統今(21)日提出「能源轉型要繼續、產業轉型要加速、生活轉型要啟動、社會轉型要公正」四大轉型路徑,盼在此路徑上讓國家持續前進。記者許正宏/攝影(圖片來源:聯合報) 在「能源轉型要繼續」,蔡總統指出,除了成熟的再生能源及增氣減煤的路徑要加強,新的能源包括氫能、前瞻綠能,要進一步研究和發展。 有關「生活轉型要啟動」,她表示,不管是食、衣、住、行等生活每個面向,都要開始改變,公有建築要走向低碳,運輸工具也要面對淨零轉型的變革;最後則是「社會轉型要公正」,二○五○淨零轉型對每個人的生活都會帶來變化,在這個過程中,做好社會溝通,確保公民參與、公正轉型,同樣是重要目標。 蔡總統也說,政府和產業要合作,產業之間將採取「先大後小」、「以大帶小」的模式,由指標大企業帶頭,共同減緩轉型過程中可能帶來的衝擊,也要把握、甚至是創造新的淨零商機。 本文轉自:蔡英文:2050淨零路困難 但一定要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