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參修正 公建範圍新增綠能等三項

財政部12日預告修正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針對可列入公建範圍的產業有「三新增、兩擴大」,即加入影視音設施、綠能和數位建設,另外原本的衛生擴及衛福、農業也衍伸至資源循環再利用設施。

促參法去年完成立法以來最大一次翻修,三大重點包括擴大案源、建立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有償PPP)機制和完善爭議處理,即俗稱的「促參2.0」。相關子法部分,爭議處理機制和有償PPP已陸續預告,施行細是最後一哩路。

中華民國112年5月11日台財促字第11225512570號促參法修正對照表

為鼓勵民間機構投資公共建設,促參法提供租稅優惠,包括最長可享五年免徵營所稅、投資抵減、進口機具關稅優惠、法人股東投資抵減等。去年全年促參金額2,685億元,創歷來新高;今年目標則是至少2,000億元。

依財政部預告的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主要重點包括擴大公共建設類別、增訂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及履約爭議調解機制,強化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評估、規劃、公告、營運績效評估及履約爭議等作業程序。

其中明定衛生福利及醫療設施、農業及資源循環再利用設施定義,並新增影視音設施、綠能設施、數位建設。

在衛生福利及醫療設施除原本範圍,也列入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和長照服務機構;農業設施則擴大為農業及資源循環再利用設施,以配合農業部門淨零政策,並鼓勵民間擴大參與農業資源循環再利用相關工作。

影音設施部分,財政部指出,為促進影視音產業發展、鼓勵內容製作及加強對國際發聲管道,並考量科技創新下相關內容將以多元方式呈現,包括展覽、表演、製作、發行、映演、播送電影、廣播電視及流行音樂都算。

綠能設施則指從事新淨潔能源的發電、節約、提升效率、抑制用電負載、輸配送或儲存的建設、維護、檢測等相關設施。

本文來自促參修正 公建範圍新增綠能等三項 – 工商時報 (ctee.com.tw)

詳細內容:訂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履約爭議調解會組織準則」、「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履約爭議調解規則」、「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履約爭議調解收費辦法」行政院公報 (nat.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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