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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太陽光電板何去何從?

界關注太陽光電板廢棄回收議題,經濟部表示,國內已有太陽光電模組回收機制,規範設置者預繳模組回收費用,納入模組回收基金,再委由專業處理機構進行回收與利用;未來將持續與環保署滾動檢討、精進相關機制。 經濟部能源局表示,太陽光電是乾淨永續的再生能源,台灣建置太陽光電發電設施所用光電模組都符合國際標準(IEC),具可靠度及耐久性,可耐用20年以上,且發電效率仍保有80%。 因此,優惠躉售台電20年期滿後,原有系統仍可發電自用、售電予民間企業或台電公司,也可更換更高效率的光電模組永續經營,避免原有案場閒置。 針對光電板的回收,能源局表示,已與環保署建立模組回收與利用機制,成立模組回收基金,規範設置者預繳模組回收費用(1000元/瓩),且每片模組都有編號及列管,當光電業者或案場所有權人需要排除廢棄模組時,可由專人協助清運。 此外,模組回收基金也會應用在開發再利用技術,將模組破碎分離的玻璃、金屬、塑膠等,以高值化處理技術提高回收率及效益。 能源局指出,目前環保署已核可多家拆卸清除案場廢棄太陽光電板,以及拆卸材料回收再利用的業者,可上環保署「許可核發證照查詢」網站,於廢棄物代碼中輸入廢太陽光電板的「一般事業廢棄物」代碼D-2528查詢。 經濟部表示,為持續發展綠電,光電案場在20年躉購期滿後仍可繼續發電不須拆除,若須拆除也有相關回收與利用機制;更鼓勵於原址重建發電設備,更換效率更高的模組,讓綠電永續發展,達成淨零碳排的目標。 本文轉自:http://廢棄太陽光電板何去何從 能源局:設有回收機制

垃圾掩埋場轉型光電場變黃金

東縣潮州鎮泗林里的簡易垃圾掩埋場,不僅土地閒置荒廢,還造成公所財務負擔,鎮公所為開源,2年前著手轉型為光電廠,近期硬體建設已完成,潮州鎮長周品全指出,光是公所的部分,年收益就可望突破60萬元,除納入公庫,得標公司還會捐贈予「社會救助金專戶」,讓原本如同無底洞的垃圾場,搖身一變成籌措財源的設施。 潮州的簡易垃圾掩埋場在早年潮流下,於1998年啟用,如今已成歷史共業,雖然在崁頂焚化爐於2001年啟用後即封場,但面積廣達2公頃、最深逾4公尺的地下所掩埋廢棄物多不勝數,處理費用初估約1.2億元,地方政府根本無力負荷,封場後一度轉作為堆放農廢場所。 近年利用劣地轉型光電廠已儼然成為趨勢,鎮長周品全表示,該場至今仍每年皆須向台糖付租20萬元,但地面閒置荒湮漫草無法利用,已是公所財務多年下來的沉痾,為避免遭汙染且暫時無法復育的荒地繼續耗費公帑,2年多前跨機關協商與討論,去年開始執行綠電設置計畫希望加以活化。 周品全指出,全案絕不砍樹取地,而是利用暫時無法復育的土地設置綠電,經最有利標方式招商,目前光電板部分已完工,佔地約1.2公頃,近期就會發電並併入台電電網,強調垃圾掩埋場搖身變為綠電廠,除減少環境繼續受汙染,公所也有收入,還能增加就業機會,也藉此維持週遭區域自然景觀,讓廢墟變寶地。 公所指出,得標廠商以優於坊間一般12%的17.2%回饋而得標,採取閥式基礎施工,預估未來發電量可逾1.2MW(百萬瓦),且依約須支付租金及社會救金助還有部分回饋,收益並要繳納公所,不僅減輕公所財政負擔,還能活化用地開闢財源。 本文轉自:歷史共業垃圾掩埋場處理費至少1億 轉型光電場變黃金

台灣綠能里程碑!再生能源憑證核發突破百萬張

2022-02-18 10:35 再生能源憑證作為台灣最有力的「環境效益證明」,自2017年5月發出第一張憑證以來,累計至今年2月,經濟部標準局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核發的憑證突破百萬張!成為台灣綠能與憑證發展歷程中一個重要的里程碑。 隨著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ESG)概念成為全球重點關注議題,再生能源憑證可協助企業證明其投入環境保護、永續價值所產生的效益,企業為了滿足其綠電及憑證的需求,可透過直轉供或自發自用等方式取得憑證,做為企業使用綠電的佐證。 1p3標準局致力於推動再生能源憑證與綠電交易機制,迄今憑證案場數達226個,核發憑證超過106萬張(約10.6億度綠電,減碳量約53.4萬公噸),總體憑證交易則突破91萬張(約9.1億度綠電)。自109年綠電轉供交易開展,標準局促成了能源業、售電業、電子業、金融業、生技業、美妝業、法律服務業及商辦大樓等跨領域產業共同合作完成綠電轉供,提升企業綠電使用的比例。 標準局掌握綠電交易市場的發展,配合企業購買再生能源的國際趨勢,推出多元的綠電交易方案,例如適合中小企業的「單一電號多用戶示範計畫」,讓商辦大樓中的承租企業取得綠電,目前台灣萊雅、元大證券公司等企業皆透過該示範計畫,順利完成綠電轉供。為持續活絡市場,標準局亦積極舉辦綠電與憑證的交易媒合會,邀請綠電需求企業與售電業一同交流,增加綠電交易媒合的成功率。 除綠電轉供交易外,自發自用憑證的交易量亦逐年上升,交易紀錄已累計達萬張以上,在企業追求環境效益需求帶動的商機下,愈來愈多地方政府機關、學校積極配合政府綠能政策,將自發自用的再生能源案場申請核發憑證;亦有售電業者與社福機構合作,號召多家企業共同響應,開創新模式,建置公益再生能源案場,將機構自發自用產生的憑證售予有需求的企業,不僅省去大量電費,憑證售出的收入還能為社福機構創造額外收益,亦有助於我國推動能源轉型,支持綠能產業發展。 企業對永續發展的重視日漸增加,使用綠電及憑證成為全球趨勢,我國的再生能源憑證制度已獲得國內外獎項及重要倡議(如CDP、RE100)的認可,可有效協助企業接軌國際。在今年3月7日至9日,憑證中心將隆重舉辦APEC論壇,邀集各國的代表與專家深度探討再生能源憑證制度,促進亞太地區永續能源發展。   本文轉自:台灣綠能里程碑!再生能源憑證核發突破百萬張 | 財經焦點 | 產經 | 聯合新聞網 (udn.com)

政府挺綠能 電網均化成本納建置費

〔記者張慧雯/台北報導〕經濟部能源局一月底正式公告今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其中太陽光電平均降幅約○.三%,且政府鼓勵小型綠能,包括小水力、地熱級距增加外,費率也較去年高。業者多認為「不滿意但仍可接受」,太陽能系統公會理事長蔡宗融表示,電網均化成本自今年開始納入建置成本,已展現政府支持綠能的誠意。 今年光電躉購費率降幅0.3% 業者不滿意但可接受 去年底經濟部能源局預告今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草案」後,因費率降幅達三%至十八%不等,引發太陽能業界怒吼,今年一月召開第三次審定會,加上太陽光電產業協會與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同業公會合力爭取,過年前最後一個工作日,能源局正式公告今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費率雖仍小幅下降,業者多認為不滿意但仍可接受。 輸電費用今年起可納入建置成本 系統業者表示,平均降幅○.三%還在可接受範圍;至於台電要求系統業者一起分擔饋線成本,包括輸電系統、饋線都要付費,連大型升壓站也規定一.五公里內的架空線不補助,業者分攤成本越來越多,而政府也聽到系統業者的抱怨,自今年開始輸電費用可反映在建置成本中,也算是展現誠意的一種;為了台灣綠能的未來,業者還是會繼續努力。 太陽能公協會也異口同聲呼籲,國內綠電未來將嚴重不足,二○二五年太陽能建置量達二○GW的目標,不僅目前看起來「危險」,且二○GW的綠電供應量恐怕也還不夠,二○五○年台灣要達到零碳排的目標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未來如何部署、是否再提高太陽能發電建置量,都是政府該積極思考的課題。   本文轉自:政府挺綠能 電網均化成本納建置費 – 自由財經 (ltn.com.tw)

2022年綠能躉購費率出爐!太陽光電平均降0.3%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經濟部能源局今(28日)正式公告「111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備受關注的太陽光電有所調整,草案原改為1年為3期,正式公告版本恢復為1年2期,且因應疫情關係,部分小屋頂型光電費率與去年第4季相同,地面型、水面型光電約降0.5%,太陽光電平均降幅約0.3%;另也可見政府鼓勵小型綠能,包括小水力、地熱級距增加外,費率也較去年高。 能源局正式公告的111年度各類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僅太陽光電和草案相比變動較大,包括恢復為1年2期,按容量級距區分費率,躉購費率介於每度3.8680元至5.8952元;考量國內疫情,屋頂型費率予以緩降,另有關加強電力網、特高壓升壓站與輸電線路及併網工程等成本費用,訂定各項額外費率,反映案場併網成本及其差異性。 政府也積極鼓勵小水力發電,不及2MW的小水力去年費率為3.1683元,能源局表示,為反映近年枯水期影響發電現象,調整年售電量參數,費率不降反升為每度4.1539元;地熱被視為重要新綠能,增訂不及2MW容量級距外,固定20年、階梯式等躉購費率都比去年提高。 其餘生質能發電、廢棄物發電、一般及一般事業廢棄物、海洋能發電等均維持與草案相同。值得注意是,全新增加的海洋能給到每度7.32元,農業廢棄物也有5.1407元,鼓勵業者意味濃厚。 在其他獎勵機制方面,也和草案一樣,包含新增地熱、小水力的原民利益共享機制、台東地區納入太陽光電區域加成機制、太陽光電結合儲能系統之費率適用條文外,其他如離島加成、階梯式費率、太陽光電之高效能模組加成、區域加成等110年度獎勵措施,均予延續。   本文轉自:2022年綠能躉購費率出爐!太陽光電平均降0.3% – 自由財經 (ltn.com.tw)

最大私有地光電案掛表送電 屏縣今年可達100%民生綠電

全國最大私有地太陽光電案場位在屏東縣嚴重地層下陷區佳冬鄉,力暘光電整合佳冬鄉超過100公頃私人土地、340名地主,集結升壓併接輸電線路方式,完成99MW(千瓩)設置容量,今天舉行掛表送電暨枋寮案場開工典禮,預估每年約可發電1.6億度電,可供應佳冬鄉約7000戶家庭使用。 縣長潘孟安今天出席典禮致詞時說,縣府今年預期達到100%民生綠電的階段目標,約1GW(百萬瓩)的併網量,截至今年1月,屏東縣的再生能源發電設施併網量已達897MW,每年約可發14.7億度電,發電量足以供應全縣四分之三以上家庭用電,每年約可間接減少78萬公噸二氧化碳排放量。 環保局指出,縣府在2019年推動「嚴重地層下陷區光電計畫」,篩選東港、林邊、佳冬、枋寮四鄉鎮中不適宜農業耕種、需休耕涵養地下水土地,招商遴選業者,透過經濟誘因,包括減免行政規費、加速行政程序,吸引業者投資。 縣府做為平台,透過行政契約保障地主權益,讓地主自願出租土地,參與建置太陽光電的模式,以能源轉型活化既有土地利用做法,解決農村高齡化以及限制抽取地下水問題。歷經兩年的籌備與建置,今年完成建置5處升壓站,共142MW併網量。 力暘能源指出,屏東佳冬「天權、玉衡、開陽、瑤光99MW光電場」,集結340名地主、459筆分散土地,歷經一年半施工後,完成掛表送電,打造全台最大分散集結式地面型太陽能光電場。
 佳冬鄉地主73歲的林阿伯說,他的地因地處低窪,種蓮霧、香蕉都種不好,常遇到淹水,每次種都賠錢,他將兩個8分地租給業者,還能有收入,一分地一年有4萬元租金,業者整地後地面變得平整,不像以前雜草叢生。 枋寮鄉的地主陳女說,她本來的土地種蓮霧都種不好,改種電後,物盡其用,還能有租金,簽約一次20年,20年後土地利用還要再思考。 力暘能源指出,力暘是縣府遴選太陽能專案輔導業者,深耕屏東縣四鄉嚴重地層下陷區,承租超過350多甲土地,繼天權四案陸續完成,力暘能源與中租接續打造「義暘99MW太陽能光電場」,今舉行動土,預計2023年完成併網送電。 力暘能源指出,力暘預計與農委會畜產試驗所恆春分所簽約合作,推動光電場「領頭暘」,讓羊隻進駐力暘能源光電案,羊隻擔任案場下除草,讓發電阻礙雜草成為羊的飼料,羊的排泄物,成為地力改造推手。 力暘能源與中租接續在屏東縣打造「義暘99MW太陽能光電場」,今舉行動土,預計2023年完成併網送電,今舉行動土典禮。記者劉星君/攝影 力暘能源整合屏縣佳冬鄉逾100公頃私人土地、340名地主,集結升壓併接輸電線路方式,完成99MW(千瓩)設置容量,預估每年約可發電1.6億度電,可供應佳冬鄉約7000戶家庭使用。圖/屏縣環保局提供 力暘能源整合屏縣佳冬鄉逾100公頃私人土地、340名地主,集結升壓併接輸電線路方式,完成99MW(千瓩)設置容量,預估每年約可發電1.6億度電,可供應佳冬鄉約7000戶家庭使用。圖/屏縣環保局提供 屏東佳冬「天權、玉衡、開陽、瑤光99MW光電場」,集結340名地主、459筆分散土地,歷經一年半施工後,縣長潘孟安(右四)等人出席,今啟動掛表送電儀式,打造全台最大分散集結式地面型太陽能光電場。記者劉星君/攝影 本文轉自:最大私有地光電案掛表送電 屏縣今年可達100%民生綠電 | 科技產業 | 產經 | 聯合新聞網 (udn.com)

劣地再生!屏東高樹盜採砂石回填區華麗轉身光電示範區

屏東縣高樹鄉在20多年前有多筆國有土地遭盜採砂石,形成大面積坑洞,地處偏避無人監管,遭傾倒垃圾、棄土,廢棄物等,因此又被稱為「大峽谷」。屏東縣府讓劣地再生,大峽谷以水利署疏濬的土石方回填,但因土地貧瘠,回填後無法農用,將劣地與綠能結合,打造「高樹光電示範計畫」,歷時5年共完成40.9MW(千瓩)裝置容量,今舉行啟用儀式,能源轉型樹立新典範。 縣長潘孟安說,高樹鄉內早期遭盜採砂石,傾倒廢棄物,深度高達20幾米,號稱高樹奇景「大峽谷」。2017年縣府整體規畫,和國產署簽訂土地進行改良利用契約,打造「高樹光電示範計畫」,將既有較不適合耕作農地結合綠能轉型,打造低碳綠能示範區。 環保局指出,高樹光電示範計畫區,面積約37公頃,包含112筆國有土地,第一階段在2018年4月完成1.9MW(千瓩)光電設施設置,但受限高樹鄉人口總數相對少,饋線資源不足,縣府團隊拜訪經濟部能源局、台電等單位研議併網解決方案,由台電公司興建荖濃溪鐵塔6座及位在里港鄉高樹開閉所。 環保局指出,該案場由寶島陽光玉樹能源負責,並自建特高壓升壓站及案場聯絡鐵塔,示範案場路徑長達7公里,也是最具併網挑戰性案場。 今舉行啟用儀式,縣長潘孟安、寶島陽光玉樹能源、台電董事長楊偉甫率領台電團隊一同出席。楊偉甫說,此案場台電跨單位整合,興建跨越荖濃溪6座鐵塔,經費達6.5億元。 環保局指出,「高樹光電示範計畫」完成40.9MW(千瓩)裝置容量,每年約可發電5075萬度電,足以供應高樹鄉全鄉約9100戶的家庭用電。 高樹鄉農會總幹事謝朝景說,劣地藉由綠能活化讓土地再利用,近期也有農民在農地搭起農棚型綠能,農地種作物,上方搭綠電,讓土地利用,但僅適合部分作物,他強調「良田絕對不能種電」。 環保局表示,透過電力設施改善與建置,未來高樹鄉將共有200MW可併網潛力。縣府盤點鄰近國有地及有意願參與太陽光電轉型私有地,未來將再推動160公頃不適農作土地轉型設置光電。 潘孟安說,屏東縣的再生能源發電設施併網量已達825MW,發電量足以供應全縣三分之二以上家庭用電,未來持續以高樹光電專區與嚴重地層下陷區兩項專案計畫,在明(111)年完成1GW(百萬瓩)併網量,期許屏東成為百分百民生綠電城市。 屏東縣府讓劣地再生,高樹鄉大峽谷以水利署疏濬的土石方回填,但因土地貧瘠,回填後無法農用,將劣地與綠能結合,打造「高樹光電示範計畫」,歷時5年共完成40.9MW(千瓩)裝置容量,今舉行啟用儀式,能源轉型樹立新典範。圖/寶島陽光玉樹能源提供

應對氣候變遷 太陽光電2025年20GW就位 中央地方聯手力拼 全臺縣市發「陽」光大!

封面:裝置容量達150MW(15萬瓩)的台南鹽田太陽光電場,以臺灣及台南虱目魚設計太陽能板面整體意象,象徵與環境共存共榮。 中央地方跨部協調 簡化行政程序加速光電開發 這一年多來,能源局透過三大作法提升光電開發進度,包括:成立專案推動小組追蹤管控進度;透過經濟部召開跨部會會議,與水利署、營建署分別就出流管制、海岸管理法規鬆綁審查流程;定期邀集公協會及台電公司召開三方溝通平台會議,以及透過聯審機制,協助業者加速通過行政程序審查,及早取得施工許可。 在法規鬆綁方面,原有出流管制為扣除水域空間面積達2公頃以上容許使用案件即須辦理出流管制計畫書,但太陽光電並非大面積整面利用,以及容許使用(如漁電共生)對原本用途及地貌影響較小,故與水利署協商調整該漁溫水域空間面積可不納入計算,只有以開發後實際仍作為魚塭使用的水域空間面積作為扣減標準。 而「海岸管理法」原是為了確保自然海岸零損失、防治海岸災害等因素而立,為了讓海岸地區的永續發展與綠電可以併行,經業者提出光電板以支架方式建置,對海岸地區較無影響之疑慮,後由經濟部與內政部協商,透過與內政部研議簡化書圖格式及程序內容的方式,讓受影響的開發案場可如期進行,例如位在陸域緩衝區符合已公告之特定區位範圍內,水面型及地面型太陽光電申請或累積利用面積達5公頃,才需要申請特定區位許可,將可加速整體再生能源的建置。 五大縣市拼出光電佈建好佳績 成綠能推動最佳示範 截至2021年10月為止,全臺累積光電設置量已達7.1GW,預估年發電量約88.9億度電,可供應253萬戶家庭用電,換算投資效益4,266億元,並可帶動3.6萬個就業機會。 另據經濟部統計,至2020年為止全臺太陽光電建置量最高的前五名縣市分別為臺南市、彰化縣、屏東縣、雲林縣及高雄市,這五大縣市帶頭拼出在地光電好成績,更是推動太陽光電的最佳示範。 其中,臺南市長期積極推動再生能源,早在國內劃設漁電共生先行區之前,便已提出六個漁電專區,並已建置許多大型太陽光電案場,如台糖七股不適耕作地太陽光電案場,以及象徵與環境共存共榮的台南鹽田太陽光電場。市長黃偉哲上任後,持續積極推動,除了設立單一窗口提升行政效率,也規劃邀請太陽光電業者參與說明會,向業者說明臺南市太陽光電申請的制度及未來審查制度,成為推動太陽光電的最佳城市代表。 台糖七股不適耕作地太陽光電案場。(圖片由台糖提供) 屏東縣則是近三年光電設置量成長最多的縣市。在不與民爭地以及土地複合式利用前提下,透過全國首創循線找地「嚴重地層下陷區光電計畫」以及全臺首座砂石回填坑轉型綠能示範區,展現推動綠能成果。 突破地狹人稠限制 政府攜手地方與業者、民間共創四贏 能源局目前也與雲林、嘉義、臺南、高雄、屏東及臺東建立共同工作小組,以專案處理加速推動各項光電案場,透過縣市工作小組可加速解決土地容許與變更編定、土地分區變更、出流管制、水土保持與特定區位許可等行政流程。另一方面擴大補助地方推動行動專案及專區補助等措施,強化光電審核的人力與資源,提升地方推動再生能源動能。 然而,長期以來,太陽光電的建置,一直都有尋找用地困難,為此,能源局在推動過程積極尋求突圍之道。 首先以土地複合利用的精神,運用光電建置來達到土地發揮的最大功效,像屏東縣的大響營光電堤防,以及臺南市的太陽光電自行車道,都是在不影響原有功能外,土地利用加值的最佳實例。 屏東縣地面型大響營堤防光電。(圖片由屏東縣政府提供) 再者,加強電網設置與鼓勵業者設置共同升壓站,也可增加饋線容量與解決併網點的不足。目前能源局與台電公司在光電熱區已推動32項電網加強工程,可增加6.96GW饋線容量,並公告共同升壓站要點,透過遴選共同升壓站,以及媒合業者集結併網,將饋線容量資源做最好的分配。 能源轉型,勢在必行,能源局將透過滾動式修正盤點需求,與地方、開發業者、民間攜手共贏,在務實、完整的規劃及管控機制下,太陽能光電將成台灣綠色新未來的一盞明燈! (經濟部能源局)   本文轉自:應對氣候變遷 太陽光電2025年20GW就位 中央地方聯手力拼 全臺縣市發「陽」光大! – 今周刊 (businesstoday.com.tw)

屏縣推動綠能有成 明年朝全縣民生全綠電目標邁進

19:212021/11/20 中時 林和生 屏東縣推動「嚴重地層下陷區太陽光電計畫」,預計今年底可完成140MW併網量,將成為全國最大私有地太陽光電案場,明年屏東縣民生用電使用綠電可達100%。 行政院副院長沈榮津20日南下屏東視察,讚許屏縣府推動成果,不僅配合落實中央綠能政策,更有效轉化應用國土復育既有發展條件,讓許多地層下陷及不利耕作區能夠充分再運用。 屏東縣長潘孟安表示,屏東縣不若其它縣市,有完整大面積、土地權屬單純工業用地、鹽灘地或其它閒置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可迅速完成光電案場建置,但縣府仍亦步亦趨,在考量生態環境及綠能發展平衡,優先推動專案專區計畫,朝非核家園目標邁進。 屏縣府環保局指出,縣府訂有「太陽光電專案專區」、「土地複合式利用」兩大策略,其中2019年開始推動「嚴重地層下陷區太陽光電專案計畫」,以東港、林邊、佳冬與枋寮等4鄉鎮中不適宜農業耕種、需要休耕涵養地下水的土地為主。 同時透過縣府平台,遴選相對具有建置能力的業者,結合自願地主出租土地,共同參與建置太陽光電模式,以能源轉型活化不適宜耕作土地利用,並提供地主穩定收入,解決農村高齡化及限制抽取地下水的問題。 環保局表示,縣府以2022年再生能源併網量1GW為階段性目標,雖然今年遇到光電模組、鋼構等原物料價格上漲情形,加上新冠肺炎疫情嚴峻等多重因素影響,但縣府仍積極輔導專案業者,致力創造友善的綠能投資環境。 目前屏東縣再生能源併網容量足供應全縣三分之二用戶電力需求,預計今年底前可有效併網量至少可達867MW。   本文轉自:屏縣推動綠能有成 明年朝全縣民生全綠電目標邁進 – 生活 – 中時 (chinatime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