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審《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 新建物須裝太陽電板

信義新城大樓屋頂裝設太陽能板。記者林俊良/攝影
立法院正在審議《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其中第12條參考德國柏林市議會,制定要求新建、改建的建築物,必須裝設一定比例的太陽能光電板。環保團體呼籲應該儘速通過這一條,讓都市的發電打破南電北送的不公平。

太陽能光電板就設置在多棟大樓頂樓,位於台北市鬧區的信義新城,共有10棟、144戶,3年前社區決議在頂樓加裝了457片、147kw太陽能光電板,不只省去了修繕屋頂漏水的工程費用,每年還可以帶來可觀的電費收入。

台北市信義新城管委會總幹事林振宇表示,「每年發出14到15萬度的電,並為社區帶來90到100萬的穩定收入,迄今絕對沒有外界流傳的北部日照比較短,不適合發展光電的疑慮。」

環保團體特地選在信義新城頂樓舉行記者會,可見有屋頂型太陽能光電板,頂樓仍有遮蔭、溫度涼爽,環團表示,目前立法院正在審議《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呼籲盡快通過,讓一定規模以上的新、增、改建建物,都要裝設。

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部主任蔡卉荀說道,「讓所有的光電,都變成未來每一棟建築物的標準配備,讓我們都市的電都市發,減少南電北送的不公平。」

環團並強調包括加拿大、法國、德國、日本等溫帶國家,將已經或將立法要求。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劉如意指出,「日本東京他們也將要修法在2025年,20平方公尺到2000平方公尺之間的建物,相關的也要適用建築物上面,要加裝太陽光電。」

環團指出,新增改建建築物設置太陽能光電板,成本會低於既存建物,希望立法通過,讓都市的都市發電,尤其六都用電占全國約7成,更有責任推動。

本文來自立院審《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 新建物須裝太陽電板 | 公視新聞網 PNN (pts.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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