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上許多環保先進國家的廢棄物管理政策,走向資源循環利用,我國參考歐洲、日本等先進國家發展趨勢,推動可燃廢棄資源燃料化,環境部除建立固體再生燃料(Solid Recovered Fuel, SRF)管理制度及標準,規定SRF製造廠應設置必要設備、後端使用設施種類,並輔導SRF製造廠提升製造技術及品質外,為避免使用SRF衍生空氣污染排放問題,業於112年7月預告修正廢棄物燃料使用之成分標準及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增訂其源頭成分標準管制、製程污染防制設備規範及管末排放標準,以達減污減排協同減量,維護環境空氣品質。 桃科工業區環評報告書、桃科工業園區變更計畫、桃科工業園區第二期計畫已通過環評,個別工廠進駐尚無須辦理個別環評,除非有符合認定標準之新開發行為。上述環評書件已訂有各污染總量管制值。至於該3家公司進駐桃科工園區是否有符合進駐標準、污染排放量是否仍在總量內,應由開發單位(桃園市政府)確認。 為推動可燃廢棄資源燃料化,環境部已訂定「固體再生燃料製造技術指引與品質規範」,建立SRF管理制度及標準,規定 SRF 製造廠應設置必要設備,並先行確認使用者需求及收受廢棄物性質使用適當設備、成品定期採樣檢測、成品應直接售予符合規定之 SRF使用者,審核單位應串聯審查管理燃料製造及使用端並辦理現勘,以確保SRF燃料品質與使用妥善管理,審查單位得以依循。 可燃廢棄物經過分選、破碎、混拌等製成固體再生燃料,可取代煤炭,有減碳效果,1公噸SRF可取代0.86公噸煤炭,減少0.77公噸二氧化碳排放量,可達到我國淨零轉型「資源循環零廢棄」關鍵戰略。自108年至111年,我國SRF製造量從每年約5萬提升至20萬公噸,實際生產家數從4家增加至28家; SRF使用量每年約6萬增加至18萬公噸,實際使用家數由4家增加至14家。 另為避免使用廢棄物燃料衍生空氣污染排放問題,環境部業於 112 年7
其中風力發電的優勢在於裝置容量較大,一組風機就能發出大量的電力。不過風力發電對風場環境需求較高,較無法普遍設置。相較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的限制較少,小規模也可以做,普遍性讓光電更容易走進大家的生活,在德國及荷蘭甚至出現光電超越風電的情況。 荷蘭經驗)再小的地方都不放過,一口氣拉高光電占比 由於荷蘭多低地,國土近兩成都是水域,陸地面積不大本是不利大型太陽能及風力電廠的設置,因此直到2015年,荷蘭的太陽能的發電量只占全國發電量的1%而已。但荷蘭的光電業者卻充分利用水利空間,並投入太陽光電的技術創新,在水面上鋪設漂浮式太陽能板,其數量已超過五十萬片。 不只是水面,包括停車場、湖泊、牧羊場、採莓園、閒置的教堂、火車站甚至是機場,為了克服土地面積狹小的劣勢,只要是可利用的空間,荷蘭通通都裝上太陽能板。 荷蘭為什麼推動能這麼順利?重點在於重視社區利益與在地利害關係人,如當地居民的深度溝通。就是因為土地極其珍貴,所以地方政府及企業都會積極與居民協調,保持良好合作。你相信嗎?荷蘭有兩百萬戶家庭都有安裝太陽能板,平均每個人擁有兩片太陽能板。 由此可見,政府政策方向正確、企業樂於回饋社區,帶動民眾的接受意願,就是荷蘭光電發展成功的關鍵。 近年來,荷蘭更將再生能源及氣候變遷對策目標入法,並限制陸地上瓦斯及石油的開採,全面強化綠色政策的支出。2022年再生能源的預算就高達130億歐元。目前荷蘭的光電占比達到14%,已超越火力發電,是歐盟中光電占比最高的。 荷蘭阿爾梅勒的創新太陽能電池板島。 德國經驗)一條法規,為世界再生能源帶來革命性發展 再來看德國,德國在光電領域一直保持著領先地位,是全球最大的太陽能市場之一,原因在於德國政府在90年代初就推出了優惠政策,協助太陽能發電的安裝和發展。 早在1990年代,德國就領先全球,推出了一項名為”Feed-in Tariff’(固定躉購價格制度)的政策,簡單來說,就是可以確保再生能源發電者可以以固定的優惠價格將所產生的電力銷售給電力網絡,並提供長期的回購合約,確保投資回報。 而這項制度,不只為德國的太陽能帶來爆炸性的成長,更影響了全世界,而固定躉購價格制也成為國際間發展再生能源最普遍的做法。 除了躉購制度外,德國政府也在2000年通過再生能源法,並推出各項推廣計畫,提供資金補助及低利率融資等措施,還能進一步降低各地方政府的財政壓力。 德國目前太陽能總容量約為60GW,最高發電量可達全德發電量的五分之一,發電占比僅次於燃煤發電。德國政府更宣布在2026年前,每年增加太陽能裝置容量達22GW,並至2030年實現215GW的目標。 德國A20高速公路旁邊是光電露天電站。 光電可普遍設置為優勢 能成為主要能源 光電的優勢即在於可以普遍設置,相較風力發電,光電運營和維護成本較低,且在適當的地區可實現分散發電,提高能源安全性,並為偏遠地區提供電力。從德國及荷蘭的案例中,我們也可以看到國際發展光電的做法。 首先是政策支持,如同荷蘭的情況,有政府的大力推動,可以在短時間內拉高光電的占比。而且不只是推動,政策還必須有修正及進化的能力。 而臺灣近年在能源政策的推動進展快速,首先透過建立光電示範案場,驗證再生能源技術的可行性,如屏東縣高樹鄉太陽光電示範計畫,讓閒置土地得以活化,成為全台第一座盜採砂石回填坑轉型的綠能示範區。其次推出躉購電價的獎勵機制,吸引投資者參與,促進了高品質的發電設施建設。 此外,屋頂太陽能政策則是鼓勵個人積極參與能源轉型,提供乾淨能源並創造經濟效益。同時在地面型土地複合利用方面也是多有投入,優先推動低地力、土壤鹽化、地層下陷等不適合農用的土地,以綠能「加值」,建置農電及智慧魚電共生案場等,不僅推動綠色能源的發展,還最大限度地利用土地資源。這些政策共同推動臺灣邁向可持續發展,增強能源自給自足能力。 德國靠著彈性的政策,持續拉高光電占比;荷蘭則是透過區域溝通及地方政府的連結交出漂亮的光電成績單。最重要的是,荷蘭與德國證明,太陽能也可以成為國家的主力能源。而我們臺灣面對全球能源轉型,正以積極的步伐追上先進發展國家的腳步。 淨零碳排已成為全球共識,相關規範也是瞬息萬變,系列報導下一篇將討論即將上路的邊境碳稅會帶來什麼樣的衝擊,各國又是如何因應。
〔記者廖家寧/台北報導〕曾文水庫蓄水率今年5月底一度下探6%左右,部分人士將南部久旱不雨,歸咎於太陽能光電板阻礙鋒面形成所致。然而,受惠於今年以來的多個颱風外圍環流及午後雷陣雨挹注,曾文水庫在本月11日達到滿水位,對此,經濟部表示,光電板會釀乾旱的謠言不攻自破。 經濟部水利署官員說明,目前全台水情正常,聯合運用的曾文及烏山頭水庫主要任務是支應嘉南灌區的用水,目前合計蓄水量約5.8億噸水,可滿足嘉南灌區明年一期稻作,預計嘉南地區可穩定供水至明年春天枯水期結束。 官員進一步說明,嘉南灌區明年1期稻作就需2.3億噸水,旱作也需約8000萬噸水,單是農業灌溉用水就會消耗3.5億噸水,枯水期間還要支援嘉義仁義潭與蘭潭水庫,以曾文水庫的蓄水量來看,可安全度過明年5月前的枯水期。 官員表示,現在還是豐水期,由於近期內仍有降雨機會,會依降雨預報對曾文水庫進行適當調節性放水,保留滯洪空間,也讓蓄水效益最大化。 經濟部能源局官員亦稱,光電板的運作是將太陽光的能量轉為電能,並非轉成熱能。南部設置光電板以致少雨的說法就是「穿鑿附會」,如今滿水庫讓謠言不攻自破。 數月前光電致旱論沸沸揚揚之際,氣象局副局長馮欽賜就曾說明,裝設太陽能光電板這種局部地貌的改變,難以影響颱風、鋒面這類大型天氣系統,光電致旱論在學理上說不通。而今年上半年南部水情吃緊是因豐水期還沒到的關係,若要把南部少雨歸咎於太陽能板影響鋒面形成,如此論點基礎過於薄弱。 本文來自曾文水庫可穩供至明年春天 經濟部:光電致旱謠言不攻自破 – 自由財經 (ltn.com.tw)
媒體9日報導3家固體再生燃料(SRF)電廠準備進駐桃園科技工業園區,可能帶來空氣污染風險等內容,經濟部強調SRF發電國際上歸類為再生能源,而國內已建立相關規範,該發電設備使用燃料須符合料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及總量管制等相關規範始得完成設置產生綠電。 經濟部說明,SRF發電屬再生能源之一種,依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及相關法令規範,其發電設備之料源須經前處理,且發電效率達25%以上,方認定為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而環境部已就料源公告「固體再生燃料製造技術指引與品質規範」,進行料源、製程等管理,且其燃燒後相關排放,亦須符合固定污染源電力設施空氣污然物排放標準及園區空污總量管制等規範。此外,3家業者應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要求,分別於7月29日、8月26日及9月9日辦理地方說明會,邀請設廠所在地各級民意代表及桃園市政府相關局處與會。 經濟部表示,109年-111年期間本部陸續推薦3家再生能源發電設施業者進駐桃園科技工業園區時,已要求廠商應符合下列條件:使用之固體再生燃料(SRF),應有60%以上由桃園市境內之廢棄物產製;空污排放量需符合電力設施空污排放標準,且不得超過環評規定;SRF需符合環境部公告之品質規範;不得收受廢棄物進廠處理。 經濟部補充說明,規劃進駐桃園科技工業園區之SRF發電業者,目前已取得自用發電設備工作許可,有1家正在建廠中,其餘2家在規劃設計中尚未建廠,但後續仍須符合桃園市政府相關園區進駐條件、自用發電設備登記規則、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等規範始得完成設置。 經濟部也認為,桃園市政府就本案業者設廠相關審查時,如果評估要在原規範外,另外增加附加額外條件,經濟部尊重地方政府權責,但仍應於信賴保護原則下,衡平思考在地環境保護及桃園自身產業的廢棄物處理量能。 發言人:經濟部能源局李君禮副局長 聯絡電話:02-2775-7700、0936-250-838 電子郵件信箱:chunlee@moeaboe.gov.tw 發言人:工業局楊志清副局長 聯絡電話:02-27541255分機2902、0912-710927 電子郵件信箱:ccyang1@moeaidb.gov.tw 業務聯絡人:經濟部能源局陳崇憲組長 電話:02-2775-7770、0919-998-339 電子郵件信箱:ctchen2@moeaboe.gov.tw 業務聯絡人:經濟部工業局吳振華組長 電話:02-2754-1255、0926-238-322 電子郵件信箱:jhwu@moeaidb.gov.tw 本文來自本部新聞 – 新聞與公告 – 中華民國經濟部(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R.O.C.)全球資訊網 (moea.gov.tw)
許多坊間與網路影片,流傳著光電業者向農民承租土地,會損及農民權益情事的說明,嚴重偏離事實,損及光電業者的商譽,並拖累國家光電發展及國內企業要達到RE100的進度。 關於土地稅賦疑慮,五大光電公協會共同澄清表示,光電用地若是不利耕作地,走的是「農業容許」的申設流程,不須變更,沒有土地稅負問題。唯有農地需要變更為特定事業目的地,才會有地價稅、土增稅等稅負的產生。但地價稅通常都是由業者支付,如果是由子女繼承,不僅沒有土增稅問題,也同樣可照合約收取租金,且遺產稅如果付不出還可以分期付。 至於,農保權益,光電業者都會維護農民權益,在租地時,都會請農民留下一分地,以保有農保資格。(詳見誤解7)光電業者祈望與農民共存共融,為台灣永續而努力。 以下,是太陽光電五大公協會以條列式詳加澄清說明。 光電業者與農民或地主簽公證合約守法無欺 誤解1.光電業者跟農民簽約,農民有受騙問題? 光電業者在與地主簽約時,都會在地方法院認可的民間第三方公證人公證之下,逐條對地主解釋簽約內容後,再進行簽約,且在雙方有共識下簽定二十年的公證合約。有些較為謹慎之地主會將合約內容給自己之私人律師檢視過後,確認無誤後,才與光電業者簽約。 合約內容有詳細載明雙方的稅金負擔。並且,公證人會仔細說明兩造的權利及義務。光電業者也都會當場說明20年租約到期後,會尊重地主,願意協助地主移除光電板及變更回農地。 誤解2.光電業者會以用地主名字去抵押借貸,借款算在地主身上問題? 此為無稽之談。不管是農地,或是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土地所有權狀都握在地主手上,光電業者只是承租土地,所有權還是屬於地主,因此,光電業者不可能會拿地主的土地去借錢。光電業者跟銀行借款,是用光電設備當擔保品,而非土地,也不會找地主當連帶保證人。 依民法規定,買賣及繼承不破租賃,地主過世後租金澤福後人 誤解3.常有老地主過世,他的後代領不到租金,也拿不回來出租的土地,因為他已經不是農地? 買賣不破租賃,繼承也不能破租賃。如原租約的地主過世,土地須經由繼承人辦理完繼承過戶手續,再與太陽光電業者重新公證或簽訂增補協議後繼續執行原租約協議,地主之土地繼承人仍可依土地租約繼續領取土地租金,更沒有拿不回來土地的問題。 合法納稅是好國民,光電廠商及地主均應遵守稅法規定。 誤解4.簽約地主過世,子女必須繳交土地增值稅及土地繼承問題? 土地增值稅課徵須符合(1)農地非農用轉移處分 (2)變更特目後土地處分。 若是在繼承情況下,無須課徵土增稅,但需課徵遺產稅。據財政部公告的112年免稅額來看:遺產稅免稅額1333萬元、配偶扣除額493萬元、喪葬扣除額123萬元,合計遺產要大於1959萬元以上才會課徵到遺產稅。 因繼承取得之土地已經依法繳納遺產稅,依照土地稅法第28條但書規定,免徵土地增值稅,除非繼承人所繼承土地之公告現值大於2200萬。否則,依照土地稅法第28條但書規定,是免徵土地增值稅。 中南部的農地每公頃平均公告現值大部份介於500-1000萬之間,且大多數農民持有農地約在2分地至1公頃之間。因此,地主在變更成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之後大部份未來都沒有土增稅問題。有關於這部份在簽約前,業主及公證人也都有詳細的說明。 另外,不是農地的土地還是可以繼承,農地變成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後,子女還是可以繼承土地。 此外,國稅局針對遺產稅應納稅額在30萬元以上,得於納稅期限內,向該管區稽徵機關申請,可分18期以內繳納,每期間隔以不超過2個月為限。 誤解5.農地因從事光電而變更成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後,地價稅及農變回饋金的負擔問題? 農地變更為特定事業用地後,該特定事業用地之地價稅會依據合約規定,目前大都由光電廠商支付。 通常會由地主先行交繳,再向光電廠商申請支付。也就是說,土地的地價稅,在未來發電二十年期間都是由光電業者負擔。另外農變回饋金在合約中也寫明是由也是由光電者負擔。 誤解6.承租給光電業者,地主必須繳納個人綜合所稅? 台灣有所得就必須繳稅,地主出租農地給農民,依法也必須申報綜合所得稅。同樣的光電業者與地主的租約已清楚載明,地主必須將每年的租金收入申報綜合所得稅。公證人在公證的同時也有詳細告知地主。 農保權益,簽約公證時均有告知,且合乎法律規定。 誤解7.土地出租給光電業者,農保權益問題? 地主將土地租給光電業者需維持基本農民的耕作事實 (1)未滿65歲的地主:須保有一塊1分以上的農地或者承租國有土地/台糖土地2分以上,否則取消農保資格 (2)滿65歲以上的地主:已經領退休老農年金,一樣須保有一塊一分以上的農作,來辦理農保。但如果沒有農地了,農保資格會取消,但地主持有的土地現值在不違反排富條款,也就是農地變更後價值不得超過500萬時,仍可領取老農年金,不過,非農業之業外收入超過50萬元,也會失去老農津貼。 以上兩點在簽約時,業主及公證人都有詳細的告知。 期望全民支持再生能源發展,讓台灣能在2050年達成零碳排的使命,且為全球對抗氣候變遷盡一份心力,留給後代子孫一個永續發展的生存環境。 太陽光電五大公協會共同聲明: 太陽光電產業永續發展協會 太陽光電產業協會 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商業同業公會 SEMI太陽光電委員會 全國商業總會能源產業推動委員會 本文來自老農子女繼承光電用地 光電五大公協會:沒增稅還可收租金 (yahoo.com)
(中央社)綠電信保機制預計9月上路,將讓半導體龍頭以外的企業也買得到綠電。經濟部官員指出,綠電買家一多,開發商就有更多企業購售電合約(CPPA)價格談判空間。 業界認為,CPPA價格有望從過去每度3元左右,提高到4元以上,增加幅度逾30%。 標準檢驗局官員說,過去因為國際信用評等限制,只有信評達標的大廠才有條件購買離岸風電,國內僅台積電和國營事業符合資格,但綠電信保機制上路後,將為國際信評不足的大型企業提供擔保。 離岸風電走入區塊開發階段,躉購費率將退場,面對開發商總部憂心風場建置成本攀高、投報率大受影響。經濟部官員強調,過去風場綠電只能賣給單一大廠,CPPA價格確實會被壓低,待綠電信保新機制上路,更多公司加入買電行列後,開發商就有更多談判空間。 開發商透露,半導體龍頭過去完全收購的市場價格大約是每度3元左右,但有綠電信保機制開放其他買家進場後,有望提高到每度4元以上,相當於價格提高30%以上。 開發商指出,因為信評因素,各風場仍會部分售給台積電,但有擔保機制後,有望每風場50%到70%左右的綠電可賣給價格較高、受擔保的買家,也就是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綠電,當中有3到5成釋出給目前買不到綠電的買家。 根據綠電信保機制規劃,購電企業須繳保費給承做的公股銀行,由銀行提供履約擔保。銀行會再向融保中心申請融資保證,等於是「再保險」的概念,並由中國輸出入銀行負責執行。最高保證額度80億元,保證成數最高8成,期限最長為20年。 萬一企業中途無法繼續履行CPPA,將啟動代償,賠付上限最長1.5年,並搭配台電收購剩餘綠電機制。這等於由輸出入銀行、承作銀行、台電三者,分攤開發商的電費收入。 經濟部鼓勵綠電團購,擬給予保費費率優惠 CPPA綠電信保機制適用門檻為年發電量5億度大型企業,經濟部官員指出,希望藉此進行綠電資源最佳分配,同時鼓勵綠電團購。只要一階供應商(Tier 1)廠商,帶著供應鏈其他廠商一起購電,擬給予保費費率優惠。 CPPA綠電信保機制預計9月上路,根據規劃,購電企業須繳保費給承做的公股銀行,由銀行提供履約擔保,銀行會再向融保中心申請融資保證,也就是「再保險」的概念,並由中國輸出入銀行負責執行,最高保證額度80億元,保證成數最高8成,期限最長為20年。 萬一企業中途無法繼續履行CPPA,將啟動融保基金的代償機制,賠付上限最長1.5年,並搭配台電收購剩餘綠電機制。 舉例來說,購電企業以每度電4元向開發商購買離岸風電,空窗期的綠電可依據與台電簽訂的購售電開口合約,先由台電每度收購2元,剩餘2元則由融保中心和銀行以8比2比例承擔。 標準檢驗局官員指出,台灣企業因為國際信用評等限制,加上前一階段有躉購費率支持,因此過去大型風場電力往往全數銷給台電、台積電。但綠電信保上路後,將為國際信評不足的大型企業提供擔保,代表這些過去無法進入綠電購買市場的買家可大批進場。 此外,依規定,申請企業須符合中華信評長期或短期信評達一定等級以上,或者同一集團企業過去5年平均每年用電量逾5億度,囊括所有台灣需要綠電的重要大型企業。 官員表示,希望藉由設定5億度用電門檻,將用電大企業導引到離岸風電,光電則賣給中小企業,進行資源最佳分配。同時鼓勵綠電團購,只要Tier 1廠商,帶著Tier 2、Tier 3廠商一起購電,擬給予保費費率優惠。 能源局:固定離岸式風場競爭力高,最高可產380億度電 企業綠電需求若渴,根據經濟部最新資料,2030年台灣企業所需綠電高達318億度。 能源局指出,供需媒合上,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期9GW可供應360到380億度電,除且具價格競爭力,併網年度自2026至2031年,正是滿足RE30的主力來源。 綠電趨勢不可逆,台灣企業除響應RE100,作為國際品牌供應鏈一環,綠電需求持續攀高。 RE100是由氣候組織(The Climate Group)與碳揭露計畫(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 CDP)所主導的全球再生能源倡議。 加入RE100的企業須公開承諾在2020至2050年間達成100%使用綠電的時程,並逐年提報使用進度。 企業在全球各地營運據點所使用的電力,都必須來自可再生資源:生質能(包含沼氣)、地熱、太陽能、水力與風力。不論是從市場上購電或自行發電皆可,前者需要有國際再生能源憑證(Renewable
根據農業部統計,稻米種植面積逐年下滑,不過稻米自給率仍高達100%,庫存也供應無虞。(張毓翎攝) 因應國家綠能加速推動需要大片土地,外界擔憂光電開發恐影響國內糧食生產,尤其是國人主食的稻米。根據農業部統計,稻米種植面積逐年下滑,不過稻米自給率仍高達100%,庫存也供應無虞。經濟部則說,有提醒光電業者土地要合法,否則「風險自負」。 根據農業部統計,2012至2021年的10年變化顯示,國內稻米種植面積從2012年的26萬公頃下滑至2021年的22萬公頃;國人每人每年食米量也同樣逐年下滑,從2012年每人每年食米45.64公斤,到了2021年已下滑到43.03公斤。 另受國內社會經濟發展,國人消費選擇多元化,飲食習慣西化、外食選擇多元等改變,致國人食米消費量呈現下降趨勢,麵粉製食品的食用量則逐年上升,2012年每人每年食用小麥35.73公斤,到了2021年已上升到38.74公斤。 農糧署表示,截至今年7月底止,國內稻米存量約131.3萬公噸糙米(公糧75.3萬公噸,民間庫存56萬公噸),以每月總消費約10萬公噸計算,足供國人13個月所需,供應充足。 有農民透露,因應國人食米量的降低,種植面積確實需要適度調降,不過農地目前遇到最大的問題在於「租金」,一甲地的租金行情平均約4-6萬不等,但租給光電商卻至少要高出4倍,在租金差距下不少地主理所當然傾向租給光電業者,農民和養殖業者反而租不到地生產。 面對「土地掮客」趁著乾旱四處獵地種電,經濟部能源局太陽光電組組長林文信表示,農委會政策很明顯,小於2公頃農地不得用於推動太陽能發電設施,大於2公頃可設置,但必須農委會審查同意。 林文信指出,以現在農委會對土地變更程序抓很緊來說,不會有放任綠能業者到處違規搶地種電的情形。再來業者要拿電業籌設許可,也得會同地方農業單位同意,屬於合法經濟部才會發給許可,這都有把關。 本文來自農業部統計 國內稻米自給率100% 供應充足 (yahoo.com)
經濟部「綠電信保機制」將於9月上路,八大行庫將對購電企業的購售電合約(CPPA)提供履約擔保,由國家融資保證中心再保,保額最高80億元,保證期間為20年,融保中心最高擔保八成,銀行負責二成,預計國內40多家急需購買綠電大企業集團將受惠。此外,參與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1期、3-2期開發商亦可因此受惠,取得專案融資。 經濟部官員解釋,現進入離岸風電大舉開發階段,風電開發商要取得專案融資靠的是CPPA,一個500MW風場一年發電量約20億度電,過去是台電全買,現在是要直接賣給並轉供給企業,其CPPA一簽就是20年,通常一個風場只會簽約二個至三個CPPA,最多不超過五個。 然而,現在全台只有台積電一家企業信評夠力,與台積電簽的CPPA可以獲得國外銀行認可,讓風電開發商取得專案融資;至於其他企業買電,一旦無力支付購電金額,國內外銀行都怕倒,換言之,排碳大戶恐買不到綠電。為解決此問題,經濟部預計在9月推出綠電信保機制。 國發會已將購買綠電納入國家融保中心業務範圍,並已修正國家融資保證作業要點,明定當買綠電企業發生給付不能時,該機制提供保證,代償購
行政院長陳建仁於本(8)月15日主持「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第35次委員會議」時表示,為貫徹永續發展思維,展現轉型決心,政府已將「2050淨零排放」目標納入《氣候變遷因應法》,各部會將據以陸續推行徵收碳費、成立碳權交易所等配套方案,並透過「12項關鍵戰略」持續推動和追蹤管考,協助產業鏈及全體國民共同邁向淨零。 此外,為照顧經濟不利處境家庭維持基本民生需求,他已請鄭文燦副院長召開會議,整合跨部會資源,以惜食、扶貧和防災為方向,加強推廣實(食)物銀行政策,期盼推動臺灣朝向永續發展邁進,成為亞洲地區及全世界永續發展的典範。陳院長致詞時表示,永續會民間委員是來自社會、經濟、環境等各領域專家,非常感謝委員願意為臺灣的永續發展盡一份心力,未來2年的委員任期,需要大家共同參與、一起努力,推動臺灣朝向永續發展邁進,使臺灣成為亞洲地區及全世界永續發展的典範。 陳院長表示,聯合國透過永續發展目標,希望解決全球性的環境、經濟、社會問題,並提出具體解決方案,臺灣雖不是聯合國會員,但為貫徹和平、安全、繁榮、公正的永續發展思維,實踐地球村公民的責任,努力將「永續發展」融入政策運作之中,與全世界接軌。陳院長指出,隨著地球暖化日益嚴重,國際機構呼籲各國加速氣候行動,採取減碳與調適並重的解決方案,使減碳與調適具有更多協同作用,國內《氣候變遷因應法》也提升氣候治理層級至永續會,由該會負責協調、整合國家因應氣候變遷基本方針及重大政策,並增加調適專章,俾使因應氣候變遷政策更完備。 院長說,「2050淨零排放」目標已於今(2023)年2月納入《氣候變遷因應法》,展現臺灣的轉型決心,後續各部會將推行許多配套方案,包含徵收碳費、成立碳權交易所等,並透過「12項關鍵戰略」持續推動與追蹤管考,協助產業鏈及全體國民共同努力邁向淨零目標。陳院長強調,疫情、氣候變遷、地緣政治等多重危機的同時發生,已重挫全球永續發展,蔡英文總統也指示,為打造韌性國家,強化社會安全體系是施政的重中之重;因此,在後疫情及高通膨時代,對弱勢族群的照顧益顯重要,尤其是對基本生活的照顧。 近年中央與地方協力結合民間合作推動實(食)物銀行,主動關懷照顧弱勢民眾,疫後特別預算也編列相關經費擴大對實(食)物銀行補助,將有助永續發展目標的實現。隨後,陳院長在聽取永續會氣候變遷與淨零轉型專案小組「國家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綱領」報告後表示,面對全球嚴峻的氣候變遷情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參酌國際淨零趨勢、我國2050淨零排放路徑、關鍵戰略行動計畫等國內外情勢變化,依《氣候變遷因應法》第9條第2項規定,檢討修訂「國家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綱領」修正草案,透過永續會機制進行跨部會協調整合,擘劃我國氣候變遷調適及溫室氣體減量的重要施政方針。 陳院長感謝各委員針對本次修正草案提出許多寶貴意見,請環保署參採委員意見修正綱領;後續溫室氣體減量與氣候變遷調適相關政策與計畫推動工作,請各主責部會依據委員今日所提具體建議,納入我國氣候行動的重要考量,期能逐步健全我國面對氣候變遷調適能力;另請各部會研議除了現階段所訂定的2030年目標外,是否需訂定年度目標,並逐年檢討改進,以確保國家永續發展。 針對衛生福利部「實(食)物銀行推動情形」報告,陳院長表示,為能照顧經濟不利處境家庭維持基本民生需求,請衛福部結合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民間團體等公私部門資源,持續推動實物給付(食物銀行)措施,確保國民皆能取得營養均衡及足夠的糧食。陳院長指出,鄭文燦副院長擔任桃園市長期間,推動實(食)物銀行政策不遺餘力,且執行成效良好,請鄭副院長召集農業部、教育部、內政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衛福部等部會共同研商,整合相關部會資源,加強推廣實(食)物銀行政策,以落實惜食、扶貧與防災,並於下次會議時提出報告。 另針對永續會氣候變遷與淨零轉型專案小組「淨零12項關鍵戰略進度報告」,陳院長表示,12項關鍵戰略行動計畫已於今年4月核定,深受社會各界期盼。為利相關政策聚焦及後續工作推動順利,請永續會秘書處再次盤點委員們提出的意見,並針對其中涉及有關政策、制度、法律及執行等面向,由權責部會以書面方式正式答覆。院長也請有關部會透過相關工作會議與委員們進行更深入的討論,並落實社會溝通,以利政策精進。 本文來自我的E政府-政府新聞-主持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 陳揆:持續推動「12項關鍵戰略」、實(食)物銀行政策 積極朝永續發展邁進 (www.gov.tw)
(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彰化縣13日電)滿足離岸風電運維需求,台電公司在彰化縣興建「光源之石」首座綠能運維中心,外觀鋪滿光電板,遠看彷彿穿山甲,完工後,1年發電100萬度,扣除自用72萬度剩餘電力送回電網。 台電2021年離岸風電1期併聯發電,啟用全國第一座離岸風電併網基地「彰一開閉所」,去年底離岸2期邁入施工階段,台電將打造首座風力發電綠能運維中心「光源之石」,建築外觀包覆光電板,遠看就像「穿山甲」,未來估計1年可產生近100萬度綠電,除運維中心自給自足還能回輸電力,可望成全台首座淨零排放建築。 運維中心「光源之石」動工祈福今天舉行,行政院長陳建仁、經濟部次長兼台電代理董事長曾文生、台電總經理王耀庭、彰化縣副縣長林田富等人出席,建築預計2024年底完工,作為台電離岸風電運維基地及再生能源設備材料倉儲中心,也落實邁向電力淨零目標。 台電透過新聞稿表示,為滿足綠能持續發展成長的運轉維護需求,在鹿港鎮彰濱工業區建置台電首座綠能運維中心「光源之石」,作為台電離岸風電1、2期超過50部風機的吊裝廠房、運維基地及周遭陸域風機、太陽光電相關備品、維護工具等材料倉儲中心。 台電說明,要稱為淨零建築除需獲內政部建築能效認證,更重要是建築物自身生產的再生能源要能完全滿足用電能耗,「光源之石」每片太陽能板鋪設位置與角度都經日照位置、方向、時數、建築面積、太陽能板發電效率等大數據建構而成的模型精準分析確認。 台電表示,運維中心太陽能板1年可發近100萬度電,扣除營運所需72萬度電力,並以建築總樓地板面積約1.3萬平方公尺計算,能源密度(EUI)估可達負19,表示建築本身實現電力自給自足,還能多發電送回電網,因是首件送件辦理,可望成全台第1座淨零建築。(編輯:黃世雅)1120813 為滿足離岸風電運維需求,台電公司在彰化縣鹿港鎮彰濱工業區興建「光源之石」首座綠能運維中心,13日舉辦動工祈福儀式,行政院長陳建仁(中)等人出席。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彰化縣攝 112年8月13日 本文來自彰濱建全台首座淨零建築 「穿山甲」不只發電自用還有剩餘送電網 | 產經 | 中央社 CNA
台灣自來水公司(簡稱台水)為推動「綠電中的綠電」不遺餘力,今年完工併聯運轉發電的台東「利嘉淨水場小水力發電」(130kW)案為其第一個小水電成功案例,也是今後加速推動最乾淨綠電的新里程碑,為此今年6月底還舉辦利嘉廠的觀摩會,以利經驗分享,期能縮短其他案場摸索的時間。 楊人仰處長表示,台水高層非常重視綠色能源的相關推動,尤其李嘉榮董事長在任職副總經理及總經理期間,即責成相關單位逐步盤點可以推動小水力案場。盤查推動的重點以台水現有系統為主,會朝向原水系統如水庫、更上游川流水,用重力流流到淨水廠之前,或淨水廠清水池的水,重力流流到配水池或減壓池之前部分。 據指出,利嘉淨水廠屬原水系統的案例,原來設計的容量為1小時發電量約130KW,從今年1月併聯之後,最大發電量平均達到140KW,枯水期約80KW,發電量會隨著原水量產生變化,總電量則併聯到台電的饋線。 此外,台水目前正在推動的小水力案場,還包括去年完成招租的南化淨水廠、沙鹿配水中心,及今年5月完成招租的雲林湖山淨水廠,目前分別在進行文件申請的行政流程。南化案由經一綠能得標,預期在114年第一季完工併聯;沙鹿案由台化得標,目標是明年中旬完成併聯發電,工期則是到114年;湖山案由韋峰能源得標,預計115年第一季供電。 台水後續案場如鳥嘴潭人工湖、后里第一淨水廠、鯉魚潭淨水廠等,目前還需要配合一些場址區的再建工程,對於其中初步評估有開發潛能,但是受限於場地不夠大的一些案場,台水公司希望小水盟與會員們繼續協助評估,並且對於小水盟協助台水公司推動小水力發電給予高度肯定。洽詢電話:(04)2321-6631,小水盟秘書處。 本文來自台水推小水力發電 綠電新里程碑 – 投資理財 – 工商時報 (chinatimes.com)
為實現2050淨零碳排目標,蔡政府全力發展再生能源並推動漁電共生,遭質疑「漁電共生根本就是漁死電生」,甚至引發破壞生態環境、養殖漁業與弊案爭議,可能影響2024總統大選選情。對此,太陽光電5大公協會今(7日)發布嚴正聲明駁斥相關傳聞,呼籲各界團結推動再生能源,讓漁電共生達成環境、養殖與綠電三方共好。 5大公協會指出,外界質疑漁電共生場基樁影響地下水層,改變漁塭水質鹽度及加速退水速度,不利養殖,導致漁貨減少價格上升等;但目前多數漁電共生魚塭具有蓄洪功能,且養殖用水並不與是否降雨直接相關,漁獲價格則是受到多重因素影響,包括:農業人口老化導致缺工、漁民選擇性養育高獲利漁種、飼料價格上漲等不可控因素。另外,傳聞太陽能基樁使漁民無法使用牽漁網方式捕魚,事實上,多數業者已利用漁塭堤岸及引水渠道設置基樁,以避免影響大面積漁網捕撈。 5大公協會表示,漁電共生被指影響黑面琵鷺生態,但現存漁電共生開發案場皆位於既有漁塭,與黑面琵鷺主要棲息地並無影響,且業者早有共識避免開發七股台61以西黑面琵鷺生態敏感區。聲明強調,面對能源短缺和產業快速演進,再生能源被視為台灣經濟和永續建設的關鍵,應是不可動搖的事實,各界應團結推動再生能源、勿以訛傳訛。 漁電共生近日引起爭議不斷,包括:太陽光電產業永續發展協會、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商業同業公會、太陽光電產業協會、SEMI太陽光電委員會,以及全國商業總會能源產業推動委員會等5大光電公協會,今上午聯合發表聲明,從能源轉型趨勢、黑面琵鷺生態保育以及地下水層影響等3大面向,一一對外說明。 本文來自漁電共生變共死? 5大光電公協會這樣說 – 中廣新聞網 (bccnews.com.tw)
蔡英文總統7日上午出席台灣碳權交易所開幕揭牌典禮,她表示,台灣碳權交易所的設置讓台灣跟上國際淨零轉型的潮流,並更積極與他國的碳交易所進行國際合作,將成為協助台灣達成低碳目標的關鍵助力;同時也能促進低碳科技的研發及相關人才的培育,帶動整體綠色經濟的良性循環,協助企業將低碳、零碳的挑戰化為新的機會與商機。位於高雄的台灣碳權交易所今舉行開幕揭牌典禮,蔡英文總統特地南下出席。 總統在致詞時表示,2050淨零轉型是全世界的共識,也是台灣的目標,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將在今年10月開始施行,加上全球RE100的企業承諾,都一再顯示減碳不再只是道德倡議,更是台灣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繼續脫穎而出所必須要面對的貿易議題及供應鏈的要求,而台灣碳權交易所的成立,將成為協助台灣達成低碳目標的關鍵助力。總統:『(原音)美國紐約、英國倫敦、日本東京,還有新加坡等地方都先後成立了碳權交易平台,台灣碳權交易所的設置,我相信能夠讓台灣跟上國際淨零轉型的潮流,並且更積極的和其他國家的碳交易所進行國際合作。 我也相信這將是成為協助台灣達成低碳目標的關鍵助力。』 總統認為, 建立碳權交易所,將碳權放在交易市場上進行交易、流通,將為企業帶來經濟效果、創造減碳的誘因,同時也能促進低碳科技的研發及相關人才的培育,帶動整體綠色經濟的良性循環。 總統也表示,除了成立碳權交易所,國發會也在去年3月公布「台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之後,氣候變遷因應法相關子法將陸續上路,逐步完成碳定價、碳交易等相關機制。未來,台灣會透過自願減量、增量抵換及國外碳權交易等機制三管齊下,對應設立三大交易板塊,運用交易平台的力量,共同落實淨零排放的目標,加速淨零轉型的進程,並預計在2023年至2030年帶動新台幣4兆元的民間投資、5.9兆元產值及55萬個相關就業機會。 總統強調,淨零轉型是台灣最長遠的國家發展計畫之一,也是讓台灣走向國際的新契機,因此沒有鬆懈的空間,政府會繼續協助企業共同面對這項挑戰,她也期待台灣碳權交易所的成立能協助企業將低碳、零碳的挑戰化為新的機會與商機。 本文來自台灣碳權交易所揭牌 總統:帶動綠色經濟良性循環 – 新聞 – Rti 中央廣播電臺
屏東縣以「翻轉劣地華麗重生,高樹光電綠能示範區!(Rebirth and Transformation of Badlands: Gaoshu Photovoltaic Green Demonstration Zone!)」,近日在「2023第二屆APSAA亞太永續行動獎」頒獎典禮大放異彩,成為SDGs(Sustainable
杜蘇芮增強為中度颱風,逐漸朝著台灣接近,就怕風勢逐漸增強,影響太陽能板的安全結構,業者一早也出動團隊,前往施工中的案場進行現場巡檢,支架、螺絲有沒有鎖緊?模組有沒有固定妥當?甚至連排水孔是否暢通,都要一一檢視。在屏東,官方也規範太陽能光電系統設置業者,耐風設計要達抗13級風以上。 圖/TVBS 杜蘇芮增強為中度颱風,逐漸朝著台灣接近,就怕設置在屋頂的太陽能光電系統受影響,業者一早就派員展開巡檢! 太陽能職業工會理事長陳俊中:「太陽光電模組、支架、還有結構的每個部位,正在執行鎖固,仔細去看這些鎖點有沒有正常,有沒有緊固,接著我們也會巡視這一邊,像這個排水孔的部分,也要完整的清潔。」 螺絲有沒有鎖緊?模組有沒有固定妥當?排水孔是否堵塞等等,都是檢測重點! 其實,除了颱風前的巡檢,成本動輒數百、千萬起跳的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建置時,就得考量抗風強度及防漏水能力。 圖/TVBS 科技公司經理鍾浩雄:「地面型案場的話,我們一般設計的話,是可以抵抗17級風。」 綠能辦公室主任盧俊中:「本縣太陽光電七月範本已要求業者規劃支撐架結構設計時,應符合營建署耐風設計規範,風速應達抗13級風,恆春滿州則需達抗15級風。」 圖/TVBS 除了颱風之外,每年10月到隔年4月東北季風盛行,恆春半山島有落山風,最大風速曾有13級風的記錄,因此,屏東縣府也針對恆春及滿州,提高太陽能光電系統建置的防風強度標準,要達到抗15級風,以免發生危險。 本文來自
經濟部(13)日晚間表示,「能源用地白皮書-光電篇」預計於今年下半年公布,並藉此做為跨部會及社會溝通的文件,以建立光電長期發展機制。 有關環團呼籲暫緩設置綠能專區一事,經濟部表示,相關法規經過內政部、經濟部及農委會等跨部會協商討論,目前內政部主管的「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修正內容雖已預告完成,後續仍要就各界意見,與經濟部及農委會共同審議評估研議。後續經濟部也有審查作業要點等法制作業要進行,都會持續徵詢各界意見。 經濟部指出,綠能發展區在不影響農業發展的情況下,透過非都容許的方式開放設置光電,地目仍維持農業用地,以低度開發的方式,來達到增加綠電及農村收入,同時不影響原有土地使用功能,並且把後續光電設施移除機制納入規範,使農地保有未來可繼續農用的機會。 經濟部強調,「綠能發展區」的規劃經過跨部會長期的討論,為避免土地掮客尋租的行為造成光電建置過程土地的紛爭,並建立良好光電建置典範,綠能發展區之劃設,除由農委會盤點土地不影響農業發展土地,經濟部會同環境保護主管機關的內政部、環保署及負責生態保育的農委會特生中心,排除環境敏感範圍區域,並由經濟部遴選廠商,以減少土地掮客介入的空間,並強化管理,建立典範。 經濟部說明,為因應國土計畫法於2025年實施,經濟部已研擬「能源用地白皮書-光電篇」草案,草案內容已提出大小有別、在地共榮、永續可回復等原則。未來綠能發展區的推動,將透過遴選的方式,要求投標業者提出地方參與機制、睦鄰回饋與合理租金、整體營運管理規劃至光電案場除役等規劃。 本文來自: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21/7299145?from=edn_newestlist_cate_side
有關媒體報導民眾對於雲林口湖鄉設置升壓站抗爭一事,經濟部指出,民眾對於電磁波影響鄰近淨水場水質的擔憂,事實上太陽光電所產生的電磁波屬於低頻電磁波,屬於非游離輻射,依據環保署網站介紹,並不會破壞生物細胞分子,也不會產生溫度變化,不會在人體或生物體產生累積效應,當然也不會影響水質,相關的訴求希望能回歸科學證據體論。 經濟部說明,特定媒體藉由此事件,解讀為中央強推光電,地方政府也無奈的方向並不公允,光電或升壓站之土地均需獲得地方政府同意土地變更或容許使用,而民眾之反對訴求,中央地方一致,應該理性溝通。就電磁波擔憂的部分,經濟部也曾委請工研院,在台南北門光電案場升壓站進行電磁波實測,於升壓站旁測得電磁波為0.1mG遠遠小於我國電磁波規範833mG之標準。 另外關於甲地施工卻於乙地辦理說明會部分,經濟部說明,經詢問業者,該案包含光電案場及升壓站,所在位置均位於雲林縣口湖鄉,因此業者才於口湖鄉內辦理發電廠說明會。相關說明會的目的是希望業者於施工前,能多與地方民眾溝通,告知民眾案場的施工範圍、施工期程及施工方式等,民眾如不清楚,即便經濟部已核發施工許可,仍可請業者向民眾說明。 經濟部另表示,該光電案場屬於農委會公告不利農業經營區範圍,再經雲林縣農業處依「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進行審查,並已核發農業容許證明。另其升壓站用地則屬一般農業用地,也經雲林縣建設處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進行審查,並核發非都市土地容許使用文件。光電及升壓站用地均取得地方政府同意變更或容許使用文件後,經濟部才會核發施工許可。 本文來自新聞 – 最新消息與活動 – 經濟部能源局(Bureau of Energy, Ministry of
「因為不了解,所以容易恐慌」再生能源間歇性特色須搭配儲能發展,但國內儲能案場因為抗爭問題一再受阻,此次特邀以電力與能源的「研究、試驗、驗證」為專業的財團法人台灣大電力研究試驗中心董事長郭芳楠為我們一揭儲能系統的真實面目。郭芳楠表示,能夠同理民眾因為不了解,所以恐慌是正常,但現在的電池技術以及法規都相對成熟,能夠透過詳細的說明讓民眾了解儲能的安全性。儲能系統主要使用鋰電池,而日常的手機也是鋰電池,其實就陪伴在民眾生活周遭最近的地方。儲能系統可以想像是一個大的鋰電池的組合體,從電池芯組合成電池模組,電池模組再組成電池機櫃,層層的機櫃最後才放置到貨櫃裡面。整個系統都在電池管理系統(BMS)的監測下進行,同時若有過載的情況,熔絲會自行斷路作第一層的防護。 儲能系統規範以四大保護層次建置 防止熱失控發生 熱失控是民眾最擔心的議題,產生熱失控的原因有可能是因為電池過度充電或是過度放電,或零件本身的瑕疵,或是因外部大力撞擊,導致系統出現問題。要怎麼避免上述原因發生,郭芳楠說明,事實上台灣對於儲能系統的設備有明確的四個保護層次。第一,需遵循美國的安全檢測實驗室(UL)的規範,其是最嚴格儲能系統安全性認證的象徵;第二就是需按照國際電工委員會(IEC)的標準,再來標準局也在考量國內狀況後,訂出《戶外電池儲能系統案場驗證技術規範》,需由公開的第三方作驗證,驗證的範圍從「設計、材料、安全驗證與測試、自願性的驗證測試」等多種面向,最後一道防線還有由內政部消防署所訂定的《儲能系統消防安全管理指引》,確保廠商按照指定的消防設計。未來廠商每兩年還要再做一次的維護驗證 。 針對以下民眾常有的儲能安全迷思,郭芳楠一一解釋: Q:儲能是否會產生電磁波及輻射造成健康影響? A:首先電磁波的強度與距離的平方成反比,而法規規定儲能系統廠需距離居家30米以上,影響力有限。另外,儲能廠所有零組件都被要求需通過電池相容性的標準實驗,不會產生對環境中的其他設備無法承受的電磁干擾。但電磁波的影響無所不在,只要有電在運作的電器都有電磁,像是最常近距離使用的手機、吹風機都有電磁波。 Q:儲能失火爆炸及有毒煙霧的危險性? A:鋰電池燃燒確實會產生有毒煙霧,但以目前電池技術的成熟度,燃燒的機率非常低。若燃燒發生,如剛剛提到的四大保護機制,設備本身的安全裝置與最後的消防系統會及時處理。 Q:儲能噪音及增加周遭溫度問題? A:儲能貨櫃上面有排風扇跟冷氣機保持溫度跟濕度,是有可能產生類似冷氣室外機運轉的聲音。在溫度部分,一般家裡吹冷氣,也會造成周遭溫度上升,但可以從成本與效益的角度思考,若是溫度真的高到廠區需要額外花費預算作散熱,對廠商來說也不符合效益,因此儲能系統對周遭的溫度影響是微小的。 Q:儲能廠的電池跟手機的組成是否一樣? A:手機在使用的屬於鋰三元電池,活性比較活躍,鋰電池裡面有離子交換液、電解液那一類的物質是燃燒時產生有毒物質的主因,而手機跟儲能廠所使用的的電解液差不多。 儲能案場建置受阻 郭芳楠提出建言「提供文宣素材」供地方政府加強溝通 「沒有一個人能置身事外」郭芳楠坦言,電力與能源的使用不是只有中央政府的事,也是地方跟所有民眾的事,台灣走能源轉型這條路,就得有一些配套,畢竟大家不可能回頭走高碳排的路。對民眾溝通方面,郭芳楠建議中央政府準備一套完整的儲能說明文宣品,下放給地方政府第一線去作使用,人是因為不了解才會產生誤解,若是能夠有文宣品、說明影片、圖像加以輔助,對於溝通成效必有幫助,同時也呼籲儲能廠商應更具耐心與地方民眾溝通。 本文來自:https://www.storm.mg/lifestyle/4828572
經濟部統計處今(17)日發布產業經濟統計簡訊指出,在全球淨零碳排浪潮推動下,近年各國均加速再生能源建置,全球再生能源占總發電裝置容量比重逐年攀升,從2017年之32.1%上升至2022年之40.2%,增加8.1個百分點;同期間我國增加12.1個百分點。 再觀察再生能源裝置容量近5年平均年成長率,我國為21.9%,高於全球平均之9.1%;如與亞洲主要鄰近國家相較,我國亦高於南韓的18.9%、中國大陸13.3%及日本6.9%;我國太陽光電及離岸風電裝置容量近5年平均年增40.6%及147.6%,亦高於全球平均之21.6%及27.4%。 統計處並指出,太陽光電及離岸風電為我國發展綠能主力,2022年我國總發電量為2,882億度,其中為配合「減煤、增氣、展綠、非核」之能源轉型政策,再生能源發電量突破200億度,2022年達238億度,年增36.2%,占總發電量比重為8.3%,較2017年之4.6%增加3.7個百分點,今年1-5月續升至9.2%。近5年再生能源發電量平均年成長14.0%,其中受惠政府與民間合力推動綠能發展,太陽光電及離岸風電分別平均年增45.0%及135.0%,成長最為快速,今年1-5月續增51.8%及193.2%,為我國再生能源成長之主要貢獻來源。 此外,為因應國際減碳趨勢、提升能源自主,以及落實能源轉型政策,我國自2017年加速推動國內再生能源設置,再生能源裝置容量近年均呈雙位數成長,至2022年平均以21.9%的增幅快速成長;今年5月底已達15.6GW(百萬瓩),年增26.0%,占總發電裝置容量比重為25.1%,較2017年底10.7%上升14.4個百分點,其中太陽光電及離岸風電分別為10.7GW (年增27.9%)及1.2 GW (年增264.7%),成長幅度最大,於再生能源裝置結構占比分別為68.9%及7.4%。 就再生能源之發電主體別觀察,以自用發電設備總裝置容量占整體再生能源比率最高,今年5月底為59.7%,較2017年底增加13.9個百分點,其次分別為民營電廠22.5% (增13.3個百分點)及台電17.8% (減27.1個百分點);若再與能源別交叉分析,由於政府積極鼓勵國內外投資者投入太陽光電與風力發電設備建置,民間業者漸成為發展再生能源之主力,今年5月底太陽光電以自用發電設備占79.8%居首,風力發電則以民營電廠為主,占78.3%。 本文來自經新聞|經News (economic-news.tw)
說到太陽能板,首先想到的是放置在陽光下的藍色模組,但其實也有「室內用」的太陽能模組,最近泰國科學家透過低成本碳電極結構,在辦公室環境轉換效率達 32% 的鈣鈦礦太陽能電池
「負電價」現象在歐洲變得越來越常見,特別是在夏季的時候。但負電價是什麼?為什麼歐洲常會出現負電價的狀況? 近來,歐洲部分地區的電力價格跌破零。4日,德國出現了負電價。接下來,歐洲其他國家像是丹麥、荷蘭等,預計也會有電價跌破零的情況。 為什麼歐洲會頻繁出現負電價情況? 由於歐洲家庭鮮少裝設冷氣設備,再加上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產生大量電力、超過市場需求且無法儲存供日後使用。在這種情況下,相關廠商可能會提供負價格,來鼓勵消費者接收過剩的電力,以避免儲能系統超載。 近來,在克羅地亞,由於太陽能和風能的高發電,電價甚至出現了負價格。同樣的情況也在奧地利、荷蘭、匈牙利、德國和斯洛文尼亞等國的市場上出現,這些國家的電價也跌破零。 當市場上電力供應過剩、需求沒有明顯轉變,通常會發生負價格。《衛報》報導指出,負電價情況多發生在中歐、西北歐等地,主要這些地區有大量的太陽能發電,由於春季融水過多,芬蘭經歷了水力發電供應過剩,也導致了當地出現負電價的情況。 然而,在去年冬天歐洲正經歷嚴重的能源短缺。對此,芬蘭電力商提到,「去年冬天,大家都在談論該從哪裡獲得更多的電力。但現在我們正在努力思考如何限制生產電力,我們已經從一個極端走到了另一個極端。」 未來負電價會愈來愈頻繁? 《Power Technology》報導指出,歐盟預計在2030年,要達到有42.5%的能源來自可再生能源的目標,歐洲競相安裝更多可再生能源的相關設施,像是太陽能面板等,來減少對於化石燃料的依賴。 這也使得歐洲電價跌破零的情況變得愈來愈普遍。未來,如何建立更靈活的市場機制,這些都將成為未來可再生能源提升後的挑戰與機會。 本文來自https://esg.gvm.com.tw/article/30024
為滿足中小企業綠電需求,財政部國產署修法,預計年底前推出首批保留3成綠電給中小企業的太陽光電標租案。財政部官員表示,具體時程上,還須視盤點結果及行政流程而定。 配合政府再生能源發展政策,財政部自2019年推動國有非公用土地光電設備標租案,所篩選的光電標的,是洽商相關主管機關意見後才評估辦理。 因應中小企業的「綠電荒」,先是經濟部與台糖公司規劃釋地發展太陽光電,保留3成綠電在經濟部標檢局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綠電交易平台,提供給中小企業購買。國產署進一步公布修正《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配合行政院保留綠電給中小企業使用的政策,調整光電標租競標基準、年租金計算等規定內容。 在競標基準上,過去原以「投標設備容量」與「回饋金比率」的乘積值競標,以有效投標單乘積最高值者為得標人;現改為只有「回饋金比率」競標,以有效投標單最高者為得標人。國產署官員表示,會修正投標基準主要是地方主管機關要求留部分面積公用,或因為在地意見,導致投標容量與實際核准容量有落差,容易引起爭議,所以修正法規,未來只看回饋金比率。 年租金上,如果在期限尚未完成設置光電設備者,原先規定以地價稅及土地管理等其他費用作為年租金,但是修正之後,僅以地價稅計收。 本文來自解決中小企業綠電荒 國產署修法 – 財經焦點 – 中國時報 (chinatimes.com)
經濟部能源局在上週公布《2022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去年全年用電量約2794.5億度,用電量較前一年下降1.32%,並預估接下來2023到2029年未來7年國內用電需求年均成長率約2.03%,較2022年預估下修0.27%,顯示受到全球景氣不佳,電力需求下滑。 但用來衡量電力系統供電可靠度指標「備用容量率」在2023至2024年分別從14%、17%,下修至9.5%、10.2%。照理來說,尖峰負載的減少,備用容量率應是增加,怎麼會是減少?是否意味供電吃緊?《數位時代》專訪台電專業總工程師暨發言人吳進忠,說明台電如何改變電力調度手法,來因應新的電力型態。 Q:新版電力供需報告指出,2023至2024年夜間備用容量率下修到9.5%、10.2%,代表晚上特別容易缺電嗎? 吳進忠(以下簡稱吳) :備用容量率對應的是供電能力,但供電能力跟即時電力調度不同。今年水力發電,在夜尖峰(指傍晚6點到9點)最大出力可以到170萬瓩,但在計算備用容量不能這樣算,需要估的低一點。 而汽電共生最大供電能力到160萬瓩,它可以配合尖峰負載(指用電的最高值)的需要來做調度,但在計算備用容量時,只能算到120萬瓩。 所以台電在電力調度上會更彈性,包含需求面管理(指用電大戶參與需量反應措施),可是備用容量的計算不能算需求面管理,只能算各發電機組正常發電情況下,可提供的最大發電容量。 台電現在的供電挑戰在於傍晚6點到9點的「夜尖峰」,除了透過調度水力發電、汽電共生外,同時也透過需求面管理,提升電力調度彈性。 我們當然需要有比較高的備用容量率,但這涉及到電源開發,現在台電、能源局都很努力在做,我們也希望地方政府,在確保居民的用電、衡量地方產業的發展,來支持各項電源開發。才能讓規劃的備用容量,如規劃目標來達成,增加電力調度彈性。 備註:備用容量率 = 備用容量 ÷ 系統尖峰負載x100% Q:今年台電實施新的時間電價,這對於「需求面管理」有什麼幫助? 吳 :過去台灣的用電尖峰在下午2~3點用電量最高,但現在白天供電已不是問題,主要來自太陽光電的貢獻,現在只要是天氣狀況良好、不下雨,太陽光電發電量都能達到600萬瓩。 現在的問題是夜尖峰,「所以我們想辦法把夜尖峰負載轉移到白天,因為我供電裕度大,希望大家在白天用電。」 台電透過時間電價來因應,過去尖峰電價為上午10~12點、下午1~5點;為了減少夜尖峰負載,今年1月起,下午4點到晚上10點是尖峰電價,白天變半尖峰(電價較便宜),透過價格的因素,引導採用時間電價的用電大戶,調整製程到白天。 去年試行後發現效果良好,約50~60%時間電價用戶導入,夜尖峰用電減少53萬瓩,轉移到白天增加40萬瓩。由於白天再生能源發電占比高,代表企業是多使用綠電,提高再生能源的供電價值。今年全面推動新的時間電價後,台電內部預估,夜尖峰用電減少100萬瓩,轉移到日尖峰增加60~70萬瓩。 過去是發電要滿足用電,你怎麼用、我怎麼滿足,但現在因為電源結構的改變、再生能源越來越多,所以用電要反過頭來配合發電 。 Q:根據台電說法,在天氣狀況良好時,風光發電滲透率達3成以上,但再生能源間歇性變化很大,台電怎麼調整電力調度? 吳 :今年5月份我們觀察到再生能源滲透率達到32.6%,代表台電每發三度電,就有一度是綠電,我個人預估,今年底滲透率超過36~40%。 至於再生能源發電時間有多長? 風力變化很大,有時候風一來是24小時都在發電,但若沒風,就是24小時都沒有;太陽光電則是隨著日出日落變化 。 來源:台電 台電桃園大潭8號機預計今年7月投入部分發電,這類新建的天然氣機組具有快速起停的特性,30~60分鐘可滿載發電。 近來台電開發燃氣機組、引進儲能系統,解決太陽光電在下午3點到晚上6點發電量迅速下降的挑戰。「下午3點太陽能發電量剩40%,3個小時後就變成零,但用電負載不會少這麼多,這個差額就需要用傳統機組來補。」 燃氣機組必須快速升載發電,有時來不及就需要靠抽蓄水力、儲能系統來幫忙,所以我們解決一個問題,不會只有一個機制,必須整合各種資源來因應。 Q:想了解在「預測」再生能源發電,台電有導入哪些科技應用? 吳 :再生能源預測必須跟氣象資訊高度結合。我們從2012年起投入再生能源發電預測,由「台電綜合研究所」提供資源,台電來排程機組及調度準備。舉例來說,預測未來一小時有鋒面進來,造成太陽光電減少,火力發電就需要提早併聯預備。 來源:台電 今年5月份,台電觀察到再生能源滲透率達到32.6%,代表台電每發三度電,就有一度是綠電。 除了運用氣象資訊,也需要AI技術。2020年台電引進太陽能發電預測,使用氣象局、民間的氣象資訊;接著2022年引進AI技術,掌握太陽能電廠的即時發電量,利用氣象資訊與AI預測來比較,降低預測不準的問題。 至於風力發電預測,台電綜合研究所、工研院都有在做預測,同時也會尋求民間的氣象預測。 再生能源預測有分日前(指未來一週發電量)及當日(指1小時後的發電量)。太陽光電是每15分鐘一個預測,掌握可能的變化,「我們最怕的是突然午後一場西北雨,像是下在用電中心的北部,有助用電減少;若下在陽光充沛的南部,光電的發電量就會減少。」 Q:台電在2021年啟用電力交易平台,引進民間電力資源到市場,但外界也批評目前的量不多,您怎麼看? 吳 :電力交易平台推動日前輔助服務市場,若業者得標就有容量費率收入,執行服務後還有能量費率可拿。所以業者有兩種收入,目前執行率是達到100%。 不過,輔助服務是因應機組短暫跳機,它像就是「快打部隊」,不是要撐全場的。舉例來說,警察有分霹靂小組、警備隊,當發生槍戰時,霹靂小組第一步把歹徒制伏,接著警備隊過來把歹徒押走,不是所有警察都要用霹靂小組的方式抓歹徒。 來源:侯俊偉攝影 台電在2021年啟用電力交易平台,推動日前輔助服務市場,它是因應機組短暫跳機,就像就是「快打部隊」。 對於量不足的問題,台灣規劃2025年儲能需求1.5GW(百萬瓩),滿足太陽能20GW、離岸風電5.6GW的需求。但現況沒有太多再生能源量併網,目前太陽光電10.25GW、離岸風力2GW,加起來才12GW。 但隨著時間的演進,再生能源併網量會越來越多,儲能建置會慢慢增加。台電會滾動檢討,適時增加儲能採購量,當前是協助已經核定的案場趕快完工。 Q:過去您在電力調度有豐富的經驗,面對能源轉型的趨勢,台電對於電力人才的需求有什麼改變? 吳 :這是很嚴肅的問題,過去電力人才的就業出路,幾乎在台電或顧問公司。電力屬於電機的一部分,半導體業也在爭取電機、電子人才,過去兩到三年我們在跟半導體競爭電機人才。 現在隨著再生能源發展,未來是跟再生能源、離岸風電公司共同競爭人才;人才不只是電機、電子,機械、土木、企管的人才都需要。像是電力交易平台,對於經濟模型、法律、電力電子等知識都要了解。 吳進忠自1990年獲得台電獎學金進入台電公司服務,工作長達33年。看待台電對於電力人才的需求,他不諱言,台電面臨人才挖角的問題嚴重,不只內部要訓練培養人才,同時也要跟民間智庫合作。 台電非常重視人才培育,新進人才會有導師制度,有理論也有實務經驗。「 因為我們的人才比較年輕,變成我們的專業人才,會成為其他公司覬覦的對象,來挖角。 」而且台電是國營事業單位,晉升有一定的條件,像是看年資等;如果民間開出更好的條件,人才就被挖走了。 所以不只台電內部要訓練培養人才,也要跟民間智庫合作。像是電力交易平台的資訊系統跟資策會合作,技術方面和工研院合作設計模型,台綜院、台經院聚焦商業模式。人才培育需要多方面來處理。 責任編輯:錢玉紘 本文來自到了夜尖峰會缺電?再生能源能撐起幾成?台電總工程師一次解答6大關鍵QA (bnext.com.tw)
面臨2025除役的台電核三廠,近期內部低調進行高達55公頃的太陽光電計畫,核三廠「核電廠變太陽能光電」計畫,年發電量達58百萬度綠電,約可提供1.5萬戶家庭一年使用。 根據台電說明,核三廠的太陽光電設置涉及山坡地水土保持工作,原規劃建置3座陸域風機,搭配大量的太陽能光電設施,但風機部分因為新型態風機不適合恆春半島,已經停止相關規劃,目前以廠區內55公頃的太陽能光電為主,但仍進行水土保持相關審核。 台電再生能源處規劃,這個恆春半島最大的太陽能光電區,在核三廠內除原有核電設施範圍,分為A、B、C、D共4區55公頃,地面型光電模組達11萬1000多片,變流器369台,年發電量達58百萬度,可供1.5萬戶用電,二氧化碳減排量有2.9萬公噸。 這項「核電廠變太陽能光電」作法,在去年8月取得籌設許可,預計最快2025年2月A區併聯發電,該年8月B區併聯,2026年3月完成廠內4區太陽能光電設置,為了符合當地國家公園生態友善,也採用高透光率、無炫光無害環境的光電模組,使用廠內土地也大都是銀合歡肆虐區域。 核三廠2025將變超級太陽光電廠。(記者蔡宗憲攝) 本文來自核三廠2025變身超級太陽光電廠 可供1.5萬戶用電 – 屏東縣 –
屏東縣為台灣養殖漁業重鎮之一,養殖魚塭面積達4824公頃,年產量約8萬1647公噸,年產值約120億元,因應時代變遷及保障養殖漁民權益,屏東縣政府將縣內養殖漁業登記證有效年限,由原本的5年延長至10年,以減少漁民期滿換證申請奔波及經費負擔。 屏縣府農業處表示,屏東為農業養殖大縣,其中以石斑、午仔魚、泰國蝦、甲魚、觀賞魚等魚種為養殖大宗,又有鹽埔、塭豐、下埔頭、番仔崙、東海、北勢寮及大庄等7處養殖漁業生產區,面積1736公頃,以及塭豐及北勢寮2處海水供水站。有鑑於養殖漁業設置成本較高、養殖魚塭不易變動、養殖漁民也會持續養殖事業等特性,加上「屏東縣陸上魚塭養殖漁業登記及管理規則」自2002年發布施行至今,養殖漁業登記證有效年限均未曾修正過。 農業處長鄭永裕表示,因應時代變遷及保障養殖漁民權益,屏縣府與各縣市銜接,將屏縣養殖漁業登記證有效年限由原本5年延長至10年,已於今年(2023年)6月6日修正公布,以服務縣內轄下漁民免於每5年就要奔波換證,而影響受政府紓困、災害救助、保險等自身權益,同時能減少支出。 農業處說明,屏東縣養殖漁業登記證有效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無需特別提出申請換證,只要在舊登記證到期前後3個月內,攜帶該登記證及相關資料向魚塭所在公所提出申請,經縣府派員會勘,確認魚塭無變更且持續有養殖,便會核發10年有效期限的養殖漁業登記證給養殖漁民,以更加便民之作為服務漁民朋友。目前全縣領有養殖漁業登記證者約2千2百多戶,面積共約1200多公頃,約佔全部養殖的3成,在延長有效年限後,漁民申請踴躍,近來1天可達20至30件申請。 屏東縣養殖魚塭面積約4824公頃。(圖由屏東縣政府提供) 本文來自屏縣養殖漁業登記證年限 由5年放寬至10年 – 屏東縣 –
為達到淨零排放目標,環保署依氣候變遷因應法(簡稱氣候法)第25條規定,預告「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草案,並進行預告,廣徵各界意見。環保署表示,本次草案是為鼓勵事業及各級政府執行自願減量專案,執行自願減量專案者取得減量額度後可移轉或交易,行程減量誘因機制。 何謂「自願減量機制」?環保署說明,自願減量機制也就是「碳信用抵換機制」,該機制產生的額度,氣候法稱為「減量額度」(又稱碳權),國際也稱「碳信用(Carbon Credit)。一般來說,自願減量機制多作為碳定價機制的補充措施。 氣候法修法前,環保署已依據「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訂有「溫室氣體抵換專案辦法」,主要參考聯合國京都議定書中清潔發展機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CDM)的作法所設計,該辦法執行迄今,已有92案通過註冊,其中24案依實際減量成效核發約2378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碳權,並有682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已於
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績效評比獲特優殊榮 兩大策略、審慎把關 穩健發展太陽光電 屏東縣推動永續發展及因應氣候變遷,在環保署「111年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縣市執行績效評比」奪得特優殊榮,亦取得國內外環境永續評鑑肯定,如:「縣市政府環保永續施政表現評量」連續3年維持優A等、「2022年縣市氣候能源治理評比」非六都唯一A級及全臺第二,與連續3年國際碳揭露平台(CDP)評比「具領導力」城市。 因應氣候變遷法已於今(112)年2月15日公告上路,並納入2025年淨零目標,透過發展綠電、節能、運具電動化、淨零綠生活等共「12項關鍵策略」,成為地方政府據以逐步達成淨零轉型的藍本。其中,推動綠電發展尤其重要,是因為我國企業多以出口為導向,因應國際大廠紛紛加入RE100行列,逐漸提高對於供應鏈廠商使用綠電的需求,縣市政府應責無旁貸協助推展綠電,以維持我國產業競爭力。 屏東縣政府以「整體規畫光電專案專區」及「土地複合式利用」兩大策略持續穩定發展綠電,於108年率全國之先以整體規畫方式,於沿海4個鄉鎮(東港、林邊、佳冬、枋寮)推動「嚴重地層下陷區太陽光電計畫」,另於高樹鄉砂石盜採區導入太陽光電計畫,且尊重私有地主的意願,讓民眾自主參與能源轉型,兼顧國土復育與展現劣地重生的精神;另針對小型農地光電的土地管制,屏東縣政府率先於109年8月1日停止受理農牧用地容許660平方公尺設置太陽光電,避免造成小型光電案場林立導致農地支離破碎,至於其他非專區部分,則是鼓勵優先利用既有空間結合太陽光電設施,讓土地利用發揮最大價值。 近年來民眾逐漸重視光電發展與環境保護議題,屏東縣政府尊重私有地主有處置自家土地財產及業者依法申請案件的權利,惟審查過程將審慎關注山坡地、耕作農地、歷史遺跡、生態保育或重要觀光景點聯絡道路沿線等議題,要求廠商提出因應作為,避免衍生爭議性問題,兼顧開發合理性及維護屏東縣農民耕作權益。 本文來自屏東永續減碳績優 穩步邁向淨零 | 綠色產業 | 商情 |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政府消防局第二大隊於6月14及15日,辦理2梯次「太陽能光電應變防護及搶救安全」講習,期盼藉由觀念強化,使第一線救災人員掌握搶救重點,加強太陽能光電設施救災安全及提升搶救效能。 屏東縣政府消防局表示,臺灣日照豐富且時間長,政府鼓勵在居住、工作、機關等建築物外牆、屋頂、陽台裝設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致使太陽能發電設施愈來愈普遍,一旦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發生火災,對執行救災消防人員可能產生感電危害。 消防局第二大隊因此「太陽能光電應變防護及搶救安全」講習,由太陽能光電設備廠商-昕毅光電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邱文祥到場講授,介紹太陽能發電原理及光電系統應用、相關規範、火災發生原因及搶救要領,讓在場消防人員對於太陽能光電搶救應變及安全注意事項,有更深入的了解。 消防局第二大隊大隊長林國偉表示,太陽能光電設備特性為陽光照射就有電流產生,而通電設備搶救第一時間不能月水線射水搶救,所以,在太陽能光電設備管理維護更應落實,未來將持續針對是類高危險因子場所及廠區專業技術人員配合辦理搶救演練,使第一線救災人員掌握搶救重點,強化救災安全及提升搶救效能。 原文網址: 屏東消防局「太陽能光電應變防護安全講習」 提升搶救效能 | ETtoday地方新聞 | ETtoday新聞雲
日期:112-06-20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一、 前言 隨著世界各國陸續提出「2050淨零排放」的宣示與行動,臺灣也在去(111)年3月公布「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其中重要戰略之一便是「運具電動化與無碳化」,並優先聚焦技術成熟的客運車輛。惟電動大客車過去受限於產品性能、價格偏高、充電設施環境、後勤維修體系,以及關鍵技術與零組件未能落實國產化等條件限制,無法滿足營運需求,以致客運業者汰換意願不高,數量成長緩慢。 為解決此一問題,政府已於109年至111間年推動「電動大客車示範計畫」,經過3年的示範先導期後,尚約有9,400輛市區燃油公車需汰換,為加速營造綠色公共運輸環境,交通部與環保署爰共同提出「2030年客運車輛電動化推動計畫」,預估經費643億,除補助客運業者購車,亦納入建置維修保養體系、載客營運補助及路網優化等配套經費,除降低客運業者購車負擔外,在維修及營運上亦提供業者更多協助。 二、 4大推動策略 ■ 提升公車客運服務績效:如車輛與電池審驗制度、自動化與智慧化技術驗證規範、建立營運監控平臺、建立導入指南並評估空汙排放減量成效等。 ■ 健全制度增加使用誘因:包括推動示範計畫,以及檢討電動公車與柴油公車之購車與營運補貼制度等。 ■ 完善電能補充基礎設施:包含充電需求與設施檢討、電動公車智慧電網藍圖、供電作業基準、充電介面課題、儲能設施供電可行性等。 ■ 建構國際化產業價值鏈:如智慧化及自動化輔助系統、輔導關鍵零組件自主開發、推動保養機制與維修體系、評估創新租賃保修可行性等。 三、 預期效益 該計畫至2030年導入電動大客車後之可量化效益,總計可達2,271億元: ■ 空氣汙染節省效益:藉由公車客運電動化,降低車輛行駛道路上有害氣體(PM2.5)排放量減少而產生之效益,達530.6億元。 ■ CO2排放節省效益:以電動大客車取代柴油大客車,因CO2排放量減少而產生之效益,達20.6億元。 ■ 肇事成本節省效益:結合智慧化與自動化技術,預期在公車客運安全方面降低之內部與外部肇事成本效益,達24.3億元。 ■ 燃油成本節省效益:公車客運電動化後,將燃料改由電力支援產生之效益,達137.9億元。 ■ 關鍵技術打進國際供應鏈:結合公車電動化需求,在持續投入資源及活絡市場經濟之基礎下,預計將可帶動國內包括電動公車整車產業、電能動力產業(電機馬達、動力電池、機電控制、充電系統)、ADAS(感測器、車載資通訊)與電動公車交通智慧管理服務產業等。預期帶動國內關聯產業發展,可達到國內產製之附加價值約1,558億元。 四、