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澄清 農地變更須地主同意

面對農委會以低地力為由,大動作將麥寮上千公頃納為綠電專區,引來地方反彈,農委會昨日強調盤點不等於劃設,用地變更一定要徵得地主同意才能進行,民眾的反彈可能是溝通時雙方認知的落差所致。

不過,農委會官員說,外界批評農委會大幅劃設綠電專區,其實是經濟部能源局希望能有更多土地作為光電專區,因此請農委會協助積極盤點可用農地,農委會利用圖資發現部分土地屬高鹽分地,較適合作為光電用地,但不代表現地沒有在種植作物。

農委會坦言,雖然綠電是趨勢,但還是有許多爭議待解,例如太陽光電板清洗是否會使用特殊清潔劑,以及對當地生態衝擊等,這部分農委會仍在努力與地方溝通,希望2025年太陽能裝置量能順利達標。

目前政府規劃2025年太陽能裝置量為20GW,地面型占17GW,屋頂型則是3GW,今年8月1日「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正式上路,依要點,2公頃以下農地變更為非農用只須地方政府同意;2公頃以上農地變更為光電用地,因同時涉及「土地使用分區變更」及「變成特定目的事業用地」,這部分則須農委會同意。

農委會強調,此舉是為農業環境把關,同時也是為確保農地產量,達到「農業為本,綠能加值」。截至目前為止,在養殖漁電共生部分,目前已盤點出4萬多公頃,其中適合優先作為漁電共生的範圍計7985公頃,已盡量避開生態熱區,盤點出來後還要配合經濟部的「環社機制」檢核。

至於農地,農委會強調,基於糧食安全,須保留74萬公頃農地,惟環團仍質疑,隨著農地配合政府政策釋出,包括配合經濟發展需要開發,鬆綁毗鄰農地的違章工廠合法化,農地正一步步被蠶食鯨吞。

本新聞轉自: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00904000437-260102?chdtv

No comments yet.

Leave a comment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