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新聞消息

防假養殖真種電 經部修法要求業者先提綠能設施容許

(中央社記者劉千綾台北17日電)為防堵假養殖真種電,經濟部修訂法規調整綠電執照申請流程,未來業者須先取得農業主管機關核發綠能設施容許,才能裝設太陽能板,完成後申請發電執照,藉此落實農漁電共生。 目前草案處於預告期,若後續無須修正,最快2024年第1季實施。 經濟部推動能源轉型,目標規劃2025年太陽光電裝置容量20GW,但由於地面型光電爭議事件頻傳,現除不利農業經營區外,其餘不開放設置地面型光電。 根據能源署統計,截至今年10月底,太陽光電設置容量已達11.70GW,屋頂型占7.41GW,其中農業設施裝置容量約1768MW,屋頂型光電占比23.87%;室內漁電125.07MW,占比約1.7%。 為確保農業設施附屬綠能設施確實結合農業經營,農業部於今年4月發函能源署,希望嚴格把關光電設置流程。 現行規定,業者須先向主管機關申請農業容許,取得資格後,便可申請建築執照和光電施工許可,施工完成後,業者須再向農業主管機關申請綠能設施容許,最後由能源署發放電業執照。 未來新制上路後,能源署表示,業者須向農業主管機關取得綠能設施容許後,才能申請光電施工許可,進而裝設太陽能板。意即業者必須經由農業主管機關確認有養殖事實,才能取得光電設置許可。 能源署官員表示,配合農業部發函公告,近期修訂「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目前為草案預告期,待蒐集外界意見調整後將正式上路。(編輯:潘羿菁)1121217 本文來自防假養殖真種電 經部修法要求業者先提綠能設施容許 | 產經 | 中央社 CNA

【一圖看懂】能源轉型新趨勢?零碳排的潔淨能源—氫能的三大優勢一次看懂

為同步全球落實「2050淨零轉型」,台灣正在積極尋找各種能源轉型路徑。氫能為當前能源轉型的重要課題之一,目前全球有超過30個國家或地區,明確制定氫能戰略藍圖,如韓國就在2019年推出氫能經濟發展路徑圖,德國則計畫投入70億歐元,將氫能視為能源發展必備的生力軍,為全球重點發展的能源課題之一。 Photo Credit:經濟部能源署 優勢 1:終極潔淨能源 由於氫氣的使用過程,不會產生溫室氣體和其他汙染物質,燃燒後只會產生水,不會排放二氧化碳,而且能源轉換效率比化石燃料高,因而在「氫氣本身來源無溫室氣體排放」下可被視為終極潔淨能源。 因此,氫能成為綠色能源未來的重要一環,為我們走向低碳社會提供了關鍵的解決方案。透過氫能的應用,我們不僅能夠實現能源轉型,還能同時保護環境、減緩氣候變遷,為可持續發展注入新的希望。 優勢 2:儲能能力高 氫能具有高能量密度,可以有效儲存和運輸能源,意味著氫能更適合用於高能量需求的應用,能夠遠距離運輸也是一大特點,可靈活應用於不同領域,不受時間和地點的限制,有利於供應能源至偏遠地區。氫能在能量的儲存方面,可以採用氫氣、氨或合成燃料等方式,確保能源供應的穩定性。多樣化的型態使得氫能技術在面對不同能源需求和地區性挑戰時有出色的表現,是推動能源轉型的重要利器。 優勢 3:再生能源界的百變怪 相較於太陽能、風能主要使用於電力;氫能可以應用於多個領域,包括交通、工業、電力生產和暖氣等,並且可以用於不同技術,如燃料電池和去碳燃氫。 氫燃料電池:將氫氣轉化為電力和熱能的裝置,當氫氣進入氫燃料電池時,它與氧氣(通常來自空氣)在電化學反應中結合,產生電力、熱能和水蒸氣。除了廣泛應用於交通領域,如氫燃料電池汽車,它們以氫氣為燃料並產生電力,以驅動電動馬達。同時也用於電力生產、能源儲存和其他應用 。 混氫燃料:在天然氣中混入部分比例的氫氣,並作為燃料使用,目前鋼鐵業、燃氣電廠等工業使用皆引進混氫燃燒技術,台電曾指出「在每年以混氫5%運轉7000小時情況下,可減少7,130公噸二氧化碳排放量,相當於每發電一小時可減碳一公噸。」此技術為「去碳之前先減碳」的階段性任務中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 為落實永續發展的目標,維護環境、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成為必不可少的任務,氫能的發展便是因應這樣的使命而生。氫能作為化石燃料替代能源之一,除了能有效減少對其的過度依賴,燃燒後僅產生水的特性,也大大的減少了對環境的負擔。 現今,氫能的建設乃至於再生能源的轉型都成為全球趨之若鶩的浪潮。 (經濟部能源署廣告) 本文來自【一圖看懂】能源轉型新趨勢?零碳排的潔淨能源—氫能的三大優勢一次看懂 – The News

「距離20公尺就回到環境溫度!」 太陽能光電板是否會導致熱島效應,效能、地點是關鍵!

▲地面型太陽光電通常設置在空曠且散熱良好的郊區,不易形成熱島效應。圖為彰濱太陽光電場示意圖。台電提供 太陽光電是否造成熱島效應,經濟部能源署組長林文信指出,熱島效應是發生在很大尺度、很大範圍的事,若是在都市屋頂設光電板,反而有助減緩都市熱島效應。 林文信也說明,經工研院實地量測,一般來說,地面型光電板本身在日間因太陽照射,當然會與一般地面一樣會有溫度,但在距離光電板20公尺的位置,就會回到環境溫度,光電板下方溫度反而會比較低。 這與光電板效能高低有關。學者陳正平分析,低效能太陽能板,因轉換為電能比率較低,轉為熱能加熱地表比率較高,易造成光電熱島效應;反之,高效能太陽能板轉換電能比率較高,反有機會造成光電「冷」島效應。 此外,設置地點也是關鍵。學者林子平也分析,地面型光電因光電板、支架、地面都是人工材料,會比自然地表吸收更多熱量,釋放出較多熱輻射,使周圍氣溫微幅上升,但通常光電板常設置在建物較少的郊區,風速較大能有效散熱,不致產生嚴重都市熱島效應。 熱島效應為大尺度、大範圍,都市屋頂設光電板反有助緩解 對此,經濟部能源署組長林文信說明,熱島效應其實是發生在很大尺度、很大範圍的事,他們有請工研院實地量測過,設置光電板其實並沒有達到熱島效應的程度,且會產生的影響也要視設置地點而定。 林文信說明,夏天時都市地區因為冷氣拚命運轉,所以會在周圍氣溫提高後,讓都市內的熱到夜間仍散不出去,產生惡性循環,因此在都市建物屋頂設置太陽能光電板遮蔽,可以減少開冷氣,反而有助減緩熱島效應。 光電板設置魚塭 工研院實測距20公尺就回到環境溫度 若是設置在空曠地點如漁塭,因為有光電板的遮蔽,在夏天時,魚塭本身反而不會這麼熱,光電板本身當然會有溫度,一如太陽照射地面柏油路就會很燙,至於周遭溫度,工研院量測結果顯示,在距離光電板20公尺的位置,就已經回到環境溫度。 林文信說明,因此以太陽能光電案場本身來觀察,夏天時光電板下方的溫度會較低,周遭溫度會有些受影響,但只要到20公尺就回到環境溫度,而光電板在夜間就沒再發電,因此也不會有熱產生。 林文信強調,現代社會社群軟體比較發達,大家都有各自看法、想法,經過多次轉傳難免會「三人成虎」,而且太陽光電的設置本就是能源轉型中的重要一環,透過設置太陽光電,就是要盡量讓國內電力低碳化。 太陽能板若效率高 反有機會造成光電「冷」島效應 台灣大學大氣科學系教授陳正平曾向台灣科技媒體中心(SMC)表示,在比較太陽能板與地表的太陽加熱作用時,考慮的參數是已經扣掉轉換為電能部分的「有效反照率」。 因此,陳正平指出,在太陽能量相同的情況下,低效能的太陽能板,因為轉換為電能比率較低,轉為熱能加熱地表比率較高,容易造成光電熱島效應;反之,高效能的太陽能板轉換電能的比率較高,反而有機會造成光電「冷」島效應。 地面型光電通常設在散熱佳的郊區 屋頂型設置適當可為室內降溫 成功大學建築學系特聘教授暨規劃與設計學院副院長林子平也對SMC說明,對於太陽能板是否會造成「都市熱島效應」,亦即都市的市區比郊區高溫的現象,要從其設置地點決定。 林子平指出,若是地面型光電,因光電板、支架、地面都是人工材料,所以會比原來的自然地表吸收更多的熱量,而釋放出較多的熱輻射,使周圍氣溫微幅上升。不過,通常地面型的光電板常設置在建築物較少的郊區,且風速較大能有效散熱,所以不致於產生嚴重的都市熱島效應。 林子平接著指出,若是屋頂型光電,若設計得當,可以創造牆面、窗戶、屋頂的陰影,或阻絕太陽光進入室內,讓室內降溫,這麼一來,開啟空調的時數降低,運轉時排出熱量減少,反而能有效讓都市降溫。   資料來源:https://reurl.cc/bl1j7E

首座黃金級建物 屏東環保局再奪2綠建築大獎

「全國第一座」黃金級綠建築屏東縣環保局,日前參加全國優良綠建築評選,獲14名評委一致讚賞,由全國37件參賽作品中脫穎而出,再獲2綠建築獎項。 屏東縣環保局「生態節能示範綠建築」,是「全國第一座」取得黃金級綠建築,先前即獲國家卓越建設獎-「金質獎」殊榮;日前參加全國優良綠建築作品評選,獲14名訪評委員一致讚賞,在37件綠建築參賽作品中脫穎而出,榮獲「優良綠建築獎」、「綠建築榮譽獎」肯定。 這棟地上5層、地下1層建物,位於屏東市北興街56號,於民國110年5月啟用,除作為已成立32年的環保局辦公廳舍,解決長期以來原租賃辦公空間老舊、狹隘不敷使用窘境,另室外空間設有綠化及休閒區域。 對於再獲殊榮,屏東縣長周春米今天說,希望藉由環保主管機關帶頭,將「綠建築」概念向民眾示範及推廣理念並實踐。歡迎縣民除洽公之外,能開心造訪這棟富含環保意識的「屏東縣生態節能示範綠建築」。 環保局規劃設計「屏東縣生態節能示範綠建築」是型塑屏東特色、結合環保意識,以屏東氣候與在地紋理為理念打造。大樓外觀仿效大武山山勢設計,並於大樓西南角隅設置綠建築導覽牆及民眾休憩空間,藉由落實綠建築設計與應用,普及推動節能

「綠領人才」現正夯,綠領職業大揭秘!

面對減碳壓力,各國政府加速推動淨零轉型,使得近年來綠領工作需求成長快速,無論是節能、創能、儲能、系統整合,都需要更多人才投入;一起來認識這些綠領人才的工作內容! 綠領人才1:光電案場規劃師 光電案場規劃師是負責規劃和設計太陽能光電案場的靈魂人物,在太陽能發電項目的早期階段,負責評估場地、分析建物現況、土地利用、考慮環境因素,並規劃如何最有效地配置太陽能光電設施。 這些專業人員需要考慮光電模組的布局、設備的選擇、發電量的預估,同時要確保設施的安全性、環境平衡以及與當地社區的協調,需要同步評估技術、政策、法規、成本等多方面的考量。包含評估技術的可行性、效率及成本;處理預算和籌資,確保有足夠的資金來支持建置和運營光電案場,與銀行、投資者等對象進行談判和合作。同時也會參與詳細的建物與土地利用規劃、設計太陽能裝置的配置,最後擬定適當的執行方案。 適合有這些技能的人才:工程和技術知識、專案管理能力、太陽光電技術士、具電腦繪圖能力者、安全衛生管理、現場工務工程師、系統整合工程師。 綠領人才2:離岸風場施工經理 隨著離岸風電產業的從無到有,這項與海相伴的新興職業也因應而生,離岸風場施工經理作為「海上工頭」,需要管理船上的施工團隊。該職位作為施工船船長以及業主間的橋樑,在施工過程中扮演協調、判斷、下指令的關鍵角色,並同時負責管理設備運作的安全性,確保風場設備能安全順暢地運作,也需要臨場反應與即時調度,除了擁有豐富的工程知識,也需具備高度的專業和隨機應變能力。 此類人才所需技能可包含(但不限於):離岸風場施工專案(尤指大型施工船舶類)管理與協調溝通能力、鋼結構工程焊接技術、大型起重機操作經驗、安裝和拆除工程技術等 綠領人才3:綠電調度員 「讓每一度綠電發揮最大價值」是綠電調度員的終極使命。身為售電業中的綠電調度員,需要解讀電廠發電數據(供給)和企業用電數據(需求)的能力。由於再生能源會受到天氣影響發電量的高低,必須利用過往經驗和電力數據資料,透過事前預測和事後調整,制定適宜的綠電匹配規劃,確保每一度電廠發出的綠電,盡可能的為企業客戶所使用。 適合具備這些技能的人才:電力系統知識、數據分析、計算機科學、風險管、團隊管理 綠領人才4:綠能融資顧問 綠能融資顧問是指在再生能源領域提供融資和財務建議的專業顧問。這些顧問必須擁有豐富的金融、投資和相關產業知識,致力於協助業者成功獲得綠能融資。 綠能融資顧問的工作涉及財務、工程、保險、法律等四大領域的盡職調查(註1),和一般企業融資不同的是,專案內容涉及電廠等能源基礎建設,綠能融資顧問需要親自至再生能源案場勘查,實地檢視專案進度、了解業者如何經營當地社區關係以及環境生態的維護,並透過上述資訊判斷潛在風險,針對案場的可融資性提出建議。也因為這份工作和能源轉型的永續發展相關,所以也對環境懷抱著「使命感」,期許自己的貢獻能讓台灣乃至於全世界,都能更加靠近淨零永續的願景。 ※註1:盡職調查(due-diligence, DD)為企業投資和併購案中常見的流程,旨在整理並評估有關特定業務、投資或交易等專案的重要資訊,通常包含財務、法律和技術等面向,以確保決策者在做出重要決策前有全面的瞭解,並能夠最大程度地降低潛在風險和不確定性。 *以上資訊部分由大同智能、伯威海事、陽光伏特家、富邦銀行提供。 (經濟部能源署廣告) 本文來自「綠領人才」現正夯,綠領職業大揭秘!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COP28協議綠能要增至三倍 最終拍板需200國達成共識

逾110國2日在聯合國氣候峰會上同意一項重大承諾,將在2030年之前,把全球再生能源裝置容量提高到目前水準的三倍,一些國家更推動將此承諾定調為本屆氣候峰會最終敲定的全球協議。 路透報導,在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28次締約方會議(COP28)上,歐盟、美國與COP28主辦國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鼓吹各國共襄盛舉,支持以這項承諾作為2020年代大幅降低溫室氣體排放的一條途徑,以防氣候變遷惡化。官員透露,南非、越南、澳洲、日本、加拿大、智利和巴貝多等國,都已允諾支持。 歐盟執委會主席范德賴恩在COP28峰會上致詞時說:「已有超過110國加入。我呼籲大家,全體一致把這些目標納入最終的COP決定。」 COP28氣候峰會最新進展 但此協議要拍板定案為聯合國氣候峰會最終決定,需將近200個與會國達成共識。中國大陸和印度雖簽字支持在2030年之前將全球再生能源增至三倍,但這兩大新興市場國家尚未明確表態力挺完整的承諾——除大幅提高乾淨能源外,也包含減少使用化石燃料。 各國政府與企業能否動員達成目標所需的巨大投資,是另一大疑問。多年來全球已積極部署太陽能、風電等再生能源,但礙於成本升高、勞力短缺以及供應鏈問題,近幾個月來多項綠能開發計畫遭延宕甚至取消,導致沃旭(Orsted)等開發商因減記資產招致巨額虧損。 COP28預定2日發布幾項能源相關聲明,除提高再生能源產出外,另包含降低甲烷排放、減用煤炭、促進核能的新措施與融資。 參與COP28的國家必須決定,同不同意首度同意逐步「分階段淘汰」全球化石燃料消費。燃燒煤炭、石油與天然氣發電,是氣候暖化主要成因。 根據路透掌握的資訊,再生能源承諾草案呼籲「分階段降低不減反增的燃煤發電」,並停止對新建燃煤電廠提供資金。 歐洲智庫Ember分析,乾淨能源來源若能提高到目前的三倍,佐以能源節約加倍,那麼實現2020年代氣候目標所需的化石燃料減用進度將達成85%。 延伸閱讀 歐航運巨擘籲船隊減碳

一圖看懂 太陽光電三大觀念釐清!2050淨零台灣為何要有太陽光電?

為了應對淨零碳排的趨勢,台灣正積極推動再生能源。而太陽光電作為綠能發展的重要一環,本文將從環保、發電效能、經濟效益等三大面向,為讀者破除迷思,說明為何太陽光電會是綠電發展的必選正解。 隨著全球73個國家加入碳稅或ETS,碳定價已被證實是降低溫室氣體排放、減緩氣候變遷的有效手段。尤其台灣產業以外銷為導向,淨零減碳議題不僅是為環保,更關係到台灣企業的競爭力;若不積極面對挑戰,碳價成本將威脅台灣在國際市場上的地位,衝擊產業競爭力。因此,產業轉型發展綠電減排,已是不可不為的生存策略。 當全球綠電應用迅速發展,歐盟更早在2020年取得「最綠年」成果,再生能源佔總發電量的38%,甚至超越化石燃料佔比 為了應對淨零碳排的趨勢,台灣正積極推動再生能源。而太陽光電作為綠能發展的重要一環,經濟部能源局更研擬太陽光電能源用地白皮書,計畫將太陽光電用地需求納入國土規劃架構。然而,太陽光電作為新興能源,對社會大眾來說較為陌生,因此本文從環保、發電效能、經濟效益等三大面向,為讀者破除迷思,說明為何太陽光電會是綠電發展的必選正解。 觀念1:無毒可回收,汙染趨近零 「太陽光電板製造對環境有害?光電會有電磁波對人體影響?」其實,太陽能板結構簡單(主要由玻璃、鋁框和矽晶片組成),材料無毒且可回收,容易模組化又方便建置;目前政府已建立太陽光電模組回收機制,只要遵守環保法規製造太陽能板,幾乎不會排放汙染物。此外,光電發電設備主要由光電模組與變流器組成輸出直流電,不會產生高頻幅射;設備產生的磁場強度相當於一般家用電器如電腦,並沒有對人體產生電磁波危害的疑慮。 更無庸置疑,源源不絕的日照,讓太陽能成為最乾淨、最友善環境的能源之一,也是台灣綠能發展不可或缺的途徑。 觀念2:智慧電網與儲能,365天不斷電 「太陽光電無法提供穩定的能源供應?天氣不好的話,電力又告急?」其實,太陽光電已是是國家發展重點,隨著技術快速發展,勢必能應對高能耗需求,包括工業生產和大型機構的電力所需;例如台電已積極推動再生能源結合儲能,增建大甲溪光明發電廠計畫、協和燃氣機組改建計畫,以提升系統韌性與速度。透過智慧技術和儲能系統,太陽光電能夠提供穩定的能源供應,甚至有機會成為主要能源。 許多綠能產業正致力發展智慧管理、智慧電網和儲能技術,太陽光電也不例外。透過智慧管理,做到依照實際需求和天氣條件即時調整光電輸出,運用智慧電網提升能源分配的效率,藉由儲能系統在離峰時段儲電,於尖峰時段輸出能量,補足用電缺口,提升太陽光電系統的靈活度與應用效率。簡言之,無論天氣變化,只要建構完備的電力系統韌性,即可維持穩定供電。 觀念3:長遠投資,實現回本 「太陽光電設置和運維成本過高,無法回本?」我們都知道太陽光電源自取之不盡的太陽能,隨著太陽光電技術不斷進步,設施的建置和運維成本勢必逐步下降,並反映在電費上;換言之,太陽光電是一項必要的長遠投資,更是一個合理規劃即可預期回報的投資。 目前日本、歐美等國正積極發展農電共生、漁電共生,引導廢耕農地或廢棄魚塭重返耕耘或養殖,他國經驗也多次證明太陽能板有助於降低區域氣溫、幫助維護植被、避免土壤退化。 面對2030年實現產業淨零、2050年全國淨零的目標,地狹人稠的台灣更應該善用土地資源;我們需要思考的是如何再利用廢耕地,推動智慧農/漁業、實現農/漁電共生,並善用太陽光電系統特性,提升綠能佔比、土地與空間利用率、糧食生產效率,最大程度地發揮經濟效益,造就產業多贏。 發展太陽光電的路上或許會面臨許多挑戰,但永續目標在即、綠電趨勢不可逆,太陽光電已被證實是可利用的綠電來源,全民應具備綠能共識、理性討論,共同思考如何實踐環保選址、智慧管理及儲能系統,朝向長遠、穩健的太陽光電邁進,才能為淨零台灣鋪平道路,實現永續未來。 (經濟部能源署廣告) 本文來自一圖看懂 太陽光電三大觀念釐清!2050淨零台灣為何要有太陽光電?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廢棄漁塭重生 漁電共生養殖業者:已收成2000斤烏金

〔記者廖家寧/台北報導〕經濟部長王美花日前拜訪位於台南七股的日運漁電共生室外案場,養殖案場業者張東昇說明,其營運的日運漁電共生室外案場,原是廢棄魚塭,自今年3月放養烏魚以來,截至本月18日已收成4池、將近5000尾,收獲2、3000斤的烏魚子(烏金),且陸續在收成中。 張東昇表示,以養殖業者立場來看,漁電共生是非常好的政策,智慧養殖模式下,不只養殖情況好,還可以讓原來廢棄的魚塭活化,帶動地方就業,進一步吸引青年返鄉工作。 針對外界謠傳「洗太陽能板會以化學藥劑清洗,產生有害物質」,張東昇表示,其實洗太陽能板是以清水清洗,不會釋放化學藥物,外界不熟悉漁業生態因此有誤解。 張東昇強調,「我們的產品都有生產履歷,也有跟漁業署申請溯源」,養殖池的水質除了1天檢驗2次之外,還有農業部水試所進行檢測,此外第三方檢驗服務機構SGS也會檢測重金屬含量,未來預計要打造「漁電共生」品牌,將漁電共生的養殖技術傳承下去。 經濟部表示,未來等到案場成功併網後,不僅有烏魚、虱目魚及白蝦等等的水產收益,還有裝置容量達42.9MW的光電板可以發電,可說是「一兼二顧,養魚蝦兼發電」,漁電共生不但要把魚養好,還要讓漁產的產值、價值都提高。 經濟部也補充,漁電共生除了活化廢棄魚塭,還具「一池多用」效用,舉例而言,蓄水池的主要功能是蒐集雨水,供養殖池調節使用,而日運案案場是海水養殖,水源來自七股潟湖,鹽分很高,其案場內的蓄水池所蒐集的雨水,除了可以調節鹽分,同時也可做為滯洪池使用,換言之,蓄水池可協助調節魚塭水質,提高養殖存活率。 本文來自廢棄漁塭重生 漁電共生養殖業者:已收成2000斤烏金 – 自由財經 (ltn.com.tw)

農業部鄭重澄清:並無同意大武山下400公頃農地變更種電

農業部鄭重澄清:並無同意大武山下400公頃農地變更種電 發布日期:112-11-21 發布機關:農業部(資源永續利用司)        有關媒體報導,農林公司所有之屏東老埤農場,將變更400公頃農地作光電案場且已準備送件。農業部鄭重澄清:尚無接獲該案審查或徴詢同意之情事,且該農地涉及農企業法人之承受許可,受到農地農用之限制。 農業部表示,89年農業發展條例修正,對於近80萬公頃的耕地,除開放自然人可以自由買賣外,僅限農企業法人經營資本密集或技術密集類目,符合ㄧ定標準,始可承受耕地,係為特許性質。目的是希望透過企業協助農產業升級,達成農業永續經營目標,故對於申請案件應提出之農業經營利用計畫書為審查重點,經審查同意後,即需維持所核准之農業經營利用,並無所謂已經營若干年即完成使用而可變更作他用。經查農林公司當年承受耕地係為作茶葉生產,因該案場區塊完整,已成為茶產業的重要生產基地,歷年受到農業部農糧產業及試驗研究單位協助及輔導。 此外,報導指出農林公司擬變更使用面積高達400公頃,倘若送審,該變更規模係屬中央區委會審議同意權,且涉及環境生態議題須受檢核,所需考量之事及價值甚多,以及必須進行在地溝通,絕非可輕易變更。至於報導提及茶樹結合光電部分,農業部再次強調,地面型農電共生並無開放,現階段仍在農業部試驗單位實驗中。同時,在優先維護糧食安全及保護農地永續經營的前提下,以「農業為本、綠能加值」為原則,跨部會合作推動農業綠能政策,特別在地面型漁電共生,已公告漁電共生區位範圍 20,905公頃,惟目前開發面積僅2,150公頃,仍有很大持續推動之空間。 本文來自農業部鄭重澄清:並無同意大武山下400公頃農地變更種電(農業部全球資訊網) (moa.gov.tw)

環境部公布氣候變遷行動綱領 強調減緩與調適並重

「氣候變遷因應法」於今年2月15日公布施行,環境部依據該法第9條規定檢討修訂「國家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綱領」,已於上週經行政院核定。環境部表示,行動綱領是我國氣候治理上位方針,本次修訂主要呼應國際氣候協議,強調減緩與調適兩者並重,將2050淨零排放納入願景目標,增列公正轉型、風險評估及以自然為本等基本原則,藉以擘劃我國氣候變遷調適策略及淨零排放路徑藍圖,引領建構能適應氣候風險之低碳家園,確保國家永續發展。 環境部說明,原104年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即規範中央主管機關應擬訂行動綱領,第一版行動綱領經行政院於106年2月23日核定。今年氣候法修正發布後,環境部即依該法第9條規定,參酌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與其協議或相關國際公約決議事項及國內情勢變化,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進行檢討,擬訂第二版的行動綱領草案陳報行政院,經提今年8月15日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第35次委員會議討論通過,行政院續於今年11月3日核定,作為我國推動氣候變遷調適及溫室氣體減量之重要施政方針。行動綱領已同步公布於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網站 (https://www.moenv.gov.tw/cca點選「氣候變遷因應政策」)。 在氣候變遷調適上,強調應參酌國內外最新氣候變遷科學研究、分析及情境推估,納入因應氣候變遷風險因子,提高氣候變遷調適能力,降低脆弱度及強化韌性,落實氣候變遷風險評估,規劃早期預警機制及系統監測,確保國家永續發展。具體提列「提升維生基礎設施韌性」、「確保水資源供需平衡與效能」、「促進土地利用合理配置,提升國土韌性」、「防範海岸災害、確保永續海洋資源」、「提升能源供給及產業之調適能力」、「確保農業生產及維護生物多樣性」及「強化醫療衛生及防疫體系、提升健康風險管理」等7大調適領域政策內涵。 在溫室氣體減量上,呼應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12項關鍵戰略,提列6大部門減量政策內涵,包含「建構零碳能源系統,提升供電網絡穩定韌性」、「促進產業綠色轉型,以循環經濟導向的永續生產模式」、「發展智慧綠運輸,推動運輸淨零轉型」、「建構永續淨零建築與推動低碳轉型」、「促進永續農業經營,完善生態系統管理」及「減輕環境負荷,建立能資源循環利用社會」。 此外,為促使氣候治理政策順利推行,納入8大政策配套,包含「推動綠色金融,提升產業氣候韌性」、「完善氣候法制基礎」、「落實碳定價制度」、「推動五大淨零科技領域研發」、「發展氣候科學及調適研究」、「落實全民行為改變、認知與共識」「培育因應氣候變遷人才」及「落實公正轉型與公民參與」。 環境部強調,行動綱領在氣候法中係設定在最上位的國家氣候治理重要方針,本次行政院核定後,各級政府將依循行動綱領及氣候法規定,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研擬所屬部門溫室氣體減量行動方案、氣候衝擊權責領域調適行動方案,送環境部報請行政院核定並定期滾動式檢討,地方政府則須據以制訂溫室氣體減量執行方案及氣候變遷調適執行方案,透過橫向及縱向整合溝通機制,跨領域推動溫室氣體減緩與氣候變遷調適能力建構,創造社會、經濟、環境永續發展及維護全民健康的共同效益。   本文來自修訂公布「國家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綱領」-環境部新聞專區|環境部 (moenv.gov.tw)

儲能再戰明天 1/大量申請卻無心開發 儲能這麼夯 台電為何按下暫停申請鍵?

「今年的儲能是(成長)稍緩,前兩年非常熱,我們的貨出不完,今年又變成供過於求。但我們覺得綠能是永續的趨勢,不管中間有起起落落,這條路是不會回頭的。」台達電能源系統解決方案事業處總經理艾祖華,在10月中舉行的國際智慧能源週儲能論壇開場時,如此說道。 政府近年積極開拓綠電,少不了要透過「儲能」穩住電網,並解決太陽光電、風電時有時無的間歇性問題,為此,國內多家設備大廠已嗅到商機,舉凡台達電、台泥、台塑、大同、宏碁等業者都啟動儲能大投資,開發商業者包括富威、泓德、雲豹、三地、開陽等,也蜂擁進軍儲能產業。 台灣儲能市場看似蒸蒸日上,不過,做為台灣「儲能大買家」之一的台電,卻是在去年10月中,停止電網端儲能的「動態調頻備轉」(dReg)服務申請,今年5月底又暫停了「增強型動態調頻」(E-dReg)服務受理,頗有為市場的「儲能一窩蜂」降溫,台電為何這樣做?儲能未來幾年還能有行有市? 投資數年就可回本 台電收到超量申請 台電發言人蔡志孟表示,調頻備轉服務是自2021年台電電力交易平台上線後,開始開放業者申請參與。近期台電暫停dReg、E-dReg併網申請,主因是因申請量過多,已呈現飽和,「短時間湧入太多業者,容量費競價變低,將不利於投資成本效益。」 至於何時能重啟申請,台電目前還未有時間表,但未來再次開放申請時,也將會有總量限制。蔡志孟說。 儲能系統一般可分為兩種類型,一是安裝在發電端及電網端的「表前儲能」,另一種是安裝於用戶端的「表後儲能」。台電的儲能需求,主要是前者,這幾年,台電不只自己努力蓋儲能場,也提供優渥的容量費率,向民間採購,吸引大批競標者。 經濟部訂定的儲能建置目標是,2025年規劃建置1.5GW,發電端0.5GW及電網端1GW。目前台電暫停申請的兩種電網調頻備轉服務,2025年裝置目標各為0.5GW,不過,目前dReg申請量已達到約1.6GW,E-dReg申請量也約有4.27GW,各為目標量的三倍、八倍之多,為此不得不喊卡。 「這些競標者之中,不乏大量申請卻無心開發,只想著要轉售『開發權』牟利的人,」一位儲能大廠高層也提出了他的觀察。 該高層說,台電不是傻子,為了防堵這些人買空賣空,台電後來也推出了展延完工嚴審機制,只要在一定期限內未動工,且未提供正當展延佐證資料者,將收回開發權,這道限期動工令,的確擊退不少投機者。 整頓市場過熱 短空長多 再生能源調研顧問公司InfoLink Consulting儲能研究員廖珮伶分析,為了鼓勵民間投入儲能,台電開出的儲能容量費率,與國際相比十分優渥,最高可達每百萬瓦、每小時600元,不少企業數年間便可回本。不過,隨著競爭者眾,台電的容量費競標價最低已降至300多元,費率幾乎砍了快一半,「持續有這麼多人要進來,可分到的收益將急轉直下,再加上,台電也擔憂這些案場無法全部順利建置,不得不按下暫停鍵。」 目前尚不知台電何時會重啟儲能收購,而這次的暫停鍵又會對國內的儲能市場,帶來哪些影響? 廖珮伶說,目前國內大型開發商多專注於完成現有案場建置,力拚增加開發實績,明後年可看到大批儲能案場陸續完工,待後續台電開出新申請量,還有機會再搶進。 而經濟部持續開出光儲(太陽光電加上儲能)的需求,也吸引一些業者轉往;至於風儲(風力發電加上儲能),由於僅作為區塊開發選商的加分項目,且會增加每度電成本,目前投入者尚少。 台塑新智能總經理劉慧啟也提到,受台電暫緩申請影響,現階段儲能需求有稍微掉下來,但預估很快會再上去,因為2026年再生能源占比要達20%、2050年還要到60%,若是再估算電動車日益普及,長遠來看,儲能需求只會更加擴大。   本文來自:儲能再戰明天 1/大量申請卻無心開發 儲能這麼夯 台電為何按下暫停申請鍵? | 深度報導

首批小額綠電6日決標 製造業申購占大宗估人人有獎

台電首批小額綠電11/6天決標,預計人人有獎。根據統計,首批申請家數50家,製造業占大宗,投標金額以4.9至5.5元最多,符合光電市場行情;其中,5萬度5年期為近半企業第一志願,也有不少企業選擇最小的1萬度1年期,為綠能交易練兵。 為更活絡綠電市場,台電首度開賣小額綠電,預計年底前釋出自建綠電約5000萬度,來源為台南鹽田光電場和彰濱光電案場,首批1000萬度已於10月26日上架,並依1萬度、5萬度不同數量及年期共有6種組合,於經濟部綠電媒合平台公開標售,明年開始轉供。 首批上架商品數量共360件,1日買方競價截止,標售底價每度約4.8元,每一電號只能得標一件商品。根據統計,首批申請家數50家,主要為製造業,大小規模企業皆有,金融業僅有一家,投標金額以4.9至5.5元最多,有一家達7元以上。後續台電將審核是否符合統編、電號要求,明天決標。 小額綠電採線上投標,申請購電會員為投標必要條件,經濟部表示,近期會員申請明顯增多,新增家數達97家,約為平時5倍左右。 進一步分析投標狀況,被選為第一志願次數最多的為5萬度5年期,共22家,顯示高度數、年期長為企業的第一優先選擇;第二高的則是1萬度1年期,共13家,推估企業參與目的,是開始學習如何進行綠能交易。 經濟部表示,部分企業自身對綠電需求或對價格是否划算尚未確定,需要時間內部研究或簽報,因此未能即時參與;另外,年度用電量約800萬度到1000萬度的大型企業評估暫無急迫性,畢竟商品量太小不符需求,也有公司認為單一企業採購僅能指定「一個電號競標一包」限制太嚴。 對於上架商品數明顯大於投標家數,台電認為,顯示多數中小企業還不急,預期等到2026年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正式上路,綠電需求才會比較迫切。 台電預定在11月中旬推出第二批競標作業,經濟部後續將請產發署、中企署聯繫相關公協會,針對投標廠商需求較大樣態進行推廣,標準局也會派員參與說明。 本文來自首批小額綠電6日決標

獲碳權/企業新舊制轉軌 二面向評估

企業獲取碳權,目前舊制「抵換專案」、新制「自願減量專案」兩制並行,不過給予企業兩年時間轉軌,可申請從舊制轉到新制。環境部官員形容,就像「舊鈔換新鈔」,市面上都能用,但新鈔流通性較佳,既有抵換專案是否要轉換,企業可從兩面向評估。 首先,要考慮未來性,由於新制產生的碳權有導入國際重要原則,強調取得碳權為高品質,可運用範圍可能更廣,相較依循舊制取得的碳權更具彈性 其次,要考量新舊制差異,如針對非林業專案年限,舊制為七年,新制限縮為五年,選擇新制反而可能吃虧。企業可綜合評估利弊,決定是否轉軌到新制。 官員表示,無論是新制、舊制,依循專案執行獲得環境部核發的碳權,都是可流通的碳權,未來也都可在碳交所交易。 在氣候法上路後,環境部已不再接受新的抵換專案申請,但執行中的抵換專案仍可申請核發碳權,例如

新建物屋頂逾300坪 強制架光電板

新建物屋頂逾300坪 強制架光電板 初步拍板了!政府今年中修法通過強制未來新建與改建物屋頂要裝太陽光電,經濟部子法近日敲定門檻與比例,預計明後年起,凡新建物屋頂面積300坪(1000平方公尺)以上,依容量與效率,需裝設4到5成以上光電板。粗估大型集合住宅、商辦、工廠,都在強制裝設對象內。 為利用空間裝設光電,立法院5月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案,要求未來新建、增建或改建達「一定規模」建物,需建置「一定比例」太陽光電,至於詳細規模、裝置比例,都留待子法中去訂定。 經過約半年討論,經濟部能源署已經初步完成子法草案,將強制裝設門檻,設定為建物屋頂1000平方公尺(300坪)起,然後每20平方公尺(6坪)需裝設1瓩光電,相當300坪要設50瓩容量光電。 能源署官員解釋,依據太陽能板發電效率不同,300坪面積鋪設比例大概有4到5成。如果建商用效率較好的光電板,覆蓋面積可縮小到4成,反之可能就要到一半。 依照此門檻,官員指出,符合對象就是大型集合住宅、商辦、工廠,至於透天厝、華廈等,基本就不在納管範圍內。年底子法即會出爐,屆時會給緩衝期,可能於明年或後年實施。 另外,能源署也給3大類對象「豁免權」,首先是「日照條件不好」,建商可在申請建照時提出,經主管機關同意後即可排除。其次「紀念型、特殊型建物」,例如博物館、宗教會所、運動場等。 最後是「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免設」,例如軍事機關,如覺得機密設施不可曝光,國防部同意後就可免除。官員解釋,這項屬彈性機制,還未定案。 目前每瓩光電裝置成本在6萬元左右,因此50瓩建置量建商成本約是300萬,不過官員強調,這是現有建物施工成本,新建物可在一開始設計時即納入,成本一定比後裝便宜,能達到省時省工省錢好處。 裝設光電板後,現有發電可躉購售給台電20年,每度賣4.5元左右,平均是9年回本。官員說,建商蓋好後雖會把成本攤在房價上,可是中長期後,管委會售電收入就會多過當初成本,等於社區回本賺錢,所有權人可以少繳管理費。 本文來自新建物屋頂逾300坪 強制架光電板 – 財經焦點 – 中國時報 (chinatimes.com)

外國農電經驗》日本農電由小農主導,近 7 成約 1 分地,以色列推出多樣性農電試驗

台灣的「農電共生」由光電業者主導開發,因缺乏區位規劃的指引,形成四處圈地亂象。地面型農電可能造成農地支離破碎,農業部於 2020 年 7 月修訂法規後,嚴拒開放地面型農電。 日本的農電開發模式剛好相反,營農光電鮮少由大型企業開發,絕大多數農電案場由小農主導,佐以專門協力農民的小型能源公司,地方政府則嚴格把關。以色列則是另一個積極推動農電的國家,他們推出全世界最多樣性的農電試驗,限定在 1.5 公頃小面積範圍下,實驗 120 個計畫,希望藉此找到農電共生的可能性。 台灣農電共生倡議團體「台灣環境規劃協會」邀請日本、以色列農電專家考察國內光電發展,並舉辦座談會,對台灣農電共生發展提出建言。《上下游》採訪該協會秘書長陳郁屏,並佐以介紹日本、以色列專家的案例分享,探討農電共生在台灣的機會與挑戰。 日本:311

申請減量額度必須實質減碳且符合國際規範 氣候署會審慎審查

【民眾網黃楸玲/台北報導】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針對有關媒體報導使用固體再生燃料(Solid Recovered Fuel, SRF)發電,除享有補貼獎勵、再生能源躉購費率等優惠,還可取得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一事,強調事業使用SRF替代燃煤降低碳排放,如欲申請自願減量專案取得減量額度(碳權),依據「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規定,必須具實質減碳且無重複計算,氣候署會審慎審查,並符合國際間對於自願減量相關規範。 氣候署表示,事業利用「燃煤」產生能源(熱或電)為溫室氣體排放主要來源之一,而SRF組成中含有廢紙纖維等生質物,用以取代燃煤具有減碳效益。 環境部(改制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1年6月已審核通過「以固體再生燃料(SRF)替代煤炭在鍋爐及燃燒裝置產生熱能」減量方法學,供事業遵循。 依據環境部於112年10月12日發布「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事業或各級政府執行自願減量專案應符合外加性、保守性、永久性,且應避免發生環境危害及重複計算等5大原則;第11條針對申請自願減量專案的對象,排除已申請再生能源憑證者;第16條也明訂如有參與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必須檢附溫室氣體減量無重複計算之相關證明。 氣候署強調,為確保自願減量專案可達實質減量成效,我國自願減量專案申請辦法訂定時已納入不重複計算及國際間對於碳抵換相關原則,未來也會審慎審查。 自願減量須符合多項原則,包含避免重複計算。(圖:環境部) 本文來自申請減量額度必須實質減碳且符合國際規範 氣候署會審慎審查 (yahoo.com)

因應科技大廠需求 綠電分配沙盒計畫年底上路

經濟部研擬「綠電分配沙盒計畫」,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今日說明,由於已有數家科技大廠反映,不同廠區有不同客戶的綠電要求,因此經濟部將在今年底開始試辦本計劃,未來也會有更多業者參與,並非為特定單一公司量身打造。 標準局表示,單一法人可能有數個、甚至數十個廠區用電,但各廠區的綠電義務或供應鏈要求不同,有些廠區未來可能需要使用100%綠電(RE100),其他廠區尚無此需要,凡是轄下有多廠區的單一法人,都可能面臨此問題。 為了幫助單一法人未來更能有效運用綠能,經濟部請台電在符合綠電轉供相關規定的前提下,試辦「單一法人綠電轉供彈性分配機制」(綠電分配沙盒計畫),期能讓單一法人解決,未來可能發生部分廠區綠電不足,其他廠區綠電過剩的問題。 標準局說明,目前綠電的轉供機制,是由綠能發電廠事先在轉供合約上載明,以「一對一」或「一對多」,依比例分配給各用電廠區,因此必須一開始在轉供合約上就載明各廠區分配比例,但發電端每月發電量並非固定,用電端每個廠區的每月用電量亦非固定,可能造成各廠區出現綠電不足或過剩問題。 標準局續指,因此「單一法人綠電轉供彈性分配機制」,旨在將單一法人的各廠視為單一用戶群,用戶群內各廠進行轉供時,電量可彈性分配,使單一法人可以鎖定其轄下特定廠,透過彈性分配取得最大比例的綠電,甚至是100%綠電,以解決各廠區不同的綠電分配需求。 標準局強調,「單一法人綠電轉供彈性分配機制」不是為特定廠商量身打造,只要是轄下有數個廠區的單一法人公司,都可能面臨這個問題,試辦後將視情況,持續擴大辦理。 標準局也表示,除執行現有措施外,將持續精進與研析各種新方案,鼓勵所有發售電業、購電企業踴躍向標準局提案,共同為協助企業取得綠電或更有效率運用綠電而努力。 本文來自因應科技大廠需求 綠電分配沙盒計畫年底上路 – 自由財經 (ltn.com.tw)

碳交易兩大子法公布 減排超標 可用「類碳權」抵換

環境部12日公布碳交易兩大子法,其中針對被徵收碳費的排碳大戶,若減碳量超過指定目標,除可享有碳費優惠費率,超過部分還可作為增量抵換來源,申請取得「減量效益」(類碳權),雖無法在碳權交易所交易,但可出售給科學園區等環評開發單位抵換。 氣候法兩大子法公告 例如,甲工廠為碳費課徵對象,自主減量計畫中的指定目標為2030年減15%,結果實際至2030年甲工廠努力減了18%,除可享有碳費優惠費率,多減的3%還可取得「類碳權」,賣給其他開發單位做增量抵換。 簡言之,512家可能被課徵碳費的排碳大戶,若減碳超過目標值,超過部分將不會「做白工」,仍可進入增量抵換體系,鼓勵企業減愈多、愈有利。 環境部公告兩大子法,首先是「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規範「碳權」如何取得、認證、申請,僅限事業、各級政府申請,取得的碳權可在碳交所交易,也可用於環評增量抵換。 其次是「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抵換管理辦法」,規範環評增量抵換機制,其中需求方為應實施環評的工廠、工業區等,在開發後必須執行增量抵換,預估每年抵換需求約180萬噸,抵換來源除前述自願減量碳權外,也可透過汰換老舊機車、燈具等簡易方式取得「類碳權」抵換。 碳權與類碳權差別在於,前者是經過嚴謹的方法學及審核,符合國際規範,後者則是為鼓勵全民參與,採取相對簡化方式核發,因此類碳權不能拿到碳交所交易,只能用於環評抵換。 環境部昨日公布的辦法,最大亮點在放寬應徵收碳費對象參與增量抵換規定。 氣候法規定,被課徵碳費對象,可提出自主減量計畫,減碳達標可申請碳費優惠費率,為避免減碳成效重複計算,既已享受優惠費率,就不能再用同一件減碳作為申請碳權。 不過產業界在數場公聽會不斷反映,希望減碳努力不要白費,因此環境部折衷考量後,雖仍不同意碳費徵收對象申請碳權,但超過自主減量指定目標部分可申請「類碳權」,作為其他排放源的增量抵換,加大減碳誘因。氣候變遷署長蔡玲儀表示,企業要享有碳費優惠費率,必須提出具企圖心的減量目標,若未達成,會收回優惠並追繳碳費,若優於預期,也可成為抵換來源。 本文來自碳交易兩大子法公布 減排超標 可用「類碳權」抵換 | 政經焦點 | 要聞 | 經濟日報

陳駿季:暫停所有圳路光電板設置 埤塘、水庫可能跟進

〔記者楊媛婷/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邱議瑩今(11日)質詢表示,美濃獅子頭圳的灌溉支渠覆有太陽能光電板,嚴重影響田園風光,並認為對弱勢的農業會加重傷害,農業部代部長陳駿季回應表示,將暫停所有圳路的光電板設置,也考慮未來埤塘跟水庫的光電板也一併處理。 在2018年農田水利會時期,便開始在灌溉溝渠上建設光電板增加綠能發電量,農業部代部長陳駿季今赴立院經濟委員會報告,邱議瑩於質詢時表示,農業部稱要農業為本、綠能加值,而這是為促進農業發展,並出示2011年時美濃獅子頭圳空拍圖時一片田園風光,而現在獅子頭圳的支渠上面覆有光電板,整個都蓋起光電龍,變成整個田園風光都不見,魚塭也都蓋起光電板,也讓魚塭景象消失,表示綠能加值的工作應該是經濟部能源局的工作,不能加諸在農業部身上,農業部不該負擔綠能。 陳駿季則回應表示,目前將暫停所有圳路的光電板設置,尤其如果水圳覆蓋光電板的面積不大,但影響這麼廣的田園風光就不該繼續做,除圳路覆蓋光電板暫停,也會考慮埤塘跟水庫的部份也都暫停設置光電板,但總體農業的再生能源規劃總發電量9GW目標不變,也會再盤點尋找其他更適合地點。 農水署署長蔡昇甫補充指出,代理部長指示其他地方也都比照美濃地區的原則辦理,也就是若當地民眾贊成未佔多數者,灌溉渠道若要設置覆蓋光電板都一律暫緩,而之前已經鋪設光電板的灌溉渠道並不會拆除。 蔡昇甫進一步表示,民眾對灌溉渠道設置光電板過去有疑慮處,包含擔憂鋪設光電板的渠道可能難以疏濬,但鋪設於渠道的光電板事實上都會留機具可直接下到渠道清理的出入口,另部分民眾也會憂慮清洗光電板是否會造成汙染等,政府也都已釋疑,並規範業者清理方式。 蔡昇甫說,目前民眾唯一會有不同意見者就是在景觀影響的主觀認定,因此都是透過說明會來彙整居民意見,他也表示,因為一開始設置光電板的渠道多為人煙稀少之處,因此較無爭議,當地民眾贊成居多,而隨著這些區域都已設置完畢,開始進入居民較多之處,這幾年就會有較多不同聲音,贊同比例也偏低,農水署都會舉行說明會溝通,若當地居民普遍不認同,就不會設置,他也說,除美濃當地居民反對外,彰化、宜蘭等部分民眾也同樣持反對意見。 原規劃圳路鋪設光電板發電量為400MW,蔡昇甫表示,目前已鋪設發電板的圳路有53處,統計圳路光電的設置容量有82MW,概估發電量為一年19476萬度,有部分地區對在圳路鋪設光電板持正面態度,如雲林土庫當地居民就持正面意見,並要求光電板應該更大,讓居民可將光電板下的遮陽空間作為里民活動區域,或辦理農產品產銷活動等。(17:37更新) 民進黨立委邱議瑩。(記者楊媛婷攝) 本文來自陳駿季:暫停所有圳路光電板設置 埤塘、水庫可能跟進 – 政治 –

推再生平方 經部擬鼓勵綠能使用易回收材質

跨部會3日宣布年度台灣循環經濟週正式起跑,經濟部次長曾文生指出,隨著科技創新,再生能源搭配循環經濟將創造「再生平方」,也就是再生能源當中,太陽光電、離岸風電未來除役時,全數材料、部件都可以回收再利用,提升附加價值,進而增進廠商回收意願,他還說,經濟部將與環境部討論,將光電、風電業者設置時預繳的回收基金,用來鼓勵使用更易回收的創新材料、模組。 環境部、經濟部、農業部、內政部及公共工程委員會等單位3日跨部會聯合宣布,一年一度的台灣循環經濟週正式啟動,5 部會共推出11項循環經濟活動,橫跨10到11月陸續登場。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表示,循環經濟這幾年從嶄新的概念,到現在政府組改成立循環經濟署,並出現一群相關新興企業,就經濟部主管的再生能源,也隨著科技演變,結合循環經濟理念,將創造「再生平方」。 曾文生說明,太陽光電、離岸風電業者設置時都會預先繳交回收基金,但在材料、技術進步下,未來光電板、離岸風機除役,能夠回收的將不只有光電板貴金屬、離岸風機的金屬基樁及海底電纜,包括其他黏合材料、葉片也都能回收再利用,讓材料附加價值提升後,廠商回收意願自然就會提高。 曾文生透露,後續將與環境部討論,將光電、風電業者預繳的回收基金用來鼓勵使用容易回收的創新材料、模組。他說:『你讓這些除役的再生能源設備有價,他就會主動去把它做回收,這是正向循環,而不是事後在那邊監理,然後我要拿著好像拿那個保證金最後等於是要去代處理,不需要,未來他除役之後他仍然有非常高的價值。』 環境部官員表示,最快年底前完成循環採購指南,明年有望在中央試推「以租代買」商業模式,由筆電、平板電腦優先推動,將以購買服務及租賃器材來取代買斷產品。 本文來自推再生平方 經部擬鼓勵綠能使用易回收材質 – 新聞 – Rti 中央廣播電臺

避免同一案場多家競爭 重複審查 離岸風電環評將訂一致標準

〔記者陳嘉怡/台北報導〕經濟部「離岸風電區塊開放3-2期選商草案」日前公布,維持離岸風電業者須先取得環評初審建議通過資格,才能申請開發的規定。為避免業者競爭同一風場環評重複審查,環境部表示,將針對離岸風電環評訂定一致性標準,比如白海豚保護、水下噪音防制等,再針對個案採取的不同工法進行討論。 環境部先前審查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1期的環評案件時,曾發生九家業者同時競爭台中及彰化外海同一處離岸風場情況。當時在環評會議上,環評委員表示,同一個風場區域有多家廠商投入,依規定每一案皆需審查,造成環評重複審查,不僅耗費時間也缺乏行政效率,盼經濟部思考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的審查機制問題。 不過,經濟部日前公布的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2期選商機制草案,相關競標流程仍未調整,業者仍須先取得環評初審通過資格,才能申請開發。環境部環境保護司長劉宗勇表示,為了避免同一案場同時有大量業者遞案,影響環評審查品質,會先訂定出一致化標準,重點大致包含白海豚保護、水下噪音防制、減少鳥類撞擊風機措施陸上電纜對生態敏感區域影響評估等,後續再視個別業者提出的不同工法進行討論。 漁民權益暨環境永續中心則認為,海洋是共有的,不是只有能源一項用途,主張區塊開發3-2期改變最低價競標機制,而包括利害關係人知情權及利害關係人議合、漁業衝擊減輕與共存措施、海洋環境生態的保育、調查與衝擊等因素,都應納入競標機制。 本文來自避免同一案場多家競爭 重複審查 離岸風電環評將訂一致標準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ltn.com.tw)

可燃廢棄資源燃料化符合國際減煤減碳趨勢 環境部嚴謹管理可燃廢棄資源燃料化運作

國際上許多環保先進國家的廢棄物管理政策,走向資源循環利用,我國參考歐洲、日本等先進國家發展趨勢,推動可燃廢棄資源燃料化,環境部除建立固體再生燃料(Solid Recovered Fuel, SRF)管理制度及標準,規定SRF製造廠應設置必要設備、後端使用設施種類,並輔導SRF製造廠提升製造技術及品質外,為避免使用SRF衍生空氣污染排放問題,業於112年7月預告修正廢棄物燃料使用之成分標準及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增訂其源頭成分標準管制、製程污染防制設備規範及管末排放標準,以達減污減排協同減量,維護環境空氣品質。 桃科工業區環評報告書、桃科工業園區變更計畫、桃科工業園區第二期計畫已通過環評,個別工廠進駐尚無須辦理個別環評,除非有符合認定標準之新開發行為。上述環評書件已訂有各污染總量管制值。至於該3家公司進駐桃科工園區是否有符合進駐標準、污染排放量是否仍在總量內,應由開發單位(桃園市政府)確認。 為推動可燃廢棄資源燃料化,環境部已訂定「固體再生燃料製造技術指引與品質規範」,建立SRF管理制度及標準,規定 SRF 製造廠應設置必要設備,並先行確認使用者需求及收受廢棄物性質使用適當設備、成品定期採樣檢測、成品應直接售予符合規定之 SRF使用者,審核單位應串聯審查管理燃料製造及使用端並辦理現勘,以確保SRF燃料品質與使用妥善管理,審查單位得以依循。 可燃廢棄物經過分選、破碎、混拌等製成固體再生燃料,可取代煤炭,有減碳效果,1公噸SRF可取代0.86公噸煤炭,減少0.77公噸二氧化碳排放量,可達到我國淨零轉型「資源循環零廢棄」關鍵戰略。自108年至111年,我國SRF製造量從每年約5萬提升至20萬公噸,實際生產家數從4家增加至28家; SRF使用量每年約6萬增加至18萬公噸,實際使用家數由4家增加至14家。 另為避免使用廢棄物燃料衍生空氣污染排放問題,環境部業於 112 年7

潔淨再生能源 永續低碳家園

其中風力發電的優勢在於裝置容量較大,一組風機就能發出大量的電力。不過風力發電對風場環境需求較高,較無法普遍設置。相較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的限制較少,小規模也可以做,普遍性讓光電更容易走進大家的生活,在德國及荷蘭甚至出現光電超越風電的情況。 荷蘭經驗)再小的地方都不放過,一口氣拉高光電占比 由於荷蘭多低地,國土近兩成都是水域,陸地面積不大本是不利大型太陽能及風力電廠的設置,因此直到2015年,荷蘭的太陽能的發電量只占全國發電量的1%而已。但荷蘭的光電業者卻充分利用水利空間,並投入太陽光電的技術創新,在水面上鋪設漂浮式太陽能板,其數量已超過五十萬片。 不只是水面,包括停車場、湖泊、牧羊場、採莓園、閒置的教堂、火車站甚至是機場,為了克服土地面積狹小的劣勢,只要是可利用的空間,荷蘭通通都裝上太陽能板。 荷蘭為什麼推動能這麼順利?重點在於重視社區利益與在地利害關係人,如當地居民的深度溝通。就是因為土地極其珍貴,所以地方政府及企業都會積極與居民協調,保持良好合作。你相信嗎?荷蘭有兩百萬戶家庭都有安裝太陽能板,平均每個人擁有兩片太陽能板。 由此可見,政府政策方向正確、企業樂於回饋社區,帶動民眾的接受意願,就是荷蘭光電發展成功的關鍵。 近年來,荷蘭更將再生能源及氣候變遷對策目標入法,並限制陸地上瓦斯及石油的開採,全面強化綠色政策的支出。2022年再生能源的預算就高達130億歐元。目前荷蘭的光電占比達到14%,已超越火力發電,是歐盟中光電占比最高的。 荷蘭阿爾梅勒的創新太陽能電池板島。 德國經驗)一條法規,為世界再生能源帶來革命性發展 再來看德國,德國在光電領域一直保持著領先地位,是全球最大的太陽能市場之一,原因在於德國政府在90年代初就推出了優惠政策,協助太陽能發電的安裝和發展。 早在1990年代,德國就領先全球,推出了一項名為”Feed-in Tariff’(固定躉購價格制度)的政策,簡單來說,就是可以確保再生能源發電者可以以固定的優惠價格將所產生的電力銷售給電力網絡,並提供長期的回購合約,確保投資回報。 而這項制度,不只為德國的太陽能帶來爆炸性的成長,更影響了全世界,而固定躉購價格制也成為國際間發展再生能源最普遍的做法。 除了躉購制度外,德國政府也在2000年通過再生能源法,並推出各項推廣計畫,提供資金補助及低利率融資等措施,還能進一步降低各地方政府的財政壓力。 德國目前太陽能總容量約為60GW,最高發電量可達全德發電量的五分之一,發電占比僅次於燃煤發電。德國政府更宣布在2026年前,每年增加太陽能裝置容量達22GW,並至2030年實現215GW的目標。 德國A20高速公路旁邊是光電露天電站。 光電可普遍設置為優勢 能成為主要能源 光電的優勢即在於可以普遍設置,相較風力發電,光電運營和維護成本較低,且在適當的地區可實現分散發電,提高能源安全性,並為偏遠地區提供電力。從德國及荷蘭的案例中,我們也可以看到國際發展光電的做法。 首先是政策支持,如同荷蘭的情況,有政府的大力推動,可以在短時間內拉高光電的占比。而且不只是推動,政策還必須有修正及進化的能力。 而臺灣近年在能源政策的推動進展快速,首先透過建立光電示範案場,驗證再生能源技術的可行性,如屏東縣高樹鄉太陽光電示範計畫,讓閒置土地得以活化,成為全台第一座盜採砂石回填坑轉型的綠能示範區。其次推出躉購電價的獎勵機制,吸引投資者參與,促進了高品質的發電設施建設。 此外,屋頂太陽能政策則是鼓勵個人積極參與能源轉型,提供乾淨能源並創造經濟效益。同時在地面型土地複合利用方面也是多有投入,優先推動低地力、土壤鹽化、地層下陷等不適合農用的土地,以綠能「加值」,建置農電及智慧魚電共生案場等,不僅推動綠色能源的發展,還最大限度地利用土地資源。這些政策共同推動臺灣邁向可持續發展,增強能源自給自足能力。 德國靠著彈性的政策,持續拉高光電占比;荷蘭則是透過區域溝通及地方政府的連結交出漂亮的光電成績單。最重要的是,荷蘭與德國證明,太陽能也可以成為國家的主力能源。而我們臺灣面對全球能源轉型,正以積極的步伐追上先進發展國家的腳步。 淨零碳排已成為全球共識,相關規範也是瞬息萬變,系列報導下一篇將討論即將上路的邊境碳稅會帶來什麼樣的衝擊,各國又是如何因應。  

東京押注屋頂太陽能

更多家庭在屋頂安裝太陽能板,有助於分擔高峰期間用電需求。圖/美聯社 東京自2025年4月起將強制執行新屋安裝太陽能板,東京都知事小池百合子表示:「我們要保護的不僅是國家安全,還要為每個家庭能源安全做好準備。」 新聞提要■東京當局將強制要求新屋安裝太陽能板,以協助分擔高峰期間電網需求並度過每年夏季熱浪考驗。 精句選粹■Heat waves this summer

曾文水庫可穩供至明年春天 經濟部:光電致旱謠言不攻自破

〔記者廖家寧/台北報導〕曾文水庫蓄水率今年5月底一度下探6%左右,部分人士將南部久旱不雨,歸咎於太陽能光電板阻礙鋒面形成所致。然而,受惠於今年以來的多個颱風外圍環流及午後雷陣雨挹注,曾文水庫在本月11日達到滿水位,對此,經濟部表示,光電板會釀乾旱的謠言不攻自破。 經濟部水利署官員說明,目前全台水情正常,聯合運用的曾文及烏山頭水庫主要任務是支應嘉南灌區的用水,目前合計蓄水量約5.8億噸水,可滿足嘉南灌區明年一期稻作,預計嘉南地區可穩定供水至明年春天枯水期結束。 官員進一步說明,嘉南灌區明年1期稻作就需2.3億噸水,旱作也需約8000萬噸水,單是農業灌溉用水就會消耗3.5億噸水,枯水期間還要支援嘉義仁義潭與蘭潭水庫,以曾文水庫的蓄水量來看,可安全度過明年5月前的枯水期。 官員表示,現在還是豐水期,由於近期內仍有降雨機會,會依降雨預報對曾文水庫進行適當調節性放水,保留滯洪空間,也讓蓄水效益最大化。 經濟部能源局官員亦稱,光電板的運作是將太陽光的能量轉為電能,並非轉成熱能。南部設置光電板以致少雨的說法就是「穿鑿附會」,如今滿水庫讓謠言不攻自破。 數月前光電致旱論沸沸揚揚之際,氣象局副局長馮欽賜就曾說明,裝設太陽能光電板這種局部地貌的改變,難以影響颱風、鋒面這類大型天氣系統,光電致旱論在學理上說不通。而今年上半年南部水情吃緊是因豐水期還沒到的關係,若要把南部少雨歸咎於太陽能板影響鋒面形成,如此論點基礎過於薄弱。   本文來自曾文水庫可穩供至明年春天 經濟部:光電致旱謠言不攻自破 – 自由財經 (ltn.com.tw)

外界就固體再生燃料發電廠疑慮 經濟部說明已有規範並與地方政府共同把關

媒體9日報導3家固體再生燃料(SRF)電廠準備進駐桃園科技工業園區,可能帶來空氣污染風險等內容,經濟部強調SRF發電國際上歸類為再生能源,而國內已建立相關規範,該發電設備使用燃料須符合料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及總量管制等相關規範始得完成設置產生綠電。 經濟部說明,SRF發電屬再生能源之一種,依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及相關法令規範,其發電設備之料源須經前處理,且發電效率達25%以上,方認定為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而環境部已就料源公告「固體再生燃料製造技術指引與品質規範」,進行料源、製程等管理,且其燃燒後相關排放,亦須符合固定污染源電力設施空氣污然物排放標準及園區空污總量管制等規範。此外,3家業者應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要求,分別於7月29日、8月26日及9月9日辦理地方說明會,邀請設廠所在地各級民意代表及桃園市政府相關局處與會。 經濟部表示,109年-111年期間本部陸續推薦3家再生能源發電設施業者進駐桃園科技工業園區時,已要求廠商應符合下列條件:使用之固體再生燃料(SRF),應有60%以上由桃園市境內之廢棄物產製;空污排放量需符合電力設施空污排放標準,且不得超過環評規定;SRF需符合環境部公告之品質規範;不得收受廢棄物進廠處理。 經濟部補充說明,規劃進駐桃園科技工業園區之SRF發電業者,目前已取得自用發電設備工作許可,有1家正在建廠中,其餘2家在規劃設計中尚未建廠,但後續仍須符合桃園市政府相關園區進駐條件、自用發電設備登記規則、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等規範始得完成設置。 經濟部也認為,桃園市政府就本案業者設廠相關審查時,如果評估要在原規範外,另外增加附加額外條件,經濟部尊重地方政府權責,但仍應於信賴保護原則下,衡平思考在地環境保護及桃園自身產業的廢棄物處理量能。 發言人:經濟部能源局李君禮副局長 聯絡電話:02-2775-7700、0936-250-838 電子郵件信箱:chunlee@moeaboe.gov.tw 發言人:工業局楊志清副局長 聯絡電話:02-27541255分機2902、0912-710927 電子郵件信箱:ccyang1@moeaidb.gov.tw 業務聯絡人:經濟部能源局陳崇憲組長 電話:02-2775-7770、0919-998-339 電子郵件信箱:ctchen2@moeaboe.gov.tw 業務聯絡人:經濟部工業局吳振華組長 電話:02-2754-1255、0926-238-322 電子郵件信箱:jhwu@moeaidb.gov.tw   本文來自本部新聞 – 新聞與公告 – 中華民國經濟部(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R.O.C.)全球資訊網 (moea.gov.tw)

綠電信保機制9月上路:經濟部鼓勵企業綠電團購,業者預估價格有望提高到4元

(中央社)綠電信保機制預計9月上路,將讓半導體龍頭以外的企業也買得到綠電。經濟部官員指出,綠電買家一多,開發商就有更多企業購售電合約(CPPA)價格談判空間。 業界認為,CPPA價格有望從過去每度3元左右,提高到4元以上,增加幅度逾30%。 標準檢驗局官員說,過去因為國際信用評等限制,只有信評達標的大廠才有條件購買離岸風電,國內僅台積電和國營事業符合資格,但綠電信保機制上路後,將為國際信評不足的大型企業提供擔保。 離岸風電走入區塊開發階段,躉購費率將退場,面對開發商總部憂心風場建置成本攀高、投報率大受影響。經濟部官員強調,過去風場綠電只能賣給單一大廠,CPPA價格確實會被壓低,待綠電信保新機制上路,更多公司加入買電行列後,開發商就有更多談判空間。 開發商透露,半導體龍頭過去完全收購的市場價格大約是每度3元左右,但有綠電信保機制開放其他買家進場後,有望提高到每度4元以上,相當於價格提高30%以上。 開發商指出,因為信評因素,各風場仍會部分售給台積電,但有擔保機制後,有望每風場50%到70%左右的綠電可賣給價格較高、受擔保的買家,也就是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綠電,當中有3到5成釋出給目前買不到綠電的買家。 根據綠電信保機制規劃,購電企業須繳保費給承做的公股銀行,由銀行提供履約擔保。銀行會再向融保中心申請融資保證,等於是「再保險」的概念,並由中國輸出入銀行負責執行。最高保證額度80億元,保證成數最高8成,期限最長為20年。 萬一企業中途無法繼續履行CPPA,將啟動代償,賠付上限最長1.5年,並搭配台電收購剩餘綠電機制。這等於由輸出入銀行、承作銀行、台電三者,分攤開發商的電費收入。 經濟部鼓勵綠電團購,擬給予保費費率優惠 CPPA綠電信保機制適用門檻為年發電量5億度大型企業,經濟部官員指出,希望藉此進行綠電資源最佳分配,同時鼓勵綠電團購。只要一階供應商(Tier 1)廠商,帶著供應鏈其他廠商一起購電,擬給予保費費率優惠。 CPPA綠電信保機制預計9月上路,根據規劃,購電企業須繳保費給承做的公股銀行,由銀行提供履約擔保,銀行會再向融保中心申請融資保證,也就是「再保險」的概念,並由中國輸出入銀行負責執行,最高保證額度80億元,保證成數最高8成,期限最長為20年。 萬一企業中途無法繼續履行CPPA,將啟動融保基金的代償機制,賠付上限最長1.5年,並搭配台電收購剩餘綠電機制。 舉例來說,購電企業以每度電4元向開發商購買離岸風電,空窗期的綠電可依據與台電簽訂的購售電開口合約,先由台電每度收購2元,剩餘2元則由融保中心和銀行以8比2比例承擔。 標準檢驗局官員指出,台灣企業因為國際信用評等限制,加上前一階段有躉購費率支持,因此過去大型風場電力往往全數銷給台電、台積電。但綠電信保上路後,將為國際信評不足的大型企業提供擔保,代表這些過去無法進入綠電購買市場的買家可大批進場。 此外,依規定,申請企業須符合中華信評長期或短期信評達一定等級以上,或者同一集團企業過去5年平均每年用電量逾5億度,囊括所有台灣需要綠電的重要大型企業。 官員表示,希望藉由設定5億度用電門檻,將用電大企業導引到離岸風電,光電則賣給中小企業,進行資源最佳分配。同時鼓勵綠電團購,只要Tier 1廠商,帶著Tier 2、Tier 3廠商一起購電,擬給予保費費率優惠。 能源局:固定離岸式風場競爭力高,最高可產380億度電 企業綠電需求若渴,根據經濟部最新資料,2030年台灣企業所需綠電高達318億度。 能源局指出,供需媒合上,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期9GW可供應360到380億度電,除且具價格競爭力,併網年度自2026至2031年,正是滿足RE30的主力來源。 綠電趨勢不可逆,台灣企業除響應RE100,作為國際品牌供應鏈一環,綠電需求持續攀高。 RE100是由氣候組織(The Climate Group)與碳揭露計畫(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 CDP)所主導的全球再生能源倡議。 加入RE100的企業須公開承諾在2020至2050年間達成100%使用綠電的時程,並逐年提報使用進度。 企業在全球各地營運據點所使用的電力,都必須來自可再生資源:生質能(包含沼氣)、地熱、太陽能、水力與風力。不論是從市場上購電或自行發電皆可,前者需要有國際再生能源憑證(Renewable

農業部統計 國內稻米自給率100% 供應充足

根據農業部統計,稻米種植面積逐年下滑,不過稻米自給率仍高達100%,庫存也供應無虞。(張毓翎攝) 因應國家綠能加速推動需要大片土地,外界擔憂光電開發恐影響國內糧食生產,尤其是國人主食的稻米。根據農業部統計,稻米種植面積逐年下滑,不過稻米自給率仍高達100%,庫存也供應無虞。經濟部則說,有提醒光電業者土地要合法,否則「風險自負」。 根據農業部統計,2012至2021年的10年變化顯示,國內稻米種植面積從2012年的26萬公頃下滑至2021年的22萬公頃;國人每人每年食米量也同樣逐年下滑,從2012年每人每年食米45.64公斤,到了2021年已下滑到43.03公斤。 另受國內社會經濟發展,國人消費選擇多元化,飲食習慣西化、外食選擇多元等改變,致國人食米消費量呈現下降趨勢,麵粉製食品的食用量則逐年上升,2012年每人每年食用小麥35.73公斤,到了2021年已上升到38.74公斤。 農糧署表示,截至今年7月底止,國內稻米存量約131.3萬公噸糙米(公糧75.3萬公噸,民間庫存56萬公噸),以每月總消費約10萬公噸計算,足供國人13個月所需,供應充足。 有農民透露,因應國人食米量的降低,種植面積確實需要適度調降,不過農地目前遇到最大的問題在於「租金」,一甲地的租金行情平均約4-6萬不等,但租給光電商卻至少要高出4倍,在租金差距下不少地主理所當然傾向租給光電業者,農民和養殖業者反而租不到地生產。 面對「土地掮客」趁著乾旱四處獵地種電,經濟部能源局太陽光電組組長林文信表示,農委會政策很明顯,小於2公頃農地不得用於推動太陽能發電設施,大於2公頃可設置,但必須農委會審查同意。 林文信指出,以現在農委會對土地變更程序抓很緊來說,不會有放任綠能業者到處違規搶地種電的情形。再來業者要拿電業籌設許可,也得會同地方農業單位同意,屬於合法經濟部才會發給許可,這都有把關。 本文來自農業部統計 國內稻米自給率100% 供應充足 (yahoo.com)

綠電信保機制 9月上路

經濟部「綠電信保機制」將於9月上路,八大行庫將對購電企業的購售電合約(CPPA)提供履約擔保,由國家融資保證中心再保,保額最高80億元,保證期間為20年,融保中心最高擔保八成,銀行負責二成,預計國內40多家急需購買綠電大企業集團將受惠。此外,參與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1期、3-2期開發商亦可因此受惠,取得專案融資。 經濟部官員解釋,現進入離岸風電大舉開發階段,風電開發商要取得專案融資靠的是CPPA,一個500MW風場一年發電量約20億度電,過去是台電全買,現在是要直接賣給並轉供給企業,其CPPA一簽就是20年,通常一個風場只會簽約二個至三個CPPA,最多不超過五個。 然而,現在全台只有台積電一家企業信評夠力,與台積電簽的CPPA可以獲得國外銀行認可,讓風電開發商取得專案融資;至於其他企業買電,一旦無力支付購電金額,國內外銀行都怕倒,換言之,排碳大戶恐買不到綠電。為解決此問題,經濟部預計在9月推出綠電信保機制。 國發會已將購買綠電納入國家融保中心業務範圍,並已修正國家融資保證作業要點,明定當買綠電企業發生給付不能時,該機制提供保證,代償購

陳揆:持續推動「12項關鍵戰略」、實(食)物銀行政策 積極朝永續發展邁進

行政院長陳建仁於本(8)月15日主持「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第35次委員會議」時表示,為貫徹永續發展思維,展現轉型決心,政府已將「2050淨零排放」目標納入《氣候變遷因應法》,各部會將據以陸續推行徵收碳費、成立碳權交易所等配套方案,並透過「12項關鍵戰略」持續推動和追蹤管考,協助產業鏈及全體國民共同邁向淨零。 此外,為照顧經濟不利處境家庭維持基本民生需求,他已請鄭文燦副院長召開會議,整合跨部會資源,以惜食、扶貧和防災為方向,加強推廣實(食)物銀行政策,期盼推動臺灣朝向永續發展邁進,成為亞洲地區及全世界永續發展的典範。陳院長致詞時表示,永續會民間委員是來自社會、經濟、環境等各領域專家,非常感謝委員願意為臺灣的永續發展盡一份心力,未來2年的委員任期,需要大家共同參與、一起努力,推動臺灣朝向永續發展邁進,使臺灣成為亞洲地區及全世界永續發展的典範。 陳院長表示,聯合國透過永續發展目標,希望解決全球性的環境、經濟、社會問題,並提出具體解決方案,臺灣雖不是聯合國會員,但為貫徹和平、安全、繁榮、公正的永續發展思維,實踐地球村公民的責任,努力將「永續發展」融入政策運作之中,與全世界接軌。陳院長指出,隨著地球暖化日益嚴重,國際機構呼籲各國加速氣候行動,採取減碳與調適並重的解決方案,使減碳與調適具有更多協同作用,國內《氣候變遷因應法》也提升氣候治理層級至永續會,由該會負責協調、整合國家因應氣候變遷基本方針及重大政策,並增加調適專章,俾使因應氣候變遷政策更完備。 院長說,「2050淨零排放」目標已於今(2023)年2月納入《氣候變遷因應法》,展現臺灣的轉型決心,後續各部會將推行許多配套方案,包含徵收碳費、成立碳權交易所等,並透過「12項關鍵戰略」持續推動與追蹤管考,協助產業鏈及全體國民共同努力邁向淨零目標。陳院長強調,疫情、氣候變遷、地緣政治等多重危機的同時發生,已重挫全球永續發展,蔡英文總統也指示,為打造韌性國家,強化社會安全體系是施政的重中之重;因此,在後疫情及高通膨時代,對弱勢族群的照顧益顯重要,尤其是對基本生活的照顧。 近年中央與地方協力結合民間合作推動實(食)物銀行,主動關懷照顧弱勢民眾,疫後特別預算也編列相關經費擴大對實(食)物銀行補助,將有助永續發展目標的實現。隨後,陳院長在聽取永續會氣候變遷與淨零轉型專案小組「國家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綱領」報告後表示,面對全球嚴峻的氣候變遷情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參酌國際淨零趨勢、我國2050淨零排放路徑、關鍵戰略行動計畫等國內外情勢變化,依《氣候變遷因應法》第9條第2項規定,檢討修訂「國家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綱領」修正草案,透過永續會機制進行跨部會協調整合,擘劃我國氣候變遷調適及溫室氣體減量的重要施政方針。 陳院長感謝各委員針對本次修正草案提出許多寶貴意見,請環保署參採委員意見修正綱領;後續溫室氣體減量與氣候變遷調適相關政策與計畫推動工作,請各主責部會依據委員今日所提具體建議,納入我國氣候行動的重要考量,期能逐步健全我國面對氣候變遷調適能力;另請各部會研議除了現階段所訂定的2030年目標外,是否需訂定年度目標,並逐年檢討改進,以確保國家永續發展。 針對衛生福利部「實(食)物銀行推動情形」報告,陳院長表示,為能照顧經濟不利處境家庭維持基本民生需求,請衛福部結合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民間團體等公私部門資源,持續推動實物給付(食物銀行)措施,確保國民皆能取得營養均衡及足夠的糧食。陳院長指出,鄭文燦副院長擔任桃園市長期間,推動實(食)物銀行政策不遺餘力,且執行成效良好,請鄭副院長召集農業部、教育部、內政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衛福部等部會共同研商,整合相關部會資源,加強推廣實(食)物銀行政策,以落實惜食、扶貧與防災,並於下次會議時提出報告。 另針對永續會氣候變遷與淨零轉型專案小組「淨零12項關鍵戰略進度報告」,陳院長表示,12項關鍵戰略行動計畫已於今年4月核定,深受社會各界期盼。為利相關政策聚焦及後續工作推動順利,請永續會秘書處再次盤點委員們提出的意見,並針對其中涉及有關政策、制度、法律及執行等面向,由權責部會以書面方式正式答覆。院長也請有關部會透過相關工作會議與委員們進行更深入的討論,並落實社會溝通,以利政策精進。   本文來自我的E政府-政府新聞-主持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 陳揆:持續推動「12項關鍵戰略」、實(食)物銀行政策 積極朝永續發展邁進 (www.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