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漁電共生不滅漁 農委會估近2成魚塭適用

農委會推動漁電共生引來環保團體擔憂滅漁,農委會主委陳吉仲今天強調,光電設施僅能覆蓋漁塭4成,不會滅漁。農委會盤點全台共 7985 公頃魚塭可架設光電板,可發電3. 2GW 。

農委會統計,目前全台魚塭面積約4萬公頃。漁電共生案件已申請6件(台南5件、嘉義1件),面積 663 公頃。在排除鳥類棲息、生態敏感地區之後,農委會企劃處盤點養殖漁業適合漁電共生面積計 7985 公頃。

政府推行「 2025 非核家園」,綠能在 2025 年要達到總發電量 20 %,各部會展開配合,農委會也不例外。但是環保團體憂心在魚塭上架光電設施會滅漁,農委會今天召開臨時記者會,陳吉仲出面強調不會滅漁。

農委會漁業署副署長林國平補充,漁電共生必須地主跟養殖業者是同一人,或者並非同一人但雙方都須同意,才能申請架設光電,而且依照規定,覆蓋率在4成以下,不會影響產量,所以不會滅漁。

他說,申請架設光電設施的魚塭沒有最小面積規定,因為都是有養殖登記證的業者,面積規模都不小,而且產量必須達到回推前3年平均產量的7成以上,否則會撤銷架設光電設施的許可。

他並說,還有3大好處,一、光電設施可隔熱、擋寒風,對養殖條件反而是正面作用。二、光電業者跟養殖業者可以攜手推行水產做產銷履歷、品牌行銷。三、因為多了發電收入,養殖業者的租金可降低,地主收入可增加。

農委會漁業署將漁電共生專案計畫審查作業要點,要求地方政府提送專案計畫前,須依據經濟部「太陽光電環境與社會檢核機制」,先完成環境及社會檢核議題辨認,並評估具可行性後,再送漁業署辦理審查,未來也會查核對於養殖生產及生態環境影響,落實追蹤及查核。

本新聞轉自:https://taronews.tw/2020/07/07/667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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